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整版)资料.doc
-
资源ID:91760835
资源大小:887.54KB
全文页数:69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整版)资料.doc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制定目的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我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1.2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21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事件分级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施工行业特点,按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级(特别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造成或可能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物、构筑物严重损坏,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突发事件;(3)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级(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造成或可能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物、构筑物严重损坏,社会影响巨大的突发事件;(3)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局部造成或可能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物、构筑物损坏,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3)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级(一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局部造成或可能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物、构筑物损坏,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3)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排查和整改各类建设工程施工事故隐患;加强预防、预警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指挥部指导、协调本市较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3)控制风险,科学预警。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风险进行充分的辨识,建立应对事故风险的快速响应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提高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1.5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本市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指由于施工原因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2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快报,事件应急处置与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技术系统建设;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协调管理;指导各区县施工企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参与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与新闻发布工作。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现场治安保障,根据需要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并组织消防部门实施救援行动。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市总工会:负责督促、指导事故企业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相关工作,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落实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损坏的城市给、排水管线的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协调、督促本市国有企业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相关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并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市环保局: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环境污染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并上报市指挥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引发的以火灾为主的次生灾害事故实施抢险救援;协助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执行被困及被埋压人员的营救任务。市交通港口局: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应急运输车辆保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众通信网通信恢复及相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做好市政道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突发事件区域属电力公司维护的外部供电设施巡查、抢险及电力供应。能源集团:负责突发事件区域燃气设施抢修及燃气供应的恢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对成员单位的组成进行相应调整。2.4 现场指挥部市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救援需要,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依据事件级别及造成的影响,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也可由市指挥部其他领导成员担任。现场指挥部通常设8个工作组,根据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也可作相应调整。(1)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参加。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决定,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现场指挥部领导下达的指令;承担外联和现场指挥部内部协调、现场会务、资料收集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成员由市公安消防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专业抢险队伍、市属相关单位、事故所在总包企业组成。负责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组织开展一线抢险救援。(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成员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包括警戒线设置、人员控制、交通疏导等,并为抢险救援资源快速到达现场以及伤亡人员的快速转运提供通行便利。(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成员由市急救中心等相关医疗机构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的医疗救治和转运。(5)宣传信息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成员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和属地区县人民政府等组成。负责组织安排新闻发布、协调接待媒体采访、上报事件相关信息等工作。(6)专家工作组:由现场指挥部选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工作组,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方案,针对抢险救援中随时出现的疑难技术问题提出方案措施,为一线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指导。(7)后勤保障组:由事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牵头,成员由事件责任企业及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协调落实临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工作场所,现场指挥部及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现场指挥部运行所需的硬件保障等;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事件调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员由市建设交通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及其他有关单位组成。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2.5 区县应急机构2.6 施工企业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第一响应主体,主要负责建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编制、报备企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2.7 专家组3预防和预警3.1 预防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管理和治理,建立档案,对风险因素及隐患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与检查,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市建设交通委建立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定期分析,监督检查,分级管理,挂牌督办。3.2 预警分级依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预警,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1)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2)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3)经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形。(1)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时;(2)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3)经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形。(1)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件时;(2)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3)经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件的情形。