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DB12∕T 1203-2023 警用政务服务融合自助系统技术规范(天津市).pdf

    • 资源ID:92216376       资源大小:504.53KB        全文页数:13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12∕T 1203-2023 警用政务服务融合自助系统技术规范(天津市).pdf

    I C S 3 5.1 0 0CCS L 7 312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2/T 1 2 0 3 2 0 2 3警用政 务服 务融合 自助 系统技 术规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i c a t i o n o f p o l i c e g o v e rn m e n t s e rv i c e s e l f-s e rv i c e s y s t e m2 0 2 3-0 4-0 7 发 布 2 0 2 3-0 7-0 1 实 施天 津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D B 1 2/T 1 2 0 3 2 0 2 3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天 津 市 公 安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天 津 市 公 安 局 指 挥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毛 博 文、薛 晗、刘 彦 飞、田 强、邵 明 来、张 传 忠、张 驰、刘 金 畅、许 鲲、陈 松、张 小 晨、毕 鑫、郭 宝 麒。D B 1 2/T 1 2 0 3 2 0 2 31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系 统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系 统 的 总 则、总 体 结 构、一 般 技 术、功 能、硬 件、接 口 等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系 统 的 建 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4 9 4 3.1-2 0 1 1 信 息 技 术 设 备 安 全 第 1 部 分:通 用 要 求G B 1 8 0 3 0 信 息 技 术 中 文 编 码 字 符 集G B/T 2 8 1 8 1-2 0 1 6 公 共 安 全 视 频 监 控 联 网 系 统 信 息 传 输、交 换、控 制 技 术 要 求G A 4 5 0-2 0 0 3 台 式 居 民 身 份 证 阅 读 器 通 用 技 术 要 求G A/T 4 6 1-2 0 1 9 居 民 身 份 证 制 证 用 数 字 相 片 技 术 要 求G A/T 6 2 5-2 0 1 0 活 体 指 纹 图 像 采 集 技 术 规 范G A/T 6 2 6.1-2 0 1 0 活 体 指 纹 图 像 应 用 程 序 接 口 规 范 第 1 部 分:采 集 设 备G A/T 1 0 1 2-2 0 1 9 居 民 身 份 证 指 纹 采 集 和 比 对 技 术 规 范G A/T 1 2 3 3-2 0 1 5 居 民 身 份 证 指 纹 信 息 采 集 前 端 系 统 设 备 清 单 备 案 接 口 规 范G A/T 1 5 6 1-2 0 1 9 移 动 警 务 系 统 总 体 技 术 要 求出 入 境 证 件 相 片 照 相 指 引 公 安 部 出 入 境 管 理 局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 p o l i c e g o v e r n m e n t s e r v i c e s e l f-s e r v i c e t e r m i n a l将 多 警 种 政 务 服 务 事 项 进 行 一 体 化 集 成 的 自 助 终 端 设 备,具 备 身 份 验 证、证 件 照 片 拍 摄、申 请 材 料采 集、签 名 采 集、指 纹 采 集、受 理 凭 证 打 印 等 多 种 硬 件 模 组,可 实 现 交 管、户 政、出 入 境 等 多 警 种 政 务事 项 的 一 站 式 自 助 申 请 服 务。