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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篇 书目 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方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就是为实现职业健康平安目标、规避人员损害、确保人身平安和健康而进行的安排、组织、指挥、协调和限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其次条 项目经理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gb/t20000 标准、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对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的规定,建立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建立并完善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制度,制定平安保证措施。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为项目全部人员办理在现场工作期间的意外损害保险。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对人员、机具、设管、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目标。 其次章 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目标 第六条 职业健康平安总目标 确保项目员工无职业病;确保平安无事故,实现零事故工程。 第七条 施工平安目标 7.1、杜绝因工亡人事故。 7.2、职工因工重伤率限制在0.5‰以内,轻伤率限制在5‰以内,职业病发生率限制在1.2‰以内。 7.3、削减或消退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平安事故隐患,保证人员健康平安和财产免受损失。 7.4、削减或避开各类危害事务的发生。 7.5、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确保不发生施工责任的行车事故。 7.6、实现平安标准化工地。 第三章 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组织 第八条 职业健康平安管理机构 8.1、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王光华)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李影)、平安监察长(雷云桥)任副组长,各部部长、主任等人员为成员。 8.2、项目平安质量部是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8.3、项目经理部应明确项目领导、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平安管理职责。 第九条 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人员配备 9.1、项目平安质量部按规定配平安监察工程师。 9.2、各工程队配专职平安员。如工程队担当施工的工点分散时,每个工点至少配一名专职平安员。 9.3、工班配置兼职平安员。 第四章 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限制 第十条 强制性规定 10.1、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0.2、项目经理、分管平安负责人、专职施工平安管理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第五章 平安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 平安事故的处理 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平安事故调查程序组织实施调查,依法取证,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缘由,明确、处理事故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并进行平安事故教化。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制度及方法 (1)本项目职业健康平安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平安副经理领导下的平安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平安责任制、并根据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平安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平安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平安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平安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平安。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平安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具体的职业健康平安技术交底,凡参与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平安环保部专职平安员对职业健康平安技术措施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平安教化。 针对工程特点,对全部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平安教化,重点对专职平安员、班组长和从事特别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化。 未经平安、职业健康教化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化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特别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平安教化、考核及复验,严格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得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通过职业健康平安教化,增加职工平安意识,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员工的自我爱护意识,并提高职工遵守职业健康平安纪律的自觉性,仔细执行平安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平安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实力。 (6)仔细执行平安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保证职业健康平安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与检查人员。平安环保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平安员每一天进行12次巡察检查。视工程状况,在施工打算前、施工危急性大、季节性改变、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平安问题、劳动爱护问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马上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和验收。 (7)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火工产品的选购、运输、加工、保管、运用等工作项目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查和检查。炸药必需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肯定平安距离的仓库内,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炸药。 (8)按月进行职业健康平安工作的评定,实行重奖重罚的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平安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刚好报送平安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9)建立平安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一起平安事故,都要追究究竟,直到全部预防措施全部落实,全部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全部职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训。 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奖惩方法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健康平安奖惩方法,使健康平安方面的工作奖罚有据可循;并充分调动全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做好平安工作的主动性,保证项目平安完成,制定此规定 2.