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花爆竹管理篇.docx
2023年烟花爆竹管理篇 书目 第1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方案 第2篇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平安管理 第3篇x公司烟花爆竹平安管理责任制 第4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平安管理规范 第5篇河北省烟花爆竹平安管理规定 第6篇烟花爆竹平安管理人员平安责任制 第7篇烟花爆竹经营平安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第8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平安管理工作方案 第9篇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平安管理人员试题 第10篇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平安管理要求 第11篇北京市烟花爆竹平安管理规定学问竞赛题 第12篇公司烟花爆竹平安管理责任制 第13篇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平安管理要求 第14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平安培训 烟花爆竹经营平安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产品属于爆炸物品,具有季节性强、易燃易爆、可流淌性、损害性的特点。自2023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督管理职能由公安机关移交安监部门,烟花爆竹经营平安监管工作经过几年的规划发展,取得肯定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监管难度大、平安意识薄弱、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执行不到位、零售经营网点布点不合理、联合执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平安监督管理现状和经营管理实际,要逐步探究符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管理,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平安。 一、现状 (一)工作职责涉及多个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职责不明确 依据2023年1月1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平安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第五条规定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有权处理机关是公安部门、安监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平安工作负责。”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安监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部门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5种违法违规行为有交叉现象,两个部门均有处理权,致使责任不明确、处置工作推诿,分别是:1、有许可证,无营业执照;2、有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3、无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4、无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5、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 (二)监督管理、打非治违、自律约束工作机制难以适应工作须要 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安监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规定进行平安生产准入条件论证、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平安检查,但平安生产准入关和行政许可关把关难、平安检查标准和要求执行难的问题始终无法有效解决。二是多数地方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席会议尚未建立;在联合执法方面,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在自律约束机制方面,多数地方烟花爆竹协会至今尚未建立。 (三)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要求难以执行到位 安监部门担当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条件准入和审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平安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平安生产事故。从实施执行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单独销售专柜、有平安警示标记、有岗位责任制、有2只以上消防灭火器、有监管责任公示牌“六有”要求的状况看,有的零售网点执行较好,但在思想上和行动真正重视的不多,仍有部分零售网点春节期间沿街流淌或在固定经营场所门口另设摊点进行销售;90%零售网点设置了单独销售专柜,但有的没有半封闭,有的只是一个货架,而不是专柜,真正称得上专柜的占60%;零售网点的平安警示标记不是不足,就是设置位置不合理,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甚至有的就没有建立健全;40%的零售经营网点消防灭火器摆放位置不符合要求,30%的零售经营网点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数量不足2只。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是动态的,平安监管工作跟不上经营管理改变。由于季节性经营特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上存在松懈和麻痹思想,疏于监督检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一些工作措施和平安技术要求在执行上存在肯定差距。 (四)多种因素导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时有发生 一是非法运输时有发生。由于批发企业垄断经营造成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价格居高不下,零售经营网点不情愿从批发企业选购,有的零售经营网点从辖区外选购烟花爆竹产品导致非法运输行为发生。 二是批发企业违规配送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企业向一些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零售经营网点供货,导致非法经营行为严峻发生。 其次,批发企业向多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逾期,又没有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网点供货,导致非法经营行为严峻发生。 三是烟花爆竹产品来源渠道存在问题。零售经营网点应依照有关规定从二级批发企业选购烟花爆竹产品,但时常有不法商贩偷运烟花爆竹成品以低于批发企业价格向零售网点或个人兜售。 四是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多数地方尚未建立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有权处理机关无工作合力,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体制不完善,安监部门势单力薄,打击取缔工作成效不显著。 二、问题 (一)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职责交叉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有权处理机关安监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处置时,面临5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情形:1、有许可证,无营业执照;2、有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3、无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4、无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5、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其中第3、4、5种情形在详细实践中既与安监部门有关,又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在实践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造成平安监管工作难点,导致联合执法工作不力。 (二)管理方面的问题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数量大、分布散,在经营布点、平安生产准入条件和行政许可审查上难以依照规定逐一核实,受托付现场审查的一些乡(镇)安监部门存在不关不严的问题,致使平安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变更的,没有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岗位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发挥落实责任的作用。 4、平安警示标记数量不足,或设置位置不明显。 5、批发企业未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烟花爆竹销售流向不清,造成持有或未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都可以向批发企业进货,造成平安监管难点,形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6、未建立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机制未建立,尤其在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方面善存在空白,以及职责交叉,造成监管不力、推诿扯皮的问题。 7、未建立烟花爆竹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方面处于真空状态。批发企业批发价格居高不下,由于成本的问题,零售经营户不情愿从批发企业进货,是当前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的热点问题。 (三)技术方面问题 1、固定经营场所多数与原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其他物品的经营场所为同一个经营场所,如经营百货、纸火、农药、种子等的经营场所,与其它物品混放销售,甚至有的经营户另设摊点进行销售,造成严峻违规行为。 2、不设置销售专柜或销售专柜不规范。一是根据专柜封闭隔离火源还有差距;二是销售专柜与其他物资柜台平安距离不够,没有起到消防通道的作用。 3、平安设备(消防器材)配备不足。要求配有2只以上消防灭火器,并放置在便利取用的地方,而实际状况是,或配备数量不足,或放置位置不合理。 4、防火防爆基础薄弱。一是在经营地点有生活设施;二是经营地点电源线路、电气设备未运用防火防爆器材;三是对客户如吸烟等明火行为劝阻不力;四是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放。 5、批发企业仍有未配备烟花爆竹配送车辆的占多数;未建立健全销售台账。 三、对策 一是建立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加强非法行为经营行为和行业自律。进一步细化明确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烟花爆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职能,要求上述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席会议,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平安生产形势,探讨协调解决平安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肃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同时,应建立烟花爆竹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约束和调整作用,强化市场调整作用,平衡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的利益。 