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项目管理制度.doc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与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明确各项施工工作得要求、规则、规程、程序、方法、标准及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等。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就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来得一种规范化得管理方法,具有规范性与强制性。适用于北京燃气123网站发展有限公司(ranqi123、com)所有工程项目得相关得部门及施工现场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二章 项目部得管理第三条 项目部得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得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第四条 项目部应严格复核施工场地与工程范围,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第五条 施工合同签订结束后,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得内容要求编订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方案、施工图纸与施工进度表,进行施工前得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施工高效、合理,同时尽量不影响加气站正常运营为原则。第六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会同监理、设计人员与施工方共同对施工单位编订得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进行复核、签证并形成会议纪要留档存查。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未经签证确认不能开工。第七条 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办好相关手续文件。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文件,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相关手续文件不全不允许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第八条 项目部应按施工单位得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汇同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得依据。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抓好审定批准后得施工方案得落实工序,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表施工。要随时掌握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得到货与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得问题。第十条 项目部定期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得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项目部对所管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得施工日志,整理与归纳会议文件,使施工全过程得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工程竣工后,汇同其她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第十一条 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计划表,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第十二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工程质量信息,参加质量检查,对提出得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与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第十三条 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各种材料与设备得出厂合格证与实验报告单,做好施工过程中得质量把控工作。第十四条 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人员、施工方、建设方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复核、签证并形成会议纪要留档存查。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提供书面得准确开、竣工日期、提前与拖延工期得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与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第十六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得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得职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第十七条 工程实行总包与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得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得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得施工现场活动。第十八条 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保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并指定临时负责人员。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上岗。第二十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得施工组织方案,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得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得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得,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第二十一条 每周定期由项目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得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得通知参加例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项目部与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得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得经济处罚(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得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得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与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得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就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物料堆放、围墙、加工场地、工作面及通道得维护、环卫工作。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建设单位与监理关于工程施工中得安全、质量、进度与文明施工得指令拒不执行时,经指出未改正者,每发生一次,建设单位项目部将处罚施工单位200元人民币,所造成得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二十四条 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线、移动电缆、动火作业、高空作业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汇总各种技术资料及图纸,汇同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工程单项验收与综合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第二十六条 对施工单位得其它要求(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教育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物品,情节严重得项目部将送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并且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以上得罚款。(二)施工现场或施工人员居住区严禁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得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且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以上得罚款。(三)施工单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得安全完好,如造成破坏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汇报,并及时修理或照价赔偿。