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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模板汇编7篇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治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购置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全部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购置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 。 2、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构造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律师提示】:首先,售后公房上市交易,除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签字外,还需同住人签字同意。如未经同住人同意,售后公房的买卖有可能无效。其次,肯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转让,由于大局部公房进展房改时原单位都保存优先回购权。 3、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状况为: 。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置权】。 关于房屋权属状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状况的详细商定另附。 其次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借款。假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借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师提示】:假如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借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借款银行,买房人的借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借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借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借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拟简单。这种状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商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担当的税费由 担当。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担当的税费由 担当。 【律师提示】:按有关规定,卖方一般需付营业税等十种左右的税费;买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种左右的税费。但是双方有商定的从约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商定: 。 【律师提示】:要考虑好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连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双方商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小局部剩余尾款,以约束卖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商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需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律师提示】: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什么时间过户肯定要说清晰,而且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催促卖方按合同商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商定: ; 4、甲乙双方其他商定: 。 【律师提示】:双方商定违约方担当定金责任后,守约方不行进一步追究违约方其他违约责任的,从商定。双方既商定定金,又商定赔偿损失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既可主见定金罚则,又可恳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商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商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连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连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担当违约责任并连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商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连续进展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律师提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状况下,守约方可以恳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商定或事后达成全都的,敬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商定。如当事人没有商定房屋差价,则可恳求法院托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展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商定价的比拟,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商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力量履行本合同。 【律师提示】:第一,要核实合同签订人员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授权托付书的内容,确保合同不因主体不适当而导致合同无效。其次,带租约的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应明确商定,是实物交付还是租约权交付。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卖家要把出卖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时在签约前将出租信息告知买家,而买家也要仔细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应供应书面承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别状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准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第十条 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不能根据商定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行抗力不能根据商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准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行抗力大事完毕之日起_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供应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全部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商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托付代理人(签章): 托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根本状况: 1、 乙方购置甲方坐落在_市_区(县)_路_ _号厂房_层,厂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万元(大写)。() (1)_年_月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全部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帮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需通知治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展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帮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撤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工程。()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需遵纪守法,遵守治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帮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预。()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法定代表人:_托付代理人:_ 2、 乙方:_法定代表人:_托付代理人: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治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第一条 标的物、生产厂家、商标、强度等级、包装形式、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其次条 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供应次月度用量规划。详细日需求规划提交方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一般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xx标准执行。 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当保管储存,避开受潮、雨淋,正常储存状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削减、灭失,出卖人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 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 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担当;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担当,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担当;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缘由(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担当全部磅差,无法查明缘由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展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 视为交货。 2、 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 同关系):交货地点为 ,运费及下车费 元/吨,由买受人担当。买受人授权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 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托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 标的物全部权的转移 1、货物全部权及任何风险均自交货时起转移,即由买受人担当。(出卖人代办运输的,货物全部权及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第七条 验收方式、期限、地点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 2、买受人托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 根据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托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 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 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2、 先货后款,出卖人供货满吨,次日结付清全部货款。 双方同意买受人以转帐支票或现金结算货款及运费,货物数量以买受方 任一人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若已对账,以对账单为准。) 第九条 对帐 买受人负有每月核对出卖人出具的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上进展签章的义务。如买受人不履行该义务,则买受人的收货数量以出卖人供应的经买受人或买受人授权提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磅单上记载的水泥数量为准,并可要求买受人马上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发票的开具 出卖人只能将水泥发票开具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书面供应开具发票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当买卖双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商定履行其义务,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如买方连续3个日未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若买受人未按合同商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顿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准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准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担当(若遇不行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大事、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意买受人的供给规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置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马上结清全部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 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的确无法协商全都,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商定事项 1、 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全都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风格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根据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顿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担当。