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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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docx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3日2022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为推动本市交通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营造良好出行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年”为抓手,按照“优供、控需、强治”总体思路,坚持“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理念,加大精治、共治、法治力度,加快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实现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5%,路网交通指数控制在5.6左右,持续提升首都交通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二、重点工作任务(一)优化供给,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1.加快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加快轨道交通房山线北延、16号线中段建设,确保2022年通车;推进11号线西段、3号线、12号线、17号线等16条在施线路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现13号线拆分工程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2.推动市郊铁路建设运营。实现市郊铁路怀密线引入北京北站,建成城市副中心线西延和京承线(顺义-怀柔北、密云北段);推动京张高铁同步服务沿线通勤客流;推进清河火车站、丰台火车站与城市轨道交通便捷换乘;推进北京西站、清河火车站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互认。(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3.加快轨道交通既有线路提升改造。组织落实轨道交通未开通车站和出入口的启用实施工作方案;开工改造1号线福寿岭站,完成宣武门站换乘通道改造,开工建设国贸站换乘通道改造;提升6号线运营速度。(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区政府)4.持续优化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公交线路80条,改造提升BRT通道,建设干线、普线、微循环线三级公交线网体系;新增施划公交专用道48公里;力争高峰时段公交车与小汽车速度比达到0.7;将公交站台改造、公交电子站牌建设纳入随道路同步建设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各有关区政府)5.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交场站设施规划建设,编制完成北京市公交场站规划;完成16处(朝阳区4处、丰台区5处、通州区1处、顺义区2处、昌平区3处、房山区1处)公交场站用地腾退移交;制定地面公交运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6.全面提升慢行系统品质。以保障自行车、步行路权为核心,完成378公里自行车道整治(市级213公里、区级165公里);开工建设回龙观自行车专用路东拓、西延、南展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7.开展滨水、绿道与慢行系统融合试点。制定巡河路、园林绿道面向步行者、骑行者的开放政策,推进连线成网;研究在通惠河沿线建设自行车专用路;在清河、凉水河沿线建设连续步道、自行车道;完成11条(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各2条,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各1条)开放道路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8.加强慢行系统路权保障。通过加强规划设计、优化节点彩铺、加强局部改造、完善信号标识、强化路面执法等措施,扎实推进慢行优先。(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9.推进城市主干路建设。建设完成林萃路、化工路、来广营北路;持续推进安宁庄北路、九棵树西路、永乐大街、通久路、青年路北延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南中轴路、锅炉厂南路、北辛安路南段;加快推进运河东大街东延、鲁疃西路南延、观音堂路、太平庄中街、朝阳路提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10.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建设完成广渠路东延工程;持续推进北清路提级等项目建设;做好京密路(四环路-机场南线段)、姚家园路东延、芦西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区政府)11.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完成环球主题公园京哈高速立交桥;开工建设京雄高速;推进东六环入地改造和G109新线高速建设;推进京密路高速(机场南线-西统路段)、承平高速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12.持续推进次干路、支路建设。城六区和通州区共完成24条次干路、支路建设,其中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各3条,海淀区4条,朝阳区5条。(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13.加快推进火车站和重点交通枢纽建设。建设完成丰台火车站一期;开工建设星火火车站、丰台火车站交通枢纽和通马路、环球影城北交通枢纽;继续推进东夏园、望京西交通枢纽建设。(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14.做好代征道路用地移交。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代征道路用地移交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建立移交后道路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和建设资金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15.实施智慧交通提升行动计划。建设交通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交通综合决策支持和监测预警平台、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服务平台;市级共享平台与民航、铁路枢纽实时动态共享信息,初步实现交通运行综合展示、预警和视频联动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华北管理局)16.加快重点区域智慧交通示范应用。在动物园交通枢纽试点开展地面公交跨线、跨区域调度,推出重点区域定制公交服务;建设完成三环路内公交干线走廊电子站牌;开展回天地区公交、地铁预约出行试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委)17.提升交通信息服务能力。发布本市交通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平台(MaaS)英文版;在首都机场线开展基于5G通信技术的轨道交通业务综合承载示范应用;建成延崇智慧高速公路北京段示范项目;实现300个大型公共停车场ETC收费。(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二)调控需求,强化交通承载约束能力18.强化城市交通规划管理。落实公交场站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启动实施第六次交通综合调查;开展区域交通影响评价,评价意见纳入街区控规和规划实施单元。(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19.更加精准地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研究完善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外埠载客汽车管控和国三柴油货车全市域禁行政策,持续加大对租售小客车指标、轻微型货车非法改装和闯禁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三)强化治理,将精治、共治、法治落实到位20.做好333处堵点治理。