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79-2023 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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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79-2023 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生 态 环 境 标 准H J 1 2 7 9 2 0 2 3钛白 粉工业 废水治 理工程 技术规 范T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i c a ti o n s fo r w a s te w a te r tr e a tm e n t o f ti ta n i u m d i o x i d ei n d u s t r y本 电 子 版 为 正 式 标 准 文 本,由 生 态 环 境 部 环 境 标 准 研 究 所 审 校 排 版。2 0 2 3-0 2-0 1 发 布 2 0 2 3-0 5-0 1 实 施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H J 1 2 7 9 2 0 2 3i目 次前 言.i i1 适 用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24 污 染 物 与 污 染 负 荷.35 总 体 要 求.46 工 艺 设 计.57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和 材 料.98 检 测 与 过 程 控 制.1 09 主 要 辅 助 工 程.1 01 0 劳 动 安 全 与 职 业 卫 生.1 11 1 施 工 与 验 收.1 11 2 运 行 与 维 护.1 2H J 1 2 7 9 2 0 2 3i i前 言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等 法 律 法 规,防 治 环 境 污染,改 善 生 态 环 境 质 量,规 范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建 设 与 运 行 管 理,制 定 本 标 准。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验 收 和 运 行 维 护 技 术 要 求。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本 标 准 由 生 态 环 境 部 科 技 与 财 务 司、法 规 与 标 准 司 组 织 制 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生 态 环 境 部 环 境 规 划 院、中 国 涂 料 工 业 协 会、东 华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龙 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 核 华 原 钛 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部 2 0 2 3 年 2 月 1 日 批 准。本 标 准 自 2 0 2 3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本 标 准 由 生 态 环 境 部 解 释。H J 1 2 7 9 2 0 2 31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1 适 用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污 染 物 与 污 染 负 荷、总 体 要 求、工 艺 设 计、主 要 工 艺 设 备和 材 料、检 测 与 过 程 控 制、主 要 辅 助 工 程、劳 动 安 全 与 职 业 卫 生、施 工 与 验 收、运 行 与 维 护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新 建、改 建 和 扩 建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验 收 及 运 行 全 过 程,可 作 为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计 与 施 工、验 收 及 建 成 后 运 行 与 环 境 管 理 的 参 考依 据。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标 准 引 用 了 下 列 文 件 或 其 中 的 条 款。凡 是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凡 是 未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标 准。