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docx
江西疳忖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江西省水利厅二0一0年五月3.1 财务管理制度3.1.1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3.1.2 依据会计制度对供水、安装、物资等经济业务,按会计科目统一建帐。3.1.3 财务工作职责供水厂(站)会计、出纳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资金收付,建立相应的帐薄,及时传递 会计凭证,做好水费发票领、用、存登记,每月核对账目,做好财务基础工作。3.1.4 收入管理3.1.5 站)必须对用户实行建档立卡,全面掌握用户及供用水状况。3.1.6 、水费收费等发票由供水厂(站)出纳统一按“验旧领新”制度领取,随时做 好领、用、存登记。使用统一发票收费,不准无票收费,发现一笔,按收费金额处责任人5 倍的罚款。3.1.7 和收费分离,集中定点收费,当天收取的水费必须交存银行,不准截留和座 支。3.1.8 帐外帐和“小金库,3.1.9 成本费用管理1供水厂(站)成本费用按间接成本、直接生产成本分别进行控制管理。2间接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计提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管理费等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以及综合性列支费 用,分别进入供水厂(站)成本。3直接成本包括:职工劳动报酬(工资、津补贴等)、职工保险费、材料费、药品费、动 力费、维修及相关费用、办公费等凡直接支付货币资金用于生产的相关费用。3.1.10 费缴纳由供水厂(站)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各种税费。3.1.11 产管理1加强现金管理。供水厂(站)库存现金限额1000元/日,保证库存现金安全完整。不 定期盘点出纳人员库存现金,对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要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不 准白条抵库,除出差外,不准公款私借。财务印章实行分管制度,会计、出纳、供水厂(站) 负责人分别保管印章。认真执行结算纪律,应转帐支付的必须通过银行支付。及时核对银行 帐,对未达帐项要加以说明,每月底会计、出纳和银行三方帐必须核对无误。2供水厂(站)购入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专人管理,建立健全进出库手续,设立明细 帐,不准以购作支、以领代报。每月定期盘存库存材料,盘亏、盘盈及时查明原因上报并作 相应处理。3供水厂(站)固定资产按用途分为5大类:(1)房屋及构筑物;(2)专用设备;(3)通用设备;(4)运输设备;(5)其它非生产固定资产。建立相应明细帐,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按分类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3.1.12 项建设管理供水厂(站)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超过维修费限额维修和扩网改造,重要零部件采 购等专项项目,应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3.1.13 务管理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保障凭证帐目的真实、合法,做到帐帐相符,帐实 相符,按时提供真实可靠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等会计信息,同时加强财务监 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税务机关、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 督检查。3.2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3.2.1 除水厂值班人员以外,严禁其它人员进入水厂区域。特殊情况必须报经上级许可,并 登记签字。3.2.2 厂区除工作必需的人员、车辆进出外,应实行封闭管理。值班人员应加强厂区内巡查, 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323坚持日检、月检及节日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3.2.4 水厂的水泵、阀门、二氧化氯发生器等机器设备应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且应定期对其 进行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325水厂的电器设备如电机、变压器及配电设备等应保持安全、可靠的运转,做到合理用 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3.2.6 值班人员应加强对水厂(站)机电设备运行状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2.7 严禁当班时穿高跟鞋、拖鞋,禁止披长发、穿长裙进入机房,严禁在水处理池周围打 闹、嬉戏。3.2.8 水处理所用的混凝剂、消毒剂等化学药品应妥善保管存放,使用时严格遵循操作规程。3.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3.1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3.3.2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责任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没得到 正确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作业时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3.3.3 供水厂(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岗双责工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4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人员、措施、经费“三落实。限期整 改,不留隐患。5发生事故,及时按程序报告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自救,同时参加事故调查、 分析和处理,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6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人员。7收集、整理、反馈安全工作信息。对非正常停水,应立即上报并积极处置。3.3.4 制水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制水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熟悉制(供)水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穿戴好防护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药物 秤量、兑制和使用。3上班时不准抽烟,不得在岗位上吃零食和醉酒上岗。4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工作时间内严禁做私活。5做好防盗、防火、防毒、防腐、防洪、防雷击等工作,经常检查防护设备,及时消除 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各种隐患。6发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7随时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又无保障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操 作,同时向领导汇报。3.3.5 取供水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熟练掌握并遵循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取、供水安全生产。2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维护管理。3严禁酗酒上岗及在岗期间干私活,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泵房。4检查水压、电压、电流等仪表及电机、水泵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检修。5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防洪、防雷击等工作,经常检查防护设备,发现安全 问题或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适时消除安全隐患6随时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对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又无保障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 操作。7 了解一般的急救护理知识,会使用灭火器,防止电源、电器设备漏电。336门卫安全责任制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2生产区域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谢绝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入内。3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厂区的人员,待其出示有效证件并经请示领导获得许可后,实行 出入登记制度。4加强厂区安全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并作出有效处理。