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装箱合同(3篇).docx
2023年集装箱合同(3篇)集装箱合同篇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 集装箱租赁一事, 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 年 月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 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担当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坦或做好根底。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假如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置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 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需与合同所填箱号全都,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 元并开押金收据给乙方,乙方退箱时需将房间清扫洁净,经甲方验收,方可办理退箱手续。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要求开租赁发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税金。 十、运费由乙方担当。起步费每只箱子 元(20公里内,超过每公里1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 电话: 负责人: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集装箱合同篇二 选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工程名称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 名称商标 品牌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圆整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需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全都。乙方供应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需是列入政府选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必需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到达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应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供应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供应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规划、图纸、样品或资料供应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供应,也应留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全部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供应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展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具体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交付使用地点: 。 2、乙方供应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承受。 3、乙方应将所供应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准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展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选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选购人托付本中心组织的验收工程,其验收时间以该工程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工程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觉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准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供应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效劳、保修期 1、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效劳承诺,为甲方供应售后效劳。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供应的效劳承诺和售后效劳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详细商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选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全都时,乙方应依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展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政府选购资金的支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选购治理实施方法(桂财采20_59号)第七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效劳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供应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供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工程选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依据实际状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更换:由乙方担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担当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消失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担当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 ,因人为因素消失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修理,修理时只收部件本钱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展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赐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展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展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货物在使用前进展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帮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简单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加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需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展满意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预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准时更换,更换不准时的按逾期交货惩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别状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供应的货物如侵害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担当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惩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担当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效劳承诺供应售后效劳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供应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缘由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行抗力大事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行抗力大事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行抗力影响期一样。 2. 不行抗力大事发生后,应马上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行抗力大事连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连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展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担当;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担当。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连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选购资金和选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给商托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选购招标文件; 2、乙方供应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其次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选购监视治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选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合同(二份)报自治区政府选购中心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按未准时履约处理。自治区政府选购中心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选购监视治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集装箱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规划。即甲方应按乙方供应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预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照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展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急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缘由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准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担当。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6. 在商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缺乏,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赐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需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转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转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马上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规划,以便甲方预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商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托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担当. 3. 乙方依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准时通知甲方估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依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准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良效劳,促进双方合作开心。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全部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商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商定价格结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商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实行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实行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帮助甲方供应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购置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章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