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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总 论 一、会 计 1、概 念:以 货 币 为 重 要 计 量 单 位,运 用 专 门 的 方 法,核 算 和 监 督 一 个 单 位 经 济 活 动 的 一 种 经 济 管 理 工 作(本 质:会 计 是 一 种 经 济 管 理 工 作)2、基 本 特 性:(1)一 种 经 济 管 理 活 动:现 代 会 计 分 为 财 务 会 计、管 理 睬 计(2)一 个 经 济 信 息 系 统(3)以 货 币 为 重 要 计 量 单 位:实 物 计 量、劳 动 计 量 和 价 值 计 量(实 物 量 度、时 间 量 度)(4)核 算 和 监 督:核 算 是 基 础,监 督 是 质 量 保 证(5)采 用 一 系 列 专 门 的 方 法:核 算 一 最 基 本 的 方 法、分 析、检 查 3、发 展 历 程:(1)古 代 会 计(2)近 代 会 计 意 大 利 卢 卡 帕 乔 里 算 术、几 何、比 及 比 例 概 要“簿 记 论”复 式 记 账 法 标 志 着 近 代 会 计 的 开 始(3)现 代 会 计 财 务 会 计:对 外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服 务,过 去 的 信 息 管 理 睬 计:为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服 务,未 来 的 信 息 二、会 计 对 象(资 金 运 动 或 价 值 运 动)1、概 念: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具 体 是 指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能 以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即 资 金 运 动 或 价 值 运 动。凡 是 特 定 主 体 可 以 以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都 是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即 会 计 对 象 2、资 金 运 动:资 金 投 入、资 金 运 用、资 金 退 出(1)资 金 投 入:投 资 者(所 有 者 权 益)+债 权 人(债 权 人 权 益,即 负 债)(2)资 金 运 用:供 应(采 购 材 料、设 备)、生 产(支 付 工 资、消 耗 材 料)、销 售(卖 掉 产 品)(3)资 金 退 出:偿 还 债 务、上 缴 税 金、分 派 利 润、经 法 定 程 序 减 少 资 本三、会 计 目 的 向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使 用 者(投 资 者、债 权 人、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社 会 公 众)提 供 有 关 的 会 计 信 息 四、会 计 的 职 能 1、基 本 职 能:(1)核 算 职 能(反 映 职 能)一 一 最 基 本 的 职 能 以 货 币 为 重 要 计 量 单 位,对 特 定 主 体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确 认(定 性 问 题)、计 量(定 量 问 题)和 报 告 内 容:款 项 和 有 价 证 券 的 收 付 一 一 流 动 性 最 强 的 资 产 款 项:作 为 支 付 手 段 的 货 币 资 金 库 存 钞 票、银 行 存 款、其 他 视 同 库 存 钞 票 和 银 行 存 款 使 用 的 有 价 证 券:表 达 一 定 财 产 拥 有 权 或 支 配 权 的 证 券 国 库 券、股 票、公 司 债 券 财 物 的 收 发、增 减 和 使 用 流 动 资 产+固 定 资 产 财 物 是 财 产、物 资 的 简 称,是 公 司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且 具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经 济 资 源,涉 及 流 动 资 产(原 材 料、库 存 商 品、在 产 品、低 值 易 耗 品)和 固 定 资 产(房 屋、机 器)债 权、债 务 的 发 生 和 结 算 债 权:应 收 和 预 付 款 项 等【收 取 款 项 的 权 利】债 务:借 款、应 付 和 预 收 款 项、应 交 款 项【需 要 偿 付 的 现 时 义 务】资 本 的 增 减 资 本 又 称 所 有 者 权 益,即 资 产-负 债,投 资 人 对 净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收 入、支 出、费 用、成 本 的 计 量 一 一 计 算 和 判 断 单 位 经 营 成 果 及 其 赚 钱 状 况 的 依 据 财 务 成 果 的 计 算 和 解 决 利 润 的 计 算、缴 纳 所 得 税、提 取 盈 余 公 积、利 润 分 派、亏 损 填 补 其 他 事 项(2)监 督 职 能(控 制 职 能)对 特 定 主 体 的 经 济 活 动 和 相 关 会 计 核 算 的 真 实 旌、合 法 性 和 合 理 性 进 行 监 督 检 查。