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品安全管理办法7篇.docx
2023年物品安全管理办法7篇 书目 第1篇易燃易爆物品平安运用管理方法 第2篇爆破器材库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第3篇爆破器材库及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第4篇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第5篇爆炸物品平安管理制度方法 第6篇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惩罚方法 第7篇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各项目部: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平安、社会安定和施工生产的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平安标准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结合指挥部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项目部必需仔细贯彻执行“从严管理,全程监督,便利生产,保障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全过程平安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和其它意外状况的发生。 其次条 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目标是:杜绝责任爆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确保爆炸物品管理、运用肯定平安。 其次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 指挥部安委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到平安生产工作之中,做到与施工生产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全面督促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运用和管理工作状况及平安责任制落实状况。 3、指导项目部编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及平安措施。 4、召开平安委员会会议,探讨部署防爆工作,总结先进阅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彰防爆平安先进单位和个人。 5、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项目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确定。 第五条 项目部第一管理者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体系完善,全面驾驭民爆物品平安管理状况。 2、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与本项目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支配。 3、为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负责制,组织开展平安大检查,查处违章违纪,监督整改存在的隐患。 5、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打算。 第六条 项目部平安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宣扬和教化,组织员工学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参加仓库选址、建设及选购、运输、储存、运用等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做好配套的平安管理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选购、运输、库管、领料、现场管理、运用、退料等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平安措施执行状况,发觉问题要实行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向上一级安质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 4、组织对相关平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5、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和管理档案。 第七条 相关部门职责 1、技术部门:负责平安生产、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制定施爆方案,预算当天(当班)运用民爆物品的数量。 2、物设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供应和帐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 建库 第八条 项目部依据施工生产须要运用的民爆物品种类、单位时间可能运用的最大数量、施爆方案等因素确定库容量,报请当地公安部门,并与公安部门共同确定仓库地点、建库方案。仓库选址和建设、平安设施必需符合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平安标准(gb15745-95)的要求。 第九条 民爆物品仓库必需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准运用。 第四章 购买、运输 第十条 项目部必需在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准购买和运输。 第十一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输,并做到“三固定”、“六不准”、“一齐全”。 三固定:固定车辆、固定驾驶员(有阅历的驾驶员)、固定押运员。 六不准:不准饮酒,不准超载超高,途中不准超车,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随意停车,不准捎、买、带其它物品。 一齐全:车辆标记、灭火器材、遮盖、防火罩等器具齐全。 第十二条 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都要细致检查车辆,确认良好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 在中途食宿,须与所在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派人看管,停车后、开车前都要进行仔细检查。 第十四条 民爆物品运行至目的地后,要实行卸车交接,细致清点,严禁信任交接,入库后要堆码核对。在交接清单上押运员、材料员、库管员要签字。如有差错马上追查清晰,重大问题要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 储存 第十五条 民爆物品仓库的库房、围墙、大门、排水设施要完整良好,库区围墙内不得种植超过一米高度的植物,库房四周2米范围内不得有小树、杂草和种植任何植物。 第十六条 库区内安装的平安设施(避雷针、通迅器材、消防器材)要常常检查,保持状态良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 库房内要保持整齐,严禁存放杂物(包括空药箱、纸盒等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民爆物品仓库必需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库房门钥匙严禁带出库区,严禁一人掌管两把钥匙。 第十九条 库房内炸药、雷管堆放必需平稳坚固,地面铺垫高20厘米左右的方木或垫板,箱装爆炸物品标记向外,并留出适当的通道和墙距、垛距。便于查看核对、通风、防潮、降温,炸药高度不得超过5箱,雷管高度不得超过4箱。 