范围 全部参与公司所属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职责 3.1 对公司平安做出重大贡献和平安改善的人员或事项进行嘉奖;3.2 对平安检查中各部门平安工作进行嘉奖或惩罚; 3.3 综合考评各部门平安生产,对优秀部门进行嘉奖,对不达标部门进行惩罚; 3.3 对各部门的平安教化工作开展状况进行嘉奖或惩罚; 3.4 对公司内发生的平安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进行惩罚;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健康平安环境管理嘉奖和惩罚。 4. 奖惩原则 4.1各级组织、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岗位都必需按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担当起相应的责任。 4.2 公司的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要仔细根据本方法的规定,遵循“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逐级考核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运作。 4.3 逐级负责就是从上至下一级对一级强化领导,从下至上一级对一级全面的负责。即公司对各单位、各单位对下属单位要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平安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下属单位对各单位、各单位对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平安工作上要全面负责,做到责权明晰,各负其责,实现有序管理。 4.4 领导负责就是公司、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平安负全面责任,副职负详细责任。 4.5 部门负责就是公司及各单位的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平安负责,在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中负有管理、监视、测量、督促、指导的责任。 4.6 岗位负责就是全体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平安工作负全部责任,按权限和职责范围明确各岗位在平安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5. 内容 5.1健康平安管理嘉奖和惩罚的对象: 5.1.1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和承包商。 5.1.2个人包括:公司合同制以上员工、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员工。 5.2 嘉奖和惩罚的实施主体分两个层次进行: 5.2.1 公司进行的嘉奖和惩罚。每次详细的嘉奖和惩罚看法由安委会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5.2.2 各部门进行的嘉奖和惩罚。每次详细的嘉奖和惩罚看法由各部门领导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5.3 健康平安管理的嘉奖 5.3.2 嘉奖事项: 5.3.2.1在生产中刚好发觉隐患,并实行措施避开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赐予100500元的嘉奖; 5.3.2.2 在突发事务抢险抢救、挽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中,表现突出者,赐予1001000元的嘉奖。 5.3.2.3 在制止严峻违反平安管理规定及失职行为中表现突出,对维护正常生产施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者,赐予50500元的嘉奖。 5.3.2.4 以上人员嘉奖需通过平安嘉奖申请,报平安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经财务部下发。 5.3.2.5 主动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平安生产、事故预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赐予20100元的嘉奖,此项通过提案改善管理落实人员嘉奖。 5.3.2.6 对本单位(车间、班组)平安工作仔细负责,主动协作项目组搞好平安工作,并且下属人员无违章的领导者。 5.3.2.7 平安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平安 2)主动学习平安生产学问,不断提高平安意识和自我爱护实力; 3)坚决反对违反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订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3.2.8 此上两种状况由车间或制造部自己制定嘉奖措施,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 5.4 健康平安管理的惩罚 5.4.1惩罚对象:为对惩罚事务负有干脆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公司部门、班组、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以及个人。 5.4.2 受惩罚事务,主要包括: 5.4.2.1发生等级以上人身损害、死亡事故。 5.4.2.2发生设备、火灾、交通等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5.4.2.3发生事故或险兆事务不刚好报告或隐瞒不报。 5.4.2.4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主管部门惩罚的事务。 5.4.2.5 月度健康平安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平安检查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项。 5.4.2.6 个人多次违章和严峻违章。 5.4.3 发生等级以上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罚: 5.4.3.1发生等级以上事故,由安委会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4.3.2 发生重伤以上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依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人员进行惩罚。 5.4.3.3发生轻伤事故或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依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惩罚。 5.4.3.4 安委会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的责任认定和处理看法做好执行惩罚的落实工作。 5.4.3.5 以上惩罚标准参考平安生产事故管理方法对相应事故的惩罚规定。 5.4.4 对发生事故或险兆事务不刚好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惩罚: 5.4.4.1各部门发生事故或险兆事务不刚好报告或隐瞒不报,公司领导或安委会发觉(或接到举报)后,由安委会刚好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5.4.4.2 对发生稍微事故或险兆事务不刚好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单位,赐予通报指责。 5.4.4.3 对发生等级以上(或多起稍微事故)严峻事故不刚好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部门,赐予通报指责,并干脆赐予经济惩罚500元。 5.4.5 对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环境管理部门惩罚事务的惩罚: 5.4.5.1 安委会对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惩罚的状况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因客观因素或是未履行责任问题; 5.4.5.2 对确因责任问题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惩罚的,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探讨确定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惩罚。 5.4.6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的惩罚: 5.4.6.1应在平安协议条款中明确承包商的健康平安责任和相应的惩罚要求,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因责任事故或严峻违章等缘由造成我公司人员损害、财产损失或恶劣影响,应依据合同要求承包商赐予相应的赔偿或对其进行惩罚。 5.4.6.2在为我公司服务期间,发生事故、发生严峻险兆事务、不听从管理、因事故(或严峻险兆事务)影响工期进度或给我公司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依据详细状况由项目组申报材料,安委会拟定惩罚看法并执行。 5.4.6.3 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整体健康平安管理不力,并给公司带来损失和影响的惩罚,除执行平安协议明确列明的惩罚条款外,可包括列入“黑名单”永不再用、终止合同和经济惩罚。 5.4.6.4 对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经济惩罚金额,依据详细状况,除平安协议明确列明的外,由安委会探讨确定。 