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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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三篇).docx
2023年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三篇)2023年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篇一 签订地点:_ 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_国_市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盼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受让方”:是指中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让方”:是指_国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修理、产品检验等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进展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省_市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效劳”:是指出让方依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供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终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依据详细工程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其次条 合同范围 2.1 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修理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让方成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行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供应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详细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展技术指导和效劳,技术效劳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让方负责承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大的努力满意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把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依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待的价格向受让方供应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详细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纳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依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样。 2.8 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条的规定返销局部合同产品。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根据本合同其次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美元(大写)其分项价格如下: (1)技术转让费_美元; (2)设计费_美元; (3)技术资料费_美元; (4)人员培训费_美元。 3.2 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_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四周的国际机场)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xx银行和_银行支付。全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全部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方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以下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 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美元(大写_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d.即期汇票一式2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xx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美元(大写_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总价的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以下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在30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4份。 (3)合同总价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头的证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总价的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以下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 4.3 依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_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 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估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具体清单各一式2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丧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 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屡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结实包装。 5.6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_ (2)收货人:_ (2)目的机场_ (4)标记:_ (5)重量(公斤):_ (6)箱号或件号:_ (7)收货人:_ (8)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具体清单一式2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 技术效劳和人员培训 6.1 出让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派遣技术娴熟的、身体安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供应技术效劳,技术效劳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效劳人员供应入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让方的技术效劳人员在华效劳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受让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展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供应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承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考核和验收 7.1 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牢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展考核和验收,详细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 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7.3 假如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到达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讨论,分析缘由,实行措施,待缺陷消退后再进展其次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 7.4 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5 假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与其次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6 经过其次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到达验收标准时,假如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需赔偿受让方患病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实行措施,消退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与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7.7 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旧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工程的详细状况确定。)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出让方保证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所供应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准时向受让方供应其改良和进展的技术资料。 8.2 出让方保证所供应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楚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准时交付。 8.3 出让方对合同工厂供应的性能保证期为_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需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8.5 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以下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缺乏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 受让方根据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连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 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状况下,出让方必需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_%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x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方法处理: (1)假如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_%的利息。 (2)假如是合同产品的局部性能尚未到达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合同产品的_性能指标降低_%,赔偿合同总价的_%; b.合同产品的_性能指标降低_%,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_%; c.合同产品的_性能指标降低_%,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_%。 (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依据详细合同的状况,拟增加或削减一局部条款) 8.9 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局部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_.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9.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供应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假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供应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展保密,假如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局部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局部则不再担当保密义务。 9.3 出让方应对受让方供应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状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 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供应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条 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一.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十一条 不行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斗或严峻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难,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行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行抗力事故的状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展确认。 3、假如不行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章进展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局部外,合同的其他局部应连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年_月_日在_签,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终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之日起6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4、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连续完成未了债务。 5、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对一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展,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2份。 第十四条 法定地址 受让方名称:_ 出让方名称:_ 地址:_ 地址:_ 电传:_ 电传:_ 电话:_ 电话:_ 受让方(盖章)_ 出让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_ 法定代表人(签)_ 2023年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篇二 甲方:_ 乙方: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治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安排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供应手机铃声下载效劳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供应手机铃声下载效劳,盼望被许可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效劳;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供应手机铃声下载效劳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治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以向中国大陆用户供应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治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下载销售状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供应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其次条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其次款所商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展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其次款所商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担当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供应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的曲目单后,帮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担当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根据乙方供应的精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的曲目单,准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全部人安排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准时安排或安排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峻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供应精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供应该曲目单或供应不精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准时安排或安排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准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担当,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峻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供应该曲目单或供应不精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准时安排或安排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商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商定连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连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商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顿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元时,应按人民币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首以内的每_首歌曲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首以内的每_首歌曲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首以内的每_首歌曲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首以上的每_首歌曲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缺乏_首的,按_首计数。 (2)乙方供应手机铃声下载效劳共使用甲方治理的音乐作品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准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缺乏局部。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次以应结算的局部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连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消失协议解除条款商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依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供应的或自身供应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状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供应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供应手机铃声下载销售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根据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全部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户名:_;账号:_。 第五条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托付第三方对乙方供应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状况资料进展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效劳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供应必要的便利条件。 2.双方商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根底,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展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供应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状况下,以便甲方进展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下载效劳收入÷80%×乙方供应手机铃声下载效劳收入在其全部短信效劳收入中所占比例×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4.双方商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 5.假如核查结果与乙方供应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六条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双方商定,乙方供应手机铃声下载效劳所得收益占其全部短信效劳工程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效劳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4.如经核查发觉乙方供应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担当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供应或供应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担当核查费用。 5.如乙方有意供应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担当核查费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商定的情形消失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马上解除本协议。 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依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准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假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缘由完全或局部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局部,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2023年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篇三 专利名称_ 专利号_ 许xx名称_ 被许xx名称_ 地址_ 地址_ 代表人_ 代表人_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其次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第三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第七条 对技术隐秘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 技术效劳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第九条 后续改良的供应与共享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第十一条 侵权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不行抗力 第十四条 税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七条 其他 鉴于许_专利,该专利为(职务创造制造或非职务创造制造),专利为_(九位),公开号为(八位包括最终一位字母),申请日为_年_月_日,授权日为_年_月_日,专利的法定届满日为_年_月_日。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隐秘及工艺; 鉴于被许(姓名或名称)属于_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_,_设备,人员_及其他条件,并对许专利技术有所了解,盼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技术(及所涉及的技术隐秘、工艺等); 鉴于许同意向被许授予所恳求的许可; 双方全都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十八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消失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许许可被许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创造专利(或有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 创造制造名称:_。 技术隐秘(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正确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隐秘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使用本合同供应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 技术效劳指许为被许实施合同供应的技术所进展的效劳,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销售额指被许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本钱、税金后的利润额。 改良技术指在许许可被许实施的技术根底上改良的技术。 一般实施许可指许许可被许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保存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连续许可被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许可被许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保存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许可被许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和任何被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分许可被许经许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等等。 第十九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专利的许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一般许可、穿插许可、分许可); 该专利的许可范围是在某地区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其次十条 专利的技术内容许向被许供应专利号为_,专利名称为的全部专利文件(见附件1),同时供应为实施该专利而必需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供应设备清单(或直接供应设备)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见附件3),并供应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隐秘(见附件4)及其他技术(见附件5)。 其次十一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许收到被许支付的使用费(入门费)(¥、$_万元)后的_日内,许向被许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日内,许向被许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全部(或局部)技术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 许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方式递交给被许,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被许,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被许。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所在地或双方商定的地点。 其次十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