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 软 件 p o l i c e g o v e r n m e n t s e r v i c e s e l f-s e r v i c e t e r m i n a l s o f t w a r e s y s t e m基 于 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遵 循 多 警 种 政 务 事 项 的 信 息 采 集 规 范 和 流 程 要 求,完 成 申 请 信 息 采 集,并向 有 关 业 务 受 理 审 批 系 统 提 交 数 据 的 软 件 系 统。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系 统 管 理 端 p o l i c e g o v e r n m e n t s e r v i c e s e l f-s e r v i c e s y s t e m m a n a g e m e n t m o d u l e向 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 提 供 正 常 运 行 支 撑 服 务 的 软 件 系 统,实 现 终 端 设 备 参 数 配 置 管 理、远 程 管 理、运 行 状 态 监 测 等 系 统 管 理 功 能。D B 1 2/T 1 2 0 3 2 0 2 32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C S S:层 叠 样 式 表(C a s c a d i n g S t y l e S h e e t s)W 3 C:万 维 网 联 盟(W o r l d W i d e W e b C o n s o r t i u m)3 C 认 证:中 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C h i n a C o m p u l s o r y C e r t i f i c a t i o n)D P I:每 英 寸 点 数(D o t s P e r I n c h)C N A S: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C h i n a N a t i o n a l A c c r e d i t a t i o n S e r v i c e f o r C o n f o r m i t yA s s e s s m e n t)C M A:中 国 计 量 认 证(C h i n a I n s p e c t i o n B o d y a n d L a b o r a t o r y M a n d a t o r y A p p r o v a l)O C R:光 学 字 符 识 别(O p t i c a l C h a r a c t e r R e c o g n i t i o n)C R I(R a):显 色 指 数(C o l o r-R e n d e r i n g I n d e x)5 总 则先 进 合 理 性 原 则系 统 建 设 应 采 用 先 进 或 成 熟 的 软、硬 件 技 术 和 设 备 开 发、系 统 集 成,充 分 保 证 系 统 的 先 进 性。适 应 性 原 则系 统 应 能 够 适 应 功 能 性 调 整 或 扩 充,具 备 一 定 的 业 务 流 程 可 调 整 能 力,满 足 业 务 调 整 的 需 要。安 全 可 靠 性 原 则5.3.1 系 统 应 采 用 多 层 安 全 保 密 措 施,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网 络 链 路、应 用 系 统 和 数 据 层。5.3.2 系 统 应 整 合 设 备 监 控、统 计 功 能 和 预 警、报 警 功 能。5.3.3 系 统 应 考 虑 对 数 据 作 完 全 和 必 要 的 备 份 手 段,制 定 备 份 策 略,能 够 在 发 生 意 外 后 快 速 恢 复。5.3.4 系 统 应 对 操 作 员 权 限 作 详 细 划 分,并 整 合 身 份 认 证 功 能 和 关 键 环 节 的 管 理 功 能。5.3.5 系 统 应 控 制 用 户 访 问,对 各 类 用 户 的 访 问 和 操 作 进 行 权 限 限 制,保 证 每 个 用 户 仅 拥 有 其 工 作 所需 的 最 小 权 限。5.3.6 系 统 应 对 申 请 人 的 操 作:提 供 操 作 日 志 记 录 功 能。具 备 完 善 的 容 错 机 制,对 数 据 进 行 合 法 性 验 证(如 数 据 格 式、长 度 等)。可 扩 展 性 原 则5.4.1 系 统 应 具 备 扩 展 能 力,以 满 足 业 务 功 能 调 整 的 需 要;5.4.2 系 统 应 预 留 充 足 的 空 间 和 扩 展 硬 件 接 口。