G B 8 9 7 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 B 1 2 3 4 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G B/T 1 2 8 0 1 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总 则G B 1 8 5 9 9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 B/T 1 8 8 8 3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0 1 3 室 外 给 水 设 计 标 准G B 5 0 0 1 4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1 9 工 业 建 筑 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3 4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G B 5 0 0 4 6 工 业 建 筑 防 腐 蚀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5 2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5 4 低 压 配 电 设 计 规 范G B 5 0 0 6 9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构 筑 物 结 构 设 计 规 范G B 5 0 1 4 1 给 水 排 水 构 筑 物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G B 5 0 1 8 7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G B 5 0 1 9 4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供 用 电 安 全 规 范G B 5 0 2 0 8 地 下 防 水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 B 5 0 3 3 5 城 镇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程 设 计 规 范G B 5 0 6 8 4 化 学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与 回 用 设 计 规 范CJ J 6 0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维 护 及 安 全 技 术 规 程H J 9 1.1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 J/T 1 0 1 氨 氮 水 质 自 动 分 析 仪 技 术 要 求H J/T 1 0 3 总 磷 水 质 自 动 分 析 仪 技 术 要 求H J/T 2 4 8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多 层 滤 料 过 滤 器H J 1 2 7 9 2 0 2 32H J/T 2 5 1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罗 茨 鼓 风 机H J/T 2 5 2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中、微 孔 曝 气 器H J/T 2 5 3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微 孔 过 滤 装 置H J/T 2 6 2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格 栅 除 污 机H J/T 2 6 5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刮 泥 机H J/T 2 6 6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吸 泥 机H J/T 2 7 0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反 渗 透 水 处 理 装 置H J/T 2 7 1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超 滤 装 置H J/T 2 7 9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推 流 式 潜 水 搅 拌 机H J/T 2 8 3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厢 式 压 滤 机 和 板 框 压 滤 机H J/T 3 3 6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潜 水 排 污 泵H J/T 3 6 9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水 处 理 用 加 药 装 置H J 4 9 3 水 质 样 品 的 保 存 和 管 理 技 术 规 定H J 5 7 9 膜 分 离 法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 J 1 1 1 6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涂 料、油 墨、颜 料 及 