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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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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申报指南.docx

    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申报指南围绕省市“坚持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工作部署,以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为抓手,促 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智能工厂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东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智能车间认定办法、详见附件2),特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智能工厂申报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 常经营满三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 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三)申报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政策导向。(四)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 中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 亿元。企业所在行业类别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详见附件3。(五)智能工厂建设资金投入期限。智能工厂主体须在附件1: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 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 45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政策措施(东府2022) 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认定一批智能工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制造业数 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 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东莞市智能工厂(以下简 称“智能工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智能工厂是指我市企业已建成并 正常运营的,基于全面互联、智能控制、安全可靠的工业互 联网,广泛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综合运用 设计生产、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智能装备、软件和控制系 统,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供应链管理、运 维服务等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泛在 连接、弹性供给、动态优化和高效配置制造资源,实现响应 时间缩短、资源消耗减少、质量效益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 可追溯、运营成本降低、环境生态友好的新型工厂。第四条 东莞市智能工厂的认定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 定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智能工厂认定由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负责。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智能工厂的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 服务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 企业申报智能工厂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 常经营三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 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三)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 政策导向;(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新一 代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 于3亿元;(五)建设期内,硬件装备和软件系统累计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第六条 智能工厂建设标准要素:(一)设计研发1 .工厂设计数字化。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 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 全流程数字化管理。2 .产品设计数字化。采用CAD、CAM、CAE、CAPP 等数字化制造技术,实现数字化三维设计和工艺仿真分析。 建立PDM/PLM系统(图档管理、产品结构管理、变更管理、 配置管理、需求管理),实现协同研发管理。产品信息能够 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全生命周 期管理。(二)生产过程1 .生产过程自动化。构建现场控制网络,采用工业机器 人或自动化装置实现自动化生产。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和 分析。车间物流跟踪及追溯系统(基于RFID和条码等技术)。 采用机器视觉等先进技术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在线测量。数 字化装备数量占主要生产装备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70%。2 .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实时数据库与 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实时数据库与生产管理 系统互通集成。生产实现现场数据可视化、信息共享和优化 管理。实现ERP、MES和现场控制系统的协同,提高生产效 率。主要数控设备联网率不低于70%。3 .制造执行系统应用。应用智能生产系统(如PLC应 用、DCS应用、DNC应用、MES应用功能),高级计划排产 (APS)、智能过程智能化分析能实现生产数据采集、可视化 生产排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生产作业指导、生产过程 追溯、车间人员排班。(三)仓储物流基于条形码、RFID等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出入库管理。 建立仓储模型和配送模型,实现仓储配送与生产计划、制造 执行以及企业资源管理业务的集成。通过生产线实际生产计 划实时拉动物料的精准配送,实现仓储和配送的可视化管理。 应用立体仓库、AGV等实现关键件的仓储和配送。(四)企业管理企业层面已制定实施信息化规划和具体措施,建有工业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 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应用先进的信息(CRM等)以及 互联网技术,全方位管理企业内部销售体系,并有效对客户、 订单、预算成本等进行信息化管理。采用在线办公管理系统 (0A)支撑企业各部门各环节协同办公。应用人工智能等新 技术对企业生产的各类数据经过采集、加工及分析,形成可 用的知识、模型,用于对各制造环节进行评价、监控、预测、 控制以及决策优化。(五)其他要素1 .效果指标。企业在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劳动生产 率、降低运维成本、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2 .