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篇).docx
2023年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篇) 书目 第1篇运用单位平安管理职责 第2篇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管理人员平安学问竞赛试题 第3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第4篇监理单位平安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第5篇监理单位平安管理措施 第6篇承包单位平安管理措施 第7篇地质勘查业主对外包单位平安管理规范 第8篇监理单位平安环保管理职责任务 第9篇火电厂压力管道单位平安管理职责 第10篇钢铁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平安管理制度 第11篇某委外施工单位平安管理方法 第12篇特种设备单位平安管理标准化循环改进制度 第13篇特种设备单位平安管理标准化总则 第14篇单位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15篇出租单位平安管理工作职责内容 运用单位平安管理职责 机械运用单位包括专业单位(主要指本公司非独立法人单位、属二级机构,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肯定修理实力的机械化施工的专业队伍,如机具租赁站等)和一般运用单位(主要指本公司的其他各专业分公司、各工地、各工程处、各分包队等运用机械的单位)。施工项目部与机械运用单位应根据规定或相关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机械平安管理职责,现场机械运用单位应接受施工项目部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1、 依据本公司的机械管理制度,结合现场的实际,制定现场机械平安管理方法或细则;制定作业班组的职责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 制定本单位的机械平安管理目标,并分解至作业班组和岗位。 3、 建立现场机械台帐。驾驭所运用的机械数量和平安技术状况,保证全部在用机械完好,起重机械取得检验合格证。 4、 负责编制所运用的机械的平安操作规程、修理保养规程、检查检验规程、安拆作业指导书、作业方案和保养修理安排、修理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5、 负责对本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参加起重机械作业的有关人员的平安教化、培训与平安技术交底;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定期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认证或换证安排,保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 负责依据机械的作业类别(如安装、拆卸、试验、操作、保养、修理、检查、检验等)、作业过程、环境条件进行危害辨识,并依据辨识结果制定平安措施。 7、 负责编制机械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协作一般机械事故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 8、 负责起重机械安装前的告知;负责对起重机械结构件、零部件、平安爱护装置等在安装前及拆卸后的检查;对在用机械进行定期和常常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故障上报公司工程部和施工项目部。 9、 按 修理保养规程,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0、 负责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的质量检验,参加起重机械轨道或基础等有关工程的验收;配备常规的起重机械安拆所需的测量仪器,建立检测仪器台帐和运用规程及管理方法,检测仪器应经检定合格。 11、 负责建立所运用机械的动态档案;按要求按时填写机械安装、变换工况、试验、运行、保养、修理、平安技术交底、故障处理、检查及缺陷整改记录、拆卸、停用、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并依据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管理人员平安学问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常常性。 a、监督 b、监察c、检查 d、督促 2、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供应合格的 ,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a、劳动防护工具 b、平安卫生设施 c、工作环境 d、劳动防护用品 3、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平安设备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 ,保证正常运转。 a、检查b、检测 c、监控d、检验 4、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 ,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b、民主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d、管理和监督 5、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急作业,接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急作业管理制度,支配负责现场平安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平安措施的落实。 a、特地人员b、一般人员 c、技术人员d、平安管理人员 6、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平安生产制度。 a、责任b、许可证c、商业保险 d、风险抵押金 7、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简单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 a、检查 b、监控c、监察 d、维护 8、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次。 a、1b、2 c、3d、4 9、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平安距离。 a、运用b、销售 c、工作 d、储存 10、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平安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实力。 a、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 b、平安生产意识和防范 c、平安常识和紧急救助 d、平安学问和紧急应变 11、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平安设备、设施的d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平安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平安生产事项之一。 a、更新和保养 b、检测和维护 c、维护和保养 d、更新和维护 12、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平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用、检测、修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保养和改造 b、改造和报废 c、改造和维护 d、维护和保养 13、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急作业,接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a、特种作业 b、平安生产 c、生产作业 d、危急作业 14、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b、平安生产管理机构 c、平安生产委员会 d、平安生产领导小组 15、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是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操作资格b、平安 c、上岗d、职业资格 16、国家颁布的平安色标准中,表示警告、留意的颜色为 a、红色 b、蓝色c、黄色 d、绿色 17、“三同时”是指劳动爱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a同时投产、b同时结算、c同时检修、d、同时检查 18、依据国际相关规定,电压以下不必考虑防止电击的平安 a、48伏 b、36伏 c、65伏d、25伏 19、对电击所致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每分钟挤次 a、6080次b、8090次 c、90100次 d、100次以上 20、电流为 毫安时,称为致命电流。 a 、50 b 、100c 、120d、150 21、为什么在操作车床时,工人不准戴手套 a、简单损坏 b、较易缠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生事故 c、防止手部出汗 d、防止打滑 22、防止毒物危害的最佳方法是 。 a、穿工作服b、佩带呼吸器具 c、运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d、佩带防毒面具 23、国家规定一项平安帽的重量不应超过克。 a、 400 b 、500c 、600d、300 24、一般的易燃物质的闪点低于多少摄氏度 a 、88摄氏度 b、76摄氏度 c 、66摄氏度 d、50摄氏度 25、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损害人体骨髓造血功能 a、二氧化硫中毒 b、铅中毒 c、氯化苯中毒 d、硫化氢中毒 26、夜间施工,必需有足够的照明,一般场地照明电源电压宜选 伏,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地,照明电源电压不行超过_伏。 a、220、24 b、110、12 c、220、36 d、110、24 27、临时接地线主要由软导线和接线夹头组成。其中,相同的三根软导线是接用的,另一根软导线是接用的。 a、相线接地装置 b、零线接地装置 c、火线零线 d、零线火线 28、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 a、半年b、一年 c、二年d、三年 29、平安帽上的“d”标记表示平安帽具有的性能。 a、耐燃烧 b、绝缘 c、侧向刚性大 d、强度大 30、平安标记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a、通行标记、禁止通行标记、提示标记和警告标记 b、禁止标记、警告标记、吩咐标记和提示标记 c、禁止标记、警告标记、通行标记和提示标记 d、禁止标记、警告标记、吩咐标记和通行标记 二、推断题 1、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具有危急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平安管理制度。() 3、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平安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劳动工具配备。