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4篇)(范例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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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4篇)(范例推荐).docx
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4篇)(范例推荐)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篇一一、物料入厍,你需要做什么?答:初检:所到物料上所标示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单位等内容应与购货单位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单上的内容一致。物料的包装应无受潮、破损、虫蛀等现象。物料的标签应完好,标示内容应规范齐全。检验:质管部接到请验单后,派取样员取样,取样后贴取样证填写取样记录。入库:检验合格的物料,入库后填写库存物料货位卡和分类帐,记录收发结存情况。不合格物料,要按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妥善处理,由质量管理部门做出限定性使用或退货处理的决定,并建立不合格产品台账。二、中药入库检验应该怎样进行?(同第一题)三、原辅料入库程序和成品的发放程序?1、初检。原辅料到货后,仓管负责按规定进行初步验收(核对原辅料上标示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单位等与购货合同及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单的内容一致;包装无受潮、破损、虫蛀等现象;标签完好,标示内容规范齐全),填写物料接收初检记录。初验合格后,根据公司编号原则统一编号(目的是避免混药现象的发生),按批分区存放,填写物料接收收记录,设待验标志,填写原辅料请验单,连同供货单位检验报告单一起交质管部抽样检验。2、检验。质管部接原辅料请验单后,派取样员按取样规则取样(其环境洁净级别与配料室相同),取样后重新封好,作好清洁工作,贴上取样证,填写原辅料取样记录。取样员将样品贴上取样标签(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供货单位等)后,再将样品及请验单、供货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单交qc主任分样,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质管部向仓库下达原辅料检验报告单,并按货物的件数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由仓管负责粘贴在货物上。3、入库。仓管根据检验结果,将货物标上合格或不合格的状态标志。合格入库后填写库存原辅料货位卡和分类帐,记录收发结存情况;不合格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妥善处理,由质管部作出限定性使用或退货的决定,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采购员负责退货或销毁。成品的发放程序:营销内勤根据客户或营销员的订货计划开具成品出库单,写明发往单位、成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经手人签字,财务应收款帐专管员签字确认,仓管见上述签字后发放成品,并签字确认。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营销内勤、一份成品库、一份财务部、一份经手人。成品发放遵守先产先发的原则。营销内勤按批号填写完整的销售记录。因检验的原因出库的成品,需由质管部经理批准。四、对于库管什么东西放在阴凉库?答:没有需要保存的阴凉原料五、你管那么多的药,对于不同的物料怎样贮存清楚吗?答:在中药仓库,雄黄单独保存不污染其他原料六、普通仓库的环境要求是什么?答:湿度65七、库存多长时间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如何处理?l库存物料必须每季度彻底盘存一次,认真填写物料盘存报告单,上报财务和供1应科各一份。2物料盘存报告单要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购近日期、盘存日期、盘存人等内容。3物料盘存时由二人进行,一人登记,一人复核。确保填写准确无误。4盘存期问,待检区内的物料不计算在内5盘存时,发现霉变、鼠咬等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6在复检期的物料要检查其外观质量,同时在物料盘存报告单上注明。7不合格品的盘存,必须单独登记。出现问题向上级汇报。八、标签怎样管理?怎样入库?l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要按农业部颁布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标签和说明书进厂,由仓库管理员按样本和质量管理制度验收。检查外观、尺寸、样式、色泽、文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污损、破损,凡不符合要求者有权予以拒收。根据验收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要用绿色(代表合格)或红色(代表不合格)标记,以示区别。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按“五五”摆放(即各种物资按品种、规格、形状和贮存要求,一五一十或以五的倍数摆放)原则的存放,并填写库存货位卡,记录收发货情况。3验收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按品种分类分区专库存放,但标签须用专柜加锁,及时填写请验单,交质管部。4质量检验人员及时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按实样检查,对检验的准确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报告。5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质量标准,不得退回印刷厂,按不合格品外理制度妥善管理,及时销毁。标签不得改作他用或涂改后再用。6经质量检验人员检查合格的标签和说明书需设立库存货位卡。九、标签说明书为何要专柜管理?答:非常重要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拿取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以免流入市场防止假冒影响公司的形象。