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一体化动态轴重秤(T-ZZB 1771—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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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一体化动态轴重秤(T-ZZB 1771—2020).pdf
ICS 17.100 CCS N 13 T/ZZB 17712020 高速一体化动态轴重秤 High-speed intergrated dynamic axle load scale 2020-11-03 发布 2020-11-30 实施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团体标准 T/ZZB 17712020 I 目 次 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型号与命名.15 基本要求.26 技术要求.37 试验方法.68 检验规则.7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0 质量承诺.9附录 A(资料性附录)安装和维护.11 T/ZZB 1771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四方称重系统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浙江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绍兴市能源检测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琼、吕封余、陈洁琼、陈洁、赵志灏、马丙辉、章越海、秦树伟、严超、胡威,俞峰。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陆品。本文件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T/ZZB 17712020 1 高速一体化动态轴重秤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一体化动态轴重秤(以下简称轴重秤)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命名、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应变梁与承载器一体化结构,安装在称重控制区内、对通过车辆的轴(组)进行称重从而获得整车质量的自动衡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551 称重传感器 GB/T 7724 电子称重仪表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0 衡器术语 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GB/T 26389 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TG/T F3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250、GB/T 21296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速一体化动态轴重秤 high-speed intergrated dynamic axle load scale 将衡器的应变梁和承载器(秤体)一体化安装于路面,无活动部件和限位机构,承载器宽度大于轮胎与路面接触面,允许车辆最高称量速度不低于60 km/h,通过称量车辆的轴载荷、轴组载荷(如果适用)获得车辆总质量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4 型号与命名 T/ZZB 17712020 2 产品型号宜按GB/T 26389的规定,也可以自行编制。示例:ZDG-40-DZ:表示为动态轴重秤,最大秤量为 40 t,承载器形式为固定式,称量方式为动车式的自动衡器。5 基本要求 5.1 研发设计 5.1.1 应对秤体结构进行刚度校核、整体应力分析,满足最大秤量时任意一点的应力不超过材料屈服应力的 1/3。5.1.2 秤体结构设计应实现能充分消除车辆的水平冲击力对秤的影响,并考虑不同路面性质及路面热胀冷缩对称重输出信号的影响。5.1.3 秤台或承载器表面应有防滑措施或结构。5.2 原材料和零部件 5.2.1 应变梁的材料应选用具有良好综合机械性能的合金结构钢,满足抗拉强度 Rm不小于 880 MPa,断后伸长率 A 不小于 9%。5.2.2 秤体焊接结构件上钢板和型钢应不低于 GB/T 700 中的 Q235 或 GB/T 1591 中 Q345 的要求。5.2.3 称重传感器应符合 GB/T 7551 的规定。5.2.4 电子称重仪表应使用嵌入式系统,具备动态称重功能、车道识别功能。5.3 工艺和装备 5.3.1 应变梁在秤体构件组合焊接之前,应安装传感器进行计量性能测试,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秤体构件组装焊接工序。5.3.2 秤体台面板、应变梁、连接梁的组合焊接应在专用平板上进行,用液压工装或砝码预压,防止台面板在焊接过程产生翘曲。5.3.3 秤体焊接工序中的关键零、部件用专用焊接夹具定位以保证尺寸要求。5.4 检验检测 5.4.1 应对应变梁的表面硬度、应变梁传感器安装锥孔的尺寸形状精度、锥孔中心高度尺寸进行检测。5.4.2 应配备荧光磁粉探伤仪器对秤体关键焊缝进行探伤抽样检测。5.4.3 应配备专用衡器载荷测量仪对秤体成品进行出厂前静态计量性能检验。Z D G X X DZ 修改代码(必要时)型式代码:DZ-动态轴重秤 规格代码:最大秤量,单位为吨承载器形式代码:G-固定式 称量方式代码:D-动车式 类别代码:Z-自动衡器 T/ZZB 17712020 3 5.4.4 应按 GB/T 7724 要求配置的称重仪表出厂检测设备,包括测试用标准信号源、准确度优于 1 V的高精度电压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泄漏电流测试仪、耐压测试仪。