() 4、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的状况进行记录,并根据规定的期限保存。() 5、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平安距离。() 6、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平安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担当的责任。() 7、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供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 8、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标记明显的平安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 9、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平安事故造成人员损害须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刚好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 10、北京市平安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供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 11、任何人都有组织参与消防灭火的义务。( ) 12、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平安操作规程发生伤亡事故,不属工伤事故。( ) 13、发生化学事故后,首先应快速将警戒区内无关人员集中,以免人员伤亡。( ) 14、当触电者停止呼吸又无心脏跳动,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两种抢救同步进行。( ) 15、有人低压触电时,应当马上将他拉开。( ) 1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发出警报,疏散,在平安状况下扑救。() 17、生产、经营、储存、运用危急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和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当保持肯定的平安距离。( ) 18、危急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3m;围墙与危急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m。() 19、危急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应靠近山脚。当危急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平安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 20、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有根本的区分。( )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监理对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平安事关生命平安,做好这项工作是'三个代表'落到实处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始终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平安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平安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觉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状况严峻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短暂停止施工,并刚好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刚好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担当监理责任。 一、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平安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 ,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监理单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应健全平安管理机构,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建立有效的培训教化制度,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探究总结 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来实现监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监理单位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1、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具体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如实、全面记录当天、当月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可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二、充分发挥与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认真组织协调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证,从而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 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四、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依据条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转变思想,突出重点,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一)抓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抓好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通过审、查、停、报等手段来促使施工单位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1、 监理单位在工程准备阶段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项目监理规划,规划中必须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职责、工作程序、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等。 2、 在监理合同中应要求监理单位审查其他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作业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应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其他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 监理单位应监督其他承包单位按照工程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作业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其他承包单位整改。其他承包单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有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有权中止作业,并报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1、 承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发包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法承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做好防范各类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发包单位设备、设施安全。 2、 监理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 外包工程总包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禁止转包、返包和违规分包。分包事项在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 未经发包单位书面批准不得分包。总包单位应在安全、进度、质量等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向发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4、 承包单位应按照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的要求,制定确保工程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成立负责工程安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批准后方可任职。 5、 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技术素质应符合项目的要求。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6、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资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供给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7、 承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作业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以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签字确认。 8、 承包单位应当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存在较大复杂性和危险性的外包工程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字后实施。 