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技术管理制度6篇.docx
2023年医疗技术管理制度6篇 书目 第1篇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第2篇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第3篇附二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第4篇医院核心制度之医疗技术准入与管理制度 第5篇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范文 第6篇州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探讨,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准确,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平安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依据功能、任务、技术实力实施严格管理。 其次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准确,涉及肯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其次类医疗技术书目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刚好组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须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限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平安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探讨进一步验证; 4.须要运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须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书目;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其次类医疗技术书目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依据功能、任务、技术实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其次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其次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状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驾驭状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状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平安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状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二、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马上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科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运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协助条件发生改变,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干脆相关的严峻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准确;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科批准是否须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 1.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协助条件发生改变,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变更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附二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必需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限制理论学问,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试验室管理方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需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支配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安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限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马上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当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运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试验室应建立试验室内部质量限制程序并严格执行,照实记录室内质量限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刚好查找缘由,实行订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主动参与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限制,试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觉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限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安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养。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安排与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状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究运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运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运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须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肯定条件方可运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运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详细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激励探讨、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激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运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须要淘汰或技术性、平安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供应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运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究和限制度运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询问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探讨,在确认其平安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看法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探讨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相关举荐: 企业的奖惩制度 理发店规章制度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宽带薪酬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医院核心制度之医疗技术准入与管理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医疗技术准入与管理制度 1.医疗人员技术准入 1.1医师在本院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在进行医学诊疗、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书,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必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1.2在须要大型仪器设备上岗证的科室与部门,除持有两证之外还需具有大型仪器上岗证,对于只有大型仪器上岗证而没有其他两证人员,只能撰写描述性报告,供临床参考,不得出具诊断性报告。其他专科执业医师从事超声检查工作时,必需具备大型仪器上岗证书且仅限于所在专科执业范围内的超声检查诊断工作。 2.手术准入 2.1依据手术技术难度、困难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2.1.1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洁、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由住院医师或以上医师审批签发手术通知单。 2.1.2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困难、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由主治或以上医师审批签发手术通知单。 2.1.3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困难、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审批签发手术通知单。 2.1.4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困难、特别病例的重大手术,须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科主任依据科内探讨状况,签署看法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专管负责人审批。 2.1.5特别手术:特别保健对象、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高风险手术、须要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与手术、大器官移植等,须科内探讨,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同意后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2.2执业医师,异地异单位施行手术,需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 2.3建立手术准入制度,杜绝手术医师超范围手术。手术医师可依据实际工作年限、职称、工作实力、完成规定一助工作量,由本人提出手术准入书面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审核评议小组进行审核评议,同意后方能操作该类手术。医务科负责抽查准入执行。 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 3.1医疗技术分类准入 3.1.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准确,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平安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院批准准入,方可开展。 3.1.2其次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准确,涉及肯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限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由市卫生局批准准入。 3.1.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须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限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平安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探讨进一步验证;须要运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须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由市卫生局和卫生部批准准入。 3.2一类项目报医院批准。新医疗技术的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3.2.1临床上全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 3.2.2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包括药物)。 3.2.3新的疾病或病型的发觉与诊治。 3.2.4新医疗技术业务的引进(包括新的诊疗设备的运用)。 3.2.5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 3.2.6超出当前诊疗常规规定范围的其他技术业务。 3.3新医疗技术业务的开展必需经过报告审批程序获准后进行,报告审批程序如下。 3.3.1科室探讨,科主任签字。 3.3.2医务科初审(一般新医疗技术业务)。 3.3.3院领导、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审批(重大新医疗技术业务项目)。 3.4二、三类项目报卫生局、卫生部批准(新的诊疗科目和其他要求报批的新医疗技术业务项目)。 3.4.1填写新技术项目申请表,内容包括: 3.4.1.1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状况,相应科室设置状况。 3.4.1.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4.1.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状况,包括国内外应用状况、适应证、禁忌征、不良反应、技术路途、质量限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3.4.1.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职业注册状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及设施、其他协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3.4.1.5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3.4.1.6其他须要说明的问题。 3.4.2开展新医疗技术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或学习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4.3全部仪器设备的规范证明材料。 3.4.4国内外开展此项新医疗技术业务的现况说明及主要参考文献的复印件。 