3.4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防止水质污染,保障生活饮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职工卫生及水质检测管理1成立水质卫生管理小组,由厂(站)长任组长,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成员。2职工每年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传染性痢疾,伤寒、 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 源携带者,一律不准直接从事制水、供水和管水工作。3为增强全体职工的卫生意识,定期、不定期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业务学习培训。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5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水质检测。水源卫生防护和取供水生产卫生管理1按照国家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 理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经常巡视,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2对从湖泊、塘库或江河取用的地表水源,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或取水点上游1000m 至下游100m水域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按规定划定水源一级、二级保护 区,并设置明显的保护范围标志牌。3供水厂(站)生产区域内要建立围坪进行隔离,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 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修建污水渠道。4购买和使用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要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所购产品应附省 级以上卫生许可(证卜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按品种、批次分 类贮存待用,避免混杂,防止污染。5各类贮水设备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做到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6水处理设施、设备、管网投产前及修复后,要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 可正式通水。7水处理药剂和消毒药剂的贮存做到通风良好,防潮、防腐蚀,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储 备足够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物资。8搞好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3.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5.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确保企业生产建设、职 工生命财产安全。352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及操作规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3.5.3 安全员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对消防器材负责日常维护,保证其方便使用,不得擅自移 动消防设备。3.5.4 消防器材的新购、更换,必须按按单位采购制度提出计划,经领导同意后办理。3.5.5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供水厂(站)应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和传授消防知识,定期 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排除,同时每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1-2次消防训练学习。3.5.6 在水厂器材仓库、油库的警戒范围内,严禁抽烟和随意生活取暖,严禁携带火种和一 切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域,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库房内使用非防爆灯及60W以上 的灯泡。3.5.7 严禁化学物品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装、混存。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 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方能施工。3.6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6.1 危险品必须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危险品根据其种类、特性分别置放。3.6.2 剧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剧毒化学品的储量和用途要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 盗、丢失或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立即向 公安部门报告,不得隐瞒。36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当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采取相应的通风、 防火、防爆、防毒、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贮存化学危险物品所使用的容器,应经常进行维 护和观察。364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并不得超量储存;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 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 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 存放。365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 度。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 前后,必须认真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366水厂使用的盐酸必须采用专用盐酸罐贮存,盐酸罐放在专用仓库内并与其它房间隔离; 化验室使用的各种药品、试剂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设专人管理;剧毒药品应存放在 保险柜内,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由两人分别掌握,只有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将保险柜打开。3.6.7 购买化学危险物品后,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数量应进行详细记录。3.6.8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房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3.7 仓库管理制度3.7.1 物资的验收入库3.7.2 时,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 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采购(或者送货人)、库管双 方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1)未经领导批准的采购。(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4因生产急需或其它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 “入库单”。3.7.3 物资保管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至'二齐、三清、 四号定位(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房干净整齐。(2)三清:材料品名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3.7.4 物资领发3.7.5 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分管领导未签字、字据不清或 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 公司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 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出具领料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 字。3.7.6 物资的盘点1为保证库存产品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仓库保管员有义务向财务科或分管领导报告 所剩余产品库存数量及需求产品。2仓库保管员进行盘点时,应完成下列程序:(1)盘点产品时必须登记帐册。(2)按要求编制“进出库总量表“,以便和相关人员核对统计。