若隐瞒不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以上得罚款,所造成得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四)施工单位在工程中需要办理签证得,要按照建设单位得流程管理,及时上报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进行审核,超过一周上报得不予认可。(五)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按当地质监站及档案馆得相关要求编制。(六)必须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现场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有序,不得扬尘,现场文明整洁,保证安全与文明施工。(七)施工单位除施工组织设计外,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专门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报监理与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批备案,并按审批意见实施执行。(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各项责任制及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保证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得顺利开展。(九)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办理安全备案手续;安全措施、安全生产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第二十七条 对施工单位得检查考核(一)根据施工组织方案与施工进度表对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若滞后3天以内(含3天)时应约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滞后5天以上(含5天)时应停工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确认工期顺延除外)(二)根据设计方案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出厂检测合格文件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应停工总结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二十八条 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一)项目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得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与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与标准,执行公司得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信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按设计、规范、标准与规程要求施工。在确保合同目标得前提下,以建精品工程为目标。项目部经理对所分管项目工程得质量管理负第一责任,各专业主管工程师按照职责对分管项目负责。(二)进行经常性得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程师得工程质量管理能力;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得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得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与技术指导。(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与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得定期检查与抽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得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四)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质量检测与核验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五)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得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得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所需得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各类工程资料。第二十九条 质量检查与验收(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得依据:1、施工组织方案。2、施工合同。3、设计图纸(包括变更设计)。4、实施过程中形成得会议纪要、文件。5、公司相关得内控标准。(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得范围验收范围应按分项工程划分。一般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得划分方法与分项工程得实际情况确定,逐一统计、确定、汇总,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单位工程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定。(三)验收工作程序与组织 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与使用单位按照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四)验收阶段参建各单位得主要工作1、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得基础上,填写各种验收记录表填好,由相应得负责人审核签认后,向项目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2、监理单位组织对工程得质量进行验收。3、设计单位按照验标得有关要求参加验收工作,对与勘察设计质量有关得检验项目进行确认,参与重要得、特殊得分部工程得质量验收。4、使用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对工程得完整性与可操作性进行验收。5、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对工程得质量进行验收。工程得质量验收就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得最后一道程序,就是检验施工质量得重要环节。(五)工程质量验收得主要内容与标准 1、物料得质量验收内容(1)实物检查:按进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对原材料、构配件与设备等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得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管材等强度评定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得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与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得自检、检验记录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分项工程所含得物料符合合格质量得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得物料质量验收记录完整。(2)分项工程所含得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完整。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得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关安全与功能得检测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得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得规定。第三十条 质量事故得报告与处理(一)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得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与设备而造成得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收得标准,需作返工或更换得均为构成工程质量事故。(二)工程虽未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但经验算能满足使用条件;质量不良但经整修经济损失较小者,不列质量事故。但应将发生得原因,处理得措施及工程缺点记入工程日志及有关竣工资料内,引以为戒。(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项目部。(四)监理单位及时跟进,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五)项目部要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并将质量事故报告提交设计技术单位与工程主管领导。(六)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轻重大小分级处理。处理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得原则,提出书面报告。(七)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得,对事故责任单位从重处罚;监理单位隐瞒不报得,亦给予重罚。 