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docx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进展,根据滕州市安委会关于仔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xx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滕安办发2x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打算,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仔细解决安全治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治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全部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全部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根底上,重点加强对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准时发觉并消退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x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状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状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状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状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状况;健全完善安全治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治理状况;开展应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立等安全生产根底工作的状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状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状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状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状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状况。对现场治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峻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状况。 2.危急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状况;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状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急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仔细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状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自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治理状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状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状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治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状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标准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状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路危急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状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治理,严禁“病车”上路的状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状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状况;特殊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状况;采纳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状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状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治理、检测检验的状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状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简单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消遣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治理状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状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状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状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状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根底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头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状况进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快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肯定要亲自带队进展催促和检查,马上行动起来,快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意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工程、大型企业,要马上行动起来,对全部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治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觉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进展整改,彻底消退安全隐患;对临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视检查,在组织企业仔细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特地检查组,实行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展催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峻查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依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xx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打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仔细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全掩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退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根底。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全部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旧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三、检查内容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主要负责人是否坚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状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治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状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状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状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难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预备状况。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根据有关要求,进展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 Essay.gZU 安全状况进展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状况进展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根据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准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缺乏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详细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根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实行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觉的隐患马上进展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状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详细状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展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详细状况进展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为确保建国70周年全市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22号)和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安办字20xx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打算在全市组织开展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危急化学品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催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工作进度及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10月底完毕,分三个阶段进展。 第一阶段:6月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讨论部署,制定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详细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详细措施;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开展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 其次阶段:7月至8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辖区、行业领域内的重点危急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企业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状况进展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9月至10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危急化学品企业问题隐患整改状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催促企业整改落实。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组织企业进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 全部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比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参照危急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名目(附件1),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治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快速落实整改。要组织开呈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仔细、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展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根底上,制定可行规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要依据危急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名目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附件2至附件4),结合全市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根据先急后缓、有序进展的原则,制定工作规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等级企业依次推动,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仔细、不彻底和安全生产治理根底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要突出抓好以下整治内容: 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规划,是否根据法规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技术、生产负责人的安全履职力量,安全治理人员和部门、车间负责人的安全治理力量,岗位作业人员实操力量和应急处置力量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别作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安全标准(GB30871-20xx),是否建立特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并仔细执行。现场抽查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档案资料,抽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特别作业的审批人、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是否娴熟把握特别作业安全规定学问和本企业的动火区域划分、受限空间台账等状况。 3.开停车、试生产和变更治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标准,是否将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向属地应急治理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和落实工艺、设备、人员和治理的变更治理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原则上不得进展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 4.反“三违”行动。是否建立反“三违”工作机制和治理标准,列出重点“三违”行为名目,实施全员、全过程反“三违”,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违章曝光平台,实现检查、曝光、整改、考核一体化治理,根治违章顽疾,消退人的行为隐患,严防“三违”问题引发事故。 5.外包工程治理。是否严查承包单位施工资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安康证明、特别工种资格证书等;是否对外包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是否对承包商作业进展全过程安全监视;是否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进展统一安全治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三)关停惩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仔细讨论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惩罚企业名单,依法撤消相关证照、实施行政惩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隐患整改闭环治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体检”发觉的问题和隐患,准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马上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市安办进展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要准时对检查发觉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展处理,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全部危急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视制度,建立掩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根据“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承受职工和群众监视。 (六)开展明查暗访及“回头看”检查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明查暗访,通过媒体曝光,对全市安全“体检”和企业特别作业、外来施工队伍、“三违”问题等进展抽查;实行突击检查、夜查、托付第三方安全效劳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展“回头看”检查,催促企业整改落实。 (七)严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落实属地监管和网格化治理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危急化学品工程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立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建立,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急化学品等行为。 (八)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拒绝”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拒绝”。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视状况对各镇街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拒绝”。 