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5篇).docx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5篇) 书目 第1篇市某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2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方法 第3篇高校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第4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第5篇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扬教化月活动实施方案 市某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市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实行,同时把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成坚毅团结、开拓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部门。依据*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贵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法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本责任制规定。 其次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需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基本路途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化、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和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促进本局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当责任的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党组成员、科室、所的领导干部,其“实施方法”和“责任追究”同样适用于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落实本责任制必需明确权利和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为本局、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级管理,逐级落实,常常检查,长期坚持。 其次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成立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担当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其他成员担当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负干脆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担当以下领导职责: (一)实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探讨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理论、“三个代表”和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化,增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遵守法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实力。 (三)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结合各项管理和房产业务工作,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根据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订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领导和组织本局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订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组长职责: (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须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详细探讨和支配。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刚好解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仔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订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化,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状况,实行谈话制度;开展指责与自我指责;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化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八条 副组长职责: (一)帮助组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廉政建设负干脆领导责任。帮助做好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追究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订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般性问题,查处违*纪政纪案件。 (二)帮助组长管好分管科长和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仔细根据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实行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科室得到落实。 (四)负责调查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刚好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订正分管科室发生的不正之风; 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为党组供应开展教化的依据。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化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九条 主任、科长及副科领导职责 (一)科长(主任)领导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2、负责管好本科室副职以下人员,搞好自身廉洁自律,听从党组书记、局和分管领导的管理监督。 3、依据党政领导班子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分管的业务工作,主动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化。 4、发觉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订正。 5、主动协作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供应必要条件。 (二)副科长(副主任)的领导职责 1、负责帮助科长(主任)做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按分工管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的廉政管理监督,同时,搞好自身廉洁自律,听从分管领导和科长(主任)的管理监督。 3、发觉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订正。 第三章 责任考核方法 第十条 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状况的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各科室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看法和建议,做到发觉问题刚好订正,刚好处理。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必要时组织特地考核,同时也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状况的详细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嘉奖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果突出的,赐予表彰、嘉奖;考核中发觉问题,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一)局领导成员 1、局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状况。各科室每年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委、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照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和勤政、廉政状况。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 1、本局工作人员是否正确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来为人民办事,切实打算到:为政清廉,守廉戒贪,惩奢尚俭,激浊扬清,忠城主动。 2、局内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设立登记簿。管好本局业务经费和公用物品,确保不发生违反侵占公物的问题。 3、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 4、坚决刹住大吃大喝、铺张奢侈的奢侈之风,接待开支方面,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款待标准执行。 5、干部职工的廉政与否,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挂勾,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经发觉腐败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扣除全年奖金外;还惩罚干脆领导责任人员季度的嘉奖。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根据干部管理条例和有关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中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赐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干脆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峻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抵制不查的,赐予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峻警告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干脆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遇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责令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撤职。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赐予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峻警告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赐予严峻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虑作假的,赐予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峻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赐予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峻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坚持做到六个不准,有违反下列状况之一者,根据本规定进行惩罚。 (一)不准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钱物交易、刁难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二)不准借工作之便违反局有关规定,为亲友办证、交易、评估和资料查询等供应实惠条件; (三)不准收受办事单位赠送的钱物; (四)不准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变更收费标准; (五)不准在办理各种业务过程中,接受工作单位,对象及亲友的各种宴请,同时规定上午11点半,下5点后不准外出作业,以免办事单位宴请。 (六)不准超越职责范围办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在房产管理局组织权限内赐予组织处理或者赐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对干脆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主管的工作或者参加确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六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阔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宣扬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指责不良倾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方法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干部员工纪律行为,始终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工程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方法。 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肃穆责任追究等原则。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协作,公司党支部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干脆领导责任,各部门担负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纪检监察员,指定专人负责详细工作,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员工主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预警监督工作。 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廉政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因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产生的从业不廉洁、工作不作为、政令不畅通、情趣不健康等尚未构成违纪的行为,实行预警监督机制。 三、主动组织,仔细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公司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年初的全体员工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并由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员工作出廉政承诺;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围绕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向员工作出廉政承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四、强化管理,建立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的长效机制。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公司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定期探讨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定期向局纪委、监察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方针,做到民主发表看法,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才智;广泛听取建议,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才智;科学考察论证,充分发挥专家才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六、加强教化,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 加强员工的思想教化,利用多种有效载体,主动宣扬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运用正面典型和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教化和警示教化,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增加全体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公司内部实行党风廉政谈话教化制度,重点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化,发觉苗头性问题,刚好提示,搞好预防,超前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七、依法办事,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要仔细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方法和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方法等规章规定,不断完善和改进招投标管理方法,规范招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允。