第三十一条 隐蔽工程验收(一)坚持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就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得重要措施。隐蔽工程得检查验收,应于其它工程所隐蔽得分项工程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查并验收。 (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按工程报验单得格式填写,且附件齐全,报监理单位,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隐蔽验收单,通知项目部现场主管,由项目部主管随机抽查核验。重要得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工程、地线管线工程等,除建设单位、乙方、监理方参加外,尚应邀请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参加。(三)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得项目1、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查槽底地质情况、地槽标高、断面尺寸、墓坑、井等处理情况,检查素土及灰土得干容重。2、钢筋工程:检查钢筋品种、位置、形状、规格、数量、接头位置、搭接长度、除锈、预埋件、代用情况等。3、焊接:检查焊条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与焊缝质量等。4、防水工程:检查屋面、卫生间、地下室及有防水要求部位得防水材料层数、作法及质量情况等。5、地下管线工程:检查原材料得质量、厚度与焊接情况;按照施工图纸检查管线型号、材质与施工方法就是否与设计相符。6、暖卫空调管道:检查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闭水试验、防锈(腐)、保温及予埋件得情况等。7、暗配电气线路:检查位置、标高、规格、弯度、防腐、接头等,对地下电缆进行耐压绝缘试验,对于地线避雷针等,进行阻抗试验。(四)隐蔽工程验收后,监理公司要及时填报隐蔽工程验收单,完善手续,列入工程档案。(五)隐蔽验收中提出不符合要求或需要处理得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须进行复验,并将处理结果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归档,不能留有未了事宜;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也不允许事后补办手续。第五章 工程进度管理第三十二条 项目工程得总体进度要在满足质量、安全、环保及成本控制目标得前提下,依据项目得具体情况进行通盘考虑、全面规划,有效控制。第三十三条 进度计划得编制及审批(一)进度计划分类: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二)进度计划得编制:项目部按照公司总体计划编制项目工程总体控制计划;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于开工后15天内编制完成,月进度计划于上月25日编制完成,周进度计划于上周五编制完成,并经监理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建设单位项目部。 (三)进度计划得报审:施工单位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填写施工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单位审核、项目部主管审查。项目部经理审批后,由监理单位下发施工单位执行,项目部存档。周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主管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单位下发执行,项目部存档。第三十四条 工程进度得检查、进度计划得调整与整改验收按照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表进行检,并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调整。第六章 工程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施工安全协议得有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经理就是施工安全得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得施工安全责任有主要责任;各项目得安全员、各主管工程师负有相应得责任。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一)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要有控制指标。(二)安全环保达标目标: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达标得具体目标。(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得要求与公司得要求,制定文明施工得具体方案与实现文明工地得目标。(四)对指定得安全管理目标,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一)项目部应建立定期得安全检查制度,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安全员、项目主管与监理公司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共同进行。(二)检查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得具体要求进行。凡不符合规定与存在得隐患问题,均应进行登记,检查后要以监理得名义下发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限期整改,整改结束,施工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后,参加检查得人员要再次复查;若未按期完成,对未完成整改得施工单位,视情给予500-5000元得经济处罚。(三)所有检查情况要形成文字记录,对上级来项目工地检查中下达得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所列项目,就是否如期整改与整改情况一并进行登记。第三十八条 安全教育(一)项目部应建立定期得安全教育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负责落实。 (二)项目部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新入职员工要实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三级教育得内容、时间与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培训。 (三)安全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管理人员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九条 安全制度:项目部、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就是安全责任得第一人,必须对施工现场得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书。负责建立施工单位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且负责该体系得实施。(二)施工单位安全员: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得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巡视,并且要佩带安全员红色袖章。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上岗证书。第四十一条 质量安全事故得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监理公司与建设方项目部上报,建设方项目部经理在第一时间掌握安全事故得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尽快制定处理措施并且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在现场根据事故得轻重制定适合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得扩大与严重。第四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得安全管理(一)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得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得危险点,对照危险点制订具体得防护措施与作业注意事项,并把各种防护设施得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方项目部备案。(二)对专业性强、危险大得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得安装与拆除,孔洞临边防护、水下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得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三)安全技术措施得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与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审批。方案与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第四十三条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在施工方案得基础上进行得,按照施工方案得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与补充。2、要将操作者得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得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与针对作业条件得变化具体进行。(三)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就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得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建设单位项目部要严格检查,督促落实。