5.4.5 生产及检测场地面积应不少于 3 000 m2,并配备不低于 10 t 的行车起重设备及不小于 30 t 的标准砝码。6 技术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秤台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a)秤台或承载器表面涂漆漆层应平整、色泽一致、光洁牢固。漆层不得有刷纹、流挂、起皱、气泡、起皮、脱落等缺陷,涂漆后表面应完整无漏漆;b)对影响行车安全的部件,应涂警示油漆。6.1.2 秤台及框架上表面平面度允差应不超过 3 mm;6.1.3 轴重秤满量程加载时,秤体挠度变形量应小于 3 mm。6.1.4 传感器防护等级应当达到 IP68,控制柜的防护等级应达到 IP65。6.1.5 其他通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212962007 中 5.2 的规定。6.2 计量单位 轴重秤使用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或吨(t)。6.3 准确度等级 6.3.1 单轴(或轴组)载荷的准确度等级 轴重秤的单轴(或轴组)载荷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C、D、E、F。注1:轴重秤可以对单轴载荷和轴组载荷用不同的准确度等级。注2: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对某些应用场合的准确度等级进行限制。6.3.2 车辆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 轴重秤车辆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2、5、10。6.3.3 准确度等级之间的关系 单轴(或轴组)载荷和车辆总重量之间的准确度等级对应关系见表1。表1 单轴(或轴组)载荷和车辆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关系 单轴(或轴组)载荷的 准确度等级 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 2 5 10 C D E F 6.4 动态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T/ZZB 17712020 4 6.4.1 整车总重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整车总重量的最大允许误差应取下述a)或b)中的较大值:a)将表 2 中的数值化整到最接近的分度值(或分度值的整倍数);b)首次检定中为一个分度值(d)乘以称量车辆总重量时轴称量的次数。使用中检验为二个分度值(2d)乘以称量车辆总重量时轴称量的次数。表2 整车总重量的最大允许误差(MPE)准确度等级 以整车总重量约定真值的百分比表示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验 2 1.00%2.00%5 2.50%5.00%10 5.00%10.00%6.4.2 单轴(或轴组)载荷的最大允许误差 6.4.2.1 双轴刚性参考车辆的最大允许误差 对于双轴刚性参考车辆,轴重的最大允许误差(动态称重时仪表示值与静态标准单轴载荷约定真值的最大差值)应取下述a)或b)中的较大值:a)将表 3 中的数值化整到最接近轴重秤分度值的倍数;b)首次检定中为一个分度值(d),使用中检验为二个分度值(2 d)。表3 双轴刚性参考车辆的最大允许误差(MPE)准确度等级 以静态标准单轴载荷约定真值的百分比表示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验 C 0.75%1.50%D 1.00%2.00%E 2.00%4.00%F 4.00%8.00%6.4.2.2 其它参考车辆(除双轴刚性车外)的最大允许偏差 对于其它型号的参考车辆(双轴刚性参考车辆除外),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的最大允许偏差(仪表显示值与动态称重时仪表示值与相应修正平均轴载荷或修正平均轴组载荷的最大差值)应取下述a)或b)中的较大值:a)将表 4 中的数值化整到最接近轴重秤分度值的倍数;b)在首次检定中为 1 dn;在使用中检验为 2 dn。注:n为轴组中轴的数量,当n=1时为单轴。表4 其它参考车辆(除双轴刚性车外)的最大允许偏差(MPD)准确度等级 以修正平均单轴(或轴组)载荷的百分比表示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验 C 1.50%3.00%T/ZZB 17712020 5 表4(续)准确度等级 以修正平均单轴(或轴组)载荷的百分比表示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验 D 2.00%4.00%E 4.00%8.00%F 8.00%16.00%6.5 静态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在静态称量时加载和卸载的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静态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准确度等级 载荷m以分度值d表示最大允许误差 首次检定及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验 2,5,10 0 m50 50m200 200m1 000 0.5 d 1.0 d 1.5 d 1.0 d 2.0 d 3.0 d 注:车辆总重和单轴载荷、轴组载荷的对应关系见表1。6.6 轴距 轴重秤应当具有轴距测量功能,在车辆匀速行驶时,轴距测量误差应不超过(2%标称值+3 cm)。6.7 车速测量 轴重秤应当具有车速测量功能,在称量车速范围内,车速测量误差应不超过(2%标称值+2 km/h)。