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员聘用管理制度3篇.docx
2023年人员聘用管理制度3篇 书目 第1篇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第2篇建筑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第3篇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养,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急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聘请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聘请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急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隐私。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实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平安学问、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学问的培训,了解危急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运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聘请:依据安排人数,聘请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急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急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3.3 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上岗前平安教化,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和责任书。 4.3.4 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依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须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4 聘用待遇 4.4.1 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4.4.2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4.3 按公司的平安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肯定的“平安风险管理金”,金额按不同车辆类型分别核定,重大型1万元,中型0.7万元,轻、微型0.5万元,平安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和违约责任全额退还。 4.5 日常管理 4.5.1 严格遵守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刚好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5.2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精确牢靠。 4.5.3 工作中发觉异样刚好处理,不能消退的要刚好向领导反应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发生事故照实刚好上报。 4.5.4 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的持证上岗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峻时,有权停止作业,实行紧急防范措施。 4.5.5 爱惜和正确运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4.5.6 参与平安活动,主动提出有关平安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平安运输。 5 相关记录 道路危急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台账 劳动合同 岗位责任书 建筑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1 .实行全聘制,实行逐级聘任、签约方法 ( 1 )副总经理、三总师的聘任,由总经理提名举荐,董事会集体探讨考察,由总经理聘任; ( 2 )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l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三总师提名举荐,总经理办公会议依据德、勤、绩综合考察确定后,由分管副总经理聘任并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后上岗; 2 )部门副职的聘任,实行部门正职提名举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 3 )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 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仁岗合同后上岗。 ( 4 )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举荐,总经理办公会议探讨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后聘任上岗。 2 .聘期和待遇 聘期(指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职能人员)原则上一聘五年,聘期届满,经考核.胜任工作者可接着聘任。受聘后按企业规定新任职务,确定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和职务工资 3 .解聘条件和待遇 ( l )受聘期间调出本公司,自行解聘,按现职务工资等级介绍给调入单位 ( 2 )聘期届满,基本称职的因企业调整等缘由不再续聘。除保留其最终受聘时的工资等级外,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支配新工作后,其职务、特殊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 3 )在聘用期间,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信誉、经济损失或考核得不到本部门的多数人员拥护,或表现较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探讨认为其不称职的,赐予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最终受聘时的工资待遇,如重新聘用,按新岗位确定待遇。 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1) 副总经理、三总师的聘任,由总经理提名举荐,董事会集体探讨考察,由总经理聘任。 (2) 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三总师提名举荐,总经理办公会议依据德、勤、绩综合考察确定后,由分管副总经理聘任并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后上岗。 部门副职的聘任,实行部门正职提名举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3) 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后上岗。 (4) 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举荐,总经理办公会议探讨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后聘任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