(涉 及:事 前、事 中 和 事 后)2、拓 展 职 能:预 测 经 济 前 景、参 与 经 济 决 策、评 价 经 营 业 绩 五、会 计 核 算 方 法 1、填 制 和 审 核 凭 证 2、设 立 会 计 科 目 和 账 户 3、复 式 记 账 4、登 记 会 计 账 簿 5、成 本 计 算 6、财 产 清 查 7、编 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从 会 计 工 作 流 程 看,确 认、计 量、报 告 为 一 个 工 作 循 环:从 会 计 核 算 的 具 体 内 容 看,1-7 为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循 环 六、会 计 基 本 假 设 一 一 会 计 确 认、计 量 和 报 告 的 前 提 1、会 计 主 体:法 律 主 体 必 然 是 一 个 会 计 主 体,但 会 计 主 体 不 一 定 是 法 律 主 体 2,连 续 经 营:时 间 范 围 3、会 计 分 期:连 续 的、长 短 相 同 的 期 间 4、货 币 计 量:业 务 支 出 以 人 民 币 以 外 的 货 币 为 主 的 单 位,可 以 选 定 其 中 一 种 货 币 作 为 记 账 本 位 币,但 编 制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应 当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反 映 四 者 关 系:互 相 依 存、互 相 补 充,互 为 假 设 前 提,顺 序 不 可 颠 倒。会 计 主 体 一 一 空 间 范 围 连 续 经 营 一 一 时 间 范 围 会 计 分 期 一 一 时 间 长 度 货 币 计 量 一 一 必 要 手 段 七、会 计 基 础(确 认、计 量 和 报 告 过 程 中 采 用 的 基 础)权 责 发 生 制:一 般 公 司 运 用 收 付 实 现 制:一 般 事 业 单 位 运 用 八、会 计 信 息 的 使 用 者 内 部:公 司 管 理 者 外 部:投 资 者、债 权 人、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社 会 公 众 九、会 计 信 息 的 质 量 规 定 1、可 靠 性:最 进 本 质 量 规 定 以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事 项 为 依 据,保 证 会 计 信 息 真 实 可 靠、内 容 完 整 2、相 关 性:与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使 用 者 的 经 济 决 策 相 关 符 合 三 个 方 面 的 规 定:国 家 管 理、公 司 财 务 状 况&经 营 成 果、公 司 内 部 管 理)3、可 理 解 性 4、可 比 性:同 一 公 司 不 同 时 期(纵 向)、不 同 公 司 相 同 时 期(横 向)5、实 质 重 于 形 式 6、重 要 性:重 要 的 单 独、具 体 反 映,次 要 的 可 以 合 并、粗 略 反 映 7、谨 慎 性:不 高 估 资 产 或 收 益、不 低 估 负 债 或 费 用 8、及 时 性:收 集、解 决、传 递 十、公 司 会 计 准 则 1、公 司 会 计 准 则 2 023年 2月 1 5 日(针 对 上 市 公 司,涉 及:基 本 准 则、具 体 准 则、应 用 指 南 和 解 释 公 告 等)2、小 公 司 会 计 准 则 2023年 10月 1 8 日(针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小 公 司)3、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2023年 1 2月 6 日(针 对 各 级 各 类 事 业 单 位)第 二 章 会 计 要 素 与 会 计 等 式 一、会 计 要 素 1、概 念:根 据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的 经 济 特 性 所 拟 定 的 财 务 会 计 对 象 的 基 本 分 类,是 会 计 核 算 对 象 的 具 体 化,是 对 资 金 运 动 第 二 层 次 的 划 分 2、分 类:(1)资 产 负 债 表:【反 映 一 定 日 期 的 财 务 状 况】资 产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资 金 运 动 的 静 态 反 映,静 态 因 素)(2)利 润 表:【反 映 一 定 期 期 内 的 经 营 成 果】收 入 费 用 利 润(资 金 运 动 的 动 态 反 映,动 态 因 素)二、会 计 要 素 的 确 认(定 性)1、资 产(1)定 义:公 司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由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预 期 会 给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资 