示范性指标。近年来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领域曾 获国家、省和市专项资金奖补或评选认定,建设项目在相关 领域和同行业内具有示范标杆作用。(六)以上要素具体要求在智能工厂认定通知中进一步 明确。第七条 已被认定为东莞市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重复 申报。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 具体申报和认定流程如下:(一)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认定通知,提出具 体申报要求。企业对照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二)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关于东莞市 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 的若干规定就申报单位是否存在不适宜认定或资金支持的 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三)评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 对申报单位进行评选;(四)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根据评选结果拟定智 能工厂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7天;(五)认定。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公布认定名单。第四章管理服务第九条 被认定的智能工厂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 关试点项目和扶持引导资金。第十条 被认定为智能工厂的企业按年度(连续3年) 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企业运营及工厂情况。第H-一条 被认定为智能工厂的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市、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推广经验,扩大示范作用。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称号:(一)所在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相关 规定或其它违法行为。(二)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三)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四)有其他影响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 处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涉及的智能工厂申报材料要求等,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并适时调整。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年12月31日。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 为DGSGYHXXHJ-2022-069。附件2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 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 45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政策措施(东府2022) 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认定一批智能车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制造业数 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 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东莞市智能车间(以下简 称“智能车间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智能车间是以生产过程的软件系 统和硬件设备为基础,以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等为 手段,用网络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 管理、控制和优化。第四条 东莞市智能车间的认定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 定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智能车间认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智能车间的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 服务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 企业申报智能车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 常经营一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 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三)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 政策导向;(四)每家企业每次只能申报一个智能车间项目,申报 项目的硬件装备和软件系统实际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含)。第六条智能车间建设标准要素:(一)设计研发1 .车间设计数字化。车间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 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 全流程数字化管理。2 .产品设计数字化。采用CAD、CAM、CAE、CAPP 等数字化制造技术,实现数字化三维设计和工艺仿真分析。 建立PDM/PLM系统(图档管理、产品结构管理、变更管 理、配置管理、需求管理),实现协同研发管理。产品信息 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全生 命周期管理。(二)生产过程1 .生产过程自动化。构建现场控制网络,采用工业机器 人或自动化装置实现自动化生产。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和 分析。车间物流跟踪及追溯系统(基于RFID和条码等技术)。 采用机器视觉等先进技术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在线测量。2 .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实时数据库与 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实时数据库与生产管理 系统互通集成。生产实现现场数据可视化、信息共享和优化 管理。实现ERP、MES和现场控制系统的协同,提高生产效 率。3 .制造执行系统应用。应用智能生产系统(如PLC应 用、DCS应用、DNC应用、MES应用功能),高级计划排产 (APS)、智能过程智能化分析能实现生产数据采集、可视化 生产排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生产作业指导、生产过程 追溯、车间人员排班。(三)仓储物流基于条形码、RFID等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出入库管理。 建立仓储模型和配送模型,实现仓储配送与生产计划、制造 执行以及企业资源管理业务的集成。通过生产线实际生产计2023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投入使用。建设资金投入 核算的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报关单)开具日期、银行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日期必须均在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 6月30日(含)内。