其次十条 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刚好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在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和方式妥当销毁。 其次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必需做到: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房。 2、禁止在库区、房内会客留宿。 3、禁止在库区、房内吸烟和运用明火照明、取暖、烧水、烧饭。 4、禁止不同性质的爆炸物品混存一库。 5、禁止超过公安部门规定的储存数量。 6、禁止运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铁钉鞋入库。 7、禁止在库内加工炮头。 8、禁止擅自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保管、存放爆炸物品。 9、禁止在库区内搞副业或饲养家禽。 10、禁止仓库管理人员擅离职守。 11、禁止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和非法购买爆炸物品。 12、禁止运用爆炸物品从事非生产活动。 13、禁止在库区旁边放牧、烧荒、打猎。 14、禁止带火种进入库房。 第六章 领、用、退 其次十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发和运用,必需根据“仔细安排,定人审核,双人领取,专人验收,分用记帐,剩余退库,加强监督,有事汇报”的原则进行。 1、依据当天需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填写一式二份领料单,由爆破负责人审核,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由指定爆破人员凭单向库房领料。 2、领取(退库)爆炸品时,必需由两人以上进行,必需运用专用工具,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开,途中谨防丢失,前后两人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库房发觉审批手续不符,领取数字涂改,非指定的职工领料,单人领取,没有平安领取工具等状况时,不准发料。 4、民用爆炸物品领到施工现场后,应有爆破负责人与领料人、监炮员当面比照领料单,核实数量。 5、加工药包、测试雷管、雷管与导火索连接时,必需在平安的地方运用专用平安工具进行。 其次十三条 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必需当日用完,禁止存放在库房内;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不论多少,必需在当天最终一批炮放完后退回药库,不得以任何借口把民用爆炸物品存放现场过夜,更不得拿回家中或宿舍。在退料时,应填写一式二份退料单,由爆破负责人核准,监炮员在场,交指定人员凭单向药库退料,退料人应将收料人签收后的退料单带回交给爆破负责人保存备查。进入库房的剩余料,应刚好纳入库房总帐,禁止寄存在库房内。 第七章 管库人员 其次十四条 爆炸物品管库人员应选择政治牢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壮,有肯定文化,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当。 其次十五条 管库人员要按规定要求仔细做好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并做好下列工作: 1.必需根据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2.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3.做好库区的平安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平安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带入库区内;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进行巡察和平安检查,发觉问题刚好处理,消退隐患; 4.做好紧急事务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刚好报告领导;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难事故主动抢救,削减损失;对发觉的盗窃、破坏案件刚好报告并爱护好现场。 5.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担心全隐患。 第八章 监炮员 其次十六条 各爆破现场应设专职爆破监督员(监炮员),加强爆炸物品在现场保管和运用过程中的管理,监炮员必需选择政治牢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肯定文化,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爆破员资格证书的正式职工担当。 其次十七条 监炮员职责 1、依据申请安排,核实领到现场后的民用爆炸物品品种、数量。 2、驾驭爆破作业点的爆破状况(炮孔个数、用药量),对装药孔数和实际爆破进行核对。 3、保证现场民用爆炸器材的平安,防止意外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器材被盗、抢、丢失; 4、钻孔前检查作业面,发觉有危石、有害气体超标、支护破坏、温度异样、通道不畅等状况要在处理后方可接着作业。 5、负责爆破现场的平安,在未达到规程、技术交底中要求的条件时禁止点炮。 6、对爆破后的现场进行清理,对瞎炮、未引爆的民爆物品要按程序进行处理。 7、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退库前,清点数量,确认领、用、退三数肯定相符,填写退料单。 8、每排炮放完后都要仔细填写监炮日志。 第九章 爆破员 其次十八条 爆破作业人员必需选择政治牢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肯定文化,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爆破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当。 其次十九条 劳务人员担当爆破员必需持有效的二证(身份证、爆破员作业证),经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 劳务人员的爆破员严禁在无正式职工在场的状况下单独领、用、保管爆破器材。 第三十一条 爆破员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下列状况之一的禁止施炮: 1、没有监炮员在场不放; 2、炮眼不合要求不放; 3、爆炸器材不合格不放; 4、运用电雷管遇雷雨不放; 5、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到平安地点不放; 6、没有发出放炮信号不放。 第三十二条 爆破员必需对爆破后的现场进行仔细清理,发觉未引爆的民爆爆物品必需妥当处理,严禁丢、留在施工现场。 第十章 其它要求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将爆破任务交由其它单位时,必需做好以下工作。 1、查验其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平安许可证等是否齐全有效,了解其同类施工业务的完成状况; 2、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需同时签订平安协议,规定双方的平安责任和义务; 3、施工前对供应的施工方案、平安措施、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 4、施工过程中要常常检查平安制度执行、措施到位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要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第十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指挥部将本方法作为对项目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对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防止爆炸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表彰嘉奖。