源(2)特 性:由 公 司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资 源(融 资 租 赁)预 期 会 给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3)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与 该 资 源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也 许 流 入 公 司 该 资 源 的 成 本 或 者 价 值 可 以 可 靠 的 计 量(4)分 类:按 流 动 性 划 分:(一 年 或 者 超 过 一 年 的 一 个 营 业 周 期)流 动 资 产:库 存 钞 票、银 行 存 款、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应 付 及 预 付 账 款、存 货 非 流 动 资 产:长 期 股 权 投 资(一 年 以 上)、固 定 资 产(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无 形 资 产 2、负 债-债 权 人 权 益(1)定 义:公 司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预 期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 的 现 时 义 务(2)特 性:由 公 司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预 期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资 产 或 劳 务 予 以 清 偿(3)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与 该 义 务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也 许 流 出 公 司 未 来 流 出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金 额 可 以 可 靠 地 计 量(4)分 类:按 偿 还 期 限 的 长 短:流 动 负 债:短 期 借 款、应 付 票 据、应 付 账 款、预 收 账 款、应 付 职 工 薪 酬、应 交 税 费、应 付 股 利、其 他 应 付 款 非 流 动 负 债:长 期 借 款、应 付 债 券、长 期 应 付 款3、所 有 者 权 益(资 产-负 债)(1)含 义:资 产 扣 除 负 债 后,由 所 有 者 享 有 的 剩 余 权 益 特 性:除 非 发 生 减 资、清 算 或 分 派 钞 票 股 利,公 司 不 需 要 偿 还 所 有 者 权 益。(债 权 人 权 益 需 要 偿 还)公 司 清 算 时,只 有 在 清 偿 所 有 负 债 后,所 有 者 权 益 才 返 还 给 所 有 者。(先 还 钱 再 分 利,负 债 为 第 一 规 定 权)所 有 者 凭 借 所 有 者 权 益 可 以 参 与 公 司 利 润 的 分 派(3)分 类 所 有 者 权 急 忌、和 投 选 者 的 初 始 投 入 成 本 运 营 前 企 业 的 留 存 运 营 中 法 定 会 余 公 积 任 意 盈 余 公 积(4)负 债 与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区 别 负 俵,债 权 人 参 g.所 有(老 怅 要 求 权 不 同 第 一 要 求 权 归 还 负 债 后 的 剩 余 资 产 体 现 经 济 关 系 不 同 债 权 俵 秀 关 系 产 权 关 系 享 有 权 利 不 同 不 参 加 经 营 菅 理、彳 夬 荣 与 不 由 闰 分 酉 己 享 有 经 营 管 理、参 与 利 润 分 配 偿 0 眼 不 同 需 要 偿 还 不 言 偿 汪 承 担 风 险 不 同 风 险 小 风 险 大 获 益 不 同 收 急 稳 定 收 急 相 对 较 高(5)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不 应 计 入 当 期 损 益、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发 生 增 减 变 动、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或 者 向 所 有 者 分 派 利 润 无 关 的 利 得 或 损 失。