十、包材进库你怎样办理入库手续?(同物料自己理解)十一、不合格的包材如何处理?答:l、经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意见卡报质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执行。2、对不合格包装材料的处理:事先通知生产厂家来人,将不合格的情况向厂家通报。3、不合格包装材料由生产部专人进行销毁并由质管部专人监督做好记录,登记不合格品台账以便备查。十二、库房标签和说明书是怎样管理的?答:(1)标识包装材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初检、接收合格后,填写请验单,由质管部负责取样、检验。质管部检查员对照公司提供的标准样张与样品对照检查,对文字内容、图案、色泽等进行核查,必要时做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2)标识包装材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领用,在开始包装操作之前,领用人应首先核对领用的标识包装材料是否与生产指令要求一致,如符合要求,则开始包装操作,并作好批包装记录。对标识包装材料的领用数、使用数、损坏数和剩余数进行物料平衡的核算。十三、(对库管员)你管理那么多库房,对不同的物料怎样贮存清楚否?答:(1)入库物料分区、分类、分库存放,物料总账、分类账、库位卡齐全。(2)同一物料不同供应商分开存放,不同生产批号分开存放。(3)剧毒化学品等特殊物料应分别专库(柜)存放。(4)易燃易爆品、强腐蚀性物料存放在专门的特殊品库。2(5)标签、说明书等外包装标示材料按品种、规格分类,专库、专柜存放,上锁由专人管理。(6)有温度要求的物料存放在与其温度相适应的阴凉库内,仓库温湿度每天记录一次。(7)液体物料、固体物料分开存放,易发生反应的两种物料应分开存放(如酸和碱)。(8)防火、防护措施不同的物料分开存放。(9)内包材应专区存放。(10)各物料应摆放在货架上,或码成垛存放。不得直接放在地面,距地面至少15cm,距墙面、天棚、暖气、水管等的间距不得少于30cm。距库房内各种电器设施、设备间距不得少于50cm。(11)货位码放合理,不得妨碍库房道路通畅。(12)搬运码放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倒置,货物标签应向外。十四、标签、说明书怎样审定和使用?答:标签、说明书与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质管部将标准样本分发给相关部门(储运部、采购供应部、生产部等)作为验收核对标准。十五、按你厂的生产剂型和品种,你需购进的原辅料的贮存条件和贮存要求是什么?答:贮存条件:常温库,阴凉库,特殊品库;贮存要求:清洁、干燥、控温控湿、无电源。十六、成品的贮存条件是怎样规定的?阴凉处是什么意思?答:常温贮存和阴凉贮存。阴凉处指温度不超过20。十七、原料进厂后,其贮存和保管时要注意什么?答:贮存根据原料的贮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特殊品库。保管注意:防虫、防潮、防火、防霉变等。十八、标签的内容包括哪些?答:兽用标志,兽药名称(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汉语拼音)、主要成分、性状、药理作用、适用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停药期、规格、包装、贮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有效期至)、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十九、标签的商品名、通用名的位置?答:商品名在上,通用名在下。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篇二2010版gmp附录原料药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产及无菌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操作。第二条原料药生产的起点及工序应当与注册批准的要求一致。第二章厂房与设施第三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当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第四条质量标准中有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检验项目的,厂房的设计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工艺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第五条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当生产操作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检验操作对生产也无不利影响时,中间控制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第三章设备第六条设备所需的润滑剂、加热或冷却介质等,应当避免与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直接接触,以免影响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当任何偏离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时,应当进行评估和恰当处理,保证对产品的质量和用途无不良影响。第七条生产宜使用密闭设备;密闭设备、管道可以安置于室外。使用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应当有避免污染的措施。第八条使用同一设备生产多种中间体或原料药品种的,应当说明设备可以共用的合理性,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第九条难以清洁的设备或部件应当专用。第十条设备的清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原料药或阶段性生产连续数个批次时,宜间隔适当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洁,防止污染物(如降解产物、微生物)的累积。如有影响原料药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二)非专用设备更换品种生产前,必须对设备(特别是从粗品精制开始的非专用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防止交叉污染。