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绍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 我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落实,根据国家环境信息 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 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高质量发展为 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压实企业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法定义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运转高效 的管理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法治化建设, 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 依法披露制度。二、工作目标2022年开展上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到2023 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有序开展,配合做好环境信息依 法披露制度改革评估工作;到2025年,企业自律、管理有 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 成,企业依法按时、如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多 方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监督处罚措施严格执行,法治建 设不断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支撑有力,社会公众参与度明显 上升。三、主要任务(一)严格执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要求L完善披露主体名单汇集公布机制。建立健全市县联动、 部门协作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汇集机制,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汇集。市生态环 境局主要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 业名单的汇集;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人行绍兴 市中心支行做好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通称发债企业)名单的汇 集。每年3月底前,由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后, 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要做好本行政区内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企业名单更新工作,把新增企业纳入下一年度企业名单。(责 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力、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2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途径。分类明确各 类企业的环境信息内容,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加强 对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照生态环 境部制定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环境信息 依法披露年度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金 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3 .强化企业内部环境信息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环境 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责任,建 立准确完善的环境信息管理台账,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二)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机制4 .加强披露行业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管理,协调各 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市经信局将环境 信息依法披露纳入绿色制造评价体系,鼓励重点企业编制绿 色低碳发展报告。市金融办和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在金融风 险管控体系、绿色金融改革等工作中,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 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鼓励行业协会指导会员企业做好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5 .健全环境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信息化手段避 免企业重复填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企业环境 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企业相关环境信 息可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等,实现相关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 享共用。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将上一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 理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 国资委、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 兴银保监分局)6 .加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管。加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与执法机制一体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 披露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及时 受理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并公开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 信息的行为。对环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企 业,督促其及时补充披露环境信息,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充分利用有关工作信息和共享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 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 局)7 .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将本行政区域内相 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作为评价 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并将企业违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有关部门依据企业信用状况, 依法依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鼓励市场评级机构将环境信息 依法披露纳入发债企业信用评级与跟踪评级指标。(责任单 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 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三)推进法治化建设,增强保障能力8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的强制性约束,加大对环境信息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处罚 力度。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利益相关者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 培训,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责任单位:市生态 环境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9 .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 与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引导,鼓励“环保管家”等咨询服 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环境信息披 露市场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带头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指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组 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 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定期督促调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地 见效。(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要加强政策协调和协同联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改 革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调研,及时发现新情况 新问题,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三)加强宣传培训,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及时总结 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推广。 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填报培训,提升企业规范填报能力和 水平,引导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压实企业环境责任,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