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docx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 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 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 2号)等要求, 2023年我区拟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为 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 中西医并重,紧紧围绕“服务更可及、能力有提高、群众得 实惠”的工作宗旨,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 准和评审细则,进一步优化中医资源配置、提升中医服务能 力、做大中医药产业规模,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至3月)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2022版), 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动 员部署会,细化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对照责任分工,制定 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广泛宣传, 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 参与率。(二)实施整改阶段(2023年4月至6月)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高标准、 严要求,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2022 版),切实做好创建迎检工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指导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 任务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指导,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 实具体整改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三)迎检评审阶段(2023年7月至H月)落实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 作示范县现场评审组考核。(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对照省、市创建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 改,总结经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我区全国基层 中医药示范县创建成果,迎接202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考 核组的抽查复核。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在建设中医药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 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 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 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及指标 要求,抓好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创建工作,收集整理2021 2023年本单位涉及评审细则内指标的自评报告及佐证材 料。(三)强化监督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工作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 评审细则和工作任务,开展检查督导,通报检查情况,督促 整改落实。(四)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 传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宣传中医 药防病保健知识,让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 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 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