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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汇总七篇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公正、自愿、公正和恳切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挨次 3.1 除双方另有商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挨次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商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商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供应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商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商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职权: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职权: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担当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供应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把握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爱惜工作: (9) 双方商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托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供应方案、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担当施工平安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供应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担当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爱惜工作;对工程成品爱惜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担当: (6) 做好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爱惜建筑)、古树名木的爱惜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担当: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商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日 第11条进度方案 11.1承包人供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方案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看法的时间: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看法的, 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方案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需依据经确认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缘由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方案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缘由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担当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缘由停工的,由发包人担当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缘由停工的,由承包人担当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缘由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商定日期供应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商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商定供应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缘由停水、停电等缘由造成停工; (6) 不行抗力及自然灾难;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状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状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实行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供应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担当: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商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掩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连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担当,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担当,相应顺延工期。 六、平安施工 第18条平安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平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担当。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缘由导致的平安事故,由发包人担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平安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刻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担当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依据合同商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接受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状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缘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商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作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日内按前款的商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结算总价的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商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商定发包人担当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选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选购苗木材料设备的商定: 25.2 苗木选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商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依据通知进行变更。假如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接受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值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供应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值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看法,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头。 29.3 因特殊缘由,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看法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商定,担当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商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觉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担当。 33.2 双方商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担当: 第34条其他双方商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商定,均应担当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缘由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缘由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担当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行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行抗力范围的商定: 38.2 因不行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担当: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 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担当;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担当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担当;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担当;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商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供应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供应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商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商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缘由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当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爱惜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供应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商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因未准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商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全都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宅: 住宅: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送达 备注 时间 地点 总价合计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摘要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他的目的以及任务,目标特点.要想争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需学会理解其以上的东西,深刻的体会他的作用,以及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不紧要学会这些,我们也要学会在工程方面合同的作用,在一个工程中双方必需依靠合同来维持合作,不行违反合同。否则要受法律的制止,所以说它与法律是相辅想成,具有确定关系的,我们也要知道合同体系,合同担保和保险,合同的索赔问题,合同的检定与实行问题.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索赔 规范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 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爱惜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舞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进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特别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受一个特别简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确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方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 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方法、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修理方法等。结合我国具体状况和FIDIC(国际询问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选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选购合同是具有公正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选购合同和设备选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选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方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 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实行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猜想、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预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峻拟 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正、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状况,准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把握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需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力气、履约力气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力气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洁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接受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状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接受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宅: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供应的资信状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宅应保持全都。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精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商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商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接受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商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商定精确数量的应商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商定所接受标准的;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商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商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酬劳:价款或者酬劳应在合同中明确,接受折扣形式的应商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酬劳的支付期限应商定精确日期或商定在确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商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商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商定,如买卖合同一般商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宅地;商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商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供应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供应担保的,应结合具体状况依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全部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商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商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五、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正、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特地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特地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特地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乐观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乐观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把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正、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怀合同管理,增加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阅历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阅历,如国际询问工程师联合会 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阅历。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制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念与目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简洁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把握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当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供应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当是尽量使之成为调整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把握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任务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 1供应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 2供应其他施工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商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立协双方: 朱炎林 (以下简称乙方) 湖塘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塘街道商贸一条街道路修理 2、工程地点:湖塘街道湖塘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三、工程工期:从XX年10月30日起到XX年11月30日止。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依据施工图纸规范施工,质量必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工程为合同价(大写):壹万肆仟柒佰捌拾壹元,人民币:14781.00元,工程完工并阅历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希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XX年10月30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状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全都,在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生化池(含土建工程)的污水处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规模:日处理量为M3/d。 4、工程范围:3/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生化池”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土建施工、工艺设施费、工艺设施安装费和生化池的监测、验收等全部费用。 其次条 工程合同价款 1、本工程包干综合单价为: 元/M3;设计污水处理池总量暂定为: M3。 2、今后可依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在综合单价不变的状况下,增减或变更工程量。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暴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 3、如遇人力不行预见抵抗或甲方缘由等特殊状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叁级排放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第五条 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指派为甲方工地代表,关心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平安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供应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接驳点费用及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证按合同要求准时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将担当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合同中的各项工作,细心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准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证按图施工,做到无渗漏,无二次污染,并对质量负责。 2.3生化池排放的生活废水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环保验收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2.4预备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2.5工程竣工后,乙方为甲方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出具工程所在地环保局验收报告。 2.6乙方应做到平安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平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产生的建筑、生活等垃圾,乙方负责清运出场。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7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8培训甲方的操作及修理人员,使之娴熟把握操作要求。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单个生化池土建工程全面完工后支付该生化池合同价款的50%。 2、单个生化池全面竣工,环保局对该工程按环评要求进行综合验收,生化池单项合格后,支付该生化池合同价款的30%。 3、本工程全面竣工,并阅历收合格,双方办理完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作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