注 意:利 得 和 损 失 可 以 计 入:当 期 损 益/所 有 者 权 益(资 本 公 积 一 其 他 资 本 公 积)4、收 入(1)含 义:公 司 平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长 的、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PS:资 本 公 积 一 其 他 资 本 公 积,应 计 入“所 有 者 权 益”非 平 常 活 动 的 收 入,计 入“利 得”(2)特 性:公 司 平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增 长: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3)分 类:按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主 次 分:主 营 业 务 收 入、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按 性 质 不 同 分:销 售 商 品 收 入、提 供 劳 务 收 入、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出 租 固 定 资 产 和 包 装 物 的 租 金、转 让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金 融 公 司 的 利 息 收 入)5、费 用(1)含 义:公 司 平 常 活 动 中 发 生 的,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少 的、与 向 所 有 者 分 派 利 润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出。(2)分 类:生 产 成 本(直 接 材 料、直 接 人 工 一 生 产 工 人 的 工 资、制 造 费 用 一 车 间 里 发 生 的 费 用,除 车 间 固 定 资 产 维 护 费 属 于 管 理 费 用 期 间 费 用(销 售 费 用、管 理 费 用、财 务 费 用 一 与 银 行 相 关 的 利 息、手 续 费)注 意:(1)利 得:公 司 非 平 常 活 动 所 形 成 的、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长 的、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入。【营 业 外 收 入】如:接 受 捐 赠、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净 收 益、罚 款 收 益(2)损 失:公 司 非 平 常 活 动 所 发 生 的、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少 的,与 向 所 有 者 分 派 利 润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营 业 外 支 出】如:罚 款、赔 款、仓 库 盘 亏、对 外 捐 赠、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净 损 失6、利 润 收 入 一 费 用/利 得-损 失(1)分 类:收 入-费 用:反 映 公 司 平 常 活 动 的 经 营 业 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反 映 公 司 非 平 常 活 动 的 经 营 业 绩 按 其 构 成,可 分 为:营 业 利 润=营 业 收 入-营 业 成 本-费 用 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土 投 资 收 益 利 润 总 额=营 业 利 润+营 业 外 收 入-营 业 外 支 出 净 利 润=利 润 总 额 一 所 得 税 费 用 三、会 计 要 素 的 计 量(定 量)1、历 史 成 本(实 际 成 本):买 的 时 候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格 2、重 置 成 本(现 行 成 本):重 新 买 需 要 支 付 的 价 格(合 用 于 盘 盈 固 定 资 产)3、可 变 现 净 值:把 它 卖 出 去 能 拿 到 手 的 价 格(用 于 存 货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下 的 后 续 计 量)4、现 值:对 未 来 钞 票 流 量 以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价 值,考 虑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5、公 允 价 值:买 卖 双 方 认 定 的 价 值 四、会 计 等 式 1、财 务 状 况 等 式:【资 产 负 债 表】资 产=权 益=债 权 人 权 益(负 债)+所 有 者 权 益 2、经 营 成 果 等 式:【利 润 表】利 润=收 入 一 费 用 演 三 章 会 计 科 目 与 账 户 一、会 计 科 目 1、概 念:会 计 对 象(资 金 运 动)、会 计 要 素(六 大 要 素)、会 计 科 目(账 户)2、分 类:(1)按 反 映 的 经 济 内 容 分:资 产 类、负 债 类、所 有 者 权 益 类、成 本 类、损 益 类(收 入、费 用)、共 同 类(既 有 资 产 性质 又 有 负 债 性 质)(2)按 提 供 信 息 的 具 体 限 度 及 其 统 驭 关 系 分:总 分 类 科 目(一 级 科 目 或 总 账 科 目):对 会 计 要 素 内 容 进 行 总 括 分 类,一 般 由 财 政 部 统 一 规 定。明 细 分 类 科 目(二 级 科 目 或 三 级 科 目):对 总 分 类 科 目 进 行 进 一 步 具 体 分 类,可 根 据 本 单 位 具 体 需 要 自 行 设 立。