6.8 分度值(d)所有的称量指示装置及打印装置应具有相同的分度值,并以110k、210k或510k为形式表示的质量单位,其中k可以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轴重秤准确度等级与分度值、最大分度数、最小分度数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准确度等级与分度值、最大分度数、最小分度数 准确度等级 分度值 d/kg 最小分度数 最大分度数 2 50d200 50 1000 5 10 6.9 最小秤量(Min)最小秤量应不小于表7中的规定。T/ZZB 17712020 6 表7 最小秤量 准确度等级 最小秤量(用分度值d表示)2,5,10 10 d 6.10 影响因子 6.10.1 温度 6.10.1.1 温度界限 在-10 40 的温度范围内,轴重秤应满足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6.10.1.2 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 当环境温度每差5 的情况下,轴重秤的零点或零点附近的示值变化应不大于1个分度值。6.10.2 湿度 在温度范围的上限和相对湿度为85%时,轴重秤应满足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6.10.3 电源 电源在下列规定变化时,轴重秤应符合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a)使用交流电源(AC)供电的轴重秤,当电压值在-15%+10%的标称电压的范围内;b)使用直流电源(DC)供电的轴重秤,当电压值在规定的最低电压和标称电压的+20%的范围内;c)使用电池或车载电源供电的轴重秤,当电池电压值在规定的最低电压和标称电压的+20%的范围内。注:最低电压为轴重秤在自动断开电源前能够正常运行的电压。6.11 干扰 当衡器受到干扰时,应当不产生超过 1 d 的增差,不能出现黑屏、死机等中断系统工作的反应。6.12 量程稳定性 应符合 GB/T 212962007 中 5.1.10 的规定。6.13 静态称量条件 有静态称量功能的轴重秤,静态称量应满足6.4的相关要求,在静态称重方式下工作时应清楚指示工作方式。6.14 静态称量分度值 静态称量分度值应与动态分度值一致。6.15 称量速度 在规定的称量速度范围内进行称量测试,衡器应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超出规定的称量速度时,应显示或传送相应速度,并警示称重数据无效。7 试验方法 T/ZZB 17712020 7 7.1 通用要求测试 7.1.1 秤台外观质量检查 目测检查。7.1.2 秤台平面度 用平尺、游标塞尺或百分表测量秤台台面平面度。7.1.3 秤体挠度变形量测试 在秤台上垫一块60 mm250 mm300 mm的钢板,在钢板上用比对式测力计加载至最大秤量,用塞尺测量秤台变形量。7.1.4 防护等级测试 传感器和控制柜的防护等级测试按 GB/T 4208 的规定执行。7.1.5 其他通用技术要求 按GB/T 212962007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测试。7.2 计量要求测试 7.2.1 动态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按GB/T 212962007中6.2.2的规定进行测试。7.2.2 静态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按GB/T 212962007中A.5.2的规定进行测试。7.2.3 轴距测试 在车速大于10 km/h时进行测试,可与动态测试同步进行,使用卷尺测量测试车辆的各轴距,与动态测试时衡器显示的轴距比对。7.2.4 车速测试 用装有标准测速仪的试验车以各种速度通过衡器,记录通过衡器时的标准车速和衡器显示的车速,在标准测速仪最低车速至衡器最高称量车速之间每20 km/h至少测试一次。7.2.5 影响因子测试 按GB/T 212962007中A.7的规定进行测试。7.2.6 量程稳定性测试 按GB/T 212962007中A.8的规定进行测试。8 检验规则 8.1 型式试验 T/ZZB 17712020 8 8.1.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b)设计、工艺或重要部件有重大改进;c)其他需要时。8.1.2 型式试验应按第 6 章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有项目检验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型式试验合格。8.1.3 型式试验时应提供一套供实验室测试的样机和一套安装于使用现场的样机。8.2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8,所有项目检验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表8 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1 外观质量 6.1.1 7.1.1 2 秤体挠度变形量 6.1.3 7.1.3 3 静态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6.5 7.2.2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说明性标志 应配有下列说明性标志:a)名称;b)制造厂名称和商标;c)出厂编号;d)不适用于称量液体(如适用);e)温度范围;注:当轴重秤要求的使用温度不是-10 40 时。f)电源电压V;g)电源频率Hz;h)准确度等级:总重、轴(轴组)重;i)分度值 d=kg;j)最大秤量 Max=kg 或t;k)最小秤量 Min=kg 或t;l)最高称量速度 Vmax=km/h;m)最低称量速度 Vmin=km/h。9.1.2 辅助标志 对于特殊要求,颁发轴重秤型式批准证书的计量机构根据型式批准的要求可增加一项或多项补充标志。9.1.3 说明性标志的要求 T/ZZB 17712020 9 说明性标志应是牢固可靠,其字迹大小和形状必须清晰、易读。这些标志应集中安置在铭牌上,铭牌应采用胶粘、自粘或铆钉固定在轴重秤的醒目位置,不破坏铭牌无法将其拆下。