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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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docx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综合资源使用合同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乙方: 签订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场所的装修施工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5. 2装修施工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管理规定。5. 3该等装修不得损害房屋之建筑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及承重部分) 及配套设备(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不能影响防火系统、消防通道及安全通 道,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引致违反该等法律或法规。5.4乙方及施工人员必须了解并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管理规定。施工期间, 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相关的协调工作。所有与该等装修有关的任 何工作均应以妥善方式进行,使所有有关人员及财产都受到保护,并且不应干扰 甲方在区域内或其附近地区经营的业务,如施工期间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 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所导致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恢 复原状等措施。5.5门楣(不涉及)。5. 6开业5.6.1 乙方在竣工后应通知甲方对施工作业进行验收,需经甲方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后方可开业。5.6.2 乙方应于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正式营业,对因施工以及其他因乙方 原因造成的开业延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包括未营业期间相关费用。5.6.3 的配套设施必须符合机场运营及形象要求。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对 经营场改善设施的要求,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仍需承担重新改善 设施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5. 8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需要进行二次或多次施工作业的,应得到甲方书 面许可。同时,乙方仍需承担二次或多次施工期间的综合资源使用费及其他费用。5. 9乙方应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3日内及时清理和打扫场地,将租赁 场地以正常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所进行的所有与场地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 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和拆走,涉及乙方知识产权的门店标识以及乙方的设施 设备等除外,乙方设施设施及货物等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 方逾期不撤出设施设备及货物的,视为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处理,甲方有权自行撤 出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撤出费用。第六条综合资源使用业务的管理6.1经营范围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其它经营项 目。若乙方需要从事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外的其它经营项目,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甲 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经营。6. 2搭售乙方不得迫使顾客或者潜在顾客接受任何其他商品、服务或者接受第三方的 商品、服务。6. 3不正当竞争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活动,损害甲方及其他方的利益。6. 4规范经营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以下相关规定规范经营:6. 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6.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 4.8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6. 4. 9云南省查处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6. 4. 10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质量管理手册;6. 4. 11丽江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单位经营管理规范;6. 4. 12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6. 4. 13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制定和下发的本合同期内正在执行的其它管理 规定,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遵守甲方在本合同期内通过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及 送达方式向乙方发送的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制定和下发的各项管理规定。6. 5监管6. 5.1针对乙方根据本合同以及其他规定所实施的经营和服务,甲方有权对 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管,以便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行使其权利。乙方每年 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方面 的责任书。具体监管内容及要求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下发的相关规定为准。6. 5. 2甲方的监管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6. 5. 3若甲方因监管需要,乙方必须向其提供与监管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的权利甲方享有以下权利:7. 1.1在预先通知(紧急情况除外)的情况下,无论乙方是在经营期间与否, 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对乙方落实本合同 项下的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乙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7. 1.2必要时甲方有权聘请专业的审计公司对乙方的财务状况进行随机审 计(包括与法律相关的审计),但该审计仅限于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应尽力为此提供便利。7. 1.3乙方逾期支付综合资源使用费、水电费等应付费用的,甲方可以采取 停水、停电、收取违约金等措施,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以及机场运行管理 规定的,或者由于乙方原因对机场安全、服务、生产运行及机场声誉等造成影响 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收取金额视乙方违约情节的轻重,从 200元至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不等。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名誉 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7.1. 5因业务开展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摆放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场地进行调 整,乙方须无条件配合。7. 