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监理第一章-概述.ppt
1绪绪 论论 本本 章章 内内 容容1.1 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1.2 建设工程监理的形成与发展建设工程监理的形成与发展1.3 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任务和程序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任务和程序1.4 建设工程监理的体制和基本制度建设工程监理的体制和基本制度1.5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 监理是指一个执行者为了使某项活动达到一定要求,依据该项活动应遵守的准则,对从事这项活动的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控制、咨询、指导、服务等功能。监理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有明确的监理者,即监理活动的执行者。监理者是监理行为的主体,一切监理活动都是由监理者组织实施的。1.1 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1.1.1 监理理 第二、有明确的被监理者和被监理行为,即监理的对象。当一个人或组织从事被监理范围内的活动时,他本身就成为被监理者,他的行为也就构成被监理行为。被监理者和被监理行为共同组成监理对象,被监理者是被监理行为的主体。第三、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即监理的依据。监理者和被监理者双方有共同的行为准则,才可能在监理和被监理的活动中达成共识,实现共同的目标。监理者必须依据行为准则行使监理的权力,而被监理者必须按行为准则进行活动,接受监理。所谓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1.1.2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理1.1.2.1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概念理的概念建设单位,也称业主、项目法人,是委托监理的一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拥有确定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等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造,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 建筑法明确规定,监理必须由监理企业实施,即只有监理企业才能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执行者。除了监理企业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也要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但不属于监理性质,因此不能作为监理者。监理企业是独立于业主建设管理行为和承建单位建设承建行为之外的第三方中介服务组织,它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监理。1.1.2.2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概念的要点理概念的要点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实施监理。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1)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包括: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两类合同,即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理。工程监理企业依据哪些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理,视委托监理合同的范围来决定。全过程监理应当包括咨询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决策阶段监理主要是咨询合同;设计阶段监理主要是设计合同;施工阶段监理主要是施工合同。1.1.2.3 监理应满足的要求1.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2.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3.实施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和权限,书面通知施工企业。4.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5.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厉害关系;不得转让监理业务6.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具有服务性 监理企业是在接受业主委托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监理的。监理的实质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为业主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服务。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性理的性质2.具有独立性 建筑法明确指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监理企业虽然接受业主的委托,为业主提供服务,但他并不是业主的附属物,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要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独立地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平等主体)另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必须独立于承建活动。所以,监理企业是建设活动中,独立于业主和承建单位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它是独立的法人单位。3.具有公正性 保持建设工程监理独立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建设工程的监理依据,不仅是业主的意图,还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监理企业不仅要对业主负责,还要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负责。当业主和承建单位发生矛盾时,监理企业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建设合同为依据,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也不能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4.具有科学性 建设工程监理必须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科学规律,坚持科学性的原则,提供高技术、高智能的服务,才能为社会所接受。监理企业应该是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组织;监理人员要求具备相当的学历,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综合的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经权威机构考核认证,注册登记。1.工程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范理的范围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产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2.阶段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的阶段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决策阶段的监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保修监理四个方面。1.工程建设决策阶段的监理 工程建设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投资、立项决策和可行性决策的咨询。是受建设单位或政府的委托选择决策咨询单位,协助签订咨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对咨询意见进行评估。2.设计监理 设计监理指对工程建设设计活动进行的监理,包括工程勘察监理和工程设计监理两部分。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在设计阶段实施监理具有重要意义。3.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指对工程建设施工活动进行的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主体部分,具有监理期长,内容多,关系复杂等特点。施工监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从施工招标、正式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在施工阶段,监理企业除了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外,还要对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进行监理。4.保修监理 保修监理指对工程保修活动进行的监理。工程保修是工程施工的延续,在现代工程施工承包中,对工程使用过程实施保修,是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用户的正常使用,监理工作也应该延续到保修阶段,对施工单位的保修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必须由业主委托的监理企业作为执行者,监理企业是独立于工程建设行为以外的中介组织,而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都不具备这些特征,不能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执行者。1.建设工程监理和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区别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主要通过制定法规和执行法规,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宏观控制,保证工程建设活动依法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和政府、理和政府、业主主监督管理的区督管理的区别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要对承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对业主和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业主、承建单位、监理企业等,都必须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工作,自觉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政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是一种执法性、强制性、宏观性的监管行为,不需要谁委托,而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委托性、服务性的监管行为。在这一点上,建设工程监理和政府监督管理的性质完全不一样。2.建设工程监理和业主监督管理的区别 业主作为投资方,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当然要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工程建设活动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业主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拥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技术经济力量,他可以在总的控制之下,将一部分权力授予监理企业,由监理企业代行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后,业主的监督管理是一种决策性的监管行为,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一种日常性的监管行为,他们之间构成授权与被授权,委托与受托的关系。1.2 建设工程监理的形成与发展建设工程监理的形成与发展1.2.1 1.2.1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产生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产生 1.2.2 1.2.2 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条件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条件工程技术高度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成为必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使建设工程监理具备法定地位;工程建设制度规范,使建设工程监理有了工作依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自1988年7月推行以来,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监理试点阶段(1988年1993年)1988年将北京等八市和能源部、交通部两部的水电和公路系统作为试点单位。2.工程监理稳步推行阶段(1993年1995年)3.