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docx
柘荣县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意见征求稿)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宁德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 的通知(宁政办规1 2022 ) 5号)精神,特制定措施如下:一、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工作(一)每年度,从全县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中,评选10 家“柘荣县统计诚信企业”,获评企业原则上当年度免于县 级统计执法检查。(二)从获评当年度“柘荣县统计诚信企业”中,推荐 若干名参评“宁德市统计诚信企业”。连续3年获评“宁德 市统计诚信企业”的1名高管或负责人,其子女就读本县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二、开展基层统计员评优评先推荐工作(一)全县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1 .每年度,从全县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中,评选18名“柘荣县优秀基层统计员”,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 承担。原则上,获评“柘荣县统计诚信企业”可推送1名具 体经办统计人员入选“柘荣县优秀基层统计员”。2 .从当年度“柘荣县优秀基层统计员”中,推荐若干名 参评“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由市政府通报表扬、颁发 证书,市政府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励。连续3年获评“宁 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的,由市政府授予“金牌统计员”。3 .对被国家、省统计“双随机”抽查中遵纪守法、统计 基础规范完善的企业,市政府给予该企业统计人员3000元/ 次奖励。被市统计“双随机”抽查抽样选中且未发现违法行 为的企业,县政府给予该企业统计人员2000元/次奖励。(二)辅助调查员对辅助调查员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年度绩效考核分为 “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原则上, 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人员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 档次为“良好”的人员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o考核档次 为“优秀”的,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考核档次为“良好” 的,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考核档次为“合格”的,给予 每人1000元奖励;考核档次为“不合格”的辅助调查员不 予以续聘。辅助调查员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由县财政统 筹安排。(三)村级统计员1 .每年度,从全县村级统计员中,评选11名“柘荣县 优秀村级统计员”,由县政府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并给予 每人2000元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2 .从当年度“柘荣县优秀村级统计员”中,推荐若干名 参评“宁德市优秀统计员”,由市政府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并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3 .将村级统计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考评分值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三、提高一线统计调查工作补贴标准1.提高一线统计调查工作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如下:序号一线统计调查类型补助标准1规下工业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600元/岭边亭村/年3000元/湄洋村/年2限下贸易业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40元/户/季度3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150元/村/次4农产量调查专业700元/村/季辅助调查员5畜禽监测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100元/月6城乡居民住户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30元/月/户7劳动力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50元/月/户8价格类调查专业辅助调查员30元/月/采价点2.户籍人口 2000人以下的村(居)委会村级统计员,补贴标准为200元/月,户籍人口 2000人以上的村(居)委 会村级统计员,补贴标准为300元/月。3.辅助调查员、村级统计员从事一线统计调查工作的补 贴,由县财政承担。四、工作要求(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通过树典型、立标杆、评先进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基 层统计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二)县财政部门将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奖励资金及工 作补贴纳入当年度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拨付县统计局发 放。(三)基层统计工作评优评先实行统计违法行为“一票 否决制”。一旦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相应的一套表联网直报 企业及统计员、辅助调查员、村级统计员不得参加当年度的 评优评先。(四)按照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印发 的宁德市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宁统规 20221号)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县统计局组织实 施。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 0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