1.6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商户考核评价制度,甲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 将乙方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甲方、甲方关联单位的经营资源招商/招标等, 乙方对此不持异议。7.1.7 7.2甲方的义务7. 2.1甲方应确保强电、弱电已接通到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经营场所或对乙方 强弱电接线进行指导。在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现场实地考察经营场所,在 乙方书面确认经营场所已符合乙方要求后签订本合同,经营场所移交乙方即视 为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条件。7. 2. 2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提出的经营场所周边的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护 和修缮。7. 2. 3为乙方提供与有关综合资源使用的详实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资 源使用管理、费用标准及方式、监管方案及标准等。7. 2. 4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必须予以保密。7. 2. 5为乙方提供有关机场安全、服务、市场信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和指导。8. 2. 6为乙方开展机场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9. 2. 7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的权利乙方享有以下权利:8. 1.1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利以及正 常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但甲方不对乙方受到的任何干扰承担任何责 任,甲方行使本合同的权利以及按照甲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不应被理解为对乙方 的干扰。8.1. 2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指导。8.1.3 8. 2乙方的义务8. 2.1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支付综合资源使用相关费用。8. 2. 2服从甲方有关安全、服务和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维护甲方的名誉 和形象。8. 2. 3接受并配合甲方按照本合同进行的与综合资源使用相关的监管活动, 如有必要,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报客观真实有效的经营状况及相关数据、报 表和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除外),以确保甲方随时掌握该业务运营动态;接受 甲方根据第7.1. 2条约定聘请的审计公司随机审计乙方的财务情况(包括与法律 相关的审计)。8. 2.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合法经营活动。8. 2. 5乙方需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如 乙方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的,需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新。8. 2. 6配合甲方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遵守甲方对设施设备的使用 要求,利用自有资金对自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使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 好的运行状态。8 . 2.7对属于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设施,以及处于该设施附近或连接处的 排水沟、下水道、管道、电缆或者其他服务媒介、水道或者水房、人行道或者 任何施工或装置,乙方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避免产生任何损害。9 .2.8乙方必须确保自己的员工、供应商和受邀人等严格遵守云南机场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总册。8. 2. 9乙方必须结合机场的运行环境以及机场设施设备情况和特点制定并 实施有关健康、卫生和安全方面的完整的管理计划,不得损害社会公众、机场 员工和乙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8. 2. 10严格落实甲方制定或出台的有关健康和安全计划、健康和安全管理 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健康和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 制,明确健康和安全联络员,并及时通报给甲方。8. 2.11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疾病防护等措 施,遵守地方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甲方的所有卫生及健康方针和要求,不得损害 社会公众、机场员工和乙方及其员工的健康和安全。8. 2. 12在开展经营活动中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和意外,乙 方必须根据政府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制定充分的、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培训大纲。8. 2.13在制定紧急情况和意外应急预案时,应积极与甲方沟通协调,确保 双方应急预案的计划和大纲的接口、协调和衔接相一致。8. 2. 1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有效投诉和被新闻媒体曝光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处 理,而对甲方经济、业务、企业形象等造成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 方的经济损失。8. 2. 15在机场范围内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协助甲 方采取紧急救助工作。8. 2. 16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旅客乘机流程规划调整、航班编排。8. 2. 17乙方应指定一名资深经营负责人/联络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负责 与甲方进行联系,该负责人须携带由乙方开具的委托授权书到甲方经营管理部门 进行备案,当负责人变更时,须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并重新进行备案。乙方应制 订现场管理制度报甲方备案,并将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报甲方备案,工作人员有 变动的,要及时通知甲方。8. 2. 18必要时乙方经营负责人/联络人必须接受并按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 会议、培训、考核等,同时乙方须自行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服务等 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参考甲方提供的相关经营管理规范。乙方须加强 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负责,同时要加强人员思想动态排查、交 通安全、空防安全、食品安全、保密工作、综治维稳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从业人 员不得利用网络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未经证实的信息等,不得擅自使用手机等 设施设备拍摄机场运行现场画面、运行细节、设施设备等,同时不得将相关内容 上传到网络平台上。8. 2.19乙方不得拖欠缴纳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收取的各项税款及费用, 乙方应文明经营,按章收费。8. 2. 20乙方须严格按照机场疫情防控、安全服务、塑料污染治理等要求认 真落实各项工作。8. 2. 21乙方自行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安保以及消防安全、环境卫生 等相关工作,贵重物品及商品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如出现商品遗失等,乙方自行 承担相关责任。8. 2. 