5.4.7 人员违章惩罚,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违章人员负主要责任80%,干脆领导负20%的责任。 5.4.8 平安检查不合格项和整改不到位的惩罚: 5.4.8.1 对平安检查不合格项车间检查超过3项者,每超过一项,赐予20元的惩罚。 5.4.8.2 对平安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每项赐予20元的惩罚。 5.4.8.3 对平安检查重复出现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每项赐予50元的惩罚。 5.4.9 违章作业的惩罚: 5.4.9.1 对平安检查中发觉的违章作业,对作业者和相关领导进行负激励,违章作业者50元/次,班长40元/次,主任30元/次,部长20元/次; 5.4.9.2 对违章作业者出现违章作业3次以上,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岗位或转岗,对出现3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部长负激励200元,主任负激励100元,对出现5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考核部门1000元,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5.5 “停产整顿”惩罚 5.5.1 “停产整顿”惩罚,适用于车间和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的同时,赐予集体或个人经济惩罚。 5.5.2 项目 “停产整顿”惩罚的最低条件: 5.5.2.1发生死亡事故。 5.5.2.2 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事故。 5.5.2.3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轻伤以上损害事故。 5.5.2.4 发生10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2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6主要领导不重视平安工作,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束之高阁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主动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3 车间“停产整顿”惩罚的最低条件: 5.5.3.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 5.5.3.2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轻伤以上损害事故。 5.5.3.3 作业员工多次严峻违章,在一个月内连续有5人以上严峻违章的。 5.5.3.4 发生5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1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或项目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束之高阁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主动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4 “停产整顿”惩罚的实施: 5.5.4.1 车间和各施工项目的“停产整顿”惩罚由相应平安检查部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上报安委会探讨同意后实施惩罚。 5.5.4.2总经理、各主管领导可对平安管理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项目和车间干脆做出“停产整顿”惩罚确定,指示安委会实施。 5.5.4.3出现满意“停产整顿”惩罚条件的财产损失事故时,由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惩罚看法。 5.5.4.4对项目或车间“停产整顿”惩罚的时间范围,一般驾驭在两至三天,最长不能超过一周。以主要领导真正从思想上转变相识,员工提高平安意识,作业现场混乱局面得到彻底改观为目的。 5.5.4.5执行“停产整顿”惩罚,必需事实清晰,符合实际,不得乱做该类惩罚确定或挟私报复,违者将赐予肃穆处理。 5.6 对平安生产优秀部门的考评和奖惩 5.6.1 各制造部应依据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及公司平安相关文件完善本部门和科室的平安管理体系。 5.6.2 公司安委会定期检查和评审各制造部平安管理体系,并依据检查的状况对各制造部或科室进行评比。 5.6.3 平安生产优秀部门的评比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考核总分为500分。考核结果在450分以上时为优秀单位;400分为合格单位;40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5.6.4 对平安生产优秀部门的嘉奖,授予平安生产优秀部门的流淌红旗,全公司表彰,并嘉奖1000元。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方法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结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加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全部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行安排支配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管理 1、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采纳多种形式降低工作场全部害因素。 4、采纳有效防护设施,为职工供应个人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5、采纳多种形式加大职业卫生健康的宣扬教化力度。 6、把职业卫生健康列入职工平安培训的课程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体检结果发觉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严禁从事所禁忌作业。 3、担心排未成年人和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和对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4、发觉健康损害或须要复查的,应刚好告知劳动者本人。 5、按规定妥当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矿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和矿今年体检的安排支配,仔细组织好当期的生产和参与体检工作,保证如期足额派员参与体检。 7、年终我矿将对年度职工体检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好的科室、区队和个人赐予嘉奖,对差的进行惩罚。 铁路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实行职业病防治法、平安生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铁路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强化铁路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职业危害治理工作,预防、限制和消退职业危害,保障铁路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平安与健康,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铁道部所属单位。铁路平安监察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铁路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一管理、逐级负责、依法治理的原则,各单位必需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清洁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平安健康。 第四条铁道部平安监察部门依法对铁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铁路作业场所职业平安监督管理方法及有关规章制度。 2.检查指导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工作,通报监督检查及整改状况。 3.督促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的公布状况,推广先进治理措施和阅历。 4.参加贯彻实施铁路职业危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参加铁路重大职业危害治理项目和防护设施的预评价、限制效果评价和验收工作。 5.组织铁路劳动爱护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监察业务水平和执法实力,开展职业危害治理阅历沟通活动,推动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6.依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对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统计分析铁路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等状况。 