(六)在建设期限内,申报企业在硬件装备和软件系统 累计投入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税),其中未获得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财政资助的投入金额不低于总投入金额的 25% o(七)鼓励企业基于标准要素和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智能 工厂,标准要素和典型应用场景请参照智能工厂认定办法 第六条“智能工厂建设标准要素”和智能工厂(车间)典型 应用场景建设指引(详见附件4)。二、智能车间申报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 常经营满一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 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三)申报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政策导向。(四)智能车间项目建设期限。申报项目须在2021年1 月1日后实施,且在2023年6月30日(含)前完工。项目 投入核算的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报关单)开具日期、银行 划实时拉动物料的精准配送,实现仓储和配送的可视化管理。 应用立体仓库、AGV等实现关键件的仓储和配送。(四)工业互联网应用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层面对工业数据进行分析和应用,实 现研发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仓储物流、 售后服务等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中至少2个环节的数据打 通。为企业生产、管理等过程提供分析决策。平台已连接一 定设备数量,并采集设备数据,达到相当应用规模。(五)其他要素效益指标。企业在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运维成本、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六)以上要素具体要求在智能车间认定通知中进一步 明确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七条 具体申报和认定流程如下:(一)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认定通知,提出具 体申报要求。企业对照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二)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照关于东莞市 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 的若干规定就申报单位是否存在不适宜申报或资金支持的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三)评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 对申报单位进行评选;(四)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根据评选结果拟定智 能车间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7天;(五)认定。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公布评认定名单。第四章管理服务第八条 被认定的智能车间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 关试点项目和扶持引导资金。第九条 被认定为智能车间的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市、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推广经验,扩大示范作用。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称号:(一)所在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相关 规定或其它违法行为。(二)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三)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四)有其他影响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 处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涉及的智能车间申报材料要求等,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并适时调整。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年12月31日。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 为DGSGYHXXHJ-2022-068。附件3 :行业分类说明行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行业代码电子信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装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仪器仪表制造业40*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专用设备制造业35*汽车制造业36*食品饮料制 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13*食品制造业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服装纺织制 造业纺织业17*纺织服装、服饰业18*家居制造业家具制造业21*备注:其他行业分类代码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查找。附件4:智能工厂(车间)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指引1 .工厂数字化设计。应用工厂三维设计与仿真软件, 集成工厂信息模型、制造系统仿真、专家系统和AR/VR等 技术,高效开展工厂规划、设计和仿真优化,实现数字化交 付。2 .产品数字化研发与设计。应用设计软件和知识模型 库,基于复杂建模、物性表征与分析、AR/VR、数字李生等 技术,搭建数字化协同设计环境,开展产品、配方等研发与 设计。3 .虚拟试验与调试。面向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 寿命等方面,通过虚拟仿真开展试验、调试,缩短研发周期, 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质量。4 .工艺数字化设计。应用工艺仿真软件和工艺知识库, 基于机理、物性表征和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加工、检测、装 配、物流等工艺模型,进行工艺全过程仿真,预测加工缺陷 并改进工艺方案和参数。5 .生产计划优化。构建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应用约束 理论、寻优算法和专家系统等技术,实现基于采购提前期、 安全库存和市场需求的生产计划优化。6 .车间智能排产。应用计划排程系统,集成调度机理 建模、寻优算法等技术,实现基于多约束和动态扰动条件下 的车间排产优化。7 .资源动态配置。依托制造执行系统,集成大数据、 运筹优化、专家系统等技术,开展基于资源匹配、绩效优化 的精准派工,实现人力、设备、物料等制造资源的动态配置。先进过程控制。部署智能制造装备,依托先进过程控制系统,融合工艺机理分析、多尺度物性表征和建模、实 时优化和预测控制等技术,实现精准、实时和闭环的过程控 制。9 .智能协同作业。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基于5G、TSN 等新型网络技术建设生产现场设备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设备、 物流装备、生产线等实时控制和高效协同作业。10智能在线检测。部署智能检测装备,融合5G、机器 视觉、缺陷机理分析、物性和成分分析等技术,开展产品质 量等在线检测、分析、评级、预测。11 .质量精准追溯。建设质量管理系统,集成5G、区 块链、标识解析等技术,采集产品原料、设计、生产、使用 等质量信息,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精准追溯。12 .在线运行监测。集成智能传感、5G、机器视觉、故 障检测等技术,通过自动巡检、在线运行监测等方式,判定 设备运行状态,开展性能分析和异常报警,提高控制效率。13 .设备运行优化。建设设备健康管理系统,基于模型 对设备运行状态、工作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调整优化设备 运行参数,提高产量,降低能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14 .