(1)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件时;(2)本市发生一起一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3)经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件的情形。3.3 预警的发布、解除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反应的原则。当可预警的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指挥部、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蓝色、黄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发布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预警级别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公布接报信息的渠道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工作;(2)启动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各级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3)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专家,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科学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确定突发事件响应的级别;(4)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检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是否完备,确保随时实施救援行动;(5)加强事发地域社会治安管控,维护社会秩序;(6)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7)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8)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9)其他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排查本地区、本行业可能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并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4.2 先期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政府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前,事件所在总包企业为企业先期处置的主责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事件所在总包企业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先期处置可选择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将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核实事件人员伤亡情况;向市和属地区县指挥部办公室(市和属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准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抢险需要立即拨打120、119、110、122等 号码,通知相关单位到场救助;安排人员到现场周边接应赶往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当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灾害和社会影响时,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同时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调集所属人员和技术力量,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根据实际需要,主责处置企业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市指挥部或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到达现场后,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有关工作措施。交接工作完成后,按照应急权限划分,移交事件处置协调指挥权,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区县人民政府在接到事件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在赶往事故现场的同时,与事件所在企业核实事件准确信息以及现场抢险救援相关情况,及时将信息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救援需求及时协调相关资源到达现场参与抢险;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事件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与现场负责同志交接工作后,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继续组织开展抢险救援;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续报抢险救援情况;为市指挥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场所、抢险救援人员食宿准备、现场指挥部运行所需物资等。根据实际需要,主责处置区县人民政府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市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区县人民政府应立即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移交事件处置协调指挥权,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4.3 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等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级别。高一级别应急救援响应启动的同时,低一级别应急救援响应也应启动。、级事件发生时)根据预警和突发事件级别,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研究后向市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1)总指挥立即召集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预防及救援对策,动员、部署救援工作。(2)总指挥带领相关部门,赶赴事件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级事件发生时)根据预警和突发事件级别,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分析研究后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并向总指挥报告。市指挥部立即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抢险救援工作对策。市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向副总指挥汇报救援情况,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并做好扩大应急响应准备。级事件发生时)根据预警和突发事件级别,由区县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扩大应急响应准备。4.4 资源调动4.5 处置措施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1项或多项措施:(1)交通疏导和管制。因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导致市政道路无法正常通行的,市公安局应及时对事件影响路段采取交通疏导措施,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因抢险救援需要占用市政道路时,市公安局在确保抢险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所占用道路进行交通疏导或管制。在实施抢险过程中,市公安局应为参与抢险的车辆、设备快速到达事件现场以及医疗救护车辆转运伤亡人员提供通行便利。(2)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秩序维护。市公安局应根据现场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3)消除抢险救援阻碍。因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导致火灾、市政管线损坏等次生灾害,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市公安消防局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各受损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协调关闭危险源,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创造条件。因建设工程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阻碍抢险救援的,市建设交通委及时与产权单位协调会商,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抢险救援的建设工程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实施拆除。抢险救援不利影响消除后,各单位加快推进抢险救援各项工作。(4)抢修受损市政管线设施。因突发事故导致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线设施损坏的,各市政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在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对损坏的管线进行抢修。因管线关停对周边单位或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且短时难以恢复的,供水、供电等部门应立即核实受影响范围,制定临时措施方案,为受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等。不能提供临时供应的,相关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受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5)风险源监测。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险情状况和抢险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专业监测机构,对事件现场及受影响范围的地形和建设工程物、构筑物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提交现场指挥部专家工作组。(6)专家会商。现场指挥部专家工作组针对抢险救援中出现的技术类问题或风险源监测数据,及时进行会商,形成专家意见,确定解决方案,并指导相关单位实施。(7)人员营救。承担抢险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安全的方式,对事故人员开展营救。根据需要,可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各相关单位应为营救事故人员提供支持。在营救事故人员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事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8)救护、转运伤员。医疗急救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对营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初步判定伤情、统计伤员人数,并及时转运到医院。根据需要,市公安局为转运工作提供交通便利。(9)人员转移避险和临时安置。