(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 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 调整。发现物资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 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3.8 设备管理制度3.8.1 加强设备的监视和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经 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3.8.2 水厂所有生产设备应落实人员负责管理。在生产期间,值班人员负责设备的使用、日 常保养以及管理,设备检修期间检修人员应按照检修计划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使用 应按规程精心操作,及时检查巡视,精心维护,加强工作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83现场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发现缺陷和问题,应立即消除或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并作好记录,同时向上级报告以便及时解决。3.8.4 生产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每年进行两次小修,每三年进行一次大修。检修时间一般 应安排在供水淡季进行。小修内容为:机电设备的清洗、加油,电气设备、线路的巡视及绝 缘监测。大修内容为:机电设备的全面检查,易损部件或部分设备的更新,部分设施的除锈 和刷漆,并含所有小修项目。3.8.5 做好设备检修计划和人员物资的安排。检修中应落实检修责任制,切实注意检修质量 和人身安全。完工后组织检查、验收和设备的评级,并做好总结和记录。3.8.6 设专兼职设备资料保管员,建立设备档案。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存档;所有新到 设备的技术资料以及现有设备的缺陷资料、大修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均应及时交设备资料 保管员保存,任何人不得借故不交和扣留。3.9 交接班制度3.9.1 接班人员应提前到岗了解生产情况,提前15分钟到岗,与交班人员一起检查交接事项 等情况。3.9.2 接班人员上岗前必须对本岗位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如发现设备非正常运行应商当班人 员共同处理。3.9.3 班人员未按时到岗接班,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3.9.4 严禁酒后上岗和在岗期间饮酒,有权拒绝饮酒过量者接班。3.9.5 接班人员应认真核查巡检情况与生产记录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当面提出并与当班人 员共同核定后修改记录;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请相关领导进行裁定。3.9.6 无特殊情况,接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接班时间,否则按相关规定扣发工资。3.9.7 制水工交班人员交班前应做到制水运行记录清、常用工具数量清以及有关设备和生产 场地清洁卫生;特别是对以下八项内容要全面整理和检查,并对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及其它有 关事宜向接班人仔细交待清楚:(1)水质及水量大小情况;(2)沉淀池的运行情况;(3)控制室运行情况及一切设备的动态;(4)各种资料、记录、图标等;(5)工具、用具、安全设施及消防设备;(6)水池周围、车间设备、门窗、地板的清洁卫生;(7)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8)上级指示和有关通知。3.9.8 制水工交接双方必须按次序对投药室、氯气瓶、加氯机、控制室、源水及出厂水的浊 度和余氯反应进行检查验收。3.9.9 交接班发现问题时共同处理,处理事故时,不能进行交接班,确实处理不好的及时向 领导汇报,并将领导指示和交班人的意见填入生产记录。3.9.10 交接班完成后,双方在记录上签字。3.10 供水管网使用维护管理制度3.10.1 为保证供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管好用好供水管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3.10.2 供水管网水表前干支管网由厂(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负责管护,管护责任人为 厂(站)长、协会会长或各村委会主任;水表后入户管网由受益户负责管护。3.10.3 供区内所有供水管网的管理、维修统一由供水厂(站)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 自对管网进行改建、搭接和自行维修,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3.10.4 未组建供水管理单位的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或用水户协会指定或聘请管护员。管护员 的职责是:维护、管理所在辖区的供水管网,保证其正常使用;看管、守护管网,防止人为 破坏;发现破损、断裂、漏水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抢修。3.10.5 供区所有用户应自觉维护管网的安全畅通,发现偷盗、破坏等行为应及时举报。3.11 设备使用与维修管理制度3.11.1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3JL2设备使用1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掌握设备的构造、特点、性能,熟悉设备的操作和保养技术, 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2使用设备必须遵守五项纪律:(1)凭操作证或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定时加润滑油;(3)遵守交接班制度;(4)管好工具及 各种备件,不得遗失;(5)发现异常立即检查,操作人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 员检查处理。3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野蛮操作、强制运行。设备维护保养1操作人员应遵守“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 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执行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相结合制 度。2设备由操作或维修人员每日例行维护,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把故障 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事故发生。3.12抄表收费管理制度3.12.1 为了进一步规范超标收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3.12.2 村镇供水工程抄表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做到计量准确,及时收费。 总抄表员负责辖区各分总表和场镇企事业单位的抄表工作。各村按分表设置的管辖 区,分别推荐一名兼职抄表员,负责本分表管辖的户表抄录及水费均摊工作,然后交各村兼 职抄表员汇总后交供水厂(站)总抄表员,由财务人员填写缴费款通知单。3.12.4 各兼职抄表员同时负责本辖区户表水费的收取。3.12.5 辖区抄表收费实行分片定时抄表收费制度,各片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室缴费。3.12.6 凡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未缴纳水费的,水厂有权停止供水,并追收未缴水费。3.12.7 水表抄表率和收费率必须做到100%,如因抄表员或收费员原因造成错收、漏收的应 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3.1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13.1 为了进一步理顺单位内部关系,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休假、请假制度由于供水行业的性质所决定,生产人员休息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实行轮班。1迟到、早退:按单位规定上下班时间上下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或早 退2事假:供水厂(站)人员事假由厂(站)长批准。同一生产岗位原则上不能有两人以 上同时请事假,同岗位有休病假及参加学习培训I的,原则上不再批准事假。事假应先写假条, 提前一天请假,急事可提前电话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岗,但假毕三日内须完善请假手续, 否则视为旷工。3病假:因病需要休假人员须先报告厂(站)长,由厂(站)长统筹安排人员代班。请 假人病愈后三日内凭医院证明及医疗费发票核销病假。4婚假及计划生育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生产人员,休假5天。女工因生育、哺乳、 或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的,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公、公婆)去世,可休 丧假5天。6工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313.3奖惩及加班制度1各供水厂(站)根据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制度对每个职工进行考核奖励, 奖金的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单位)批准后执行。