复 用 原 则系 统 涉 及 对 接 多 警 种 政 务 服 务 系 统,应 充 分 考 虑 复 用 已 有 服 务 资 源,减 少 重 复 建 设。规 范 化 原 则系 统 应 按 照 标 准 规 范 对 警 务 便 民 服 务 系 统 和 自 助 设 备 进 行 规 划、改 造、实 施。D B 1 2/T 1 2 0 3 2 0 2 336 总 体 结 构系 统 组 成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系 统 是 由 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 软 件、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系 统 管 理 端 三 部分 组 成,见 图 1。图 1 系 统 组 成 及 周 边 系 统 关 系 示 意 图互 联 网 部 分应 支 持 面 向 终 端 服 务 提 供 商 的 运 维 管 理 功 能;应 支 持 通 过 民 生 服 务 平 台 数 据 服 务 总 线 与 公 安 网 部 分,实 现 多 警 种 政 务 事 项 数 据 的 传 输;公 安 网 部 分应 支 持 将 申 请 人 申 请 数 据 提 交 到 各 警 种 业 务 受 理 审 批 系 统 中。跨 网 交 互 部 分互 联 网 部 分 和 公 安 网 部 分 的 数 据 传 输,应 遵 循 G A/T 1 5 6 1-2 0 1 9 中 条 款 5.5.3 的 规 定 实 施。7 一 般 技 术 要 求界 面 要 求7.1.1 基 本 要 求7.1.1.1 界 面 规 范 应 严 格 符 合 W 3 C 国 际 标 准,采 用 X H T M L+C S S 方 式 进 行 界 面 构 建;7.1.1.2 宜 提 供 界 面 规 范,包 括 色 彩 风 格、布 局 要 求 及 公 用 前 端 组 件 库 等,便 于 不 同 开 发 商 进 行 业 务功 能 扩 展。7.1.2 布 局 要 求操 作 界 面 按 照 页 面 特 征 宜 细 分 为 菜 单 类、表 单 类、告 知 提 示 类 等 典 型 页 面,每 类 典 型 页 面 应 确 定 一种 标 准 的 排 版 模 式。7.1.3 图 形 视 频 元 素 要 求D B 1 2/T 1 2 0 3 2 0 2 34包 括 图 标、图 片 及 视 频 类,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界 面 应 采 用 一 致 的 图 形 元 素 表 达 相 同 含 义;图 标 类 元 素 应 以 相 同 像 素 大 小 表 现,除 外 强 化 申 请 人 注 意 的 关 键 位 置;视 频 类 元 素 应 采 用 相 同 码 流、帧 率。7.1.4 提 示 信 息包 括 语 音 提 示、文 字 提 示 两 个 方 面,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语 音 提 示 应 采 用 统 一 的 性 别、标 准 普 通 话 作 为 提 示 语 音,采 用 中 等 语 速 以 简 洁 语 言 向 申 请 人提 示;语 音 提 示 应 采 用 相 同 增 益 大 小;专 有 名 词 应 提 示 帮 助 说 明 信 息。7.1.5 输 入 控 件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输 入 方 式 应 支 持 申 请 人 触 摸 输 入,点 选 区 域 不 能 过 小,防 止 误 触;输 入 法 应 至 少 支 持 拼 音 输 入 和 手 写 输 入 两 种 方 式;必 填 项 应 有 明 确 的 标 识 提 示;“姓 名”、“曾 用 名”等 中 文 姓 名 输 入 的 区 域,字 符 集 应 符 合 G B 1 8 0 3 0 要 求,中 文 姓 名 输 入框 中,对 冷 僻 字 输 入 要 求,要 根 据 相 应 业 务 规 范 有 明 确 文 字 提 示。操 作 环 节7.2.1 首 页终 端 软 件 默 认 状 态 应 显 示 首 页,界 面 宜 播 放 操 作 指 南、演 示 视 频 及 公 益 类 视 频。7.2.2 选 择 业 务首 页 和 次 级 业 务 种 类 页 面 宜 支 持“欢 迎 使 用”的 语 音 提 示。7.2.3 身 份 验 证申 请 人 开 始 办 理 业 务 时,应 具 备 对 申 请 人 的 身 份 要 素 进 行 验 证 的 能 力,宜 包 括 以 下 四 个 方 面:实 证 验 证:支 持 以 射 频 识 别 模 块 机 读 身 份 证 证 件;实 名 验 证:支 持 通 过 可 信 身 份 验 证 接 口 核 验 申 请 人 身 份 信 息;实 人 验 证:支 持 以 活 体 影 像 采 集 方 式 验 证 实 人;人 证 合 一 验 证:支 持 截 取 正 面 人 像 与 身 份 证 人 像 照 片 进 行 比 对。