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怎么报销医院住院费用.docx
异地医保怎么报销医院住院费用 异地医保怎么报销医院住院费用 需要异地住院,我们可以先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这样就不需要我们去手动报销,我们异地住院之后,就可以在联网的医院直接去进行一个结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异地医保怎么报销住院费用,欢迎阅读共享,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异地医保怎么报销住院费用 1、依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需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准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需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需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假如参保人不根据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需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预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医保异地就医留意事项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同,就医之前要留意 (2)异地就医人员需要询问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看看有没有优待政策 (3)异地申请审批的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那么异地就医人员应提前进行办理申请,不然,“断档期”的医药费就会无处报销。 异地医保转移的手续是什么样的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淌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供应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当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