22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不得在丽江机场范围内或者利用丽江机场 提供的资源或是以丽江机场名义等开展电商网络销售业务。10. 2. 23第九条环境10.1 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涉及设施设计、施工以及运行等方面必须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以及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所有规定。11. 2乙方在进行施工设计、施工和运行前,必须取得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 文件、执照或者豁免以及甲方的书面许可。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11.1 方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尽最大可能消除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污 染或者将其降到最低程度。如果已经产生污染,即使乙方已经采取恰当的预防 措施加以补救,但仍须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进行赔偿。11.2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加强与甲方的沟通协调,落实甲方有关机场 环境管理的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甲方的计划和政策落到实处。1.1 5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施工和开展经营活动前乙方必须制定并实施环境 管理计划报甲方审核,并按照甲方的合理审核意见实施。9.6 乙方必须对经营场所的所有垃圾进行安全、受控的处理,采取必要措施 将经营场所产生的垃圾降到最低或者予以回收。9.7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垃圾管理的相关要求,将经营场所的固废垃圾的 集中收集、储存和保管,禁止乱扔乱倒。第十条乙方的信息10.1 合同到期或合同期限内由于任何一方造成合同提前终止,应甲方或其 受托人合理要求,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信息原件以及(如有请求)副 本,以便甲方能够核实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综 合资源使用费有关的内容。10.2 如甲方有相应需求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在每一服务年度开始之前(不 少于60工作日)起草未来1年市场容量预测以及未来1年资金支出预算摘要供 甲方参阅,并提供可读的电子文档或者纸质文件。10.3 若发生突发性事件,乙方必须立即将相关信息完整地报送甲方及有关 部门。10.4 本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对乙方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大额诉讼、消费者投诉或起诉、主管部门处罚等,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次 日立即告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交一份事件详细情况的书面说明。第十一条转让11. 1乙方11.1.1 严禁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或者部分的权利、义务或责任进行转让、转 移、抵押、收取费用、分租、处理、分包、转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与第三方进行 合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以违 约金的方式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 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转租/分租,即乙方作为出租方,将该经营场所部分或 全部出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的行为。转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柜台、店铺等导致 经营场所部分或全部以乙方之外主体对外经营的情况,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 况下,乙方将经营场所交由其关联企业使用亦视为转租)。11. 1.2严禁对甲方的设施、设备和经营场所进行抵押、设立担保等权利负 担,擅自处分甲方财产。11.1 . 3乙方不得反对或限制甲方对经营场所采取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行 为,但不应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11.2 甲方11.2.1 在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或者部分的权 利、义务或责任进行转让、转移、抵押、收取费用、分租、处理、分包、转租或 者其他授权。11.2.2 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且提供受让方为其子公司的证明的情况下,甲 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或者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和转移给其子公司。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失职行为的补救12.1如果由于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失职行为发生,乙方应及 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在甲方发出书面补救通知的3日内,乙方仍没有采取补救 措施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产生的一切合理的费用(包括所有合理的适当派生的费 用)。第十三条合同终止13. 1由于乙方违约或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合同的终止13. 1. 1单方终止合同一旦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并 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入经营场所或设施区域或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13. 1. 1. 1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履行。13. 1. 1.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未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应付款项。乙方没有提交施工方案。13. 1. 1. 4乙方没有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施工作业。13. 1. 1. 5乙方没有在与甲方约定的时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情况下连续 停业超过30日或累计停业超过60日。13. 1. 1. 7乙方无力偿还债务或者甚至出现破产的可能性;无力偿还债务已 进入资产清算程序;或者采取与前述类似的任何行为。13. 1. 1. 8乙方存在损害甲方信誉及形象的行为。乙方因安全工作不到位,本合同范围内经营场所发生火情等不安 全事件;13. 1. 1. 10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约定的;其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13. 1. 2注意事项在本合同第13. 1. 1款,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中,若需要甲方书面告知 乙方违约事项并且明确要求其补救或更正时限的,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规定 时限内未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但根本不可能更正错 误的,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的费用13.1.3. 1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退出,必须提前60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根据双方协商结 果及时结清有关费用。13.1 . 3. 2任何由于第13. 1. 1条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必须依法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3.2 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原因造成合同的终止13. 