当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对周边建设工程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属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将危险建设工程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10)家属接待。事件所在企业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避免事件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工作正常开展。4.6 新闻报道与发布4.7 应急结束当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二级响应、三级响应,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市指挥部或事件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宣布响应结束。一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需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现场指挥部可依据各单位抢险救援任务完成情况,向相关单位下达撤场指令。待事件现场恢复常态后,现场指挥部解散。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由事发施工企业落实开展善后处置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抚、伤亡人员赔偿慰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逐步恢复正常施工等。5.2 事件调查6应急保障6.1 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6.2 通信保障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设立应急值守专用 ,建立有效救援通讯网络,明确参与部门通讯方式及通信录,保证建设工程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6.3 资金保障6.4 机制保障建立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联席会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市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联席会,总结、安排、部署全市建设工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应急联络员(处级),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形势,市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应急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6.5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7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7.1 宣传教育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县人民政府、施工企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单位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动员媒体、社会团体共同发挥作用,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2 培训与应急演练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企业职工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本预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市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协调处置和现场救援能力。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举行1次,日常救援演练由企业结合日常施工作业自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半年演练1次。8附则8.1 责任与奖惩8.2 预案管理施工企业应依据本预案,编制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施工现场处置应急方案。附件2天津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时期。天津工业发展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面临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进入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新阶段。依据中国制造2025、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2021-2021年。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十二五”工业发展回顾“十二五”时期,天津工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大项目好项目为抓手,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上水平,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1规模实力显著增强。工业总产值连续迈上两个万亿元台阶,2021年达到2万亿元,2021年达到3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981.3亿元,年均增长13.4%,总量规模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位居第二位。累计完成工业投资2.24万亿元,年均增长11.9%,比“十一五”增长1.6倍;先后推出十批200项重大工业项目,总投资7812亿元,项目平均投资39亿元,有力支撑了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年均增长6.2%。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末,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9.5%,先进制造业占工业比重超过50%。装备制造成为万亿元产业,高速机车、海洋工程装备、超高压输变电、大型工程机械等一批重大装备实现产业化,航空航天形成了以大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火箭、卫星、太空站为代表“三机一箭一星一站”的产业格局;电子信息产业形成以智能终端、高性能服务器、大容量存储器、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规模双双突破千亿元。实施了钢铁、轻工、医药、装备等行业重组,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42家,规模占全市制造业的2/3,其中千亿级企业达到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7.2万家,其中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3453家。民营经济不断壮大,工业总产值达到12604亿元,成为拉动全市工业增长的重要力量。3产业聚集效应明显。形成了以滨海新区现代制造为主、中心城区高端都市工业和区县特色工业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建成了9个国家级、24个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31个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构建了航空航天、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重点产业链,带动了产业集聚集群发展。规划建设了宁河京津合作示范区、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重点产业合作平台,成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4两化融合深入推进。实施了一批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开展了百家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对标和示范推广,26家企业列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4家企业成为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启动建设了一批工业云平台,“滨海工业云”列入国家工业云创新示范工程,用户规模超过2000家。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21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超过7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1000亿元;全国知名电商20强相继聚集天津,一批大宗商品商务平台投入运营,滨海高新区、武清区、宝坻区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效应初步显现。5自主创新实现突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建设,启动规划“一区二十一园”创新载体。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44家,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60.7%和67.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家。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15%,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超过70%;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占全市的81.5%和74.8%。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实施了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大专项,突破了大推力火箭、高性能计算等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培育了超大型航天器、曙光高性能计算机、大型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一批“杀手锏”产品。6节能降耗全国领先。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节能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2.1%,超额完成下降18%的“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11立方米以下,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位居全国第一。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碱渣、钢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累计淘汰炼铁产能50万吨、炼钢产能40万吨、焦炭产能86万吨、水泥产能250万吨、印染产能2000万米、烧结产能140万吨,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同时,也要看到工业发展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化工比重偏高,石化、冶金等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的33.4%,高技术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不足20%,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产业链需要进一步完善,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高端产业配套能力不足,石化、钢铁等传统产业链条短;三是产业竞争力有待增强,缺乏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品牌企业和拳头产品,产品知名品牌少、附加值较低;四是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带动不足,产业创新能力和辐射能力不强,与京冀还没有构建起相互衔接、融合互动的产业链条。