类 似 产 品 制 造 业H J 2 0 0 8 污 水 过 滤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建 设 项 目(工 程)竣 工 验 收 办 法(计 建 设 1 9 9 0 1 2 1 5 号)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管 理 办 法(2 0 0 5 年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2 8 号)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钛 白 粉 工 业 t i t a n i u m d i o x i d e i n d u s t r y以 钛 精 矿、酸 溶 性 钛 渣 或 富 钛 料 等 含 钛 物 料 为 主 要 原 料,用 硫 酸 法 或 氯 化 法 等 工 艺 生 产 钛 白 粉 的 工业 过 程。3.2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t i t a n i u m d i o x i d e i n d u s t r y w a s t e w a t e r钛 白 粉 工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并 外 排 的 废 水。3.3生 产 工 艺 废 水 p r o d u c t i o n p r o c e s s w a s t e w a t e r钛 白 粉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废 水,主 要 是 尾 气 洗 涤 水、浆 料 洗 涤 水、滤 渣 洗 涤 水、生 产 车 间 设 备及 地 坪 冲 洗 水 等。3.4非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n o n-p r o d u c t i o n p r o c e s s w a s t e w a t e r辅 助 车 间 设 备 及 地 坪 冲 洗 水、冷 却 水、厂 区 锅 炉 与 电 站 排 水、脱 盐 水 站 排 水、循 环 水 站 排 水 及 初 期雨 水 等。3.5综 合 废 水 s y n t h e t i c a l w a s t e w a t e r生 产 工 艺 废 水 与 非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的 混 合 废 水。3.6直 接 排 放 d i r e c t d i s c h a r g e排 污 单 位 直 接 向 环 境 水 体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行 为。H J 1 2 7 9 2 0 2 333.7间 接 排 放 i n d i r e c t d i s c h a r g e排 污 单 位 向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行 为。4 污 染 物 与 污 染 负 荷4.1 废 水 来 源 与 分 类4.1.1 硫 酸 法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包 括 酸 解 尾 气 处 理 废 水、煅 烧 尾 气 处 理 废 水、水 洗 工 序 浆 料 洗 涤 废 水、后处 理 浆 料 洗 涤 废 水、生 产 车 间 设 备 及 地 坪 冲 洗 水 以 及 废 酸 浓 缩 产 生 的 废 水 等。4.1.2 氯 化 法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包 括 氯 化 尾 气 洗 涤 废 水、精 制 尾 气 洗 涤 废 水、氧 化 脱 氯 尾 气 洗 涤 废 水、炉底 和 炉 上 排 出 的 床 层 渣 洗 涤 废 水、氯 化 渣 洗 涤 废 水、后 处 理 浆 料 洗 涤 废 水 及 液 氯 库 废 水 等。4.2 设 计 水 量 与 水 质4.2.1 应 采 用 在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现 场 实 测 的 方 法 确 定 钛 白 粉 企 业 的 废 水 量 和 废 水 水 质。废 水 量 的 测量 和 废 水 水 质 的 采 样 化 验 应 符 合 H J 4 9 3、H J 9 1.1 等 的 规 定。4.2.2 无 法 获 得 实 测 数 据 的 钛 白 粉 企 业,应 参 考 相 似 技 术 水 平、管 理 水 平 的 企 业 类 比 确 定 废 水 量 和 废水 水 质。4.2.3 无 法 获 得 实 测 数 据 且 无 相 似 技 术 水 平、管 理 水 平 的 企 业 可 参 考 时,企 业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进 水重 点 指 标 参 数 可 按 表 1、表 2 取 值。表 1 硫 酸 法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设 计 进 水 水 量 和 水 质项目 单位 取值范围设计水量 m3/t T i O 2 4 0 7 0p H 值 1 2化学需氧量(C O D C r)am g/L 8 0 0 1 3 0 0 0悬浮物(S S)m g/L 1 0 0 4 0 0S O 42-m g/L 1 6 0 0 0 0N H 3-N m g/L 5 2 0T N m g/L 2 0 4 0a废水中的大量 F e2+使得化学需氧量(C O D C r)值较高。