1、消失以下情形之一,对各镇街区实行“一票拒绝”:发生致人死亡爆燃事故的;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2、消失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拒绝”: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治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 被“一票拒绝”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举为评先树优对象。被“一票拒绝”的生产经营单位,准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嘉奖。 四、工作要求 (一)细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行业领域内危急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治理状况,实行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二)抓好自查自改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催促企业主动抓好自查自改工作,彻底摸清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风险管控,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企业的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气缺乏的,要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效劳机构进展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以此提高风险管控力量。6月26日前,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送至各有关部门和所在镇街区。 (三)用好“体检”成果。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阅历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效劳机构参加安全“体检”。必要时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效劳机构,专业力气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治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工程无遗漏、问题隐患找精确。依据安全“体检”发觉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把握状况,准时调整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对事故隐患产生缘由进展分析追溯,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缘由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退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7月3日前,要将“体检”规划、工作台账和企业名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8月28日前,要形成安全“体检”报告(见附件5),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惩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跟踪督导。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准时发觉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缺乏。每月26日前向市安办报送工作进展特殊是执法检查状况,遇到重大问题准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厉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急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准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惩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状况,引导和鼓舞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急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王德亮;联系电话:15169530086;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一)危急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急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涉及其他剧毒、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的企业;使用危急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xx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急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其他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学品的企业。 (三)特地储存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急化学品构成重大危急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急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自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 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五)经营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的加油(气)站,经营乙种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六)处置废弃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化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治理制度、仪表联锁治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治理制度、“变更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重要机组、反响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爱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状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状况。 4.检修、修理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特殊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治理制度和措施落实状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藏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状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力量。 7.岗位操作人员娴熟把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急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状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状况。 8.新建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建立工程和使用危急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立工程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状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状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状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工程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状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根据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治理责任制和安全根底设施建立的落实状况,特殊是要排查新建工程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掌握水平是否能满意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撤除安全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撤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急化学品使用安全治理制度的状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状况。 3.危急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 品等危急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状况;应急器材的预备状况。 (三)危急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急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治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急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急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状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状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大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根据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急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大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治理制度并仔细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流向登记制度。 5.危急化学品充装单位特殊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自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状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状况。 6.危急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展压力试验状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实行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急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状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7.危急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状况的罐车制止充装危急化学品规定的落实状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急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供应所押运的危急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急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急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急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状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状况。 3.在检修、修理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治理制度执行状况。 4.废弃危急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治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三、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一)第一时段(2月-4月) 1.深刻吸取x天润得生物公司“2.11”中毒死亡事故教训,积极开展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制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政策,仔细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2.仔细抓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危急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视检查力度,消退危急化学品运输车辆疲惫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急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其次时段(5月-9月) 1.催促危急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仔细落实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等制度和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自然灾难引发危急化学品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6月底前,组织对加油(气)站进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殊是要对新建、新修道路周边的加油(气)站进展仔细细致的安全检查,监视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 1.加大危急化学品建立工程、化工建立工程投产安全监管力度,监视企业仔细落实新建工程试生产安全措施,确保试车、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雪、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治理,防止四季度消失“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熟悉,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连续深入开展危急化学品德业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深化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熟悉,站在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进展,增加做好危急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实施详细工作,确保2023年危急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监视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危急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阅历,普及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学问,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舆论监视和群众监视力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仔细进展核查,催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展嘉奖,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传到达辖区内全部危急化学品从业单位,催促和引导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填写危急化学品德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上报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马上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准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峻影响安全的,要实行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催促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整改的根底上,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组织力气对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觉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马上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旧违规冒险生产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峻打击“三非”(非法建立、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局部地区开展危急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督查,并抽查局部企业。 (五)准时归纳,上报统计报表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准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总结和沟通,要重视危急化学品德业隐患排查治理状况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危急化学品德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完毕后10日内报送市局。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随着冬季降临,特殊是近期寒潮来袭,雾雪冰冻、大风降温等恶劣天气增多,给危急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环节带来许多不利影响,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镇危急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危急化学品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治理 危急化学品(化工)企业要充分熟悉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仔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治理,坚决杜绝赶工期、突击生产和超负荷运转的现象。要落实装置、设备、原料的防冻保温措施,切实做好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强化特别状况监测预警,保障生产安全。要严格执行检修理及动火、装卸、受限空间作业等标准标准,落实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掌握,加强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掌握和紧急停车、有毒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连锁等装置的运行治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开展抽查检查,切实抓好行业领域内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风险辨识,落实防范措施 危急化学品(化工)企业要实行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彻底执行。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