(三)对残留物的可接受标准、清洁操作规程和清洁剂的选择,应当有明确规定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至少应当符合纯化水的质量标准。第四章物料第十二条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的库存(如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应当有防止将物料错放到现有库存中的操作规程。第十三条采用非专用槽车运送的大宗物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来自槽车所致的交叉污染。第十四条大的贮存容器及其所附配件、进料管路和出料管路都应当有适当的标识。第十五条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第十六条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第十七条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第十八条可在室外存放的物料,应当存放在适当容器中,有清晰的标识,并在开启和使用前应当进行适当清洁。第十九条必要时(如长期存放或贮存在热或潮湿的环境中),应当根据情况重新评估物料的质量,确定其适用性。第五章验证第二十条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定。第二十一条验证应当包括对原料药质量(尤其是纯度和杂质等)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操作。第二十二条验证的方式:(一)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一般应为前验证。因原料药不经常生产、批数不多或生产工艺已有变更等原因,难以从原料药的重复性生产获得现成的数据时,可进行同步验证。(二)如没有发生因原料、设备、系统、设施或生产工艺改变而对原料药质量有影响的重大变更时,可例外进行回顾性验证。该验证方法适用于下列情况:1.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2.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3.除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工艺或产品不合格的问题;4.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三)回顾性验证的批次应当是验证阶段中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不合格批次。应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必要时,可用留样检验获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证的补充。第二十三条验证计划:(一)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行次数。前验证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更多的批次才能保证工艺的一致性(如复杂的原料药生产工艺,或周期很长的原料药生产工艺)。(二)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与质量无关的参数(如与节能或设备使用相关控制的参数),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三)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工艺研发阶段确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当。第二十四条清洁验证:(一)清洁操作规程通常应当进行验证。清洁验证一般应当针对污染物、所用物料对原料药质量有最大风险的状况及工艺步骤。(二)清洁操作规程的验证应当反映设备实际的使用情况。如果多个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共用同一设备生产,且采用同一操作规程进行清洁的,则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作为清洁验证的参照物。应当根据溶解度、难以清洁的程度以及残留物的限度来选择清洁参照物,而残留物的限度则需根据活性、毒性和稳定性确定。(三)清洁验证方案应当详细描述需清洁的对象、清洁操作规程、选用的清洁剂、可接受限度、需监控的参数以及检验方法。该方案还应当说明样品类型(化学或微生物)、取样位置、取样方法和样品标识。专用生产设备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确定可接受限度。(四)取样方法包括擦拭法、淋冼法或其它方法(如直接萃取法),以对不溶性和可溶性残留物进行检验。准应当切实可行,并根据最有害的残留物来确定,可根据原料药的药理、毒理或生理活性来确定,也可根据原料药生产中最有害的组分来确定。(六)对需控制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污染水平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设备清洁验证文件中有详细阐述。(七)清洁操作规程经验证后应当按验证中设定的检验方法定期进行监测,保证日常生产中操作规程的有效性。第六章文件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物料的特性以及对供应商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合理的物料质量标准。第二十六条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生产中使用的某些材料,如工艺助剂、垫圈或其它材料,可能对质量有重要影响时,也应当制定相应材料的质量标准。第二十七条原料药的生产工艺规程应当包括:(一)所生产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名称。(二)标有名称和代码的原料和中间产品的完整清单。(三)准确陈述每种原料或中间产品的投料量或投料比,包括计量单位。如果投料量不固定,应当注明每种批量或产率的计算方法。如有正当理由,可制定投料量合理变动的范围。(四)生产地点、主要设备(型号及材质等)。(五)生产操作的详细说明,包括:1.操作顺序;2.所用工艺参数的范围;3.取样方法说明,所用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标准;4.完成单个步骤或整个工艺过程的时限(如适用);5.按生产阶段或时限计算的预期收率范围;6.必要时,需遵循的特殊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或有关参照内容;7.可保证中间产品或原料药适用性的贮存要求,包括标签、包装材料和特殊贮存条件以及期限。