智能仓储。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应用条码、射频识别、智能传感等技术,依据实际生产作业计划,实现物料自 动入库(进厂)、盘库和出库(出厂)。15 .精准配送。集成智能仓储系统和智能物流装备,应 用实时定位、机器学习等技术,实现原材料、在制品、产成 品流转全程跟踪,以及物流动态调度、自动配送和路径优化。16 .主动客户服务。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集成大数 据、知识图谱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实现客户需求分析、 精细化管理,提供主动式客户服务。17 .物流实时监测与优化。依托运输管理系统,应用智 能传感、物联网、实时定位和深度学习等技术,实现运输配 送全程跟踪和异常预警、装载能力和配送路径优化。18 .数字基础设施集成。部署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 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数据中心、智能计 算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网络、数据、功能等各类安全 系统,完善支撑数字业务运行的信息基础设施。附件5 :项目申报表格(在企莞家平台填写此表格)表1项目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址:项目类别:。申报智能工厂项目(默认显示,二选一)。申报智能车间项目(默认显示,二选一)口智能制造方向(默认不显示,只有选择“申报智能车间项目”后才显示该选项)口工业互联网方向(默认不显示,只有选择“申报智能车间项目”后才显示该选项)(以上智能车间项目的两个方向,至少选择一项、可多选)项目实现场景:口工厂数字化设计口产品数字化研发与设计口虚拟试验与调试口工艺数字化设计生产计划优化口车间智能排产资源动态配置口先进过程控制口智能协同作业口智能在线检测口质量精准追溯口在线运行监测口设备运行优化口智能仓储口精准配送口主动客户服务口物流实时监测与优化口数字基础设施集成备注:本项至少选择一项,可多选。项目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指引详见申报指南附件4行业分组:。电子信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 O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服装纺织制造业。家居制品业。其他行业备注:行业分类详见申报指南附件3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建设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完工:O未完成 O已完工上传验收证明材料项目总投入(万元):其中,软件系统投入(万元)硬件设备投入(万元)票据齐全且未获财政资助投入(万元)项目责任承诺书本公司承诺,递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虚报等手段通过 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资金资助的,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公司获资助后,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 办法。主动配合项目跟踪、检查、评价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名称(盖章):年 月日以下内容在正式申报阶段且已选择申报示范项目再补充完善(提交后显 示)项目简述:(200字内文字简要描述)项目绩效指标:(分别从技术成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简要描述)附件6: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投入明细表项目名称:(注:申报智能工厂的,项目名称格式为某某公司智能工厂企业名称(盖章):项目。申报智能车间的,项目名称须写清楚项目实施内容,不能简单写某某公司智能车间项目)一类投入投入类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品牌供应商支出金额(万收款单位费产入账时间(年/资产入账记账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年/付款记账凭证号是否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时间(年/合同/协议编合同/协 议日期 (年"/是否获得财是否关联企备注类别别元)月/凭证月/(是月/号日)政业号日)/否)日)日)资购助入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日期必须在建设期限内。(五)在建设期限内,申报项目的硬件装备和软件系统 实际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六)鼓励企业基于标准要素和典型应用场景建设智能 车间,标准要素和典型应用场景请参照智能车间认定办法 第六条“智能车间建设标准要素”和智能工厂(车间)典型 应用场景建设指引(详见附件4)。三、申报材料(一)申报表(详见附件5,企莞家申报平台下载带水 印版)(二)项目完工确认材料;(三)项目投入明细表(详见附件6,提供EXCEL版);(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银行开户许 可证的复印件;(五)申报智能工厂的,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三个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及申报时最近一个月 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报智能车间的,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税审报告),及申报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六)与项目投入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报关单) 以及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七)近三年获得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和市工信局支硬件投入生 产 设 备例如:1.XX机器2. XX机器IT 设 备1.XX服务 器2. XX交换机硬件投入小计软件投入软 件 与 系 统例如:1.ERP软 件 与 系 统 服 务 费软件与系统软件2. MES与系统服务费软件与系统件 与 系 统 服 务 费软件投入小计合计备注:支出金额为发票金额(不含税),保留两位小数。附件7:智能工厂项目实施情况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实施情况佐证材料设计研发工厂设计数字化工厂已建立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工厂建立数字化模型,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能够对车间进行模拟或仿真,并将相关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产品设计数字化采用CAD、CAM. CAE. CAPP等数字化制造技术,实现数字化三维设计和工艺仿真 分析建立PDM/PLM系统(图档管理、产品结构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需求管理), 实现协同研发管理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过程生产过程自动化构建现场控制网络,采用工业机器人或自动化装置实现自动化生产。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和分析。车间物流跟踪及追溯系统(基于RFID和条码等技术)。采用机器视觉等先进技术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在线测量。数字化装备数量占主要生产装备总数量的比例不低于70%。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实施情况佐证材料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实时数据库与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实时数据库与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互通集成生产现场数据可视化、信息共享和优化管理实现ERP、MES和现场控制系统的协同,提高生产效率。