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93-201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1-5解析-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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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3-201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1-5解析-PPT.ppt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验收规范GB50093-2013修 订一、前言介绍二、部分章节的具体修订内容介绍 (第一章第五章)一、前言介绍1、修订依据2、整体结构形式3、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4、参加修订、会审的单位1、修订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下发“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安排,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为主编部门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12007进行合并修订。2、整体结构形式1 1)规范名称:)规范名称:这次修订是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12007 两项标准合并,将规范名称调整为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2 2)规范章节设置)规范章节设置:修订后的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共13章、2个附录,分别是: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术语 第三章 基本规定 第四章 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保管 第五章 取源部件安装 第六章 仪表设备安装 第七章 仪表线路安装 第八章 仪表管道安装 第九章 脱脂 第十章 电气防爆和接地 第十一章 防护 第十文章 仪表试验 第十三章 工程交接 附录A 自动化仪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 节流装置所要求的最短直管段长度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说明:原来规范第三章施工准备,现在调整为两章:基本规定、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保管两章。增加英文目次、引用标准名录、附录A、条文说明中增加了“修订说明”规范中引用了标准: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 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4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 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 6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8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 9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 附录A 自动化仪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和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中附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致。提供一个样表。3 3)质量验收)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质量验收的通用要求通用要求在第三章基本规定中。从第四章至第十二章从第四章至第十二章,要求与施工规范对应的质量验收,放在章的最后一节为质量验收具体内容,以表格形式反映出来,质量验收的内容与本章中施工规范要求基本一致。4 4)对强制性条文)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筛选,调整为23条(款)。3、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1)将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1-2007合并,将名称修改为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的规定调整到各相应章节中。2)删除了原规范中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3)修改了“就地仪表、电缆槽、保护管”术语名称,删除了“管道”术语。4)增加了仪表施工安全技术、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相关规定。5)提高了成排设置仪表盘(柜、箱)安装、仪表接地安装质量检验的抽检比例。6)增加了放射性仪表、分析仪表设备施工前检验及保管规定。7)增加了重锤料位计、雷达物位计等物位计取源部件安装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定。8)增加了质量流量计、雷达液位计等仪表设备安装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定,增补了仪表接线箱安装相关规定。9)增加了光缆敷设和连接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规定,增补了铝合金电缆桥架安装相关规定。10)增加了低温管道施工及质量验收和真空管道压力试验的规定。11)删除了使用四氯化碳脱脂剂脱脂的规定。12)增加了中间接线箱内屏蔽层连接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规定,增补了本质安全电路分支接线相关规定。13)增加了可编程序控制器、分散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试验和质量验收规定。14)增加了自动化仪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的规定。规范的主要特点:修订后的规范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层次清楚,完整性及通用性较强。4、参加修订、会审的单位主编部门: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规范的日常管理部门主编单位: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给:河南省开封市汴京路河南省开封市汴京路53#5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技术,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质量部 邮编:475002,以便今后修订的参考。参编单位: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兴油电气仪表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主要由主要由这这1010个单位修订个单位修订参加单位:参加单位: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审查单位: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标准规范处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华北电网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吉林梦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17个单位二、部分章节的具体修订内容介绍 (第一章第五章)1 1 总则总则 第一章总则,共第一章总则,共9 9条,原来规范共条,原来规范共7 7条,条,按照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把原,把原规范的规范的1.0.21.0.2、1.0.31.0.3改为改为2 2条。条。1.0.1 为提高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统一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等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1.0.4 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1.0.5 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出具相关文件。