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docx
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 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 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重大隐 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的理念,从10月15日开始到今年年 底,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道路运输安 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松原扶 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人、车、 企、站(场)”,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安全隐 患“动态清零”;全面清理整顿“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净 化运输市场秩序;深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彻底解决行业 长期存在的痼症顽疾;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安全 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扭 转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为顺利完成全年交通运输工作 任务,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开展“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一是对全部“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 货汽车的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拥有50辆 以下重型载货汽车的货运企业由各地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 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 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停业整顿,对不具备 资质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二是根据本地危险货物实际,编 制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杜绝无序增 长。松原、四平等重点地区实现危货运输企业数量“只减不 增”。三是集中清理“两客一危”企业本质挂靠经营问题。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所有“两 客一危”车辆是否存在本质挂靠进行逐一甄别审查,列出清 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推动企业切实把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履行到位。四是落实好交通运输厅和省政数局联合发 布的吉林省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各级交 通运输部门在履行该办法规定的特定职权时,要通过管理平 台查询相对人的信用状况,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措施, 依法采取激励和惩戒措施,逐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 型监管机制。五是加强对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六是督促各地按照省安委办 202028号文件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 治行动。(客运督导组、货运督导组按分工督导、各地交通 运输局组织实施)(二)开展春播秋收农民集中出行运输组织集中整治。一是建立地方党委政府牵头,农业农村、公安、乡镇政府等 参加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运力组织、强化运输安全,满足 农民群众春播秋收运输需求。二是抓紧制定春播秋收农村客 运服务保障政策,建立长效机制,满足特殊时段农民下地生 产的出行需求。三是抓紧制定退坡资金使用计划,调整资金 统筹方向,加强对春播秋收农民出行、经营亏损的通建制村 客运线路、镇村公交等方面的补贴。四是加大农村运输市场 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客运班车、出租车各类违法违规 经营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长期保持联合执法的严管高压态 势。(客运督导组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三)开展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监管集中整治。一是全面 排查矿山、钢材、水泥、砂石、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 大宗物品集散地,及时纳入重点货物源头单位清单,并报当 地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对指使强令驾驶员超限运输货物 的依法处罚。二是推动矿山、钢材、水泥、砂石、铁路货场、 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 年底前称重设施安装率达到70%以上。三是对1年内违法超 限运输超3次的货车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 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 实施处罚,切实落实“一超四罚二(货运督导组督导、各地 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四)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经营乱象集中整治。一是持续整治“黑车”乱象,重点对火车站、机场、城乡结合部、旅 游风景区等实施从严打击,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二是严 格查处客运班车擅自终止经营,不按批准线路、日发班次下 限和配客站点停靠,以欺骗或暴力手段揽客,擅自变更运输 车辆,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发车前未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 告知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查处旅游包车不办理包车标志 牌、不按包车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 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四是严格落实凌晨2时 至5时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落实。五是 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充分利用监控平 台,及时纠正或提醒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接打电话、未按 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驾 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低于90%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 罚。六是严厉查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管理、未落实“三不进 站,六不出站”和实名购票制度、未落实“三品”检查和消 防安全制度等。七是全面排查危货运输车辆异地经营(运输 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 对外省(地)多次抄告长期违规在异地经营的,要约谈企业 负责人,限期整改。(客运督导组、货运督导组、综合协调 组按分工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五)开展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集中整 治。一是全面排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对达不 到标准要求的驾培机构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 位的,发文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告,对合格的驾培机构在当 地媒体上进行公布,并通报给当地公安管理部门。二是严格 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未签订培训合同、未 按规定学时培训、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的行为。三是严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关,严厉查 处考场管理不到位、考试秩序混乱、考试计算机设置作弊、 篡改考试数据、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行为。四是全面排查机 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资质,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 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五是强化机动车维 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从严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拳打 击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六是严把车辆技术性能准入关,严 格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标准的 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驾培督导组督导,各地交通 运输局组织实施)(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应 用集中整治。一是各地要落实吉林省营运车辆推广应用智 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实施方案,摸清底数,制定落实方案 和安装计划。二是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用好用足退坡资金 政策,对挪用退坡资金的情况,省厅将实施制裁措施。三是 加快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完成系统调试、 数据传输,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安装任务,并实现可视化监控。(综合协调组牵头、客运督导组、货运督导组配合,各地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三、工作措施(一)做好动员部署。组织交通运输部门、客货运输企 业、客运站、重点货物源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集中整治 动员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 神,部署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全 面启动集中整治行动。(二)开展企业自查。组织运输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规范、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对标对 表量化指标,制定问题帐台,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省、市、县三级督查机制,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县级交通运 输部门要对辖区内“两客一危”和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 企业做到检查100% “全覆盖”;市级对本级“两客一危”和 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企业“全覆盖”,同时对所辖县市企 业抽查率不低于30%;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前梳理重点问题, 督导组要先暗访后明查,带着问题督导检查,对各级交通运 输部门督导“全覆盖”,按比例抽查“两客一危一重”企业 和车辆。(四)实施跟踪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 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跟踪整改。 对重大问题隐患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跟踪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销号清零二(五)加强复核督导。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复 核,对复核中发现的虚假整改、同一问题重复发生等,要对 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我省 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 导相继做出指示批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清我省安 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 省厅将组成6个专项督导组(成员名单及职责详见附件1),各 地交通运输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各业务部 门骨干参加的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 效。(二)细化目标责任,扎实开展整治。各级交通运输部 门要逐项分解任务,明确工作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层层压 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以标准化、清单化、时 限化的方式落实目标责任,有安排、有标准、有措施、有步 骤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现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提 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验收整改结果。(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各地要加强“吉 林省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的应用,各级交通运输部 门在履行行政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 政强制、执法督查等职责过程中,一律使用“吉林省互联网 +道路运政服务系统”办理,实现执法全过程电子化留痕, 省厅将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向社会公开。省厅将通过系统 管理平台检查各地的系统应用情况,每月通报1次,并对全 省市、县进行排名,对排名后3名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人实施约谈。(四)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参加集中整治行动 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 义,坚决避免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检查流于形式等问 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督查纪律要求,确 保督查工作严肃认真。省厅将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组织不 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 坚决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 依规追责问责。(五)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宣传报道。集中整治期间要 建立日报表、周报告制度(详见模版),各市(州)交通运 输局要汇总辖区内集中整治情况,安排专人通过“吉林省互 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的集中整治信息模块,每周向省 厅上报整治行动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于12月20日前,将本级及所辖县 (市)集中整治情况总结上报省厅。省厅将利用“两微一端”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 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定期刊发集中整治行动专刊反 映各地整治工作动态。各地要指派1名信息员,加入微信群, 每日报送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图片、文字信息、短视频), 进一步扩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行动氛围。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在10月20日前,将本级及所辖县(市) 信息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省厅。联系人:潘禹希、 魏佳勖,联系电话:、。附件:1、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2、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工 作任务清单3、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流 程图4、整治行动信息日报表模板5、整治行动信息周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