二是加强准购证、运输许可证及运输平安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准购可证发放条件和资质审查工作;公安部门严格管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发放、烟花爆竹运输路途确定和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从运输渠道杜绝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日常平安检查工作应当以规范零售经营网点未在固定经营场所销售,不设置销售专柜或销售专柜不规范,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防火防爆基础薄弱,未按规定设置平安警示标记,未刚好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的行为等为主要平安检查内容,开展隐患和问题排查,在督促整改上下足功夫,消退平安隐患,进一步改善平安生产条件和提升平安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批发企业平安监管工作。侧重解决目前无配送车辆、销售台账不建立健全、批发价高的现状;以及零售经营户向二级批发企业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监管工作。 五是深化推行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抓好批发企业存储标准化和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行为标准化实施工作,切实把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责任,改善平安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抓紧抓实。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平安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依据*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扬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探讨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宣扬教化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依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仔细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平安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途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主动协作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平安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平安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状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选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平安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急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平安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平安防范措施;协作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平安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消退平安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平安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平安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平安隐患排查,落实平安守护措施。 区委宣扬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教化宣扬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宣扬。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平安学问宣扬教化;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扬教化,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平安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状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扬教化;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打算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状况并调查缘由;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爱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气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根据'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详细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条例规定,仔细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急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急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平安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探讨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详细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其次阶段:宣扬教化(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宣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平安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殊是重大危急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肯定平安。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平安爱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爱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运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扬,注意教化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平安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扬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簇新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提倡平安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扬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平安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扬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确保宣扬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平安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平安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平安,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平安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平安燃放烟花爆竹供应质量、品种的平安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限制在120个以内。2023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起先。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选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全部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探讨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供应便利、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扬教化,加强对零售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点储存的平安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平安。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供应政策支持,在符合平安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供应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平安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途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平安。区燃放办要牵头探讨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根据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嘉奖,激励市民主动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刚好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平安标准的仓库,并且照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阔市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消遣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平安创建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觉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觉,发觉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肯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平安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实行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退各类平安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平安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退平安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记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平安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爱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依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阔市民参加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