1.0.6 直接安装在设备和管道上的仪表和仪表取源部件,应按设计文件对专业分工和分界的规定进行施工。1.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0.8 自动化仪表工程中的焊接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1.0.9 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第1.0.21.0.2条条使用范围 原规范是: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修订为1.0.2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化自动化仪表工程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第第1.0.41.0.4条条:原规范要求是:1.0.3 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计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修订为:1.0.4 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第第1.0.71.0.7条条:原规范:1.0.5 自动化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现在修改为:1.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第第1.0.91.0.9条条 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中列出了部分标准,这些标准如: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 2 术语术语 这次修订对上一版的部分术语进行了修改,共3434个术语解释。1)、删除了术语:现场、测温点、取压点、管道、伴热、脱脂、爆炸性环境、本质安全型设备等8个术语,其中 爆炸性环境和本质安全型设备两个术语在正文中没有出现。2)、对原术语名称修改:就地仪表改为现场仪表,电缆槽改为电缆桥架,保护管改为电缆导管。3)、术语 检验、试验、本质安全电路、关联设备的解释按照相关标准修行了修订。名称改:名称改:2.0.4 就地就地仪表改为现场现场仪表 2.0.23电缆槽电缆槽改为电缆桥架电缆桥架 原规范定义为电缆槽:敷设和保护电缆电线的槽形制成品,包括槽体、盖板、各种组成件。现在解释 电缆桥架 cable tray: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合构成,用以敷设和支撑敷设和支撑电缆的结构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中是:2.0.242.0.24保护管改为电缆导管保护管改为电缆导管:原规范定义为保护管:敷设和保护电线电缆的管子及其连接件。现在解释 电缆导管 cable conduit:用以在其内部敷设和保护电缆电线,便于导入或拉出电缆电线的管子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中是: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中:解释改:解释改:原来解释 “检验”:对产品或过程等实体,进行量度、测量、检查或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现在解释“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参照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 原来解释原来解释 “试验试验”:对产品或过程等实体的额定值(或极限值)或特性、指标、质量进行验证。现在解释“试验”: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参照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 原来解释原来解释 “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或蒸汽的电路。现在解释“本质安全电路”:在规定的条件下,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和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参照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 原来解释原来解释 “关联设备关联设备”:设备内的电路或部分电路并非全是本质安全电路,但有可能影响本质安全电路安全性能的电气设备。现在解释“关联设备”:内装能量限制电路和非能量限制电路,且在结构使非能量限制电路不能对能量限制电路产生不利影响的电气设备。参照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2010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第三章,原规范是施工准备,包括施工技术准备和设备材料检验与保管。现在把设备材料检验与保管分离出来,成为单独一章:第四章,施工技术准备和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质量管理、工程划分、检验数量、验收方法和质量合格评定合并为一章:第三章。这一章共五节:施工技术准备、质量管理、施工 验收的划分、检验数量、验收方法和质量合格标准。第一节第一节 3.1 3.1 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技术准备 共5条。原规范3条,增加了2条。增加3.1.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条文说明中理出了部分有关对安全要求的规范。:条文说明:3.1.3 本规范以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为主,有关施工安全技术应遵守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11651、可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3960.1、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等。增加 3.1.5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验证。第二节第二节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 共6条,原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4条。增加了2条:参照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2010。3.2.5 自动化仪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3.2.6 检验项目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和验收。参照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2010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原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工程划分工程划分。共4条,原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5条 在在3.3.13.3.1条中,条中,删除了检验批的要求,改为: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原规范是: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删除原规范中对分项工程由检验批组成的要求:第四节第四节 检验数量检验数量 共16条,原规范17条 我们在讨论过程中,对仪表光缆线路的安装的检验数量进行了调整,把光缆也综合在仪表线路中,所以删除了原来的“仪表光缆线路安装应按系统抽检30%”,实际上是提高了抽检数量。现在是:3.4.6 3.4.6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外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外的仪表线路安装应按系统抽检的仪表线路安装应按系统抽检30%30%。对全部检验的介质范围进行了调整对全部检验的介质范围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低温介质和有害介质。3.4.2 用于高温、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用于高温、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有害物料的取源部件安装,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取源部件安装,应全部检验。其他取源部件应按温度、压力、流量、物位、分析等用途分类各抽检30%,且不得少于1件。