9、 承包单位购置、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报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作业机械、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测检验,有效的检验证明必须提供给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10、承包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发生不安全事件,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处理。 11、承包单位对列入承包合同的安全措施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保证用于作业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用和挤占。 地质勘查业主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属地化、企业化,地勘项目逐步实行市场化、合同化管理,地勘工作的作业形式、业务形式和用工形式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上是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地勘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各类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理念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总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近年来,地勘行业的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频发,这显然与安全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处罚办法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额不等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统一协调、管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3、地勘作业环境安全风险大的要求 地质勘查作业门类多,包括野外地质作业、钻探工程、坑探工程、专业地质和地质实验测试等。野外地质工作经常大范围地跨地区作业,作业区域少则几平方公里,多则几十平方公里;野外作业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环境不确定,自然条件艰险艰苦恶劣,作业风险大,安全保障程度低;坑探工程的巷道长度一般为300m-1000m,巷道狭窄、粉尘浓度高、噪声大、阴暗潮湿,经常发生机械、电气、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见,地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殊,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加之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复杂多变,时刻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要求 体制改革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削弱,尤其表现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薄弱。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外包单位的伤亡人数及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呈上升势头,超过了地勘单位自身的伤亡程度,而人身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地勘行业外包单位的生产形势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如1999年,某省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西藏开展地质野外工作,发生一起特大死亡事故,13名雇佣的民工死亡。 二、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弱 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不健全。面向市场招标时,大多地勘项目规模较小,参与竞标的多为基础弱的小公司;委包方资质审查和投标过程管理不严格,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施工项目要求;而很多中标的资质齐全的承包单位,往往将中标后的地勘项目委托给下属挂靠的施工单位,它们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水平;选评标准不科学,往往为了节省成本或迫于现实或主观上的资金压力,把一些安全没有保障的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而这些中标人大多属于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外包企业主刻意压缩安全成本支出,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施工器材工具、机械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性能低;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措施和台帐等不健全、不落实。这些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企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老板大多数只有小学或中学学历,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较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不懂安全管理。在思想观念上,他们大多信奉低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施工过程中片面追求金钱和利润,挤扣、减少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认识上,往往是“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歧视农民工和临时工,不珍惜他们的生命;在人员管理和用工上,追求廉价劳动力和简单方便,经常私招乱雇,用工随意性大,使得施工能力较差;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承揽超过本身能力的工程,施工队伍急剧膨胀,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缺乏甚至没有,无证上岗情况较多,安全水平跟不上;在安全培训上,不重视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多数工人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或简单的走形式培训两天就上岗,他们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 外包单位工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高,管理有难度。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后,外包单位承担的基本都是野外艰险地区的边角工程,属于又重又累的体力工作,因此只要施工人员身体强壮就行,因此大部分是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的农民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高;二是外包单位工人“打短工,挣大钱”的思想严重,条件好就干,条件恶劣就走,加之许多私人老板给出的待遇偏低,安全条件没有保障,使得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这也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自由散漫,不服从约束,不愿接受教育,管理和处罚难,“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而一旦实施经济处罚就成批地一走了之。 3、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关系难以理顺,安全管理矛盾多。 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监管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关系模糊不清。双方安全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清,不够明确具体;很多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没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主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包项目的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多层转包或把项目工程转给挂靠的个体施工队,给地勘单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内外因素使得对外包单位缺少有效的约束,安全监管上“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4、外包单位安全事故多发,影响社会和谐。 通过对国外安全数据的分析,在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现阶段,对外包单位事故责任人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约束,对责任人的撤职、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的针对性不强,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安全监管法律的威严树不起来,引不起外包队的足够重视;跨省、跨区作业施工单位的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另外,地勘类事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地带,外包单位大多通过与受害人家属私了的方式解决,通过贿赂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减轻甚至不处罚,地方政府能容忍不超出死亡指标的事故;事故外包单位的工人麻木不仁,不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些因素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频频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外包单位能进能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1)严格外包队伍准入管理,把好入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