7.2.4 填 写 申 请 信 息应 按 具 体 业 务 受 理 规 范 向 申 请 人 采 集 申 请 信 息:填 写 申 请 信 息 宜 由 多 个 步 骤 组 成,应 采 用 向 导 式 操 作 界 面,申 请 人 可 进 行 上 一 步、下 一 步 或退 出 申 请 的 操 作;操 作 过 程 宜 有 流 程 提 示(指 示 出 当 前 环 节 和 剩 余 步 骤)、操 作 超 时 提 示、语 音 提 示、使 用 帮助 说 明 等。7.2.5 拍 摄 材 料根 据 业 务 种 类 的 不 同,终 端 软 件 应 向 申 请 人 采 集 申 请 材 料 的 电 子 图 片:D B 1 2/T 1 2 0 3 2 0 2 35 应 支 持 A 4 及 以 下 幅 面 材 料 拍 摄;应 对 同 类 材 料 图 片 的 要 素(包 括 但 不 限 于 D P I、分 辨 率)做 归 一 化 处 理;宜 提 供 材 料 类 型 辅 助 识 别 功 能、材 料 倾 斜 自 动 纠 正 功 能;7.2.6 采 集 指 纹、手 写 签 名7.2.6.1 指 纹 采 集 应 遵 循 G A/T 6 2 5-2 0 1 0 或 G A/T 1 0 1 2-2 0 1 9。7.2.6.2 根 据 业 务 规 范 要 求,终 端 软 件 应 支 持 采 集 申 请 人 指 纹 以 及 手 写 签 名。7.2.7 采 集 证 件 照 片7.2.7.1 出 入 境 证 件 照 片 应 符 合 出 入 境 证 件 相 片 照 相 指 引 要 求。7.2.7.2 居 民 身 份 证 证 件 照 片 应 符 合 G A/T 4 6 1-2 0 1 9。7.2.7.3 应 支 持 自 适 应 申 请 人 身 高 的 全 自 动 拍 摄,并 支 持 申 请 人 自 主 选 择 证 件 照 片 以 及 重 拍 操 作。7.2.8 打 印 凭 据终 端 软 件 应 支 持 热 敏 和 激 光 两 种 方 式 的 受 理 凭 据 打 印,其 中 激 光 打 印 应 支 持 彩 色 输 出。7.2.9 移 动 支 付应 支 持 与“天 津 市 非 税 收 入 收 缴 电 子 化 系 统”的 对 接,支 持 申 请 人 进 行 移 动 支 付 缴 费 操 作。7.2.1 0 流 程 异 常 的 处 理 要 求7.2.1 0.1 长 时 间 无 操 作在 申 请 人 操 作 任 意 页 面 均 应 支 持 操 作 时 长 倒 计 时(单 位:秒),设 置 相 应 的 操 作 超 时 限 制。在 时 限内 申 请 人 无 任 何 操 作 时,终 端 软 件 自 动 返 回 首 页;在 时 限 内 申 请 人 操 作(含 点 击 屏 幕 任 意 位 置),页 面倒 计 时 应 重 新 开 始。7.2.1 0.2 终 端 与 服 务 交 互 超 时在 终 端 软 件 与 服 务(含 管 理 系 统、第 三 方 接 口 及 系 统 等)交 互 时,因 网 络 异 常 等 原 因 导 致 超 时 异 常发 生,系 统 宜 自 动 重 新 发 起 请 求,当 再 次 请 求 失 败 时,终 端 软 件 应 在 友 好 提 示 后 返 回 首 页,页 面 不 能 无响 应 或 不 进 行 提 示 直 接 返 回 首 页。7.2.1 0.3 取 消 申 请在 申 请 人 采 集 申 请 信 息 过 程 中,尚 未 提 交 业 务 数 据 时,申 请 人 应 可 进 行 取 消 申 请 操 作。7.2.1 0.4 撤 销 申 请(非 必 须)在 申 请 人 操 作 终 端 软 件,业 务 数 据 已 经 提 交 至 业 务 应 用 时,若 申 请 人 需 要 撤 销 申 请,可 视 业 务 应 用支 持 情 况,宜 提 供 申 请 人 撤 销 操 作 功 能。数 据 规 范 要 求7.3.1 终 端 软 件 采 集 数 据 应 遵 循 相 应 的 行 业 规 范 和 数 据 标 准。7.3.2 申 请 人 申 请 数 据 归 集 要 求:宜 将 申 请 人 申 请 数 据 归 集 为 以 申 请 人 身 份 证 为 主 索 引 的 数 据 集,其中 可 结 合 业 务 要 求 包 含 身 份 信 息、申 请 信 息、生 物 特 征 信 息(指 纹、手 写 签 名、人 像)、申 请 材 料 图 档信 息、联 系 人 信 息 等。D B 1 2/T 1 2 0 3 2 0 2 36安 全 性 要 求7.4.1 安 全 测 评 要 求安 全 测 评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符 合 G B 4 9 4 3.1-2 0 1 1 的 规 定;通 过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具 备 C N A S 和 C M A 资 格)的 安 全 测 评。