表 2 氯 化 法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设 计 进 水 水 量 和 水 质项目 单位 取值范围设计水量 m3/t T i O 2 2 0 3 5p H 值 1 2.5化学需氧量(C O D C r)am g/L 4 0 0 3 2 0 0悬浮物(S S)m g/L 1 0 0 1 5 0C l-m g/L 2 5 0 0 0 0N H 3-N m g/L 5 2 0T N m g/L 2 0 4 0a废水中的大量 F e2+使得化学需氧量(C O D C r)值较高,同时,一定浓度的 C l-也会对化学需氧量(C O D C r)测定产生影响。H J 1 2 7 9 2 0 2 344.2.4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设 计 水 量 应 考 虑 一 定 的 设 计 余 量,可 按 照 实 测 值 的 1 1 0%1 2 0%进行 确 定。5 总 体 要 求5.1 一 般 规 定5.1.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收 集、处 理、回 用 应 依 据 清 污 分 流、雨 污 分 流、污 污 分 治、分 质 回 用 原 则。5.1.2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排 放 时,水 量 和 水 质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关 排 放 标 准、排 污 许 可 证 等 的 要 求。5.1.3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应 配 套 建 设 预 防 二 次 污 染 的 技 术 措 施。对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应 当 采 取 防 渗漏 等 措 施,并 建 设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井 进 行 监 测,防 止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受 到 污 染。对 已 有 调 查、监 测 和 现 场检 查 表 明 存 在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的,需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土 壤 污 染 状 况 调 查。污 泥 的 处 理 处 置 应 遵 守G B 1 8 5 9 9 要 求。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治 理 应 符 合 G B 1 2 3 4 8 的 要 求。5.1.4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应 设 置 规 范 化 排 污 口,并 按 有 关 规 定 安 装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测 设 备。5.1.5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建 设,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的 规 定 外,还 应 遵 守 国 家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以 及国 家 有 关 法 规 与 标 准 的 规 定。5.2 源 头 控 制5.2.1 钛 白 粉 生 产 企 业 应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和 循 环 利 用 工 艺,改 进 生 产 工 艺,降 低 单 位 产 品 水 耗 量,从 源 头 减 少 废 水 产 生 量。5.2.2 钛 白 粉 生 产 企 业 应 采 用 资 源 回 收 与 综 合 利 用 技 术,废 水 在 排 至 处 理 站 之 前 回 收 化 学 品 和 其 他 副产 物。5.2.3 钛 白 粉 生 产 企 业 宜 将 部 分 浓 度 较 高 的 酸 性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有 效 浓 缩 回 收 废 酸,减 少 酸 性 废 水产 生。5.2.4 生 产 装 置 所 用 冷 却 水 应 采 用 循 环 冷 却 水,循 环 水 系 统 的 浓 缩 倍 数 不 宜 小 于 4 倍。5.2.5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后 宜 资 源 化 利 用,减 少 外 排 废 水 量。5.3 建 设 规 模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建 设 规 模,应 根 据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服 务 范 围 的 水 量、水 质 和 预 期 变 化 情 况综 合 确 定。当 钛 白 粉 生 产 能 力 扩 大 时,应 同 步 扩 建 废 水 治 理 工 程。5.4 工 程 构 成5.4.