主要数控设备联网率不低于7096。制造执行系统应 用应用智能生产系统(如PLC应用、DCS应用、DNC应用、MES应用功能),能实现 生产数据采集、可视化生产排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生产作业指导、生产过 程追溯、车间人员排班。高级计划排产(APS)、智能过程智能化分析。仓储物流仓储物流基于条形码、RFID等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出入库管理。建立仓储模型和配送模型,实现仓储配送与生产计划、制造执行以及企业资源管 理业务的集成。通过生产线实际生产计划实时拉动物料的精准配送,实现仓储和配送的可视化管 理。应用立体仓库、AGV等实现关键件的仓储和配送。企业管理企业规划制定实施信息化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执行规划和措施的制度机制。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 全保障能力。信息管理系统集 成应用应用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如ERP系统),在成本管理、全面预算等方面实现智能 化。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实施情况佐证材料应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如CRM系统),在客户管理、营销绩效管理上实现智能 化。采用在线办公管理系统(0A)支撑企业各部门各环节协同办公。商业智能应用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企业生产的各类数据经过采集、加工及分析,形成可用 的知识、模型,用于对各制造环节进行评价、监控、预测、控制以及决策优化。其他要素效益指标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或运维成本降低产品不良率单位能耗下降提升营业收入提升净利润示范性指标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领域曾获国家、省和市专项资金奖补或认定。附件8:智能车间项目实施情况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实施情况佐证材料设计研发车间设计数 字化车间已建立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车间建立数字化模型,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能够对车间进行模拟或仿真,并将相关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产品设计数 字化采用CAD、CAM、CAE、CAPP等数字化制造技术,实现数字化三维设计和工艺仿真 分析建立PDM/PLM系统(图档管理、产品结构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需求管理), 实现协同研发管理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过程生产过程自 动化构建现场控制网络,采用工业机器人或自动化装置实现自动化生产。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和分析。车间物流跟踪及追溯系统(基于RFTD和条码等技术)。采用机器视觉等先进技术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在线测量。数据互联互 通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实时数据库与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实时数据库与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实现互通集成生产现场数据可视化、信息共享和优化管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实施情况佐证材料实现ERP、MES和现场控制系统的协同,提高生产效率。制造执行系 统应用应用智能生产系统(如PLC应用、DCS应用、DNC应用、MES应用功能),能实现 生产数据采集、可视化生产排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生产作业指导、生产过 程追溯、车间人员排班。高级计划排产(APS)、智能过程智能化分析。仓储物流仓储物流基于条形码、RFID等识别技术实现自动出入库管理。建立仓储模型和配送模型,实现仓储配送与生产计划、制造执行以及企业资源管 理业务的集成。通过生产线实际生产计划实时拉动物料的精准配送,实现仓储和配送的可视化管 理。应用立体仓库、AGV等实现关键件的仓储和配送。工业互联网 应用工业互联网 基础项目生产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内含嵌入式控制系统,采用工业机器人或自动化装置 实现自动化生产。企业信息化程度和网络条件足以支撑工业互联网的实施部署,具有良好的数据采 集和应用基础,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手段,并在生产、管理等方面实施部署信息 化系统并取得进展。应用场景紧扣制造业企业降本提质增效降耗协同等核心问题,痛点问题描述清晰,需求和 应用场景描述清晰,与项目建设内容匹配。数据采集设备数据采集,例如设备运行状态、影响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周期的设备工艺参 数数量、设备运维记录等其他数据采集,例如人员数据采集、物料数据采集、销售数据采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实施情况佐证材料互联互通实现研发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企业生 产经营关键环节中至少2个环节的数据打通,项目已经打通的需要在原来的基础 上至少新增1个环节的数据打通生产经营优 化实现排产优化、工艺优化。平台应用项目在工业云平台层面对工业数据进行分析和应用,为企业生产、管理等过程提 供分析决策设备上云上云设备数量持项目情况说明;(八)从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带水印且含行业代码的 201-1表,即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属于规上工业企业还需 从统计局门户网站下载带水印的107-1表和107-2表;(九)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 目实施情况表”(详见附件7、附件8)所需佐证材料、能够 突出反映智能工厂(车间)建设和成效的实景照片、申报单 位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著作权和标准制 定等。四、资助标准根据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东莞市推动产业数 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东工信2023) 47号),对经东莞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智能工厂,每个按未获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资助过的建设投入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对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智能车间项目,每个按 项目实际投入总额不超过2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 yG o市工信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对智能工 厂(车间)项目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同 时,按照申报单位营业收入等因素对项目实施差别化分档资 助,专项资金用完即止。五、工作流程(一)网上申报。市工信局印发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其他要素效益指标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或运维成本降低产品不良率单位能耗下降提升营业收入提升净利润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因故不能参加 年 月 日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智能工厂/车间项目现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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