2各供水厂(站)对工作脱岗人员、玩忽职守人员、供水事故责任人员等应予以相应处 cm 训O3加班补助:职工加班工作时间达8小时应予以发放加班补助,补助标准由各供水厂 (站)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确定。考勤办法供水厂(站)应建立职工考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并按相关规 定执行奖惩。3.14员工薪酬管理制度3.14.1 为了加强员工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3.14.2 薪酬管理原则1实行按劳取酬。2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并适当保持竞争力。3.14.3 工资制度及工资总额构成1工资制度。实行月薪制:按照确定的月薪标准,按月发放。2工资总额构成。员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1)工资标准:根据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员工 的工作能力和贡献,确定相应工资标准。(2)加班工资: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加班情况并按照劳动部门相关规定予以发放。3年终奖金在员工工资之外,根据单位每年经济效益情况,结合员工为企业所做出的贡献(以年终 考核结果为依据),可以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4工资发放(1)财务人员按工资发放通知、考勤统计表、以及其它有关数据资料计算员工工资, 编制工资表,并报单位领导审批。(2)工资原则上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5工资计发相关规定为规范全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饮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 益,奠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基础,特制定本指南。村镇供水工程指为解决农村、城镇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在农村、集镇或建制镇 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包括乡镇供水工程、跨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 村的集中供水工程。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以保障农村、城镇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安全为目标,以提 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通过不断探索、改革与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相适应、符合村镇供水工程特点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村镇供水工程应根据投资来源、工程规模等因素,明晰相应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村镇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用水 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制度,同时也可以探索农村供水财政补贴制度。(1)员工事假:不计发事假期间的工资。(2)员工病假:参照有关规定,计发病假职工医疗期内停工治疗病假工资。(3)员工婚、丧假:在法定假期的时间范围内,按出勤计发工资。(4)员工产假: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中心发放,不再发放工资。(5)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相关考核制度执行。(6)员工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 定计发加班工资。社会保险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办理相应险种的社 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2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条件是:(1)已与本供水厂(站)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2)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并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3)目前无单位续缴社会保险;(4)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经单位批准。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范围、缴纳标准、缴纳方式等具体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执行,由企业和员工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国家法定休假包括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产假等, 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带薪假期。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安排。3.15保密制度3.15.1 认真遵守保密守则的相关规定3.15.2 文件资料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技术资料由业务科室负责管理,借阅履行手续,严防损 坏、泄密和丢失资料、设备情况不得向外泄露。3.15.3 单位重要生产数据不得向外泄露。3.15.4 不得将撤除或需要销毁的文件及内部资料、图纸等当作废纸出售,须经领导批准后方 可进行销毁。3.15.5 凡寄往上级单位和外单位的重要资料和文件,必须用挂号信寄出或派专人传送。3.15.6 每年春节前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文件要彻底清点,要求上交的文件要全数退回。3.15.7 会议研究讨论的有关内容,在未宣布执行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3.15.8 凡经批准形成的资料、图纸、凭证、合同等,必须在次年一季度或工程完工后彻底清 理交资料室保管和存入专用柜保存。4其他1.1.1 性重大供水事故应急预案4.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性重大事故,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性重大供水事故损失降到最小 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 预案。本预案突发性重大供水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严 重损失或水源被严重污染危及饮水安全的事故。包括水源、水质污染(含投毒)、管网爆裂 和供水设备重大事故。1.1.2 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及职责1成立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供水厂(站)长任组长, 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成员。2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厂(站)长负责制。3应急小组的职责是:(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本预案精神。(2)统一部署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4)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监、公安、卫生、环保、水利(水务)等有关部门 进行事故勘察、处理。(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6)适时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1.1.3 重大供水事故的预警与监测各供水厂(站)应做好取水口水源水到供水管网末梢水整个生产运行过程各个环节的日 常监测和巡查,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及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 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在各取水点处设立“饮用水源取水点”标志牌一块,在取水点上 游1000米、下游100米处分设“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界碑两块,在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 30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分设“饮用水 源二级保护区”界碑两块,在取水点上游2000米处设“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界碑一块。非河道 取水的按相关规定确定保护区。2各供水厂(站)负责经常性检查,保持界碑的完好和清洁。3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卫生疾控中心或环境监测站检测水质。4储存应急备用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5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检修施工之前,必须制定供水保障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 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为保证连续安全供水的要求,关键设备应有一定的备用量,设备易损件应有足够量的 备品备件。