第五条各单位平安监察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方法。组织制定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方法。 2.驾驭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分类、数量、分布状况,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限制措施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3.监督检查所属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规划和防护措施的落实状况。 4.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5.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管理方法和发放标准,监督检查执行状况。参加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体检和疗养工作。 6.依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执行铁道部职业危害治理状况统计报告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和从业人员的平安健康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单位必需建立健全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扬教化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9.岗位职业健康平安操作规程; 10. 职业健康平安管理检查考评制度; 11. 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八条各单位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强度(浓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各单位必需驾驭管内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数量、危害因素和危害状况,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年度治理规划,明确治理目标,落实治理资金。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铁路疾病预防限制机构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职业危害监测档案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必需依法进行治理。对治理难度较大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应实行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限制和削减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平安与健康。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需为从事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落实个人平安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并报送铁路平安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主动开发应用有利于预防、限制、消退职业危害和爱护从业人员平安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产生严峻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第十五条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实施“三同时”。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托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限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阅历收合格,取得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运用。 第十六条生产、储存、运用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单位,必需根据运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爱护条例和铁路危急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场所实行防护措施,并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七条职业危害治理设备和防护设施应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管理、运用、修理方法,保证设备设施性能良好,正常运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运用。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产生严峻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其次十条各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法的宣扬,开展职业危害预防学问教化和职业中毒应急救治措施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平安健康监督管理机制。 其次十一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要马上实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并依据国家和铁道部规定,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和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其次十二条各单位在平安监察部门依法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协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阻挠。 其次十三条各级铁路平安监察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对发觉的问题依据危害程度赐予警告指责、下发监察通知书或监察指令书并督促整改,危害严峻的可责令停产整改。 其次十四条本方法由铁道部平安监察司负责说明。 其次十五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管理方法 1.术语与定义 1.1 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外协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押的,为保证施工单位伤亡事故善后处理、职业健康平安环保紧急事故处理资金、农夫工工资刚好支付、职业健康平安环保费用投入等的专项资金。 1.2 外协施工单位:是指业主严格按市场准入条件审查、通过招投标引入的具备基本的平安生产条件、相关施工资质和肯定的施工管理阅历,能承揽公司发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2.目的与适用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削减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实现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职业健康平安环境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2.2 适用范围: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全部外协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3号文 3.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平安管理暂行方法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3.4集团)有限公司外来采掘施工企业平安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平安环保部 4.1.1 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的运用范围进行审核,使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运用符合本方法。 4.1.2 负责核定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 4.1.3 负责审核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申请。 4.2外协施工单位: 4.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业主足额交押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 4.2.2须要运用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时提出申请. 