(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1国际环境呈现新趋势,为天津工业创新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孕育突破,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成为制造业发展新趋势,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发展,推动制造业发展理念、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发生深刻变革。全球制造业分工体系加速重构,高端制造领域向发达国家“逆转移”态势逐步显现,中低端制造环节加速向东南亚、南亚等发展中国家转移。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深刻改变,国际市场环境和治理体系更趋复杂。这对天津工业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实现转型升级,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2国内环境呈现新特征,加快天津工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势在必行。“四个全面”战略协调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持续释放新的制度红利,激发新的发展潜能,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实施“中国制造2025”将加快制造强国建设进程,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转向质量效益,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促进工业要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成为天津工业“十三五”时期面临的紧迫任务。3天津工业发展步入新阶段,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迎来重大历史机遇。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五大战略机遇,为天津工业主动参与全球制造业分工合作、提高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提供了重大契机。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对天津提出的新定位。未来五年,工业仍将是天津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和拉动力量,产业支撑上将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改革创新将进一步激发工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的经济功能将进一步强化,天津工业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先进制造为支撑,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全球化制造,做强天津制造,唱响天津品牌,提升天津质量,打造研发制造能力强大、产业价值链占据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为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发展基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构建先进制造创新体系,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全国产业创新中心。高端发展。把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突出比较优势,攻克一批高端技术,培育一批高端产品,形成一批高端产业,打造一批高端品牌,率先形成引领和带动产业升级的先进制造产业体系。绿色发展。把绿色低碳作为推动工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创新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及生产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改善行业生产状况,消除生产安全隐患,促进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开放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整合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市场,主动参与全球制造业分工合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三)发展目标到2021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8%,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打造创新引领、集约高效、智能融合、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质量效益: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5%,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5%以上。产业结构: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装备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达到4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创新能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3%,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占全市比重达到80%以上。两化融合:关键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点企业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达到60%。节能降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三、主要任务(一)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产业体系1构筑“10+3+8+2”产业新体系。加快发展航空、航天、集成电路、高性能服务器、海洋工程、特高压输变电、大型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变速器10个高端产业;做大智能终端、基础元器件、生物医药和健康3个具有比较优势产业规模;培育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三维(3D)打印设备、自主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和软件8个新兴产业,打造一批新增长点;改造提升现代石化、现代冶金2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到2021年,形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一批千亿元级的新兴产业群,以及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现代冶金、轻工纺织等一批五千亿元级的优势产业群。2优化先进制造产业空间布局。依托京津发展轴构建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优势打造滨海新区海洋产业发展带,培育一批科技型、循环型、生态型先进制造产业增长极,形成“两带集聚,多级带动、周边辐射”的产业空间布局。以增强产业集聚度和关联度为重点,优化园区功能,重点建设滨海新区生物医药、开发区电子信息和汽车、高新区软件、南港现代石化、临港高端装备、空港航空、北辰高端装备、静海子牙节能环保、西青电子信息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建设津南电子信息、东丽高端装备、北辰医药医疗器械、宝坻高端装备、静海和武清自行车、宁河食品制造、蓟州专用车等特色产业基地。3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实施优势企业能级提升计划,加快钢铁、石化、装备、轻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和企业重组整合,做实做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到2021年,全市百亿集团达到100家,千亿集团达到10家,力争有2-3家大企业进入世界制造业500强。深入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升级版,培育一批具有创新创造活力、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到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00家。(二)着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1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突出创新对示范区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集聚、示范、辐射和带动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集聚创新型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要素,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养引进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打造创新主体聚集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开放创新示范区。深化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作,促进中关村科技资源、创新资源、服务体系向天津聚集,带动京津冀乃至全国产业创新发展。2构建完善先进制造业创新体系。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建设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平台。对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积极承建新材料、生物技术与中药现代化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1年,建设10个产业公共技术平台、5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成200家国家级科研院所、海内外高水平研发机构、分支机构及产业化基地,形成先进制造与研发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3提升工业基础制造能力。依托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显著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四基”)发展水平,重点发展高强度紧固件、高精密大型铸锻件、高精密轴承、磁悬浮轴承、大型精密锻压/冲压模具、高性能阀门等通用基础部件,以及型船用曲轴,螺旋桨轴锻件等专用零部件,加快发展高强度、高精密金属材料和高性能先进复合材料、高端装备专业材料。到2021年,全市工业基础领域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先进基础工艺得到广泛应用,产业技术基础支撑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基本实现关键材料、核心部件、整机、系统的协调发展。4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鼓励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搭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孵化一批创业企业和创新成果,构建政府引导、市场服务、要素齐全、安全高效的创新创业体系,支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建设“双创特区”,打造创新创业集聚地和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中心。(三)深入实施互联网+制造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