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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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docx
铜川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 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 办发(2018) 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医疗卫生领 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公共卫生方面(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国家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 国家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 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 其中,国家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资金、使用主体 等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按照相应的服务规范组织实施;新 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自主安排,资 金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根 据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 适时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中央基础 标准部分,中央与地方按8:2分担。地方负担和省级实施项 目部分,2019年起,省对市县以2018年补助数为固定基数,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在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期间,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的村卫生室按照标准配备的村医进 行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标 准,省、市、县按照5:3:2 分担。三、区县财政事权(一)公共卫生1.公共卫生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二)医疗保障2.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一)计划生育3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二)能力建设4.区县所属医疗卫 生机构改革和发展 建设落实中省规定的对区县所属医疗卫生机 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政策,包括符 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区县所属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5.区县自主实施的 卫生健康能力提升 项目包括区县自主实施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6.区县卫生健康管 理事务包括区县职能部门承担的战略规划、综 合监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 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素 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监测等。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7.区县医疗保障能 力建设包括区县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承担的 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 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 建设等。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8.区县中医药事业 传承与发展包括区县自主实施的中医药临床优势培 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传统知 识保护与挖掘、中医药“治未病”技术 规范与推广等。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补助市县;新增部分,省与市县按5:5分担。市县分担部分 市与区县按照5:5分担。(二)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为市与区县共同 财政事权,按照人均补助标准,省与市县按照6: 4分担, 市县分担部分市与区县按照5:5分担。(三)免费预防性健康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 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 责任。(四)市域重大疫病防治保障事项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二、医疗保障方面(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 .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补助。各级财政按 规定对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予以缴费补助,为市与区 县共同财政事权。中央基础标准部分,中央与地方按8:2分 担。地方负担部分,2019年起,省对市县以2018年补助数 为固定基数,补助市县;新增部分,省与市县按5:5分担。 市县负担部分市与区县按照5:5分担。2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补助。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剔除省级补助后,市、县、 个人按3: 4: 3比例分担。3 .建立补充医疗保障制度。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根据筹资标准,省、市、县按照3:3:4比例分担。(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主要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疾 病应急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 根据救助需求、工作开展情况、区县财力状况及中省补助等 因素对区县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按照隶属关系确定为市 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三、计划生育方面(一)国家计划生育项目。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 目,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中央基础标准部分,中央与 地方按8:2分担;地方负担和省级提高标准部分,2019年起, 省对市县以2018年补助数为固定基数,补助市县;新增部 分,省与市县按5:5分担。市县分担部分市与区县按照5:5 分担。(二)其他计划生育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医疗 保险财政补贴,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全市任务及 省级补助等因素,市与区县按照5:5分担;我市开展的免费 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根据补助标 准及区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数,市与区县按照5: 5分担;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定为市级财政事 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母亲健康工 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 市级财政根据任务需求、省级补助、绩效考核等因素对区县 予以补助。四、能力建设方面(一)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按照隶属关系确 定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 任。市级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区县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 紧急救治等任务的,由区县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区县所属医 疗卫生机构承担市级财政事权任务的,由市级财政给予合理 补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 品加成综合补偿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以2011年度县 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为基数,省、市、县按4: 3: 3分 担,其中宜君县市级负担部分由省级承担;村医基本医疗服 务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 卫生室按照标准配备的村医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由省、市、 县按照5:3:2分担。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医的支持力度,各级 财政按照规定落实对社会力量办医的补助政策。(二)卫生健康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隶属 关系分别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 承担支出责任。(三)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 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 健康危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监测等,按照承担 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隶属关系分别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或 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四)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 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 建设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 系分别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 担支出责任。(五)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主要包括中医药临床优 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 中医药“治未病”技术规范与推广、中医药产业发展等,按 照隶属关系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 政承担支出责任。(六)医疗卫生领域其他未列事项。党中央、国务院, 及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比照享受相关区域政策的地区继续 按相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有 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 相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且确需委托区县行使的事项,受委 托区县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监督。确定为市与区县共同财 政事权的事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 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区县政府按规定在确保中、 省、市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在标准之上增加保障 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的,增支部分由区县财政负担。对于医 疗救助、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不易或暂 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全市有统一标准 的,按标准执行,无统一标准的,区县可按照中、省、市原 则要求及绩效目标,自主制定本区县标准。区县政府制定出 台地区标准要充分考虑区域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保财政可持续。 区县标准高于中省基础及市级标准或出台涉及重大政策调 整等事项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政 府审批后执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 民生事业,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分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决策部署的重要 举措,是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 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高度 的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改革 顺利进行。(二)推进相关改革。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 任划分改革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要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推进 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约束力等,形成良性 互动、协同促进的局面。(三)落实支出责任。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确定的事权, 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支出责任落实,按照“谁使用、谁 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四)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中省有关规定,在 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具体项目管理办法, 并在今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时,体现医疗卫生 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内容。六、实施时间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表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表财政事权事项主要内容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一、市级财政事权(一)公共卫生1 .公共卫生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域重大疫病防治保障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二)医疗保障2.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三)计划生育3 .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四)能力建设4.市级所属医疗卫 生机构改革和发展 建设落实国家规定的对市级所属医疗卫生机 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政策,包括符 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级所属公立医院、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等。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5 .市级卫生健康能 力提升包括市级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 等项目。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6.市级卫生健康管 理事务包括市级职能部门承担的战略规划、综 合监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 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素 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监测等。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7 .市级医疗保障能 力建设包括市级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承担的 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 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 建设等。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8.中医药事业传承 与发展包括市级实施的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 护与挖掘、中医药“治未病”技术规范 与推广、中医药产业发展等。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二、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一)公共卫生1.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 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 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 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2项内容,以及健康素养促进、妇幼卫 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 急、提供避孕药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计划生育事业费等部分国家原重大公共 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以及我省实 施的预防出生缺陷项目。中央基础标准部分,中央 与地方按8:2分担。地方 负担和我省实施项目部 分,2019年起,以2018 年省对市县补助数为固 定基数,补助市县;新增 部分,省与市县按5:5分 担。市县分担部分市与区 县按照5:5分担2.孕产妇系统保健 免费基本服务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按照人均补助标准,省与 市县按照6: 4分担,市 与区县按照5:5分担。(二)医疗保障3 ,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补 助。中央基础标准部分,中央 与地方按8:2分担。地方 负担部分,2019年起,以 2018年省对市县补助数 为固定基数,补助市县; 新增部分,省与市县按 5: 5分担,市县分担部分 市与区县按照5:5分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个人缴费补助。由市县承担。剔除省级补 助后,市、县、个人按3: 4: 3比例分担。建立补充医疗保障制度。由市县承担,根据筹资标 准,省、市、县按照3:3:4 比例分担。4.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由市县承担,市级财政根 据救助需求、工作开展情 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给予 补助。(三)计划生育5.计划生育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 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基础标准部分,中央 与地方按8:2分担。地方 负担和我省提高标准部 分,2019年起,以2018 年省对市县补助数为固 定基数,补助市县;新增 部分,省与市县按5:5分 担。市县分担部分市与区 县按照5:5分担。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医疗保险根据全市任务及省级补 助等因素,市与区县按照 5:5分担。.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根据全市任务,市与区县 按照5: 5分担。母亲健康工程。市级财政根据任务需求、 省级补助、绩效考核等因 素给予补助。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财政根据任务需求、 省级补助、绩效考核等因 素给予补助。(四)能力建设6.区县所属医疗卫 生机构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综合补偿。以2011年度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 为基数进行补偿。省、市、县按4: 3: 3分 担,其中宜君县市级负担 部分由省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