对未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情节严峻的,将赐予通报指责、罚款,造成严峻后果的,将赐予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指挥部平安质量部负责说明。 第三十六条 附件爆炸物品平安检查记录表 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平安管理及运用,严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及施工生产的顺当进行,依据公安部和总公司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组建管理机构 各施工单位建立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机构,并由一名领导负责爆炸物品的平安管理工作,负责本方法实施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其次条平安管理制度 一、仔细落实民用爆炸物品“主动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平安”的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对爆炸物品的建库、购买、运输、销售、储存、运用等各个环节的规定要求。 二、必需事先办理许可证,方准购买、运输、储存、运用. 三、建库必需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批,手续齐全,合理选址,两库分别,间距不小于30米,设置独立值班室,安装报警器或养犬,配有通讯工具和放火器具。库房要求砖石结构,水泥砂浆砌筑,房顶为混凝土浇筑且抹厚10厘米以上加固。库房门为双层,双锁设置(里层为裹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设置通风口并加防火网。库房四周设置隔离区和明显警戒标记。 第三条接触爆炸物品人员守则 一、忠诚醇厚,遵遵守法律纪,实事求是。 二、严格遵守实销实报,剩余当天退库,手续帐目清晰规定,严禁乱扔乱放。 三、发觉短少、丢失或被盗,马上报告派出所、公安分处,并做好现场爱护。 四、严禁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五、不准私存、私用、转借、赠送、倒卖爆炸物品和以物换物。 六、酒后不准接触爆炸物品。 第四条 平安检查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必需严格平安检查,消退隐患,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爆炸物品管理机构,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要组织对辖区储存、运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平常公安分处、专职管理人员对所辖单位进行抽查,派出所要常常性地对所辖单位进行平安检查,并每月书面对公安分处汇报一次,发觉重大问题,刚好通报有关领导。 二、爆炸物品平安检查,必需严格“队、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处月检”的检查制度,每月过一次“平安日”活动。 三、平安检查必需有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第五条平安教化制度 一、要大力宣扬条例,使广阔干部、职工、群众懂得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政策、规定、熟识购买、运输、经销、储存及运用等一系列手续的呈办程序。认清合法平安运用与违法运用的区分。 二、坚持“先培训、后运用”的原则,全部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处每年对项目部专管人员进行两次业务培训,项目部每年对下属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四次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 四、分管领导要负责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常常进行平安教化,使全体干部、职工相识到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防事故,个个保平安。 第六条 平安操作规程 一、爆炸物品在运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二、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急的工作面,必需运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平安炸药和雷管。 三、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运用。 四、把好质量检验关: 1、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样。 2、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形不准运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过大,不能串并联运用。 3、销铵炸药受潮严峻结块禁止运用。 五、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上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置炮头时,必需将电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六、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七、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离到平安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需先发出警号。 八、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平安员、爆破员必需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通风等状况,的确无危急时,才能解除警戒。 九、雷雨天气禁止爆破。 第七条定员定量制度 一、储存、运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需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配足配齐所需的各种专职管理人员。 二、定人管理、定人领取、定人运用、定点运用、定点存放、定量储存。 三、消耗要有定额,不许违反平安操作规程,不许偷工减料。 第八条 领取清退制度 一、凡运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需建立健全领取清退帐目。 二、发放有手续,领取有登记,清退有记载,运用有签字。 三、领取、发放、运用(销毁)、清退帐目要清晰、数字精确、帐物相符。 四、现场指挥长、平安员、爆破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仔细履行签字手续,严格管理,堵塞漏洞。 第九条 警卫看管制度 一、坚持昼夜值班,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平安工作。 二、坚持查验证件制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区。 三、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留意发觉可疑状况。 四、严禁烟火、火源、火种及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带入库区。 五、不准在库区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他活动。 