2.1终止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已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本合同中任一条款和条件,并因此造成乙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13. 2. 2注意事项若乙方未能书面告知甲方违约事项并且明确要求其补救或更正时限;或甲方 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规定时限内已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但根本不可能更正错 误,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13. 2. 3合同终止的费用任何由于第13. 2.1条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必须依法承担乙方一切相应 损失。13. 2.4因本合同第2. 2. 5条情形终止本合同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终止合 同的后果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3. 3终止合同所产生的后果13. 3.1继续履行对于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未 终止部分或在期满或终止合同日期前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13. 3. 2停止履行,处理善后事项对于合同终止乙方应该:13. 3. 2. 1停止运营通常必须立即停止全部经营或服务活动、停止设施运行和行使权利,但与第 13. 3. 1条相符合的行为除外。13. 3. 2. 2 移交立即在20日内把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完全移交给甲方(除非行使与第 13. 3.1条相符合的行为所必需),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必须经过彻底维修并处于 良好的运行状态(正常损耗和破损除外),恢复至甲方将该场所和设施设备移交 乙方时的状态。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该房屋 场地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保证金中扣除 相应费用,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 它损失。若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恢复原状的,甲方无 任何义务就乙方对该经营场所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 任何补偿和/或赔偿。13. 3. 2. 3移除附加物和店堂广告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提出的时限和要求将店堂广告及其他附加物清理完毕, 使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干净和安全的状态(正常损耗和破损除外)。第一条合同专门用语的定义与解释第二条综合资源使用的范围第三条费用及结算第四条合同期限第五条设计及施工第六条综合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环境第十条乙方的信息第十一条转让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失职行为的补救第十三条合同终止第十四条保密条款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的方法第十七条其他注意事项第十八条保证与承诺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条款13. 3. 2. 4遗留设备和物品的处理合同期满或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提出的时 限和要求内将所有遗留的设施设备、物品和存货等从经营场所移走。否则,视为 乙方放弃前述设施设备、物品和存货等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先行处理,乙方承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13. 3. 2. 5工作人员撤离除非是履行第13. 3.1条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提出的时限和要 求内立即撤走在经营场所的所有员工。13. 3. 2. 6文件移交乙方应将所有信息文件移交给甲方,其中包括综合资源使用费的计算和支 付,服务费用和设施运行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 资料和涉及经营场所资料的任何原件和复印件。13. 3. 2. 7费用结清合同期满或因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结清综合资源使用费 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向甲方出具费用结清证明后,甲方方与乙方办理撤场手续。13. 3. 2. 8逾期占用费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第13. 3. 2. 2条的要求将该经营场所在上述日期 内移交甲方的,则自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资源使用费按日测 算的费用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费(共享充电宝业务需按照3.1条款约 定费用标准的2倍x逾期天数所得费用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费),水电费按照实际 使用量收取,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经营场所为止。同时,自第13. 3. 2. 2条所述移交日的次日起,甲方有权采取对该经营场所 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以及其他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的措施。此种情形下,乙 方所应当承担的占用费、水电费等费用并不因此而得到减免,乙方产生的损失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 3. 2. 9其他问题为确保第13. 3. 1条的权利与义务的有效性和甲方的利益,乙方应继续履行 合同未终止的部分或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日前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处理完 所有遗留问题。13. 4总赔款13. 4.1在履行第13. 3.1条权利与义务期间,由于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条款, 或者是由于乙方的员工、向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第三方在设计、建造、使用和提 供服务时造成成本消耗、索赔、开销、需求和债务等,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合理费用和直接损失。14. 4. 2如果是由于甲方造成损失增加,那么上述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应进行 相应的核减。第十四条保密条款除非是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严禁把本合同中有关的信息透漏给第 三方。下面四种情况除外:14.1 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 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 义务;15. 2符合任何相关的法定条件或义务的要求;14.3与大众所知的信息有关,而不是作为试图透漏信息的一方违反了这项 条款而产生的一个结果;14. 4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 求。出于以上目的的透漏均不视为违反了本条款。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 有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4.1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 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 旱灾等自然灾害;(2)流行病、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 乱或恐怖行为;(4)由于不能归因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引起的经营活动中断;(5)遇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调整或机场整体规划的情况,比照不可抗力。14.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 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 外)。