第七章生产管理第二十八条生产操作:(一)原料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称量,以免影响其适用性。称量的装置应当具有与使用目的相适应的精度。(二)如将物料分装后用于生产的,应当使用适当的分装容器。分装容器应当有标识并标明以下内容:1.物料的名称或代码;2.接收批号或流水号;3.分装容器中物料的重量或数量;4.必要时,标明复验或重新评估日期。(三)关键的称量或分装操作应当有复核或有类似的控制手段。使用前,生产人员应当核实所用物料正确无误。(四)应当将生产过程中指定步骤的实际收率与预期收率比较。预期收率的范围应当根据以前的实验室、中试或生产的数据来确定。应当对关键工艺步骤收率的偏差进行调查,确定偏差对相关批次产品质量的影响或潜在影响。(五)应当遵循工艺规程中有关时限控制的规定。发生偏差时,应当作记录并进行评价。反应终点或加工步骤的完成是根据中间控制的取样和检验来确定的,则不适用时限控制。(六)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应当在适宜的条件下存放,确保其适用性。第二十九条生产的中间控制和取样:(一)应当综合考虑所生产原料药的特性、反应类型、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控制标准、检验类型和范围。前期生产的中间控制严格程度可较低,越接近最终工序(如分离和纯化)中间控制越严格。(二)有资质的生产部门人员可进行中间控制,并可在质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的范围内对生产操作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中间控制检验结果超标通常不需要进行调查。(三)应当制定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中间产品和原料药的取样方法。(四)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取样后样品密封完好,防止所取的中间产品和原料药样品被污染。第三十条病毒的去除或灭活:(一)应当按照经验证的操作规程进行病毒去除和灭活。(二)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去除和灭活操作后可能的病毒污染。敞口操作区应当与其它操作区分开,并设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三)同一设备通常不得用于不同产品或同一产品不同阶段的纯化操作。如果使用同一设备,应当采取适当的清洁和消毒措施,防止病毒通过设备或环境由前次纯化操作带入后续纯化操作。第三十一条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混合:(一)本条中的混合指将符合同一质量标准的原料药或中间产品合并,以得到均一产品的工艺过程。将来自同一批次的各部分产品(如同一结晶批号的中间产品分数次离心)在生产中进行合并,或将几个批次的中间产品合并在一起作进一步加工,可作为生产工艺的组成部分,不视为混合。(二)不得将不合格批次与其它合格批次混合。(三)拟混合的每批产品均应当按照规定的工艺生产、单独检验,并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四)混合操作可包括:1.将数个小批次混合以增加批量;2.将同一原料药的多批零头产品混合成为一个批次。(五)混合过程应当加以控制并有完整记录,混合后的批次应当进行检验,确认其符合质量标准。(六)混合的批记录应当能够追溯到参与混合的每个单独批次。(七)物理性质至关重要的原料药(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或混悬剂的原料药),其混合工艺应当进行验证,验证包括证明混合批次的质量均一性及对关键特性(如粒径分布、松密度和堆密度)的检测。(八)混合可能对产品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对最终混合的批次进行稳定性考察。(九)混合批次的有效期应当根据参与混合的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第三十二条生产批次的划分原则:(一)连续生产的原料药,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生产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二)间歇生产的原料药,可由一定数量的产品经最后混合所得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第三十三条污染的控制:(一)同一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残留物带入后续数个批次中的,应当严格控制。带入的残留物不得引入降解物或微生物污染,也不得对原料药的杂质分布产生不利影响。(二)生产操作应当能够防止中间产品或原料药被其它物料污染。(三)原料药精制后的操作,应当特别注意防止污染。第三十四条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的包装:(一)容器应当能够保护中间产品和原料药,使其在运输和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不变质、不受污染。容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应、释放物质或吸附作用而影响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二)应当对容器进行清洁,如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性质有要求时,还应当进行消毒,确保其适用性。(三)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可以重复使用的容器进行清洁,并去除或涂毁容器上原有的标签。(四)应当对需外运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容器采取适当的封装措施,便于发现封装状态的变化。第八章不合格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处理第三十五条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和原料药可按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要求进行返工或重新加工。不合格物料的最终处理情况应当有记录。第三十六条返工:(一)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可重复既定生产工艺中的步骤,进行重结晶等其它物理、化学处理,如蒸馏、过滤、层析、粉碎方法。(二)多数批次都要进行的返工,应当作为一个工艺步骤列入常规的生产工艺中。