招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并对施工单位履行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协议书行为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处理。 八、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建设资金平安。 要仔细实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平安的若干看法(铁办202310号),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和运用状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手续完备。严格执行大额联签制度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当进行。 九、加强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要细化合同,明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各方对工程质量所担当的责任,明确违规惩罚方法,并硬化合同管理。严禁放任转包、违规分包;在工程验收交接、变更设计、物资选购、合同洽谈、拨付工程款等经济活动中,严禁一人单独办理;严禁个人向施工单位授意或介绍分包队伍、指定产品(半产品)或材料的订购单位。 十、自省自律,仔细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加强监管和自我约束。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教化、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反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止以权、以职谋私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高校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高校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为加强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员工的纪律行为,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集团思想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依据中纪委、北京市及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肃穆责任追究等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协作。 各级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如下: (一)集团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集团副总经理对联系单位的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管理责任。 (三)各单位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干脆领导责任。 (四)集团机关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对其下属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干脆领导责任。 二、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集团科学发展,集团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支配和大额度资金运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动。 集团党政联席会、集团干部会等是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集团决策包含以下方面: (一)集团发展规划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探讨确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集团大额资金投资运作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探讨决策。 (三)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聘请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探讨决策。 (四)劳资奖金安排依据详细工作状况,通过集团党政联席会探讨确定。 三、仔细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集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召开的年终干部考核大会上,领导干部要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以沟通思想、开展指责与自我指责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简称“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一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指责和自我指责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主动的思想斗争,增加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沟通思想相识,总结阅历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看法开展指责,达到统一思想、增加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依据上级要求主动组织本单位员工、党员、各级管理人员仔细学习,深刻领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坚决贯彻党章、廉政准则,仔细执行、落实学校和集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团领导班子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洁状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集团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党员廉洁自律状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四)集团党委、各党支部以及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都应主动支持、协作学校党委、纪委做好本单位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订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五)仔细调查、处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热忱接待群众来访,仔细做好信访工作。 (六)依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仔细制定、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自觉遵守。 (七)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党风廉政规定、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化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干脆领导的干部员工,一起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六、增加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廉政 (一)严格财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设账外账、不得建立小金库,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公款。 (二)在工程大中修、物资选购、设备购置以及其它经营、管理工作中,要遵守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暗箱操作,禁止个人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回扣和任何形式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礼品礼物等馈赠。因各种缘由未能拒收时,必需在一周内到集团党政办公室登记上交,由集团党政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三)在经营管理、社会交往中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宴请及相关的消遣消费活动。 (四)各级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借业务款待、开会等名义租用高级宾馆。 (五)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制度。 (六)各单位副总以上干部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供应经商办企业的各种便利条件。 (七)各级领导干部未向集团党政领导说明理由,不得获得兼职酬劳。 (八)各级干部应主动爱护、支持、激励反腐倡廉的检实行为,对举报人、办案人不得打击报复,对办案工作不得阻碍干扰。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集团与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与重点岗位员工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集团定期召开专题会,仔细探讨、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应检查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状况,对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仔细总结。 (四)集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者应仔细总结、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状况和廉洁自律的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指责与自我指责。 (五)集团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仔细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落实状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违纪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依据情节轻重赐予指责教化、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说明由集团党政办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依据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探讨,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酷爱本职工作,接着发扬亲密联系群众,艰苦朴实,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奢侈;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主动热忱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支配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根据小汽车管理方法运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安排、年度工作支配、经费开支、评比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看法,领导集体探讨确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探讨确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当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常的考核,由纪检组负责考核;作为评比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扬教化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股室(大队): 依据县纪委关于*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扬教化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据7月12日班子会议探讨探讨,特制定“加强党性修养,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廉政建设宣扬教化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仔细实行中心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教化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教化、示范、熏陶、导向作用,突出思想教化,强化道德建设,整合各方资源,营造崇廉氛围,优化从政环境,深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供应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活动对象 *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加强党性修养,争做清正表率”廉政建设宣扬教化月活动集中时间从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 (一)打算阶段(7月10日7月25日) 1、建立廉政教化活动班子。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要求。 2、营造廉政文化深厚氛围。在局机关办公室悬挂廉政警示语,每台办公电脑设置廉政滚动屏保,在办公楼走廊悬挂廉政学习、励志、警示类宣扬牌,在每间办公室办公桌上摆放每位职工岗位风险提示座牌。通过廉政走廊文化、屏保文化、桌卡文化等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深厚氛围。 (二)教化阶段(7月26日8月20日) 1、组织专题学习。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仔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悟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政治局“八项规定”、 *县领导干部改进作风亲密联系群众六项规定要求,用严格执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国家平安监察神圣职责。 2、举办廉政主题教化讲座。组织党员干部仔细学习党章,贯彻党章和廉政准则,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等有关领导作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不断增加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实力,有效增加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安监队伍风清气正的廉洁形象。 3、召开廉情预警分析会。仔细梳理排查简单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进一步细化内控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思,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4、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围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熬炼、作风建设等内容,领导班子与分管联系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增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深化推动“转改”主题活动。坚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途,深化基层,踏踏实实为群众为实事,真真实切为群众服务,把广阔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力气凝合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总结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教化阶段结束后,领导班子组织一次中心组织学习会,仔细探讨分析党员、干部在保持党的纯净性、遵守党的纪律特殊是政治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主动探究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方法,努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为全县软环境建设供应保障。活动书面总结材料于2023年9月3日前报县活动办,党员干部总结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各个党员要充分相识开展党风廉政宣扬教化工作的重要性,各负其责,把党风廉政教化作为全年各类学习教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各个党员要紧紧围绕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党风廉政宣扬教化活动融入其中,实行正面教化、警示教化、示范教化、岗位廉政教化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宣扬,确保宣扬教化活动的顺当进行。 3、局党组要加强督查指导,仔细总结推广阅历,发觉问题,刚好整改。主动探究建立廉政文化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保证此项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