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承受出卖人销售 代表或托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担当任何责任。 3、 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担当。当出卖人不能满意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展完善。 5、 如需供应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 本合同陈设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状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展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吵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完毕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3份,出卖人执 2份,买受人执 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王家老屋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敬合(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体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绿化,提高森林掩盖率,促进山场稳定进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养山,以树养树,承续利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集体王家老屋组全部山地承包给乙方进展林业经营,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集体王家老屋组阴、阳山地,山场承包乙方进展植树造林进展经营,承包时间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头三年不收任何租费,期满三年后乙方不情愿承包,合同作废,假如乙方连续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协作乙方办理林权证及有关政策事项。 四、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山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乙方全部。山上原有零星树木由乙方处置。原学校无偿供应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协作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便在此 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惩罚,不得反悔,否则,按市场价两倍赔偿给乙方。 八、乙方如违反协议或法律法规所应担当的责任,甲方不负责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 篇5 车辆销售方: (简称甲方) 买车借款人: (简称乙方) 买车担保人: (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因买方销售的车辆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同意为乙方供应担保,并被甲方所承受,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全都,特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同意将辆(单价 元) 辆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该车发动机号码 架 号 合 格 证 附加税凭证号码 营运证号码 行 驶 证 号 车 牌 号 码 其次条:乙方因资金短缺,需向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首先向甲方交付 元,风险抵押金剩余款项、分期从工程运输款中扣清,并按现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付息。 第四条:在借款人未归还清款前,必需按甲方认为需要办理各类险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第五条: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在乙方在车款未付清前必需执行甲方所提出的要求(如工程需要等),如不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归还全部车款及利息,车辆可折旧顶款,价格凹凸由甲方定价,乙方无权争议。折旧费率按原车款×月份×15%折旧,车辆外出运输必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外出运输,运费由甲方支配年底统一结算。 第七条: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所买车辆发生气动车保险责任范围的灾难事故,致使车辆毁坏灭失,保险公司赔偿应保证首先归还甲方车款及利息的局部,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患病毁坏或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担当全部责任,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八条:在未归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车辆作为抵押已抵押给甲方,甲方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车款还清产权归乙方全部,乙方应向甲方每年应缴纳相应的治理效劳费。 第九条:在甲乙双方签订购置合同之日起,甲方再不担当此车以前所遗留下来的任何费用问题,(备注: 是 否 同意)以后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 第十条:(丙方与乙方担当连带责任) 丙方有义务向甲方随时、随地供应乙方的车况交通、运输、事故、自然灾难等信息,在乙方患病重大灾难,无法归还甲方款项时,丙方有义务担当乙方债务(以丙方车辆担当即可)。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签订后,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解释权归属于甲方。 甲方已提清乙方、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精确理解。签约的各方面本合同含义熟悉全都,无异议。 甲 方(盖章) 负责人(签章) 乙 方(盖章) 乙方配偶(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签章)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当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其次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坚固,相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晰;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给,包装物的回收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风格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协商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根据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根据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担当。 (2)运杂费由甲方担当。 3.货款的结算方式根据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根据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一般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规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假如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状况商定由谁负责投保并详细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展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商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肯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局部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担当,交付之后由甲方担当,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缘由致使产品不能根据商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商定之日起担当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担当。 4.乙方根据商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承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承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担当。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需准时验收,并按合同商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商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需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帮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本钱合同商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需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本钱合同商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局部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局部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供应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商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担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承受产品的,应担当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 提示:请认真确认您所选择的建材,并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请您向卖方索取有关建材安装使用留意事项的书面资料,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应尽可能采纳书面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诚恳信用的根底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根本状况: 橱柜主体及配件品牌 品名 产地 材质 颜色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地柜 吊柜 台面 燃气灶 抽烟机 水槽 龙头 配件 其他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其次条质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 第三条设计: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 (二)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担当。 第四条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交货地点:_。 第五条安装: 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担当,买方应为卖方供应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验收: 对于橱柜的规格、颜色与商定不符或有其他外表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阅历收未到达商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七条付款方式准时间: 双方商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_元,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对于橱柜的质量问题,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包修期限为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商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拖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拖延局部价款_%的违约金;拖延交货超过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拖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拖延局部价款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值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