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房产抵押贷合同(4份范本).docx
2023年个人房产抵押贷合同(4份范本) 书目 第1篇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第2篇南京市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书 第3篇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通用版 第4篇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_ 乙方: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的_项目的购房人供应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供应商业用房贷款。 其次条 甲方对该项目供应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运用期自_年_月_日止。期满未运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延期。 第三条 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供应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_%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_%)。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年。 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低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刚好足额地发放贷款。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 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 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立,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 与该项目有关的建立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 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账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 帮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干脆交甲方执管。 5、 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供应的商业用房贷款担当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根据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_%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干脆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是详细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证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运用止,保费由乙方担当,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缘由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运用的,有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 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刚好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担当 第九条 在售房及房屋运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扬中,有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精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相识一样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负责人:_ 法定代表人:_ 或授权代理人:_ 或授权代理人: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南京市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书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 甲方因生产须要,向乙方申请借款。 双方经协商一样同意,甲方以其全部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供应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 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元人民币(¥_)。 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甲方以位于_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供应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觉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 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系经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依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干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 代表:_ 乙方:_ 代表:_ _年_月_日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通用版 甲方:_ 乙方: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的_项目的购房人供应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供应商业用房贷款。 其次条 甲方对该项目供应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运用期自_年_月_日止。期满未运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延期。 第三条 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供应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_%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_%)。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年。 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低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刚好足额地发放贷款。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 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 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立,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 与该项目有关的建立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 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账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 帮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干脆交甲方执管。 5、 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供应的商业用房贷款担当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根据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_%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干脆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是详细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证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运用止,保费由乙方担当,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缘由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运用的,有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 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刚好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担当 第九条 在售房及房屋运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扬中,有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精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相识一样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负责人:_ 法定代表人:_ 或授权代理人:_ 或授权代理人:_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贷款人) 抵押人:_(借款人) 担保人: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年_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给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情愿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供应肯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臵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担当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其次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币_元整。抵押人必需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每期应缴付本_息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 二、抵押人必需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 三、假如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刚好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需马上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赐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状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马上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马上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值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改变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实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状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缘由引致抵押权人实行正值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臵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担当。 2.保险单上必需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 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全部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担当有关费用之状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_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马上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依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限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供应一切资料均真实牢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臵。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缘由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需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需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根据抵押权人合理之恳求实行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担当无条件及不行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 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立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缘由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马上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供应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行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_ 抵押权人:_ 担保人:_ 代表:_ 代表:_ 代表:_ 登记机关:_ 抵押登记编号:_ 抵押登记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