不 是 越 细 越 好,一 般 到 三 级 科 目 即 可)3、设 立 的 原 则(1)合 法 性:设 立 的 会 计 科 目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2)相 关 性:应 当 为 提 供 有 关 各 方 所 需 要 的 会 计 信 息 服 务,满 足 对 外 报 告 与 对 内 管 理 的 规 定(3)实 用 性:应 符 合 单 位 自 身 特 点 总 结:1、会 计 科 目 的 设 立 原 则:合 法 性、相 关 性、实 用 性 2、监 督 职 能:对 特 定 主 体 经 济 活 动 和 相 关 会 计 核 算 的 真 实 性、合 法 性、合 理 性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3.会 计 信 息 的 质 量 规 定:可 靠 性、相 关 性、可 理 解 性、可 比 性、实 质 重 于 形 式、重 要 性、谨 慎 性、及 时 性 二、常 用 会 计 科 目 1、资 产 类 表 一 放 公 司 库 存 钞 票 放 银 行 银 行 存 款 除 上 以 外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外 埠 存 款、银 行 汇 票 存 款、银 行 本 票 存 款、信 用 卡 存 款、信 用 证 保 证 金 存 款 以 及 存 出 投 资 款 表 二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而 持 有 的,如 以 赚 取 差 价 为 目 的 从 二 级 市 场 购 买 的 股 票、金 融 资 产 指 公 司 的 库 存 钞 票、银 行 存 款、其 他 货 币债 券、基 金 等,投 机 性 强 资 金、应 收 账 款、应 收 票 据、其 他 应 收 款、贷 款、股 票、债 券、基 金 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时 间 一 般 一 年 以 上,不 是 为 了 短 期 获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定 期 收 回 定 额 的 资 产,且 公 司 有 明 确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涉 及 国 债、公 司 债 券、金 融 债 券 等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对 其 他 单 位 以 股 权 的 方 式 投 资,长 期 持 有,并 通 过 股 权 投 资 能 达 成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或 对 其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表 三 会 计 科 目 相 应 的 备 抵 科 目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备 应 收 账 款、应 收 票 据、应 收 利 息、应 收 股 利、其 抵 坏 账 准 备 科 日 他 应 收 款 等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和 累 计 折 IH是 固 定 资 产 的 备 抵 科 目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和 累 计 摊 销 是 无 形 资 产 的 备 抵 科 目 表 四 买 东 酉!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针 对 在 建 工 程 所 需 要 的 专 用 物 资 及 材 料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发 生 在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解 决 的 时 候 2、负 债 类短 期 借 款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3、共 同 类(既 有 资 产 的 性 质,也 有 负 债 的 性 质)4、所 有 者 权 益 类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本 年 利 润 利 润 分 派 5、成 本 类 生 产 成 本:生 产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直 接 材 料、直 接 人 工 的 生 产 工 人 的 工 资 制 造 费 用:发 生 在 生 产 车 间 的 费 用,涉 及 车 间 非 直 接 人 工 工 资、车 间 水 电 费 办 公 费、车 间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的 折 旧 等 劳 务 成 本:公 司 提 供 劳 务 作 业 而 发 生 的 成 本,如:相 应 的 人 工 工 资、福 利、劳 保、相 关 费 用 研 发 支 出 6、损 益 