推进完成CBD、中关村软件园、回天地区等10处一级堵点、57处二级堵点(含20项市级疏堵工程、17所学校、20所医院)和266处三级堵点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21.加强旅游景区交通综合治理。在旅游旺季对部分客流密集景区实施限流措施,力争预约售票率达到50%以上;对核心区重点景区实施限流措施,优化旅游专线组织、旅游客车停车区及限时上下客区位设置,力争旅游团队数量同比减少10%;同步加强对景区景点周边交通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22.开展第二轮火车站周边综合治理。落实优化交通流线、加强接驳换乘、统筹执法检查等措施,促进重点火车站与城市交通运输衔接更便利、秩序更良好。(责任单位: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各相关区政府、市交通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3.实施交通配套设施优化提升工程。在重点地区完善黄色网格线、人行横道线、限速标志、注意行人标志、无障碍设施等交通配套设施,加大日常养护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24.优化城市道路隔离护栏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隔离护栏规范清理工作,拆管结合,严控增量,提升城市街道景观水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5.推进信号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按照规划、产权、维护、运行、控制“五统一”原则,制定实施北京市交通信号灯智能化控制工作方案;推进1148处灯控路口、2851处信号灯升级改造;开展101处重要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组织实施10条道路信号灯绿波带建设;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应急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26.推进各类道路监控设施视频数据资源共享。探索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监控设施采集的数据接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27.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停车专项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化调节机制,因地制宜建设停车设施;做好“烂尾”停车设施整治工作;开展公共建筑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城六区和通州区每个街道各完成2处公共建筑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28.继续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改革。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要求,加快落实支路以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在加强对使用POS机管理路段的停车企业和管理员监督考核的同时,推进落实以视频设备管理为主的停车收费设施改造,加快替代手持POS机管理;集中整改“有位失管”问题,提升停车服务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委)29.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和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调控车辆投放总量;以轨道交通站点、商业区、景区等人流密集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电子围栏技术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30.抓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年”工作。制定实施交通秩序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静态交通秩序为重点,兼顾动态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违法停车、机动车闯禁行、闯红灯、占用公交和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全市摩托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强摩托车购车资质、登记上牌审查,依法严厉打击、高限处罚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建设开通交通违法行为市民举报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31.持续加强“黑车”治理。针对克隆出租车、黑巡游出租车、黑旅游车、黑危险品运输车及相关交通涉牌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台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处罚与执行形成闭环;在火车站、地铁站、省际客运站等重点区域,推动建设一批物防技防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32.强化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完善本市公路检查站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治理措施,实现市域内路网平均超限率不超过2%、高速路超限率不超过0.5%;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建设,实现G101(顺义段)、顺沙路、马朱路(通州段)、安采路(大兴段)、昌崔路(昌平段)、白马路(顺义段)等重点货运路段全天候检测。(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33.建立交通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信用监管机制。分别建立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4.加强执法力量能力建设。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35.落实管理责任。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机制,按月、按季度组织对16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排名,研究细化工作评价体系,将交通管理责任下沉到各街道(乡镇);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重点,组织对市属部门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交通委)36.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红绿灯栏目改版,创新报道形式,突出绿色出行理念,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力度;发挥好“治堵大家谈”“交通北京微访谈”等广播和网络互动品牌栏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员全社会参与交通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做好全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抓好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认真编制并及时发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2022年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书。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部门、本地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三)强化督查考评。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职责,按照“一单位一套指标一张表”和“滚动更新任务”的思路开展督查考评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任务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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