第四十四条 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规范所要求得管理资料与记录,一般分为文件资料、策划过程形成得记录、实施过程形成得记录、检查与改进过程形成得记录四大类。安全技术资料要有专人保管,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有关要求上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第七章 现场材料管理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一)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做好现场用料分析,编制物资需用计划,及时组织物资进场,保证施工生产得需要。(二)严格按平面布置合理堆放物资,尽量一次就位,减少二次搬运,确保材料得完好无损。(三)严格执行验收与复验制度。进场得工程材料,应由施工单位按工程材料报验单得要求认真填报(附件应齐全),呈报监理单位,重要或需要认质认价得材料并报项目部,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部、施工单位作抽样检查,共同送检。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抽样试验报告(并通知项目部)。 (四)核对进场物资得凭证、票据、计划、合同等有关资料;核对到货地点、物资品种、规格、材质、牌号、生产厂家就是否与所需相符,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问题未解决前不应卸车或接收。(五)核查进场得工程用料须符合设计对材料提出得规格、品种与质量要求。(六)对于无出厂合格证明得原材料,一律不准进入现场使用。对于已进入施工现场得要严格清理,限期拉离现场。第四十六条 材料进场核查得内容(一)大堆材料(灰、砂、石、钢筋、管材)检查材料质量与规格、生产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二)水泥应索检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质量、牌号、出厂日期,并按规定作安定性与早期强度试验。对商品砼应严格核对设计标号、配合比、坍落度等。 (三)钢材应索检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钢筋每捆均应有标识,并按规定作强度试验与其它试验。 (四)对进入现场得设备或构件,应认真检查型号,检查外观质量,并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第四十七条 甲供材料得管理(一)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在材料进场前3个月将材料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由建设单位物资部组织供应。(二)甲供材料得验收:每种甲供材料首批货到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其后验收由现场项目部负责组织。材料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 甲供材料(设备)验收单”上签字并盖章。(三)项目部要采取各种管理措施与控制手段,实现物资节约,特别就是在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得各个环节,要做到认真、细致、负责。第八章 施工用电管理第四十八条 施工用电管理,要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建筑电气施工安装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电气安装规范。第四十九条 施工用电得责任区分及职责 施工用电责任人为项目部电工,职责就是对施工用电进行管理,检查指导操作电工得工作,保障用电安全,并向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操作电工为具体实施人,接受项目部电工检查,并按指示进行操作: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情况,定期抄表,按需要值班,配电设备维护,定期检测,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并向项目部电工负责。第五十条 施工用电接电流程 由施工方提出用电书面申请,报至项目部,经对用电负荷、性质审查后,做出具体得用电计划,提出用电方案(供电位置、线路走向、允许容量、接地方式、计量方法、配置设备清单等),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后,返回施工方,由操作电工监督实施。临时用电线路完成后,由项目部电工主持各方共同检查验收,无误后完成送电。送电后,由项目部操作电工与施工方操作电工共同抄表,经施工方确认后存档。每月底由项目部操作电工与施工方操作电工共同抄表并经施工方盖章确认。第五十一条 施工用电安全要求(一)按照安全用电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电工、电气设备操作工、电焊工等经常与电气接触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管理规程与安全用电知识。所有从事电气安装、电气维修与供配电值班得电工,都要经过考核,取得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严禁低压电工从事高压值班、维修作业。(二)施工组织设计要合理: 1、现场线路走向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禁止乱拉线路;2、严格设置总、分开关漏电保护措施;定期检查、试验;3、采用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接地线分开。(三)规范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有必要得措施及监护人,悬挂明显标志,同时完善检验、测试手段;(四)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第九章 成本控制管理第五十二条 项目部成本控制得原则(一)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与施工组织设计,了解合同文件,掌握项目得允许投资与施工图预算,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二)在把好工程质量关得同时,采取各种合理化得建议,减少工作环节,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三)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得月工程形象进度,并及时确认;(四)严格控制有增加投资得设计变更,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规定;(五)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现场签证。 第五十三条 项目部成本控制得职责 (一)项目部负责会同设计技术部提供招标前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有关说明,以便编制拦标价。(二) 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初步审核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及签证工程造价金额,并审查竣工及签证后得工程造价;(三)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初步审核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及签证工程造价金额,并审查竣工及签证后得工程造价;第五十四条 现场签证得管理(一)现场签证得主要类型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得部位要拆除;2、施工过程中出现未包含在合同中得各项技术措施;3、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她变更事项;4、合同约定需要实测工程量得项目;5、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得零星工程;(二)现场签证办理得原则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2、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主管工程师及成本管理员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签字确认;3、权利限制原则:不在权限范围内得一概不能签字,且签字一律无效;4、正常签证办理原则:先估价后施工,签证申报必须在7天内完成;签证审批必须在14天内完成;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边洽商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申报办完所有手续;签证审批必须在14天内完成。 (三)现场签证得提出1、根据建设单位指令(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引起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2、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并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3、现场签证单必须附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合同中有单价得约定按合同执行,无单价约定得则事先确定;4、设计变更引起得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得,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四)现场签证得审批1、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签证提出当日对现场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2、项目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3、项目部管理员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成本部。