4.2.3工程项目完工,提出退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申请. 4.3财务部 4.3.1负责足额收取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 4.3.2做好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 4.3.2 负责依据平安环保部对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申请的审核看法,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交押标准: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5%交押。交押金额范围在50-300万元之间(即下限50万,上限300万)。 5.1.2地表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交押,交押范围在20-200万元间(即下限20万,上限200万)。 5.1.3 单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协助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根据规定下限缴纳,合同总价低于50万元不设立上下限,根据合同总价5%缴纳。 5.1.4同一外协施工单位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按其中交押金额最大的单个工程施工项目交押。 5. 2 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运用范围:发生以下状况,外协单位因资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缘由可以运用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 5.2.1 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用。 5.2.2紧急事务处理费用。 5.2.3恶意拖欠农夫工工资。 5.2.4重大隐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治理费用。 5.2.4 提取的职业健康平安环保生产费用不足时。 5.2.4出现伤亡事故、重大环境事故受到业主、政府监管部门惩罚。 5.3 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交押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作为施工项目开工条件之一。 5.4 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一次足额交押,按规定范围支配运用。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运用后,当年内补足运用部分,达到外协施工单位交押标准。 5.5 做好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由外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平安环保部审核,退回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 5.7 外协施工单位交押的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在交押期不计利息。 6.检查与考核 6.1 平安环保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检查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交押状况。未交押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6.2 财务部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职业健康平安环保保证金交押、运用状况。 6.3 本管理方法说明权在公司职业健康平安环境委员会。 职业健康平安检查管理方法 职责 1.平安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平安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健康平安检查活动。 2.平安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消防、机动车辆等专业检查。 3.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建筑物、各类设备、电气设施、动力管道等专业检查。 4.各部门依据须要实施职业健康平安检查。 管理内容和方法 5.职业健康平安检查内容 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平安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和各类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 检查职业健康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安排等实施状况,包括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召开平安工作会议,平安教化的实施,保健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执行状况,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审批程序等。 检查职业健康平安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状况,包括安措安排的制定、实施及其效果,工程承包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新产品、新工艺试制的平安技术措施,新、改、扩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批与平安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状况等。 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的平安生产秩序,防尘、防毒、防物理因素措施,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急化学品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平安健康的状况。 检查各类建筑物、道路、动力管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机动车辆等存在的担心全隐患及整改状况。 检查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吊卡具、钢水包等工具、工装、冶金辅具等平安状况以及重点危急部位的平安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防寒、防雨、防雷电设施等状况。 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现场平安通道、文明生产、部件摆放、劳动爱护用品穿戴及其他物的担心全状态等状况。 6.职业健康平安检查方法 日常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所属的部长、科长、工(部)长、班长等对作业现场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日常检查。 各部门的安技专业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每天进行巡回检查。 平安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平安保卫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等应指派专业人员对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进行日常检查。 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项目: a)电气设备及线路; b)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各种气瓶等特种设备; c)木工机械(刨床、锯床等)、冲床、剪床; d)公司内机动车辆及交通设施; e)不属于上述设备的一般机械、动力设备; f)吊具、索具、工具、工装、冶金辅具; g)各类建筑物、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h)各类平安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i)其它临时性检查。 专业检查一般由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平安保卫主管部门等组织进行,并提请平安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派人参与。 如有必要,平安环境管理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各类专业检查,并提请有关方面主管部门派人参与。 专业检查周期分为半年、一年或规定检查期,由各专业归口部门确定。 专业检查可按平安检查表进行,也可按临时制定的检查安排进行。 平安大检查 平安大检查分春季平安大检查、秋季平安大检查、“五一”、“十一”节假日检查、新年及春节前平安大检查等。 平安大检查在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要指定特地机构制定检查安排,检查依安排执行,保证按期完成。 各部门平安检查 各部门应按公司的平安检查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平安检查安排,有步骤地进行平安检查。 各部门应依据本部门详细状况,可单独制定检查安排进行专业性检查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