六、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 第十条 废品销毁制度 一、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一律不得运用。 二、销毁爆破器材,要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进行销毁的爆破器材,必需登记造册,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要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四、销毁时,应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平安的销毁地点,细致仔细的做好销毁工作。 第十一条 运输管理制度 一、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发给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 二、运输爆炸物品必需有押运员押车,运输途中押运员不准乘坐在驾驶室内,所运物品,必需绑扎坚固,严防丢失。 三、运输途中,严禁驾驶员、押运员酗酒,运输车辆必需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开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需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途和时间通行。 四、运输车辆必需配备消防器材。独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技改车、翻斗车及自卸车、拖挂车不准运输爆炸物品。 第十二条 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 一、必需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懂得爆炸物品平安管理常识,结合本单位详细状况,实行有效措施落实。 二、负责组织制定、运用、购买、运输爆炸物品安排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四、负责对管理运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全体职工的平安教化,组织过好“平安日”活动。 五、对爆炸物品管理运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刚好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主动组织帮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常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状况,对不适合做次项工作的人员,要刚好按规定调换。 第十三条 平安员管理 一、熟识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别要求、平安规定和处理方法。 二、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平安检查。 三、依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状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急区,参与制定平安措施,检查警戒状况。 四、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名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 五、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储存室)、临时存放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和防火 、防爆、防盗的平安检查。对运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线、欧姆表、起爆器、电源等进行平安检查。 六、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平安检查,将检查状况报告现场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出起爆或解除警戒指令。 七、检查中发觉担心全因素,有权制止和订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马上停止生产和爆破作业。 八、组织对事故调查并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爆破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二、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娴熟的操作运用。 三、凭现场指挥长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需马上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剩余的爆破器材在装填完毕后,马上按现场指挥长和平安员签认的退料单将剩余的爆炸物品退回保管员。 四、严格根据爆破物品的平安技术操作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五、一切行好听指挥,没有现场指挥长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六、装炮工精力集中、细心仔细、负责地检查和装置爆破器材,制作炮头和装药时不准吸烟、用火、碰击、摩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具带入装药地点。 七、起爆时,仔细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状况,作好记录,以便查找缘由,精确平安处理。 八、刚好标记和处理瞎炮、残炮。 九、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仔细进行核对,做好当日爆破状况记录,刚好向现场指挥长汇报,并做好次日运用爆炸物品的安排。 第十五条 押运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条例,将所运输的爆炸物品平安无误地运到目的地。 二、运输过程中提高警惕,保卫好爆炸物品,严防丢失和被盗。 三、装卸时,必需做好平安警戒工作,防止被盗和爆炸事故发生。 四、督促司机平安行车,防止事故发生。 五、必需经过平安学问普及,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特点及平安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保管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条例,保质、保量、物帐相符,平安无误。 二、严格出入库手续,有帐可查。出入库时,仔细清点发货单位品种、数量是否相符,全部的登记、签名、盖章不准涂改。 三、领退料要登记清晰,有关人员签名、盖章,不准缺漏。 四、严格遵守登记、记帐、检查制度,做到每领退一次要登记,每天结帐一次,每日对仓库平安检查一次。 五、发放爆炸物品时,严格执行专一领导批条,专人领取,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保管员一律拒绝发放。 六、必需熟识爆炸物品的名称、性能、平安存放 、平安管理的基本学问,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不准和其他物品混存。 第十七条 巡守员职责 一、一切行好听指挥,召之即来。 二、当班时间不准睡觉和擅离职守。 三、时刻留意来往人员和可疑状况,发觉问题马上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 四、发觉危及仓库的行为,必需马上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五、做好当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第十八条 汽车驾驶员职责 一、负责车辆的平安行驶。 二、出车前仔细检查车辆的完好性,不准驾驶病车运输爆炸物品。 