3.5开展新项目必需符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平安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违者一经发觉,马上停止违规项目,并依据医院有关制度进行惩罚。 3.6医务科应根据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方法的要求,经院学术委员会对所申请的新技术项目探讨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3.7获批准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应严格根据实施方案执行,每年度向医务科汇报执行状况。 3.8医务科对开展的新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的记录等,并对其平安、质量、疗效、费用等状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 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气、设备、设施发生变更,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平安和质量 1.1时,应当刚好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1.2科主任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料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主动实行相应措施,并刚好报告医务科。 1.3新技术的临床应用,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充分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留意爱护患者平安。 1.4医院激励探讨、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激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运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须要淘汰或技术性、平安性、有效性存在问题的新技术。 1.5特殊规定 1.5.1属紧急救治病人的一般新医疗技术业务,可干脆先报告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事后到医务科备案。 1.5.2对违反本制度者,予以短暂离岗学习13个月,并在相关制度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2.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1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2.1.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准确,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平安性、有效性的技术。 2.1.2其次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准确,涉及肯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限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2.1.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平安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探讨进一步验证;须要运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须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 2.2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2.2.1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负责。 2.2.2其次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2.3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依据功能、任务、技术实力实施严格管理。 2.3医院现已通过的其次类医疗技术为'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2.4院内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需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禁止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运用的医疗技术。 2.5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审核 2.5.1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需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平安性、有效性临床试验探讨、论证及伦理审查 2.5.2其次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 2.5.3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实力技术审核。 2.6其次、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6.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2.6.2在医学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 2.6.3学术作风科学、严谨、规范; 2.6.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7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专家库成员应当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并符合下列条件: 2.7.1熟识、驾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7.2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价工作; 2.7.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7.4技术审核机构聘请上述人员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2.8开展其次、三类医疗技术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院可以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申请: 2.8.1该项医疗技术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 2.8.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2.8.3有在本机构注册的、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2.8.4有与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协助条件; 2.8.5该项医疗技术通过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 2.8.6完成相应的临床试验探讨,有平安、有效的结果; 2.8.7近5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2.8.8有与该项医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2.8.9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9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探讨报告,内容包括: 2.9.1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状况、相应科室设置状况; 2.9.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2.9.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状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途、质量限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2.9.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状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协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2.9.5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2.9.6其他须要说明的问题。 2.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申请: 2.10.1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运用的; 2.10.2申请的医疗技术未列入相应书目的; 2.10.3申请的医疗技术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时间未满12个月的; 2.10.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1自准予开展其次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状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驾驭状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状况等。 2.11.1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马上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11.2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运用; 2.11.3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协助条件发生改变,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2.11.4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干脆相关的严峻不良后果; 2.11.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隐患; 2.11.6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2.11.7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准确; 2.11.8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应当报请批准其临床应用该项医疗技术的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是否须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力技术审核: 2.12.1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协助条件发生改变,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2.12.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变更的; 2.12.3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范文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状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究运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运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运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须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肯定条件方可运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运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详细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激励探讨、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激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运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须要淘汰或技术性、平安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供应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运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究和限制度运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询问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探讨,在确认其平安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看法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探讨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州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平安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探讨、反馈整改看法等详细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困难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阅历不足、技术实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变更,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觉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马上现场实行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实行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马上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平安(不良)事务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依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探讨,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接着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状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状况后出现的病情改变、诊疗方案、上级医师看法及诊疗状况应刚好记录,同时必需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探讨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平安、质量、疗效、费用等状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刚好发觉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实行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