7.4.2 结 构 安 全 要 求终 端 设 备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布 线 宜 采 用 强、弱 电 分 离 设 计、电 源 供 电 线 路 与 信 号 线 路 分 离 设 计;过 线 孔 应 做 绝 缘 防 护;硬 件 模 块 应 支 持 独 立 安 装 结 构,运 输 过 程 不 能 松 动 脱 落;外 部 供 电 与 网 络 接 口 应 防 止 从 外 部 直 接 插 拔;外 部 开 关 应 进 行 防 止 误 触 设 计;运 动 部 件 应 有 防 护 设 计 不 能 被 申 请 人 触 碰 到。7.4.3 设 备 接 口 安 全系 统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设 备 应 无 外 置 网 络 接 口,且 主 机 应 禁 用 无 线 网 络;设 备 应 无 外 置 其 它 接 口;系 统 应 采 用 软 键 盘 方 式 提 供 输 入,无 外 置 键 盘 接 口;系 统 应 采 用 简 化 触 摸 方 式 输 入,宜 禁 用“长 按”、“双 击”功 能。7.4.4 设 备 操 作 与 控 制 安 全具 备 处 理 数 据 采 集 与 提 交 过 程 中 设 备 异 常 状 态 和 事 件 的 感 知 能 力。7.4.5 有 效 性 校 验应 支 持 验 证 数 据 和 指 令 的 完 整 性,包 括 但 不 限 于:身 份 验 证;字 符 合 法 性 验 证;数 据 长 度 验 证;数 据 范 围 验 证;数 据 有 效 性 验 证。7.4.6 其 它 安 全 性 要 求7.4.6.1 管 理 端 服 务 接 口 应 支 持 终 端 设 备 验 证。7.4.6.2 管 理 端 与 终 端 系 统 软 件 之 间 应 采 用 加 密 数 据 传 输。7.4.6.3 应 支 持 业 务 应 用 调 用 者(数 据 来 源)的 验 证。8 功 能 要 求终 端 软 件8.1.1 除 了 本 文 件 第 7 章 中 提 到 的 终 端 软 件 功 能 要 求 外,还 需 具 备 硬 件 调 用 接 口 功 能。D B 1 2/T 1 2 0 3 2 0 2 378.1.2 警 务 服 务 自 助 终 端 是 高 度 集 成 众 多 软 硬 件 模 块 的 一 体 化 设 备,应 对 该 设 备 上 的 软 件、硬 件 模 块根 据 业 务 逻 辑 做 独 立 的 封 装,便 于 后 续 开 发 调 用,根 据 业 务 需 要 宜 实 现(不 限 于)功 能 接 口,功 能 接 口见 表 1。表 1 功 能 接 口 表接口 类别 接口功能 功能要求硬件控制相关拍摄拍摄证件照片根 据业 务种 类和 模板 设置,控制 人像 摄像 头按 类别 拍摄 证 件照 片,并根 据需 要进行质检,返回质检合格的照片拍摄申请材料 根据业务种类,提示申请人需要拍摄申请材料类别,并拍摄图片拍摄现场人像 调用人像摄像头拍摄申请人照片(未裁剪)生物特征采集采集指纹 根据业务种类,调用第三方合规采集软件采集指纹采集手写签名 根据手写签名采集规范,采集手写签名图片身份验证机读身份证件 获取身份证芯片信息(含照片)活体验证 进行申请人“实人”验证,并获得一张正面人像图片人像比对 将活体验证的正面人像图片与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软件功能相关输入输出文本输入 支持软键盘文字输入身份证号输入 支持身份证号码的字符输入(小键盘+“X”)语音输入 支持录制音频上传后识别语音包含的文字手写输入 支持在屏幕上手写输入并识别文字基于模板打印 支持按照模板类型打印表格热敏凭条打印 支持打印热敏凭据管 理 系 统8.2.1 终 端 管 理8.2.1.1 硬 件 模 块 监 测8.2.1.1.1 应 支 持 监 控 硬 件 模 块 状 态 自 检 和 运 行 情 况 的 能 力。8.2.1.1.2 应 支 持 自 动 登 记 硬 件 故 障、软 硬 件 环 境 异 常 故 障,并 产 生 相 应 工 单 信 息。8.2.1.2 终 端 在 线 情 况应 支 持 查 看 终 端 使 用 状 态。8.2.1.3 终 端 远 程 运 维应 支 持 维 护 终 端 基 本 信 息,停 用、重 启 和 关 机 终 端 的 能 力。D B 1 2/T 1 2 0 3 2 0 2 388.2.1.4 软 件 自 动 升 级应 具 备 终 端 软 件 自 动 升 级 功 能。8.2.2 系 统 管 理8.2.2.1 身 份 鉴 权应 支 持 用 户 身 份 鉴 权,完 成 人 员、权 限、角 色 的 管 理。