三、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装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市、镇、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重要建筑设施、输变电线路旁边。 四、不能将爆炸物品与其它物品和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车运输,不能客货混装。 五、通过其它城镇前,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方准进入市、镇区域,出入市镇区域时,必需按指定的时间、路途行驶。 第十九条 领(退)料员职责 一、应知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形态和平安规定。 二、领退料履行登记、签名或盖章。 三、凭专职领导批条,按品种数量到仓库领取,用后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仓库,不准存放在仓库外的任何地方过夜。 四、领退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准雷管和炸药混装,不准偏离规定的路途。 其次十条 实施时间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爆破器材库及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一、总则 1、为了严格管理中铁六局昆玉铁路临时爆破器材库及爆炸物品,预防被盗、被抢、丢失、滥发、误发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敌对分子以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铁路、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中铁工总施工单位爆炸物品管理方法结合我标段火工品管理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2、本方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在工程中运用各类炸药、雷管、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须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 3、 本方法适用于中铁六局昆玉铁路项目部工程的爆炸物品和临时爆破器材库的平安管理工作。 4、 临时爆破器材库及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平安管理工作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便利生产,保障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逐级成立爆炸物品平安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当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当副组长,成员由中铁六局昆玉项目部安检、保卫、物资、技术等部门参与。 5、工程部必需依照本方法及有关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各岗位的平安责任制,教化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应接受工程施工所在地的地方公安部门、铁路公安机关和中铁六局安检部门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 爆破器材的购买 1、 爆破施工前,必需填写大型爆破、限制爆破审批表,供应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该工程爆破方案设计说明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填写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写明爆破器材的名称和数量到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审批。获得批准后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开爆破器材电子两证,然后到仓储有限公司办理购买爆破器材运用手续。 2、 爆破器材的购买由我项目经公安机关培训有阅历的平安员负责。 三、 仓库的建立和爆破器材的储存 1、 爆破器材临时仓库选址和验收由玉溪市红塔区公安机关会同爆破专家组负责确认;临时仓库的地皮运用由隧道工程部提出,当地政府部门负责解决;临时仓库的建设由隧道工程部负责。本工地临时爆破器材库的储存量拟定为:炸药5000kg;雷管20000发。 2、爆破器材库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雷电、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止阳光直射措施,严禁散放雷管、炸药。 3、 爆破器材必需储存在经有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时存放库。 4、 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个人保存。 5、 必需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账目清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 6、 爆破器材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 7、 储存爆破器材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限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限制在摄氏15-30范围内。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8、 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硝铵类炸药垛高不超过1.6米;胶质类炸药不超过1.5米;堆垛之间留有通道;堆垛距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置放雷管时必需铺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 四、 爆破器材的运输 1、 购买到的爆破器材,应存储在我项目长岭岗1号斜井旁边炸药库内,依据工程须要量(一次不得超过当班用量),由协作队平安员去炸药库领取。 2、 隧道物资部将购买或聘请具有符合平安要求的爆破器材运输车辆。聘请具有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3、 运输爆炸物品时,应持有爆炸物品运输证。 4、 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平安规定。装运的车辆必需运用高帮汽车;加盖篷布;实行捆绑加固措施;悬持醒目的危急品警标;车厢底部及车帮内侧应垫木板或橡胶软皮。 5、 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需选派责任心强、技术娴熟、有阅历的人担当。 6、 运输车辆应白天在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沿途不准装卸,途中停留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7、 装卸爆破器材应在白天进行。装卸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平安常识;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摔、砸、抢、拉、倒放。 8、 爆破器材应根据车辆荷载装运,高度不得超过车帮;装载有雷管不得超过两层箱;性能相抵的不得同车装运;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五、 爆破器材的管理 1、 隧道物资部必需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管等各项平安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 2、爆破器材库的保管员和看管员,应选择政治牢靠、责任心强,必需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器材仓库保管员证件的人员担当。 (一)爆破器材库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2)、负责根据实际运用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破器材; (3)、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破器材的工作台帐,并作好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4)、负责库区的平安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爆、防火; (5)、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务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刚好报告领导; (6)、接受公安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检查、监督,整改担心全隐患。 (二)爆破器材库看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1)、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平安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急品带入库区; (2)、定时对库房和四周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察和平安检查,发觉问题刚好处理,消退隐患; (3)、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难事故主动抢救,削减损失; (4)、对发觉的盗窃、破坏案件刚好报告并爱护好现场; (5)、接受公安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检查、监督,改进工作。 3、 爆破器材库应选派2名以上的看管员担当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管员应配备必要的防卫防护器械。 4、 爆破器材库应当安装报警器或实行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工具。 5、 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需于当日清点登记,退回炸药库。严禁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 6、 严禁单位或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交换爆破器材。 7、 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施工单位雇用的劳务民工队保管、运用。 8、 工程项目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刚好清库和撤库并做好原始台帐资料存档。 六、 爆破器材的运用 1、 隧道爆破施工必需在爆破员、平安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到位的状况下进行施工,爆破器材必需由持有有效爆破员作业证的有阅历的爆破员运用。 2、爆破器材仓库建立后,必需配备仓管员、押运员、仓库看管员与保安公司派出的民爆协管员。全部爆破作业人员都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 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项目部安检部门都可以对爆破作业人员做定期进行检查。发觉不合格人员,应马上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证。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刚好将“爆破员作业证”收回。 4、 运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运用的申请安排,经爆破主管审核后,开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由指定的爆破员到临时爆破器材库运输车领取。爆破器材领取后,应填写“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记表”并有领取人员签字。 5、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应依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品不得一人同时领取。 6、 爆破作业必需有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平安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急区内的人员撤离后再发起爆信号。作业中出现盲炮时,应根据爆破平安规程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经检查确认后,方可解除警戒。爆破施工起先前和结束后,要仔细填写爆破施工日志,载明时间、地点、用量、爆破效果、平安措施等以备查验。 七、 爆破器材的检查监督 1、 当地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项目部安检部门都可以依法对工程部现场运用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部办理证件状况,购买、储存、运输、运用、管理爆破器材状况和爆破器材的登记、看管状况等; (二)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建全爆炸物品的平安管理和防范制度; (三)监督、检查、帮助工程部对各类涉爆人员进行法制、平安教化; (四)对爆破器材临时库进行平安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对重大隐患签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并做好各项平安检查记录; (五)依法对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经公安机关多次指出仍不整改的,实行封库整顿、治安惩罚等措施并将状况向领导汇报,并予以惩罚; (六)依法清查、收缴非法存放、携带和运用的爆炸物品; (七)对发生的涉瀑案件开展侦破和查处工作; (八)总结、推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做法、阅历; (九)表彰、嘉奖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八、 嘉奖与惩罚 1、 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赐予表彰和嘉奖。 (一)仔细执行国家有关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法规和本方法,主动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没有发生爆炸品爆炸、丢失、错领、错发等事故和违反本方法的行为,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果的。 (二)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效的防止了爆炸物品被盗、被抢、爆炸等人为破坏的; (三)检举、揭发重大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避开、防止重大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主动同火灾、水灾等自然灾难作斗争,为爱护爆炸物品和国家财产平安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抓获危害爆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