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本条中止履行合同,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 快与另一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事宜。15. 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 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供另一方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并采取相 应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16.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 支出和费用。15. 5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尽一切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包括:15. 5.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15. 5. 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 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15. 5. 3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义务。15. 6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者乙方履行其在本 合同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3个月期间连续或者累计超过90日,双方必须协 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15. 7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15. 6条所 述日期满后3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合同。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的方法16.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 成一致的,提交经营场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其他注意事项17. 1通知与送达在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通告或其他信息(包括双方往 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的传达,双方均可通过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17. 1.1通知、通告或其他信息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1)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2)由邮件、快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 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3)由邮箱传送的,在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预留于本协议的指定邮箱的特定收 件系统时视为送达。17. 1. 2双方指定以下地址和方式为通讯及联系地址:甲方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丽江机场经营管理部联系电话:/5141166财务部联系电话:/5168892乙方地址:电 话: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须入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按新送达信息予以执行,变更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 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7. 1.4受送人向对方提供的送达信息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信息或送达信 息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受送人拒绝签收,导致通知、通告或其他信息未被 受送人实际接收的,资料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乙方确认若甲方针对机场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生变更,甲方通过本条 确定的送达方式及地址向乙方发送变更后的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对相关管理制度 的内容均予以认可并应遵照执行且受其约束。除上述联系人外,甲方亦可向乙方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送达相关 通知、通告等信息,乙方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签收即视为送达(工作人员拒绝 签收的,甲方将相关通知、通告等信息留置、张贴在经营场所亦视为送达)。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乙方须 向甲方进行报备,报备材料包括情况说明、工商变更相关材料等。17. 2付款的形式在本合同下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每笔费用都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 付,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中或者甲方临时书面通知的其他账户。若由于甲 方临时更改账户而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延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相应款 项,乙方对该延迟支付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7. 3费用甲方和乙方应该各自承担与签订此合同相关的费用和开支。17.4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涉及损害任何第三方权利,或因此而引起 的纠纷,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17.5 如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经营活动中未经许可或批准,导致甲方侵犯 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17.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保证与承诺18.1乙方向甲方就本合同作出如下保证与承诺:就本合同的签订,乙方已经通过实施充分的内部自查程序,确保乙方绝不 存在以引诱、利诱任何个人和/或实体或利用任何个人和/或实体的职务便利或 其他便利条件,获取甲方和/或其关联方任何资源或经营项目的情形;就本合同的履行,乙方从未实施任何违反前款保证和承诺向任何个人和/或 实体提供任何金钱利益和/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如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与承诺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同时 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前期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等,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条款19.1(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丽江机场(盖章)(盖章)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附件1:经营场所示意图甲方: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负责人: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七河乡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丽江机场国内候机楼 商贸业务综合资源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2)成交通知书;(如有)3)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制定下发的管理办法、规定、规范等;4)招商文件及其附件、答疑等;(如有)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包括询标回复与有关承诺)。