工程监理全面推行阶段(1996年至今)1.2.2 我国建我国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理的发展展1.3 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任务和程序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任务和程序(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有利于控制建设工程的功能和使用质量(3)有利于促进承建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5)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1.3.1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作用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可以概括为:通过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现场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实现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达到建设工程顺利而高效进行的目的。从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业务上看,还可以把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总结为“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v所谓“四控制”,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工期控制饥和安全控制;1.3.2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任理的任务v所谓“两管理”,即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v所谓“一协调”,即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协调。(1)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有:按照ISO9000的要求和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各类因素进行控制;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统计分析;质量成本分析等。(2)建设工程工期控制 建设工程工期控制也叫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在合理的工期内完成 建设工程工期控制的主要内容有:运用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的计划方法编排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建设中的各类资源;对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调整,及时纠正偏差,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正确处理不可避免的工程延期中的各种问题,尽量避免工程延期带来的损失。(3)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内容主要有:正确进行投资决策,正确估算投资数额;控制设计标准,搞好设计概算;认真组织施工招标投标,准确编制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正确处理工程索赔事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认真审核工程量,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收集、整理施工的各种变更资料,正确办理工程结算。(4)建设工程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安全控制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一样,是要监理人员付出大量全面、细致的工作才能做好的。主要内容有:做好现场安全控制的宣传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确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度等。(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选择适当的标准合同条件,协助业主和承建方协商合同的具体条款;为合同履行创造条件,促使双方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对双方履行合同提供咨询,协调履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合同的变更,协助办理有关手续。(6)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指监理组织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所需的信息进行的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以便作出科学的决策。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目标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只有在信息的支持下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明确建设项目监理工作信息流程;建立建设项目信息编码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的收集;建设项目信息的处理。(7)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建设工程监理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承建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协调;承建单位和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业主和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大纲(2)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3)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4)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5)实施监理(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7)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8)监理工作总结1.3.3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程序理的程序1.4 建设工程监理的体制和基本制度建设工程监理的体制和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及管理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职责、权力的划分,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总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就是要明确这些部门、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应该执行的法规、制度。1.4.1 建建设工程管理的体制工程管理的体制1.4.1.1 建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概念工程管理体制的概念 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如图1.1所示。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由一个体系、两个层次组成。所谓一个体系,是指从机构、手段、法规上形成的完善的建设工程管理系统。所谓两个层次,是指在上述体系中,从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角度上讲,存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1.4.1.2 建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构成工程管理体制的构成图1.1 建设工程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监理体制,是指在建设工程的微观监督管理中,监理单位、项目业主、承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职责、权力的划分,以及监理法规制度的总和。这套体制要解决的是:在实行业主委托第三方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这样一种制度下,如何处理项目业主、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采取什么形式、什么手段实现建设工程监理制等问题。1.4.2 建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体制理的体制1.4.2.1 建建设工程工程 监理体制的概念理体制的概念 图1.1既是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构成图,也是建设工程监理体制的构成图。图的整体体现了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体系,上半部分表明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宏观层次政府监督管理,下半部分表明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微观层次建设工程监理体制。工程项目是项目业主、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对象,正是有了工程项目,这三个方面才可能走到一起,联系在一起,围绕工程项目的建设共同工作。1.4.2.2 建建设工程工程 监理体制的构成理体制的构成 与建设工程监理体制有关的三方行为主体,都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运行的。承建单位是工程建设任务的直接承担者,也是建设工程监理体制中的被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和业主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执行者,它和业主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接受业主的委托,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图1.1 建设工程管理体制 1.4.3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制度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从业资格与资质制 资格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资质从事建筑活动的相关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合同管理制(责权平衡机制)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的制度。6.工程质量责任制7.工程质量保修制8.工程竣工验收制9.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10.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11.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12.工程设计审查制1.5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是根据注册规定,经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理工程师1.5.1.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报考条件 主要有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二是具有一定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学历证明(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2.考试内容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涉及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考试科目分为“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知识和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4科3.考试方式和管理考试方式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综合水平考试。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的办法,一般每年5月的第一周周末举行一次。考试所用语言为汉语。对考试合格人员,由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核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即成为监理工程师。我国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管理。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的专家拟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编写培训教材工作。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工程师经注册后,即表明获得了政府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即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1.5.1.3 监理工程理工程师注册注册 1.