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主 体 工 程、配 套 工 程 以 及 生 产 管 理 与 服 务 设 施。5.4.2 主 体 工 程 包 括 废 水 调 节 与 处 理 系 统、污 泥 处 理 系 统 等。5.4.3 配 套 工 程 包 括 供 配 电、给 排 水、道 路、消 防、检 测 与 控 制 等。5.4.4 生 产 管 理 与 服 务 设 施 包 括 办 公 用 房、分 析 化 验 室、值 班 室 等,可 由 钛 白 粉 企 业 统 一 安 排。5.5 总 平 面 布 置5.5.1 总 平 面 布 置 宜 根 据 各 构 筑 物 的 功 能 和 处 理 流 程 要 求,结 合 地 形、地 质 条 件 等 因 素,经 过 技 术、经 济 比 较 确 定,并 应 便 于 施 工、维 护 和 管 理。5.5.2 废 水 处 理 站 宜 布 置 在 厂 区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且 宜 在 全 厂 较 低 处,废 水 宜 自 流 进 入 废 水 处理 站。5.5.3 各 单 元 平 面 布 置 应 力 求 紧 凑、合 理,并 满 足 施 工、设 备 安 装、各 类 管 线 连 接、维 修 管 理 方 便 的H J 1 2 7 9 2 0 2 35要 求。5.5.4 竖 向 设 计 应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地 形,尽 可 能 做 到 土 方 平 衡 和 降 低 水 头 损 失、降 低 废 水 提 升 高 度 以 及废 水 经 处 理 后 顺 利 排 出。5.5.5 废 水 处 理 站 应 设 置 存 放 材 料、药 剂、污 泥、废 渣 等 的 场 所,并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腐、防 渗、防 雨 淋等 措 施。5.5.6 生 产 辅 助 建 筑 物 的 设 置,应 满 足 处 理 工 艺 和 日 常 管 理 的 需 要,其 面 积 应 根 据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规模、处 理 工 艺、管 理 体 制 等 确 定。5.5.7 钛 白 粉 企 业 有 扩 建 预 期 时,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应 兼 顾 分 期 建 设 特 点,进 行 总 体 布 置。5.5.8 总 平 面 布 置 应 符 合 G B 5 0 1 8 7、G B 5 0 0 1 4 等 的 规 定。6 工 艺 设 计6.1 一 般 规 定6.1.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应 根 据 G B 8 9 7 8 等 现 行 国 家 要 求 或 地 方 排 放 标 准、地 方 污 染 物 总 量 控制 要 求,选 择 相 应 的 处 理 工 艺。依 据 钛 白 粉 生 产 废 水 水 质 特 性 及 处 理 出 水 要 求,优 先 采 用 先 进 成 熟 可 靠、高 效、节 能、低 投 资、低 运 行 成 本、低 二 次 污 染 的 处 理 工 艺 和 设 备,确 保 废 水 处 理 站 稳 定、可 靠、安 全运 行。6.1.2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宜 优 先 考 虑 分 级 回 用,提 高 废 水 重 复 利 用 率,以 回 用 水 的 水 质 要 求 确 定 废 水 处理 工 艺 流 程。6.1.3 主 要 处 理 构 筑 物 宜 分 成 不 少 于 两 组,按 并 联 设 计。处 理 水 量 较 小 时 可 只 设 一 组,但 应 配 套 应 急措 施。废 水 处 理 工 艺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6 8 4 的 相 关 规 定。6.1.4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采 用 新 工 艺 时,应 经 过 鉴 定 或 者 实 际 工 程 的 验 证 后 方 可 采 用。6.1.5 各 处 理 单 元 的 工 艺 参 数 宜 根 据 试 验 确 定,也 可 根 据 同 类 型 污 水 处 理 运 行 经 验 数 据 选 取。6.1.6 硫 酸 法 钛 白 粉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酸 等 固 体 废 物,应 分 类 收 集、贮 存、利 用 处 置;属 于 危 险 废物 且 需 要 委 托 外 单 位 利 用 处 置 的,应 交 由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企 业 利 用 处 置。6.2 工 艺 流 程 选 择6.2.1 硫 酸 法 钛 白 粉 废 水 处 理硫 酸 法 钛 白 粉 生 产 废 水 宜 采 用 中 和 沉 淀 工 艺 技 术。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工 艺、控 制 参 数 宜 通 过 试 验 确 定。当 不 具 备 试 验 条 件 时,废 水 处 理 工 艺 一 般 宜 采 用 以下 2 种 流 程:1)二 级 中 和 二 级 沉 淀 法,见 图 1;H J 1 2 7 9 2 0 2 36压滤排水中和剂 中和剂格 栅 一级反应中和池 调 节 曝 气 池 一级沉淀池 二级反应中和池 二级沉淀池 过 滤 清 水 池 污泥池 压滤事故池事故排水综合废水外 运/综 合 利 用排 放 或 回 用絮凝剂注1:实线部分常规采用;虚线部分可根据出水水质及回用水质的要求增加。