重大事故的响应及处置1组织力量及时反应重大供水事故一经上报确认后,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由领导小组立即组织 力量,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查找原因,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 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并根据事故性质,分别向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具 体情况及时向有关用户通报情况,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果断处置正确应对(1)水源水质污染在接到水源可能被污染的报告后,应立即关闭所有供水阀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赶到取 水点,调配相应物资(如活性炭等)做进一步的观察处理。经处理后出厂水仍达不到水质标 准,特别是微生物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严重超标时,停止取、供水。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向县级水利(水务)、环保、卫生、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2)寻找污染源。3)向有关用户通报水源可能被污染的情况。4)待县级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出具调查结论后,若没有问题或不危及饮水安全,则立 即恢复取水、供水;若确认水源被污染危及饮水安全,则待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并对制供水设 备和管网进行清洗消毒后再恢复供水。5)积极协调临时供水。在必要和有条件时,可组织罐车向重要单位、重点用水群众送 水。(2)投毒事件接到反映或发现可能被投毒,应立即关闭相应段供水阀门。源水可能有毒,停止取、供 水。并做好以下工作:1)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水利(水务)、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2)向有关用户通报水源可能被污染的情况。3)积极协调临时供水。在必要和有条件时,可组织罐车向重要单位、重点用水群众送 水。4)待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卫生部门出具调查结论后,若没有问题或不危及饮水安全, 则立即恢复取水、供水;若确认水源被污染危及饮水安全,则待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并对相关 制供水设备和管网进行清洗消毒后再恢复供水。(3)供水主管道爆裂或设备事故供水厂(站)应立即切断事故点水源,按照工作规程立即组织抢修。领导小组成员及时 赶到现场,做好相应物资的调配,开展事故调查。并做好以下工作。1)向当地政府报告。2)若系人为破坏应向公安部门报告。3)向有关用户通报可能停水的情况。4)积极协调临时供水。在必要和条件许可时,可组织罐车向重要单位、重点用水群众 送水。5)抢险完毕,并对相关制供水设备和管网进行清洗消毒后及时恢复供水。3事故调查事后处置供水厂(站)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报告内容包括:事 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 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 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各供水厂(站)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5日内正式向县级水利部门提交重大事故调 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发生事故的原因;采 取的措施和效果;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经验教训和建议等。事故处理完毕,经有关单位同意及时恢复供水。在恢复供水前,必须对有关供水设施进 行重新清洗、消毒。4其它要求各供水厂(站)根据本预案内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要求,须对出现水源、水 质被污染、投毒和管网爆裂、供水设备重大事故以及雷击、洪涝等灾害出现的可能制定对应 性细化措施,储备必要物资,做好响应及处置的准备和预案演习。4.2合同工聘用管理办法4.2.1 为加强用工管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 特制定如下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4.2.2 新聘用岗位及人数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的要求,将空缺岗位及人数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单位聘用。4.2.3 拟聘对象及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思想进步的公民;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行为(在侦办或正接受处罚中),投毒等违害公共 安全犯罪记录的公民。2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3原则上年龄20-45周岁。4持有经市级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相关岗位上岗证。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 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等供水行业相关规定。6具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4.2.4 拟聘办法1报名。自愿报名,并填写报名申请表。2考核、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 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后,按聘用岗位职 数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拟聘人员。4.2.5 聘用对象的确定将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主管部门,经研究审批确定招聘对象。4.2.6 完善聘用手续健全劳动保障机制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聘 用合同复印件及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备案。2按本厂(站)统一标准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加强聘用人员的职业教育。5统一管理,明确岗位责任、考核办法、工资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团队实力,提 高工作效益。完善解聘程序1职工因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因违背关于若干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管理制度或 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报主管部门同意。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人员。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 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向聘用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5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同时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 的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查。4.3员工守则431守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争当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工。4.3.2 爱集体和企业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牢固树立“团队、竞创、协作、责任” 观念。4.3.3 听指挥服从领导听指挥,支持和协助领导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4.3.4 严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 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435重仪表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职工不准留长发、留长胡须;女职工打扮适度,不着奇装异服。4.3.6 讲礼貌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不以服饰取人。与 客人或用户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或用户同行时,应让客人或用户先行。4.3.7 讲卫生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异味、汗味,保持口腔卫生。438讲站姿挺胸、收腹、沉肩,头部端正,面部表情自然,不得前仰后合或依靠他物,不得东张西 望,摇头晃脑。4.3.9 敬用户1接待用户面带微笑,谈话时讲究礼貌,用心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