(三)除已列入常规生产工艺的返工外,应当对将未反应的物料返回至某一工艺步骤并重复进行化学反应的返工进行评估,确保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未受到生成副产物和过度反应物的不利影响。(四)经中间控制检测表明某一工艺步骤尚未完成,仍可按正常工艺继续操作,不属于返工。第三十七条重新加工:(一)应当对重新加工的批次进行评估、检验及必要的稳定性考察,并有完整的文件和记录,证明重新加工后的产品与原工艺生产的产品质量相同。可采用同步验证的方式确定重新加工的操作规程和预期结果。(二)应当按照经验证的操作规程进行重新加工,将重新加工的每个批次的杂质分布与正常工艺生产的批次进行比较。常规检验方法不足以说明重新加工批次特性的,还应当采用其他的方法。第三十八条物料和溶剂的回收:(一)回收反应物、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如从母液或滤液中回收),应当有经批准的回收操作规程,且回收的物料或产品符合与预定用途相适应的质量标准。(二)溶剂可以回收。回收的溶剂在同品种相同或不同的工艺步骤中重新使用的,应当对回收过程进行控制和监测,确保回收的溶剂符合适当的质量标准。回收的溶剂用于其它品种的,应当证明不会对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三)未使用过和回收的溶剂混合时,应当有足够的数据表明其对生产工艺的适用性。(四)回收的母液和溶剂以及其它回收物料的回收与使用,应当有完整、可追溯的记录,并定期检测杂质。第九章质量管理第三十九条原料药质量标准应当包括对杂质的控制(如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残留溶剂)。原料药有微生物或细菌内毒素控制要求的,还应当制定相应的限度标准。第四十条按受控的常规生产工艺生产的每种原料药应当有杂质档案。杂质档案应当描述产品中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的杂质情况,注明观察到的每一杂质的鉴别或定性分析指标(如保留时间)、杂质含量范围,以及已确认杂质的类别(如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溶剂)。杂质分布一般与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和所用起始原料有关,从植物或动物组织制得的原料药、发酵生产的原料药的杂质档案通常不一定有杂质分布图。第四十一条应当定期将产品的杂质分析资料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杂质档案,或与以往的杂质数据相比较,查明原料、设备运行参数和生产工艺的变更所致原料药质量的变化。第四十二条原料药的持续稳定性考察:(一)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包装方式和包装材质应当与上市产品相同或相仿。(二)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三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三)有效期短的原料药,在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时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第十章采用传统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的特殊要求第四十三条采用传统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的应当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防止微生物污染的措施。第四十四条工艺控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内容:(一)工作菌种的维护。(二)接种和扩增培养的控制。(三)发酵过程中关键工艺参数的监控。(四)菌体生长、产率的监控。(五)收集和纯化工艺过程需保护中间产品和原料药不受污染。(六)在适当的生产阶段进行微生物污染水平监控,必要时进行细菌内毒素监测。第四十五条必要时,应当验证培养基、宿主蛋白、其它与工艺、产品有关的杂质和污染物的去除效果。第四十六条菌种的维护和记录的保存:(一)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方能进入菌种存放的场所。(二)菌种的贮存条件应当能够保持菌种生长能力达到要求水平,并防止污染。(三)菌种的使用和贮存条件应当有记录。(四)应当对菌种定期监控,以确定其适用性。(五)必要时应当进行菌种鉴别。第四十七条菌种培养或发酵:(一)在无菌操作条件下添加细胞基质、培养基、缓冲液和气体,应当采用密闭或封闭系统。初始容器接种、转种或加料(培养基、缓冲液)使用敞口容器操作的,应当有控制措施避免污染。(二)当微生物污染对原料药质量有影响时,敞口容器的操作应当在适当的控制环境下进行。(三)操作人员应当穿着适宜的工作服,并在处理培养基时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四)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如温度、ph值、搅拌速度、通气量、压力)进行监控,保证与规定的工艺一致。必要时,还应当对菌体生长、产率进行监控。(五)必要时,发酵设备应当清洁、消毒或灭菌。(六)菌种培养基使用前应当灭菌。(七)应当制定监测各工序微生物污染的操作规程,并规定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评估微生物污染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确定消除污染使设备恢复到正常的生产条件。处理被污染的生产物料时,应当对发酵过程中检出的外源微生物进行鉴别,必要时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八)应当保存所有微生物污染和处理的记录。(九)更换品种生产时,应当对清洁后的共用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测,将交叉污染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第四十八条收获、分离和纯化:(一)收获步骤中的破碎后除去菌体或菌体碎片、收集菌体组分的操作区和所用设备的设计,应当能够将污染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二)包括菌体灭活、菌体碎片或培养基组分去除在内的收获及纯化,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措施减少产品的降解和污染,保证所得产品具有持续稳定的质量。