注2:一级沉淀池的排泥与二级沉淀池的排泥根据中和反应 p H 值的控制,可分别进入不同的污泥池或者同一个污泥池。图 1 硫 酸 法 钛 白 粉 生 产 废 水 二 级 中 和 二 级 沉 淀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2)一 级 中 和 二 次 压 滤 法,见 图 2。中和剂格 栅 反 应 中 和 池 调 节 池 沉 淀 池 压 滤 氧 化 曝 气 池 清 水 池 事故池事故排水综合废水外 运/综 合 利 用排 放 或 回 用絮凝剂压 滤 注:实线部分常规采用;虚线部分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添加。图 2 硫 酸 法 钛 白 粉 生 产 企 业 废 水 一 级 中 和 二 次 压 滤 法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6.2.2 氯 化 法 钛 白 粉 废 水 处 理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工 艺、控 制 参 数 宜 通 过 试 验 确 定,当 不 具 备 试 验 条 件 时,处 理 工 艺 宜 采 用 中 和 沉 淀 法,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H J 1 2 7 9 2 0 2 37压滤排水中和剂格 栅 反应中和池 调 节 池 沉 淀 池 过 滤 清 水 池 污泥调节池 压滤事故池事故排水综合废水外 运/综 合 利 用排 放 或 回 用絮凝剂注:实线部分常规采用;虚线部分可根据回用水质的要求增加。图 3 氯 化 法 钛 白 粉 生 产 企 业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6.2.3 深 度 处 理鼓 励 达 标 废 水 根 据 回 用 要 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在 环 境 特 别 敏 感 区 域 或 对 废 水 排 放 有 特 别 要 求 时 需 要 进行 深 度 处 理,工 艺 流 程 见 图 4。浓水(主要为 N a C l 或 N a 2 S O 4)悬浊液加药过 滤 清 水 池 超 滤 反 渗 透 回用水池 达标废水回 用吸附 排放混 凝 沉淀池外排或蒸发结晶注:过滤方式包括陶瓷膜过滤、管式过滤、砂滤等。图 4 钛 白 粉 生 产 企 业 废 水 深 度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6.3 工 艺 设 计 要 求6.3.1 废 水 收 集 和 贮 存6.3.1.1 生 产 车 间 废 水 宜 按 下 列 要 求 收 集:a)车 间 的 各 工 段 产 生 的 废 水 通 过 废 水 管 道,排 入 调 节 池。b)辅 助 车 间 地 面 冲 冼 水 排 入 车 间 底 层 集 水 池,尽 量 收 集 回 用;无 法 回 用 的,采 用 压 力 流 或 自 流 排入 废 水 处 理 站 调 节 池。H J 1 2 7 9 2 0 2 386.3.1.2 厂 区 雨 水 宜 按 下 列 要 求 收 集:初 期 雨 水 自 流 入 雨 水 收 集 池,采 用 压 力 流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调 节 池;调 节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污 染 区 域 面 积与 雨 水 深 度 的 乘 积,雨 水 深 度 按 照 污 染 区 域 1 5 m m 计 算。6.3.2 格 栅6.3.2.1 宜 采 用 机 械 格 栅 或 人 工 格 栅。6.3.2.2 格 栅 应 按 最 大 小 时 废 水 量 设 计。6.3.3 调 节 池6.3.3.1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按 照 废 水 排 放 规 律 确 定,无 相 关 资 料 时 宜 按 8 1 2 h 平 均 流 量 设 计。6.3.3.2 调 节 池 底 部 应 设 有 集 水 坑 和 泄 水 管,池 底 应 有 不 小 于 0.0 1 坡 度 坡 向 集 水 坑,池 壁 宜 设 置 溢 水管,不 宜 设 置 爬 梯。6.3.3.3 池 体 应 做 防 渗、防 腐 处 理。6.3.3.4 调 节 池 内 设 置 混 合 设 施,宜 采 用 机 械 搅 拌 或 空 气 搅 拌。机 械 搅 拌 可 采 用 桨 式、推 进 式 和 涡 流式,混 合 功 率 不 宜 小 于 3 W/m3;当 采 用 曝 气 设 备 时,曝 气 量 不 宜 小 于 3 m3/(m2 h),曝 气 设 备 应 考虑 防 堵 塞 措 施。6.3.4 反 应 中 和 池6.3.4.1 反 应 中 和 池(槽)的 数 量,不 宜 少 于 二 个,一 般 不 设 备 用 池,池 体 做 防 渗、防 腐 处 理。6.3.4.2 反 应 中 和 时 间 宜 取 3 0 m i n 6 0 m i n,中 和 后 水 质 p H 值 6.5 9.0。6.3.4.3 反 应 宜 采 用 机 械 搅 拌,搅 拌 机 的 外 缘 线 速 度 宜 为 4 m/s 5 m/s。6.3.4.4 中 和 物 料 宜 添 加 电 石 渣、石 灰 石、石 灰 等。