8.2.2.2 字 典 维 护应 支 持 字 典 维 护,尤 其 是 各 业 务 系 统 代 码 对 照 字 典 维 护 的 数 据 标 准 化 过 程。8.2.2.3 配 置 管 理应 支 持 通 用 终 端 设 备 参 数 配 置;8.2.3 日 志 审 计8.2.3.1 日 志 记 录应 支 持 申 请 人 使 用 过 程 的 操 作 日 志、接 口 的 调 用 日 志、异 常 日 志 等 数 据 的 记 录。8.2.3.2 日 志 检 索实 现 日 志 检 索,详 情 查 看。8.2.4 接 口 服 务8.2.4.1 服 务 鉴 权应 对 系 统 封 装 的 各 类 接 口 调 用 权 限 进 行 安 全 性 验 证。8.2.4.2 业 务 查 询 接 口业 务 流 程 中,应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提 供 第 三 方 调 用,获 取 数 据 的 接 口。8.2.4.3 数 据 归 集(建 档)接 口业 务 办 理 完 结,应 将 申 请 过 程 采 集 的 身 份 信 息、申 请 信 息、生 物 特 征 信 息、申 请 材 料 图 档 信 息 等 上报 进 行 数 据 建 档,形 成“一 人 一 档”。8.2.4.4 状 态 检 测在 第 三 方 接 口 支 持 的 情 况 下,应 显 性 表 达 接 口 服 务 状 态、接 口 可 用 性、接 口 调 用 次 数、调 用 日 志。8.2.4.5 其 它 接 口 服 务不 限 于 服 务 指 引 知 识 库、评 价 系 统 等 接 口。8.2.5 工 单 管 理8.2.5.1 生 成 工 单应 支 持 接 收 来 自 终 端 管 理 的 设 备 故 障、硬 件 运 维 活 动、硬 件 异 常 日 志 等 信 息 产 生 的 工 单。D B 1 2/T 1 2 0 3 2 0 2 398.2.5.2 运 维 事 件 推 送应 支 持 面 向 服 务 商 推 送 运 维 事 件 记 录。8.2.5.3 运 维 工 作 统 计应 支 持 运 维 工 作 情 况 的 统 计。8.2.6 模 板 管 理8.2.6.1 照 片 模 板8.2.6.1.1 应 按 照 出 入 境 证 件 相 片 照 相 指 引、G A/T 4 6 1-2 0 1 9 等 规 范 要 求,支 持 定 义 证 件 照 片 采集 模 板,包 括 照 片 的 长、宽 像 素 值、D P I 值、头 顶 距 离、头 高、脸 宽 等 数 据。8.2.6.1.2 应 支 持 自 动 裁 剪 终 端 软 件 采 集 的 证 件 照 片。8.2.6.2 表 格 模 板应 根 据 不 同 受 理 单 位 不 同 业 务 的 受 理 规 范,支 持 用 户 定 义 业 务 办 理 相 关 的 表 格 打 印 模 板。8.2.7 流 程 管 理部 分 业 务 申 请 流 程 存 在 调 整 可 能 性,宜 支 持 管 理 员 设 置 流 程 参 数 进 行 调 整。8.2.8 照 片 质 检应 支 持 查 看 照 片 质 检 的 结 果。8.2.9 报 警 事 件8.2.9.1 报 警 事 件 记 录应 支 持 记 录 申 请 人 在 使 用 终 端 过 程 中 的 各 类 报 警 事 件。8.2.9.2 报 警 事 件 查 询应 支 持 各 类 报 警 事 件 按 时 间 等 条 件 检 索 查 询。8.2.9.3 报 警 事 件 处 理应 支 持 报 警 事 件 的 查 看 和 处 理(登 记 待 处 理 和 已 处 理 状 态)。8.2.1 0 排 队 管 理系 统 宜 支 持 单 队 列 排 队 机 制,供 终 端 调 用 获 得 排 队 号 码 并 打 印 在 申 请 表(凭 据)上。也 可 以 对 接 第三 方 排 队 系 统,根 据 申 请 人 办 理 业 务 情 况,纳 入 到 不 同 的 队 列 排 队。8.2.1 1 知 识 库8.2.1 1.1 知 识 库 定 义应 支 持 业 务 操 作 环 节 定 义 富 媒 体、音 频 或 视 频 提 示,宜 由 终 端 软 件 在 相 应 环 节 展 示。8.2.1 1.2 知 识 库 检 索应 支 持 设 定 查 询 关 键 词 和 关 键 词 检 索。D B 1 2/T 1 2 0 3 2 0 2 31 08.2.1 2 服 务 评 价应 向 申 请 人 提 供 服 务 过 程 评 价(也 可 以 对 接 第 三 方 好 差 评 系 统 实 现 评 价 服 务),支 持 收 集 申 请 人 对自 身 完 成 业 务 种 类 操 作 流 程 评 价,支 持 将 服 务 评 价 信 息 向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进 行 反 馈。