(三)分离和纯化采用敞口操作的,其环境应当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四)设备用于多个产品的收获、分离、纯化时,应当增加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使用专用的层析介质或进行额外的检验。第十一章术语第四十九条下列术语含义是:(一)传统发酵指利用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或用传统方法(如辐照或化学诱变)改良的微生物来生产原料药的工艺。用“传统发酵”生产的原料药通常是小分子产品,如抗生素、氨基酸、维生素和糖类。(二)非无菌原料药法定药品标准中未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原料药。(三)关键质量属性指某种物理、化学、生物学或微生物学的性质,应当有适当限度、范围或分布,保证预期的产品质量。(四)工艺助剂在原料药或中间产品生产中起辅助作用、本身不参与化学或生物学反应的物料(如助滤剂、活性炭,但不包括溶剂)。(五)母液结晶或分离后剩下的残留液。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篇三gmp车间流程一物料管理:包括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等;目标:(1)预防污染,混淆和差错;(2)确保储存条件,保证产品质量;(3)防止不合格物料投入使用或成品出厂;(4)控制物料的追溯性,数量,状态和效期;内容:(1)规范购入: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药品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验收入库;可通过以下措施来保障: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定点采购,按批验收和取样检验;(2)合理储存:物料的储存需按其性质分类贮存,在规定条件下贮存,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及贮存期的养护分类原则:常温,阴凉,冷藏及低湿等分开;固体,液体原料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避免污染其他物料;特殊物料按相应规定储存和管理并立明显标志;储存条件:温度:冷藏:210阴凉:20以下常温:030相对湿度:一般为45%75%;特殊要求按规定储存;储存要求:遮光、干燥、密闭、密封、通风等;使用期限: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复检;仓储设施及养护: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于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及温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3)控制放行与发放接收:物料状态与控制:待验:黄色,处于搁置等待状态;合格:绿色,允许使用或被批准放行;不合格:红色,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发放和使用:质量管理部门依据物料的购进情况及检验结果确定物料是否被放行,依据生产,包装指令发放,发放领用应复核,及时登记卡,帐,便于追溯,物料的拆零环境应和生产环境相适应,防止污染,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中间产品的流转:为避免物料在传递的过程中出错,应按规程操作,及时正确标志、发放、接收、认真复核并做好记录;成品放行:放行前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包括配料,称重过程的复核,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仪器设备操作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成品质量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签字方可放行;未经审核批准的成品不得发放销售;特殊物料的管理:成品标签应由专人保管,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需求量领用,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有专人负责计数销毁,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剧毒品及贵重物品应专人专柜,双人双锁保存;(4)有效追溯: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均要建立系统唯一的编码,以区别于其他所有种类和批次:物料的编码系统:物料代码:通过物料代码能有效识别物料的种类,具体名称,规格及其标准,根据物料代码领取物料,能有效防止混淆和差错;物料及产品批号:通过物料批号使任一具体批次的物料的购进、验收、取样、检验、储存、发放、使用等信息通过批号联系起来,使物料便于识别,核对和追溯;帐卡物相符:物料帐:同一物料相关信息的登记,包括来源去向及结存数量;货位卡:识别货跺的依据,记载该货位的来源及去向;物料签: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产品的依据和标示,帐卡物相应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各档案相关性和可追溯性:批档案包括物料的购进、验收、储存、发放及批物料检验等,产品档案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及批发货记录和批销售记录;所有相关信息应一致并可追溯;二:生产管理:包括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环境控制;生产管理是实现物料到成品的转变过程,物料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质量共同构成产品的质量;(1)生产工艺:应严格按注册批准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并依据工艺规程制定批指令,操作规程和批生产记录,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方法,步骤进行,并对关键操作进行复核,(2)批生产记录:根据工艺规程制定批生产记录母本,批记录的发放应可控,并可追溯;记录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等,批记录的填写应及时、完整、准确、整洁、清晰可辨,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名,注明日期并使原始数据仍可辨认,必要应注明原因;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三