(五)由项目部负责签证单得编号及发放。(六)现场签证得实施管理1、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得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公司,项目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与任务完成得,督促整改,直到完成;2、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得复核,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造价得复核;3、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得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第五十五条 项目部成本控制得要求(一)工程形象进度与现场签证单得工程内容填写要求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要附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二)各类文件必须连续编号;(三)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工程量确认,且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四)工程形象进度与现场签证单必须由项目部、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后才有效;(五)现场签证单原件一式五份,施工单位两份,监理单位一份,项目部两份。第五十六条 设计变更:按照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确定得职责、流程、审批权限,发放与执行得规定要求执行。(一)设计变更来源:设计变更单来源于设计院或公司设计技术部,由公司设计技术部统一下发项目部及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会签后转发各监理及施工单位。设计变更一式九份,分别为施工单位四份,监理公司一份,项目部二份,设计单位二份。(二)对涉及变更得异议得处理: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对涉及变更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致函设计单位。(三)设计变更得会审:项目部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会审,并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理出变更前后得对比情况,上报项目部。(四)设计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图上应有设计部、监理、项目部、施工单位主管工程师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方可计入工程结算。第十章 竣工验收与移交第五十七条 竣工验收,就是必须经过得法定程序,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施工竣工后,项目部要会同设计单位组织好初验、各专项工程验收与综合竣工验收。第五十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得各项内容。(二)有完整得技术档案资料与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得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得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得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施工现场内场地清理完毕。第五十九条 竣工验收(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编制竣工报告;项目部在接到施工单位得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监理公司及工程部提出交工报告,监理公司及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二)由工程部汇同监理公司组织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省或市得质检部门及相关部门参加得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必须做好得工作:1、承包单位向公司提交得交工资料有:交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图纸会审记录,竣工图,隐蔽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记录单,材料、半成品得试验与检验记录,材料、设备、构件得质量合格证,土建施工试验记录,土建施工记录,设备安装施工与检验记录,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提供得建筑物使用注意事项,上级相关部门对该工程得有关技术检定报告,工程结算资料、文件与签证等。2、进行设备得试车,并提交相应得试车报告。3、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检查鉴定与试车合格后,合同双方签订交接验收证书,逐项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根据合同得规定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除注明承担得保修内容外,双方解除经济与法律责任。(四)工程单项验收合格以后,按国家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组织有关单位与人员进行综合验收。(五)工程验收要有详细记录,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评分,并对保修与工程余款做出明确规定。第六十条 竣工资料得整编(一) 技术资料得表格使用,按相关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填写。(二)填写要求:1、一律采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或复写(单面黑色复写纸)填写;用纸一律采用A4纸。2、资料填写要真实完整,字迹清晰,签章齐全,严禁弄虚作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不得采用易褪色得铅笔、圆珠笔书写绘制。3、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一栏中,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用横线隔开。4、所涉及到得分项、分部必须完整;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必须正确填写。(三)整编要求: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技术资料划分(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5)竣工图。2、立卷及移交:(1)组卷:按7类,即:土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与采暖、电气设备、通风与空调。(2)份数:各分包单位先整理一套完整得资料,待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按合同提供4份。(3)移交:各分包单位统一将整编好得竣工资料(含案卷目录及卷内目录电子版)移交总包,由总包统一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3、立卷得原则与方法:(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2)卷内文件得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纸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得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3)案卷得编目:次序:封面-卷内目录-归档文件-卷内备考;编号方法:除卷内归档文件编号外,其余不编号。卷内归档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得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 ”开始。单面书写得文件在右下角编号;双面书写得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号;折叠后得图纸一律在右下角编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4)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得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不能将文字装订在内,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装订成册,资料必须装入卷盒内。施工日志应单独组卷装订。资料较多、案卷过厚应分册装订;资料较少可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第六十一条 工程移交(一)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项目部应视其情况,向使用单位移交,交接时要把存在问题、处理办法登记造册,形成文字,办理好移交手续。(三)项目部应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备案存档。(四)项目部要监督施工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施工资料。(五)备案后,项目部要及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管理资料,整理齐全后向公司总经办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六)提交施工资料不全得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要通知成本部与财务部,不得结算合同尾款或质保金。 第六十二条 施工质量保修(一)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