6.3.4.5 反 应 中 和 池(槽)应 有 酸 雾 收 集 和 碱 液 吸 收 装 置,减 少 酸 雾 排 放。6.3.5 沉 淀 池6.3.5.1 沉 淀 池(槽)一 般 采 用 辐 流 式 沉 淀 池,水 力 负 荷 宜 为 0.5 0.8 m3/(m2 h),沉 淀 时 间 宜 为3.0 h 5.0 h。6.3.5.2 废 水 流 出 沉 淀 池 进 入 过 滤 系 统 前,加 入 复 配 混 凝 剂 或 与 有 机 高 分 子 混 凝 剂 联 用。使 用 前 应 根据 废 水 水 质 特 性,通 过 试 验 确 定 适 宜 的 配 方。6.3.6 过 滤6.3.6.1 当 悬 浮 物 指 标 不 达 标 时,经 混 凝 沉 淀 工 艺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宜 进 行 过 滤 处 理,过 滤 系 统 进 水 悬 浮物 宜 小 于 5 0 m g/L;还 应 符 合 H J 2 0 0 8 的 有 关 规 定。6.3.6.2 过 滤 系 统 可 采 用 砂 过 滤 池 或 机 械 过 滤 器,反 洗 也 可 同 时 采 用 水 和 压 缩 空 气,反 冲 洗 水 应 排 往调 节 池 或 沉 淀 池 进 行 再 处 理。6.3.7 深 度 处 理工 业 废 水 深 度 处 理 可 采 用 混 凝 澄 清、混 凝 过 滤、超 滤、反 渗 透 等 工 艺,其 工 艺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3 3 5、H J 5 7 9 等 标 准 的 规 定。6.3.8 污 泥 处 理 与 处 置6.3.8.1 污 泥 处 理 工 艺 应 根 据 污 泥 的 最 终 处 置 方 式 确 定,并 满 足 环 评 及 审 批 文 件 的 要 求。6.3.8.2 沉 淀 池 排 泥 应 与 污 泥 脱 水 进 泥 相 协 调,宜 设 置 污 泥 池 进 行 调 节 和 匀 质,污 泥 池 容 积 应 根 据 污H J 1 2 7 9 2 0 2 39泥 产 量 及 排 泥 量 确 定。6.3.8.3 污 泥 脱 水 产 生 的 废 水 应 返 回 调 节 池 或 沉 淀 池。6.3.8.4 污 泥 脱 水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0 1 4 的 规 定。6.3.8.5 钛 白 粉 企 业 宜 设 置 泥 饼 的 暂 时 贮 存 转 运 设 施,贮 存 转 运 设 施 的 类 型 和 规 模 应 按 脱 水 后 的 污 泥量、转 运 条 件 等 确 定,泥 饼 和 栅 渣 等 的 堆 场 地 面 和 四 周 应 有 防 渗、防 漏、防 雨 水 等 措 施。6.3.8.6 污 泥 脱 水 机 械 宜 选 用 厢 式 压 滤 机 和 板 框 压 滤 机。6.3.8.7 污 泥 脱 水 后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贮 存 处 置,优 先 进 行 综 合 利 用。6.3.9 污 水 总 排 放 口6.3.9.1 污 水 总 排 放 口 按 日 或 时 流 量 设 计,应 满 足 全 产 能 条 件 下 污 水 总 量 排 放 要 求。6.3.9.2 应 建 设 污 水 总 排 放 口 监 测 设 备 房,严 格 第 三 方 监 管 制 度。6.3.9.3 污 水 总 排 放 口 监 测 参 数 按 照 国 家 或 地 方 规 定 执 行。6.4 事 故 池6.4.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应 设 置 事 故 池。事 故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可 按 最 大 日 平 均 时 流 量 的 8 1 2 h废 水 量 设 计。6.4.2 事 故 池 应 设 置 废 水 排 出 设 施,其 流 量 应 以 不 影 响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为 限。7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和 材 料7.1 设 备 选 型7.1.1 格 栅 应 符 合 H J/T 2 6 2 的 规 定。7.1.2 潜 水 排 污 泵 应 符 合 H J/T 3 3 6 的 规 定。7.1.3 罗 茨 风 机 应 符 合 H J/T 2 5 1 的 规 定。7.1.4 鼓 风 曝 气 器 应 符 合 H J/T 2 5 2 的 规 定。7.1.5 潜 水 推 流 搅 拌 机 应 符 合 H J/T 2 7 9 的 规 定。7.1.6 刮 泥 机 应 符 合 H J/T 2 6 5 的 规 定,吸 泥 机 应 符 合 H J/T 2 6 6 的 规 定。7.1.7 污 泥 脱 水 用 厢 式 压 滤 机 和 板 框 压 滤 机 应 符 合 H J/T 2 8 3 的 规 定。7.1.8 加 药 设 备 应 符 合 H J/T 3 6 9 的 规 定。7.1.9 砂 过 滤 应 符 合 H J/T 2 4 8 的 规 定。7.1.1 0 膜 过 滤 应 符 合 H J/T 2 7 0、H J/T 2 7 1 的 规 定,陶 瓷 过 滤 器 及 无 阀 过 滤 器 应 符 合 H J/T 2 5 3 等 相 关的 产 品 规 定。7.1.1 1 各 设 备 器 材 的 参 数 及 安 装 要 求、备 用 要 求 等 可 参 照 G B 5 0 0 1 4。7.2 常 用 药 剂常 用 混 凝 剂 有:聚 合 铝、聚 合 铁、聚 合 铝 铁。