(如有)以上合同文件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序号在先的为准。第一条合同专门用语的定义与解释除上下文有明确要求,下列术语和表述的定义为:1.1甲方:是指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甲方上级单位:是指 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 2乙方:是指 o1.3 “综合资源使用的范围及目的”是指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丽江机场的综 合资源(包括有形资源及无形资源,如机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通道管理、 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商业辐射区等)提供给乙方经营和使用,为乙方从事经营 业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合理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综合资源,同时接 受甲方对综合资源使用的合理监管,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资 源使用费用。1.4 “合同”是指就经营性业务综合资源使用事宜,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和 义务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包括: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等。1. 5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 补充、变更协议;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6 "综合资源使用费”是指乙方为取得本合同约定的业务经营的权利,利 用甲方资源及服务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业务经营向甲方支付的权利使用费。1.7 本合同中的“年、月、日”是指公历年、月、日。1. 8本合同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第二条综合资源使用的范围2.1综合资源使用权的授予甲方是丽江机场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合法所有权的拥有者。为了更好 地经营和管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以下权利:2.1.1 综合资源使用权甲方将其享有的丽江机场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经营场所”,以经营场所移 交记录表中确定的甲方实际向乙方移交的范围为准)的合法经营资源,许可乙方 使用,用于从事 经营。但仅限于经营 业态,严禁超出此经营范围规定,其中 O乙方不得经营本合同未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也不得进行与上述经营项目无关 的活动。在本条款规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界限较难明确时,由甲方进行最终判定。乙方利用经营场所提供的超出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均需 要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增加商品或服务内容 申请后,乙方方可进行商品或服务内容增项,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和调配。若乙 方未书面申请擅自增加或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采取 措施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可单方解除本合同。2.1.2 使用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享有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及机场相关设施 设备的权利。乙方营业场所所列“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条款所列项目,并做到亮照经营,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上述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持有特别的许可证照的,乙 方应申请并且获得证照后方可经营,同时乙方应将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交甲方备案。乙方经营专利产品和特许经营的,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 法、有效的相关证明。乙方经营活动只限在其规定的经营场所内进行。2.1.3 特定区域通行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及其员工、供应商等享有进出丽江机场设施区域的权 利。但仅限于甲方航空安全护卫消防部门核发的允许进出的特定区域。为了给旅客和其他人员提供服务,乙方应在甲方允许的时间和路线定期向经 营场所运送工具、车辆、人员等。乙方的运送工具、车辆、人员等均应按规定接 受甲方安全检查,运输或放置超重、超大物品,需经甲方同意。2. 2特别规定2. 2.1按本合同项下条件,甲方同意乙方在丽江机场 区域摆放自助设备台,其中),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附件1。2 . 2.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关于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管理。3 .2.3乙方承诺并确认,乙方是独立的经营者,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委托代理 或者合作伙伴的关系,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或与第三方签订协议。2 . 2. 4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机场设施或者机场区域任何其他部分 所发生的不正常状况,甲方对于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3 .2.5甲方出于对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区 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在 本合同期限内,可按下述约定对乙方经营场所的位置区域和面积进行调整:2. 2. 5.1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 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收 回经营场所,则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 违约责任。2. 2. 5. 2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 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局 部调整经营场所且涉及经营场所地理位置的变化,双方应就调整事宜进行协商, 如双方不能就变动的经营场所的综合资源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则在甲方向乙方发 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 2. 5. 3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 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对 经营场所进行施工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甲方按受影响面积、受影响程度、 受影响天数相应核减乙方该经营场所的相关费用。2. 2. 5. 3若甲方因为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容改造、机场功能 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资源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需要对 经营场所进行施工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甲方按受影响面积、受影响程度、 受影响天数相应核减乙方该经营场所的相关费用。2. 2. 5.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机场启用新航站楼,当前使用的航站楼全部 或部分停用的,本合同合作标的位于停用部分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