年;(3)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前应检查现场卫生及设备状态标示,确认操作间及设备,容器及计量器具清洁完好,无上次生产遗留物;各仪器和设备标示清楚,处于待运行和已清洁的状态;生产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经过上岗培训,能够严格按规定事项、方法、步骤、顺序、时间等进行操作,并对生产过程控制点及项目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标准进行取样检测控制和复核,中间控制品或成品的取样点的环境应符合取样要求,必要时应有防止产生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配料称量前应核对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效期和状态,计量器具经过校准和调零,且其精度应能满足所称重量的要求,并有其他人复核,称量的环境应与生产要求一致,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生产过程中也应有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尘粒、气体、蒸汽等引起的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态标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物料、水、气、废水等管道应有明显标示并注明流向;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签名,清场记录应归入批生产记录;在每批的一个工序或生产阶段结束后,需要将物料的用量或产品产量的理论与实际之间比较,如果偏差超出正常情况,必须调查评价,排除质量问题后才能流入下一工序或出厂,即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在使用前、转入下一工序时、出厂前都要经qa审查是否符合规定,并决定是否放行或流转;对成品有影响的关键物料,当供应商发生改变时,生产前应做应用性试验;使用后剩余的散装物料应及时密封,有使用人注明开启日期,剩余量,使用者和复核者签字后办理退库手续;(4)生产环境的控制:为控制污染和交叉污染,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或措施:设置必要的气闸和通风;尽量降低因空气循环使用,或未充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所致污染的风险;在易发生交叉污染的生产区,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有避免交叉污染的捕尘和防尘设施;使用密闭的系统进行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状态标示;有适于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和所用器具暂存的区域;生产操作与设备应按工艺的流程顺序合理布局,使物料的生产按同一顺序方向流转,以减少交叉污染的可能性;(5)返工或重新加工及混批的管理:不合格的中间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或重新加工,只有经质量部门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其不影响最终成品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才允许返工或重新加工处理,返工或重新加工应有专用记录;加工后的批号在原批号后加一代码以示区别;混批的批号应在该流水批号后加一代码区别,并由车间登记所有混批的批次;(6)生产过程紧急情况处理:出现紧急情况时如停水、电或设备故障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关闭设备和电源,做好相关状态标示和记录,经质量部门评价后按规定处理;三:包装管理:根据包装指令包装前应检查包装清场纪录,每一包装场所应标明包装中的产品名称和批号,应核对所有发放的包装材料的数量和标签内容与生产指令是否相符,如实填写批包装记录,内容包括: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印有批号的标签及产品合格证,包装材料的发放数量、发放人、领用人及复核人的签名,已包装产品的数量及包装清场记录,包装结束后应对已包装和贴签的产品进行检查,保证本批容器和包装的标签正确无误,包装记录应有复核人签名,生产负责人签名等;已打印批号的剩余包材应全部销毁,并记录,未打印批号的包材应退库,并严格按相关规程执行;核对包装后的清场记录;四:库存管理:产品入库应登记产品名称,批号,入库时间,数量,规格等相关信息,库存的环境应能满足产品的要求,入库后做好货位状态卡标示;产品的出库发货应根据发货指令做好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发货数量,剩余数量,发货日期,去向及负责人等,应做到最早批准库存的产品先销售,销售部门应建立每批产品的批销售记录,以保证产品能有效追溯,若有必要,便于撤回;药企gmp自检计划及报告药厂gmp自检计划篇四原料药xx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内审报告一.企业概况浙江xxxxxx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xxx年,注册资金xxx万元,是原料药xxxxxx的生产场所。位于浙江省xxxx号,公司东面xxx,南面xxx,西面xxx,北面xxx。企业占地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厂区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分开。主要生产、销售关键中间体、合成api。预计总投资为xx个亿,现已投入约xxx亿元完成一期建设,二期建设基本完成,已有xxx幢车间建成,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纯化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罐区、仓库等均已建成。现有公用工程能力可满足原料药xxxxxx项目的需要。二.原料药xxxxxx的gmp实施情况:原料药xxxxxx是已有xxx药典标准的化学药品,公司于xxx年开始研发原料药xxxxxx,xxx年下半年进行了xx批中试试产,xxx年上半年进行了三个批次的工艺验证。xxxx年上半年验证之后进行了xxx个批次的生产。qa于xxx年xx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照gmp条例和检查细则对公司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