常 用 絮 凝 剂 有:聚 丙 烯 酰 胺。采 用 的 中 和 剂 有:氧 化 钙、氯 化 钙、氢 氧 化 钙 等 物 质。7.3 管 道 材 料 与 设 置7.3.1 管 道 材 料 宜 选 用 耐 酸 的 非 金 属 材 料 或 带 内 衬 的 金 属 材 料,管 道 的 敷 设 应 满 足 2 个 系 列 并 联 或 单独 使 用 要 求。H J 1 2 7 9 2 0 2 31 07.3.2 对 易 腐 蚀 的 设 备、管 渠 及 材 料 应 根 据 介 质 的 腐 蚀 性 质,采 取 相 应 的 防 腐 蚀 措 施,并 应 达 到G B 5 0 0 4 6 的 规 定。8 检 测 与 过 程 控 制8.1 检 测8.1.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应 设 置 检 测 点,并 应 根 据 处 理 工 艺 要 求 配 备 流 量 计、液 位 计、水 质 监测 仪、药 剂 计 量 仪 器 等 检 测 仪 器 仪 表。8.1.2 检 测 点 宜 设 置 在 废 水 入 口、中 和 曝 气 池 出 水 口、沉 淀 池 出 水 口、最 终 排 水 口 等 位 置,采 样 频 次和 检 测 项 应 根 据 工 艺 控 制 要 求 确 定。8.1.3 检 测 指 标 按 照 工 艺 控 制 要 求 确 定。8.1.4 水 质 采 样 以 及 水 质 样 品 的 保 存 和 管 理 应 符 合 H J 4 9 3 等 的 规 定。8.1.5 废 水 外 排 口 设 置 的 自 动 检 测 系 统 应 符 合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管 理 办 法 等 的 规 定。8.2 过 程 控 制8.2.1 过 程 控 制 模 式 应 根 据 处 理 规 模、工 艺 要 求、企 业 经 济 条 件 等 因 素 确 定。规 模 较 大 时,宜 采 用 集中 显 示、分 散 控 制 的 系 统。8.2.2 现 场 检 测 仪 表 应 具 有 防 腐、抗 渗 漏、防 结 垢 等 功 能。8.2.3 过 程 控 制 应 参 照 G B 5 0 0 1 4 的 相 关 规 定。9 主 要 辅 助 工 程9.1 电 气 系 统9.1.1 供 电 宜 按 二 级 负 荷 设 计,供 电 等 级 应 与 生 产 车 间 相 同。9.1.2 电 气 系 统 供 配 电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0 5 2 的 规 定;低 压 配 电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0 5 4 的 规 定;照 明 设计 应 符 合 G B 5 0 0 3 4 的 规 定。9.1.3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供 用 电 安 全 应 符 合 G B 5 0 1 9 4 的 规 定。9.2 建 筑 与 结 构9.2.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建 筑 风 格 宜 与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协 调、统 一,平 面 布 置 和 空 间 布 局 应 满 足工 艺 流 程 要 求,同 时 应 考 虑 生 产 发 展 和 技 术 改 造 的 可 能 性。9.2.2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应 根 据 不 同 地 区 的 气 候 条 件 采 用 不 同 的 结 构 形 式。严 寒 地 区 的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均 应 采 取 防 冻 措 施。9.2.3 建 筑 物 应 符 合 G B 5 0 0 4 6 等 的 规 定。9.2.4 构 筑 物 应 符 合 G B 5 0 0 6 9 等 的 规 定。9.3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调9.3.1 钛 白 粉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的 采 暖 系 统 应 与 生 产 系 统 统 一 规 划,热 源 由 厂 区 或 园 区 的 采 暖 系 统 提供。9.3.2 建 筑 物 宜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或 自 然 通 风 与 机 械 通 风 联 合 方 式 消 除 车 间 余 热 及 有 害 气 体。9.3.3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调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G B 5 0 0 1 9 的 规 定。H J 1 2 7 9 2 0 2 31 19.4 给 排 水 与 消 防9.4.1 消 防 宜 由 钛 白 粉 企 业 统 筹 规 划 建 设。9.4.2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范 围 内 的 给 排 水 和 消 防 应 符 合 G B 5 0 0 1 3 等 的 规 定。1 0 劳 动 安 全 与 职 业 卫 生1 0.1 劳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