9 终 端 硬 件 要 求一 般 要 求9.1.1 在 3 C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目 录 的 硬 件 模 块,应 满 足 3 C 认 证 要 求。9.1.2 终 端 硬 件 所 采 用 的 配 件,宜 采 用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品 目 清 单 的 硬 件 配 件。9.1.3 至 少 可 向 2 位 及 以 上 申 请 人 提 供 自 助 服 务。证 件 识 别 读 取 模 块9.2.1 身 份 证 阅 读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符 合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产 品 自 愿 性 认 证;符 合 G A 4 5 0-2 0 0 3 标 准 规 范。9.2.2 卡 式 证 件 读 取 模 块宜 选 配 本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符 合 标 准:I S O 1 4 4 4 3 T Y P E A/B;支 持 机 读 电 子 证 件 芯 片 内 信 息(阅 读 芯 片 获 取 证 件 信 息,非 O C R 识 别 方 式)。打 印 模 块9.3.1 热 敏 凭 条 打 印 模 块应 支 持 缺 纸 检 测、自 动 切 纸 功 能;9.3.2 激 光 打 印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支 持 最 大 A 4 幅 面 打 印 输 出;支 持 彩 色 打 印 输 出 能 力;支 持 带 缺 纸 检 测、自 动 双 面 打 印。条 码 阅 读 器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支 持 一 维 码:U P C-A,U P C-E,E A N-1 3,E A N-8,I S B N/I S S N,3 9 码,1 2 8 码,9 3 码,1 1 码,U C C/E A N1 2 8 邮 政 码;支 持 二 维 码:P D F 4 1 7,Q R C o d e,D a t a M a t r i x 等 格 式。视 频 与 拍 摄 模 块9.5.1 高 清 摄 像 头 模 块应 支 持 物 理 像 素 不 低 于 5 0 0 万。D B 1 2/T 1 2 0 3 2 0 2 31 19.5.2 环 境 视 频 监 控 模 块应 符 合 G B/T 2 8 1 8 1-2 0 1 6 要 求。9.5.3 材 料 拍 摄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支 持 物 理 像 素 不 低 于 5 0 0 万;支 持 A 4 及 以 下 幅 面 材 料 拍 摄;支 持 环 境 补 光。9.5.4 拍 照 自 动 位 移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应 支 持 依 据 申 请 人 身 高 自 动 调 节 摄 像 头 高 度;至 少 支 持 身 高 在 1 1 0 c m 至 2 0 0 c m 的 申 请 人 拍 摄 证 件 照 片;支 持 移 动 过 程 自 动 完 成,无 需 申 请 人 干 预。照 明 及 摄 像 补 光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支 持 色 温 范 围 在 5 5 0 0 k 与 6 0 0 0 k 之 间;支 持 C R I 值 不 低 于 9 0。指 纹 采 集 模 块应 满 足 G A/T 6 2 6.1-2 0 1 0 和 G A/T 1 2 3 3-2 0 1 5 的 要 求。手 写 签 名 采 集 模 块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支 持 感 应 方 式:电 磁 感 应 技 术;签 名 笔 支 持 压 感 级 别 1 0 2 4 级。电 源 模 块9.9.1 不 间 断 电 源 模 块应 配 置 不 间 断 电 源,满 足 以 下 要 求:支 持 集 中 式 备 用 电 源 时 间 5 分 钟(半 载);支 持 充 电 时 间 8 小 时。其 它 模 块终 端 设 备 除 了 上 述 硬 件 模 块 外,还 宜 具 备 以 下 模 块:呼 吸 灯 提 示 模 块;紫 外 线 消 毒 模 块;窗 帘 自 动 控 制 模 块。

    注意事项

    本文(DB12∕T 1203-2023 警用政务服务融合自助系统技术规范(天津市).pdf)为本站会员(曲****)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