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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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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听告202225号丽水木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 查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 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26号浙江庆宏进出口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3年1月14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 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 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 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 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WA:李静,王鹏隘电话:Wttb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听告字202233号丽水市爱亲商贸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6年10月27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 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 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 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 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 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 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张泉,叶珈铭 联系电话:2033565联系地址: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听告字2022) 34号丽水市贵融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 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正常,但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 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 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 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 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 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隘人:张泉,叶珈铭联系审话2033565联秧址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31号丽水市美乐滋烧烤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 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一直 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执法人员依法 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下落。本局也未 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事实 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 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 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 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o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 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WA:李静、王鹏联M电话:2050525Wtth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WA:叶珈铭、应谨妃瓶电话:2050525Wttb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30号丽水市航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 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一直 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部门核实 ,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执法人员依法 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下落。本局也未 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事实 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 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 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 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o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 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隘人 李静、王鹏 联系电话:2050525Wtth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29号丽水市媛媛商贸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 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4年10月31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一 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部门核 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执法人员依 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下落。本局也 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事实 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 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 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 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o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 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 李静、王鹏联M电话:2050525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28号浙江勇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4年n月17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 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 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 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 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WA:李静,王鹏隘电话:Wttt: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27号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你单位成立于2013年12月6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 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 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 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 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隘人:李静,王鹏联M电话: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35号丽水指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联听告(2022) 061701号丽水市易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 查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 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夏夏、叶敏,联系电话:2050527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7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联听告2022) 061702号丽水翼穗建材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 查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 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夏夏、叶敏,联系电话:2050527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7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联听告(2022) 061703号丽水华喜办公用品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 查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 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夏夏、叶敏,联系电话:2050527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7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联听告(2022) 061704号丽水市牧禾禾食品有限公司:你单位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 查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 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夏夏、叶敏,联系电话:2050527你单位成立于2018年11月6日,自2020年1月1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状态非正常,近两年无申报记录。本局执法 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下 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相关 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 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 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 定,建议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王鹏、应谨妃 联系电话:2033566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7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联听告2022) 061705号丽水市那天瓯莱酒业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非正常,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 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 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李夏夏、叶敏,联系电话:2050527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2022年6月17日联系地址: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4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莲市监万处听告字2022) 36号丽水贵宝户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8年6月27日,自2020年1月1日至今, 一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 务部门核实,你单位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 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下落。本局也 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相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 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 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 定,建议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王鹏、应谨妃 联系电话:2033566联系地址: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2年6月14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莲市监万听告字(2022) 32号丽水市大马电子商务有履公圭-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 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 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6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一 直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2019、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经向税务部 门核实,你单位税务状态正常,但近6个月无申报记录。本局执 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查无 下落。本局也未收到过你单位提交的暂停营业的申请或说明等相 关材料。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查无下落长期未经营的行为 事实清楚,该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 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 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拟决定依法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 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隘人:张泉,叶珈铭联系电话:2033565 联系地址:莲都区继光街7号万象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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