限制力气,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主动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气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平安,既确保广阔市民的平安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气和社会力气,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洁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殊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帮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气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平安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主动发动各种社会力气,派出巡逻限制力气,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刚好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气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气、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根据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平安构成威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限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平安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打算;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觉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限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退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平安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刚好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气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难。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气相结合,坚决防止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刚好',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刚好'即责任单位的刚好扑救,周边力气的刚好协防,专业力气的刚好处置,部门的刚好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状况能够发觉,应急力气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刚好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难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刚好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仔细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支配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 x公司烟花爆竹平安管理责任制 一、经理平安职责 1.经理是企业的平安负责人,对本企业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需仔细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平安、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爱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长远规划。 4.常常深化现场了解驾驭平安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平安技术探讨工作,推广先进的平安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平安组织和机构,依据实际状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溢平安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养,稳定平安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平安生产会议,刚好探讨和解决有关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平安技术问题。 7.组织全公司平安教化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 9.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经理在副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平安生产负责。 二、平安员职责 1.平安员在业务上受平安技术部门领导,并在经理的干脆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平安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状况;参加拟订、修订平安技术规程和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帮助经理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平安活动安排,并检查执行状况。 5.对平安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经理搞好职工平安思想、平安技术教化和考核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化现场进行平安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平安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工人平安职责 1.仔细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细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需交接平安生产状况,交班要为接班创建平安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推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歼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坚决正确处理,刚好照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爱护现场,做好具体记录。 4.作业前仔细做好平安检查工作,发觉异样状况,刚好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需按规定着装。妥当保管、正确运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主动参与各种平安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四、专职平安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平安检查、平安防患、平安生产指导工作。 2、负责本企业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平安技术措施安排、方案及平安技术长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 3、每天必需按时对生产现场进行平安检查,在检查中,了现各种违反平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需马上制止,并刚好做好各项平安检查记录。 4、发觉隐患应刚好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发觉重大隐患应马上实行紧急措施,并刚好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的查处及整改记录。 5、发生事故应刚好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主动协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刚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做好事故记录。 6、每天对全公司的平安状况进行登记,对违纪、违章、大小事故隐患、大小平安事故登记在案,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7、深化库房,监督并帮助各保管员搞好本库房的平安管理工作。 8、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全公司职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 烟花爆竹企业仓库平安管理 第一章 烟花爆竹仓库存在的平安隐患问题分析 1.1仓库设计和选址以及日常维护存在的问题 1、为了防潮,仓库地下是空的,有水泥柱支起来。虽然起到防潮作用但无形中使仓库离地的距离增大,这样就产生一个很高的坡度。必需建了个有很大坡度的缓冲才能到仓库。厂子里的装箱人员都是用板车将成品拉进仓库的,这样就给装箱人员带来很大的麻烦。由于仓库选址在地势很低的地方,所以上下的坡度。这样无形中就存在着平安隐患。 2、南方雨水多,尤其是到下半年三天两头就下雨。由于仓库缺乏很好的日常维护,所以每次一刮风下雨仓库就要做防护措施。我们就要拿着一堆塑料薄膜去仓库盖烟花,就怕被雨水打湿。 3、仓库下半年每天发货都要到很晚的时候,但一到关键时刻仓库里的电灯就灭了,漆黑一片,只能用手电来工作。 4、仓库的门全都是铁栅栏的,管理员在开关门时从来不留意,本身铁门和水泥地面就很简单产生摩擦。烟花爆竹生产中因摩擦引起的事故便屡见不鲜,而且留下了许多沉痛的教训。 1.2 从业人员缺乏平安培训,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 1、仓库管理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平安培训和未取得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仓库里的搬运工没有经过平安培训,缺乏平安意识。在他们看来烟花爆竹成品是摔不响的,所以就不存在什么轻拿轻放。仓库管理员也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2、成品进库管理员从不指定仓库存放,而是由装箱人员随意堆放。这样导致烟花堆放混杂,各个仓库堆放不一、近的仓库很满,而远的仓库就没有什么货。仓库管理员不刚好清点进出成品的种类和数量。导致仓库烟花成品数量和种类混乱。销售部不能急时驾驭仓库存储状况。无法正确的调配车辆发货。耽搁时间,影响工作效率。 3、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在仓库里随意接打电话。仓库有明显的警示牌标明禁止运用手机,但形同虚设。 1.3仓库缺乏平安管理和齐全的消防器材 1、没有任何监控器材,烟花仓库本身就存储了许多成品烟花,含药量很高。虽然在浏阳烟花不怎么贵,可能没有人去偷盗。但一旦出事监控可以第一时间找到问题的源头。 2、仓库里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旁边村民家的小动物闲逛,狗和猫是仓库中的常客。但仓库管理员都视而不见,觉得很正常。从来不会赶走它们,对它们都很客气。从来没有想过这就是平安隐患。一旦这些小动物溜进仓库撕咬烟花爆竹,后果不敢设想。 3、整个库区平常就只能看到有两个灭火器,而且还是锈迹斑斑。存放消防栓的小木柜里从来都不见有消防栓。还有消防池里平常要不就是没有水,要不就是臭水。很少会有人去留意。这些东西只有来人检查的时候才会有所改观。等那时平安员才会把全部的灭火器摆放在每个仓库的门口,才会检查灭火器是否可以用。只有这个时候消防柜里才会有完好的消防栓,消防池里才可以保证每个都是满的。 1.4未设有特地的仓库以及仓库存储超量现象严峻 1、仓库里的成品各个仓库混放,没有设立特地仓库分类。几乎每个仓库都堆放着很多种产品。没有依据产品的品种类型分类。还有仓库的每个角落几乎都可以找到很多已经堆放了许多年或者是报废了的烟花。 2、在下半年销季的到来仓库的存储实力就产生了很大的挑战,几乎每个仓库都会存的很满,会严峻超高和超量。几乎看不到什么所谓的平安距离。 1.5仓库办公室未起到办公作用 1、三口仓库里的办公室表面是仓库管理员办公地方,其实不然,每天里面聚集了很多等待下班的工人,以及一些闲下来的人员。 2、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