原来规范范围是:3.3.2用于高温、高压、易燃、易用于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爆、有毒物料的取源部件安装,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取源部件安装,应全部检验。其他取源部件应按温度、压力、流量、物位、分析等用途分类各抽检30%,且不得少于1件。3.4.4 3.4.4单独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单独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检检20%20%,且不得少于,且不得少于1 1台。成排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台。成排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检装,应抽检30%30%,且不得少于,且不得少于1 1排排。原规范是:单独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成排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检5%,且不得少于1排。3.4.6 3.4.6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外的仪表线路安装应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外的仪表线路安装应按系统抽检按系统抽检30%30%。把仪表光缆并入到仪表线路中 原规范是:仪表光缆线路的安装应按系统抽检30%,仪表光缆并入仪表线路后实际上提高了检验数量。3.4.10 3.4.10 仪表接地安装工程应全部检验。仪表接地安装工程应全部检验。原规范是:仪表接地安装工程应按系统抽检50%。第五节第五节 验收方法和质量合格标准验收方法和质量合格标准 共10条,原规范是11条,这次修订删除了检验批质量合格的规定。3.5.1 3.5.1 质量验收工作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原规范是:质量验收工作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删除了原规范检验批的要求,与质量验收划分一至。3.5.7 3.5.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全部合格应全部合格;2 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章节一般规定中相应质量验收内容。原规范是:3.5.10 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经处理后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 返工后检验合格,可作为合格验收;2 返修后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返修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 3 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严禁验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严禁验收。收。这一条增加了1款:3 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严禁验收 这一款为强制性条文。这一款为强制性条文。4 4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保管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保管:第四章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保管,是原规范第三章中分离出来的,共2节:第一节 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保管,第二节 质量验收。从第4章到12章,每一章的最后一节为质量验收,用表格形式反映出本章质量验收的内容、检验项目级别、检验方法。质量验收节中的每个顺序顺序和施工规范要求的节相互对应,就是说施工规范中的节,质量验收表格顺序对应。第1节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和保管:共9条,原规范7条,增加了3条,增加了放射性仪表和分析仪表的开箱检查要求。原3.2.5条有修订,原3.2.6条删除了。增加的增加的 4.1.4 放射性仪表的开箱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放射源标识应完整、牢固、清晰;2 放射源应处于关闭锁定状态。增加的增加的 4.1.5分析仪表的开箱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析仪表配套的试验标准样品名称、数量、样品浓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2 试验样品应包装完好、无泄漏。增加的增加的:4.1.7 检验不合格的仪表设备和材料不得使用,并应作好标识和隔离。修订条修订条:4.1.8 仪表设备和材料检验合格后,应按要求的保管条件进行保管,标识应明显清晰。这一条,稍有修改,原规范是:删去原规范4.24.2质量验收质量验收 共7项验收内容,主控项目6项,一般项目1项。5 5取源部件安装取源部件安装 第五章共7节,第7节为质量验收,原规范共6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共共1010条,原规范条,原规范8 8条,条,增加了对取源部件安装保护和安装长度要求 2条。增加增加5.1.5 5.1.5 对易受损坏的取源部件,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5.1.6 5.1.6 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埋设深度、露出长度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当无法同时安装时,应预留安装孔。安装孔周围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填充密实、封堵严密。原规范的:现在规范的5.1.6是原规范4.1.5、4.3.7条统一修订。共性要求放在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中。5.1.7 5.1.7 安装取源部件安装取源部件,不应应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原规范:原来要求是原来要求是“不宜不宜”,现在要求为,现在要求为“不应不应”,要求严格了。要求严格了。增加增加5.1.8 当设备及管道有绝热层时,安装的取当设备及管道有绝热层时,安装的取源部件应露出绝热层外。源部件应露出绝热层外。第二节 温度取源部件 共2条,原规范也是2条。在第1条中调整了2、3款的先后顺序,内容没有变化。第三节 压力取源部件 共5条,原规范7条,删去2条。其他5条内容没有变化。删去原规范 删去原规范:调整到一般条款中 第四节 流量取源部件 共11条,原规范11条。其中5.4.2、5.4.4条修订。5.4.2 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附录B 中具体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5.4.4 5.4.4 在节流件的上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段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温度计插套或套管直径小于或等于0.03D(D为管道内径)时,不应小于5D;2 当温度计插套或套管直径在0.03D和0.13D之间时,不应小于20D。原规范是:第五节 物位取源部件 共10条,原规范8条,增加2条,5.5.2、5.5.3条修订 5.5.2 5.5.2 内浮内浮筒液位计和浮球液位计采用导向管或其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应垂直安装,导向管内液流应畅通。原规范:增加增加 5.5.9 重锤料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在容器中心与侧壁之间,并应垂直安装。增加增加 5.5.10 5.5.10 雷达、超声波、射频导纳物位计的取源部件位置应使检测元件与被测对象区域内无遮挡物,并应远离物料进、出口。5.5.3 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2 应垂直安装,中心点应与正常液位相重合。原来规范为:5.5.6 安装浮球式液位仪表的法兰短管应使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由活动。为一般条款。原规范的强制条款。调整为一般条款,并把“保证”改为“应使”。第六节 分析取源部件 基本上没有修改。5.6.1 分析取源部件应安装应安装在压力稳定、能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变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的位置。取样点的周围不应有层流、涡流、空气渗入、死角、物料堵塞或非生产过程的化学反应。原来(把“应选在”改为“应安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