初始注册 经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1)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一般要提供下列材料: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有关资料。(2)申请初始注册的程序是: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上述材料由聘用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并颁发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并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对符合注册条件的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批准确认。(3)申请注册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注册: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责令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注册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年龄65周岁及以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4)监理工程师在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将撤销其注册,收回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死亡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违法违规或者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责令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自行停止监理工程师业务满2年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等行规行约的。2.续期注册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需要办理续期注册。(1)续期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监理继续教育证明。(2)监理工程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续期注册:没有从事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未按照规定参加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在工程监理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3)申请续期注册的程序是: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上述材料由聘用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无前述不予续期注册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准予续期注册后,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2年,从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告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3.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后,如果注册内容发生变更,应当向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程序是:(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2)聘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变更注册;(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准予变更注册后,将变更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不能再次进行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负有重大的责任,并拥有相应的权力,是影响建设工程的关键因素,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实行总监负责制,把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1.5.1.4 监理工程理工程师的的职责和和权力力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企业派驻现场执行项目监理的全权负责人,代表监理企业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承担监理方的监理责任,对内向监理企业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1.总监理工程理工程师的的职责和和权力力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企业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代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的监理企业的权利,就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对于一个具体项目来说,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视业主和监理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而有所变化,但与所承担的责任相对应的最基本的权力则是相对固定的。主要体现在,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总监理工程师拥有工期、质量、造价方面的控制权力。总监理工程师权力的基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他无权改变业主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他们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展情况,使总监理工程师能够根据报告作出判断。(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2.专业监理工程理工程师的的职责和和权力力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取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和程度。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是很特殊的,他们一方面要在现场监理中担负重要责任,而另一方面却没有显要的法定地位,他们只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是总监理工程师的“代理人”。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名义发布指令,是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职权,对于建设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现场监理员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助手,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要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不断地巡查工程,全面记录工程进展的详细情况,并随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1)现场监理员的职责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现场监理理员的的职责和和权力力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2)现场监理员的权力 现场监理员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助手,主要行使检查、督促的权力。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也可以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较广的专业知识 (3)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监理工程理工程师的素的素质 监理企业,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建设工程咨询的单位。无论何种形式的监理企业,都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1)报建设工程监理主管机关进行监理资质审查,取得监理资质证书;(2)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工程监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1.5.2.1 工程工程监理企理企业的概念的概念1.按资质条件分类按资质条件分类 按照资质条件可以把监理企业分为甲级监理企业、乙级监理企业和丙级监理企业。2.按工程类别分类按工程类别分类 按照工程类别,可以把监理企业分为从事不同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监理企业。1.5.2.2 监理企理企业分分类 按照工程类别,可以把监理企业分为从事不同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监理企业。我国工程的类别,大的分类有14种,每一大类又分成若干小类。大的分类有: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企理企业的的资质管理管理1.工程工程监理企理企业的的资质等等级标准和准和业务范范围(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见课本1213页。(2)业务范围综合资质:所以专业工程类别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资质: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只可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但国家规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除外。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我国现阶段管理体制,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确定的原则是“分级管理,统分结合”,按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进行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主要职责 a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全国甲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工程等方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b审查、批准全国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变更与终止。c制定有关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主要职责 a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乙级、丙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b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乙级、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变更与终止。c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和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年检。d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资质管理办法。e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年检。资质审批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资质初审工作完成后,初审结果先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后,对于工程监理企业符合资质标准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告。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提高资质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从而增强其公正性。监理企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称为监理费。监理费不仅应包括在正常情况下监理企业的各项开支、税金、利润等,还应包含一定的风险费。监理费收取的多少,与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深度,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有关。1.5.2.4 监理企理企业的的监理理费用用 按照文件规定,监理费有以下三种收取方法:(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取;(2)按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5万元/(人年);(3)不宜按(1)、(2)两项计收的,由业主和监理企业按商定的其他方法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