9.1.4 检定标志 9.1.4.1 位置 轴重秤上应有一个安置检定标志的位置,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不损坏标志无法将其从轴重秤上除掉;b)标志安装方便,且不改变轴重秤的计量性能;c)轴重秤使用中易于观察。9.1.4.2 标志的安装 配有检定标志的轴重秤,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位置上应有一个安装检定标志的支撑物以确保标志完好,并加以铅封。如果检定标志由胶粘物组成,则应在轴重秤上留有空间。9.1.5 包装标志 包装箱上标志应符合 GB/T 191 和 GB/T 6388 的规定,并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制造厂名称。9.2 包装、运输、贮存 9.2.1 包装 9.2.1.1 轴重秤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要求。包装时可根据产品各部分的性质、形状、大小和精密程度采用不同的分体包装方法。9.2.1.2 包装时应随同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9.2.2 运输 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禁止抛、扔、碰、撞和倒置,并应防止激烈振动和雨淋。9.2.3 贮存 9.2.3.1 称重传感器的贮存应符合 GB/T 7551 中的有关规定。称重控制显示器应符合 GB/T 7724 中有关规定。9.2.3.2 其它部件应存放在温度为-25 50、相对湿度不大于 90%、通风良好的室内,并且室内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9.2.3.3 裸装的大型散件贮存时应防雨淋或受潮,并应在构件下垫支撑物,防止变形和被雨水浸泡。10 质量承诺 10.1 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在用户相对集中区域应设置售后服务点。售后服务响应工作时间不得迟于 2 小时,非工作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响应后 24 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应与客户协商确定。10.2 应在产品上明示售后服务电话和售后服务二维码,建立售后服务 APP,能自动获取和记录客户报修信息,并具备客户评价功能。T/ZZB 17712020 10 10.3 自安装使用起三年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保养,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关键零部件(电子称重仪表和传感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免费更换。10.4 轴重秤的安装和维护参见附录 A。T/ZZB 17712020 11 A A 附 录 A(资料性)安装和维护 A.1 安装场所条件 A.1.1 安装场所应能保证被测车辆行驶安全,并能满足相应称重区建设要求。A.1.2 安装区域应满足以下要求:a)安装区域前后路况应保持一致;b)不应在高压电线下或靠近无线电发送站和铁路轨道安装;c)安装区域的混凝土路面施工应按 JTG/T F30 实施;d)安装区域的沥青路面施工应按 JTG F40 实施,并遵循下列原则:1)应安装在远离平交路口 200 m 以外的区域中;2)安装区域要避免车道数的变化,以免车辆频繁换道;3)轴重秤前 150 m 范围内应无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A.1.3 应在称重区域适当位置设置利于称重检测的标识标线。依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轴重秤运行的要求设置,如分道线、限速提示牌、禁止变道标志、称重检测提示牌等。A.1.4 在称重区域相邻车道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适当位置设置利于称重检测的分道装置,该分道装置应不影响机动车辆安全通行。实物分道装置难以设置时,可用实线标识替代。A.2 路面条件 A.2.1 路面平整度 称量区路面在安装轴重秤前应进行平整度处理,其平整度应满足表9的规定。A.2.2 高速路面安装要求 承载器安装中心线位于距离称量区起点3/4称量区长度位置附近,路面安装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 路面安装要求 总重准确度等级 称量区长度 m 弯道半径 km 纵向坡度 横向坡度 路面平整度 mm 2 64 1.7 2%2%3 5 64 1.7 2%3%3 10 64 1.7 3%5%5 A.2.3 路面结构 安装路面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a)符合称量准确度要求的刚性引导路面;b)刚性引导路段路基应稳固。T/ZZB 17712020 12 A.3 安装材料要求 用于浇筑秤台的混凝土材料应与原有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具有良好相容性,28天后强度应不低于C40。A.4 多个秤台安装要求 多个车道秤台安装时,相邻秤台应衔接良好,高度差应不大于3 mm。A.5 基坑防尘要求 留有缝隙的承载器之间、承载器与路面之间应当采取适当的防尘措施,防止泥沙或散落物掉入基坑。A.6 加热 如果轴重秤的称重传感器安装在气温可能低于-10 的环境中,应采取适宜的加热措施,以确保称重传感器正常工作。A.7 维修及清理手孔要求 当地面以下具有需维修部件或基坑需要清理时,承载器或基坑应设计适当的维修或清理手孔,方便维修或垃圾清理时使用。维修或清理手孔平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使用时方可解除或打开。其所有维修或清理手孔的防护应紧固,防止受到车辆的持续冲击后松动。A.8 基坑排水要求 轴重秤的基坑应保证雨季基坑积水能够顺畅排出,基坑底面应平滑,并应向排水方向有不小于1%的倾斜度。排水管管径选取应满足使用要求,排水管材质应按着埋设深度和路面承载设计选取。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