类(1)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投 资 收 益(2)费 用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营 业 外 支 出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一 一 期 间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以 前 年 度 调 整 损 益 二、账 户 1、概 念:是 根 据 会 计 科 目 设 立 的、具 有 一 定 格 式 和 结 构,用 以 分 类 反 映 会 计 要 素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及 其 结 果 的 载 体 2、分 类:(1)根 据 核 算 的 经 济 内 容 分:资 产 类 账 户、负 债 类 账 户、共 同 类 账 户、所 有 者 权 益 类 账 户、成 本 类 账 户、损 益 类 账 户(2)根 据 提 供 信 息 的 具 体 限 度 及 其 统 驭 关 系 分:总 分 类 账 户,简 称 总 账(一 级 账 户)明 细 分 类 账 户,简 称 明 细 账(二 级 或 三 级 账 户)3、功 能:本 期 发 生 额:本 期 增 长 发 生 额、本 期 减 少 发 生 额 余 额:期 初 余 额、期 末 余 额 关 系:期 末 余 额=期 初 余 额+本 期 增 长 发 生 额-本 期 减 少 发 生 额 4、内 容:(1)账 户 名 称:即 会 计 科 目(2)日 期:即 所 依 据 记 账 凭 证 中 所 注 明 的 日 期(3)凭 证 字 号:即 所 依 据 记 账 凭 证 的 编 号(4)摘 要:即 经 济 业 务 的 简 要 说 明(5)金 额:即 增 长 额、减 少 额 和 余 额 5、简 易 结 构“T”型 账 户(又 称 丁 字 账)通 常 分 为 左 右 两 方,一 方 登 记 增 长,另 一 方 登 记 减 少。至 于 哪 一 方 登 记 增 长,哪 一 方 登 记 减 少,则 取 决 于 所 采 用 的 记 账 方 法 和 记 录 的 经 济 内 容 的 性 质 6、账 户 与 会 计 科 目 的 关 系(1)联 系:都 是 对 会 计 对 象 具 体 内 容 的 分 类,两 者 核 算 内 容 一 致,性 质 相 同(没 有 会 计 科 目,账 户 便 失 去 了 设 立 的 依 据;没 有 账 户,会 计 科 目 就 无 法 发 挥 作 用)(2)区 别:会 计 科 目 仅 仅 是 账 户 的 名 称,不 存 在 结 构;账 户 则 具 有 一 定 的 格 式 和 结 构 会 计 科 目 仅 反 映 经 济 内 容 是 什 么;账 户 不 仅 反 映 是 什 么 并 且 系 统 的 反 映 经 济 内 容 的 增 减 变 动 及 其 余 额 会 计 科 目 的 作 用 是 为 了 开 设 账 户、填 制 凭 证 所 运 用;账 户 的 作 用 重 要 是 提 供 某 一 具 体 会 计 对 象 的 会 计 资 料,为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所 运 用第 四 章 会 计 记 账 方 法 一、种 类 1、单 式 记 账 法 没 有 淘 汰!对 发 生 的 每 一 项 年 经 济 业 务,只 在 一 个 账 户 中 加 以 登 记 的 记 账 方 法。一 般 只 反 映 涉 及 钞 票、银 行 存 款 的 收 付 和 应 收、应 付 账 款 等 债 权 债 务 的 业 务。2、复 式 记 账 法 对 每 一 笔 经 济 业 务,都 必 须 用 相 等 的 金 额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互 相 联 系 的 账 户 中 进 行 登 记,全 面 系 统 的 反 映 会 计 要 素 增 减 变 化 的 一 种 记 账 方 法。以 会 计 的 基 本 等 式“资 产=负 债+所 有 者 权 益”为 依 据 建 立 起 来 的 一 种 科 学 记 账 方 法。优 点:(1)可 以 全 面 反 映 经 济 业 务 内 容 和 资 金 运 动 的 来 龙 去 脉;(2)可 以 进 行 试 算 平 衡,便 于 查 账 和 对 账 种 类:借 贷 记 账 法、增 减 记 账 法、收 付 记 账 法 二、借 贷 记 账 法 1、概 念:以“借”和“贷”作 为 记 账 符 号,反 映 各 个 会 计 要 素 增 减 变 动 信 息 的 一 种 记 账 方 法,是 复 式 记 账 法 中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一 种 方 法 理 论 依 据:资 产=负 债+所 有 者 权 益 记 账 规 则:有 借 必 有 贷,借 贷 必 相 等 2、基 本 结 构:账 户 哪 一 方 记 增 长,哪 一 方 记 减 少,则 取 决 于 所 采 用 的 记 账 方 法 和 所 记 录 的 经 济 内 容 的 性 质。资 产、成 本 和 费 用 类:借 增 贷 减 负 债、所 有 者 权 益 和 收 入 类:借 减 贷 增 PS:备 抵 账 户 的 结 构 与 所 调 整 对 象 的 账 户 结 构 正 好 相 反!!资 产 和 成 本 类 账 户 的 结 构:期 末 借 方 余 额=期 初 借 方 余 额+本 期 借 方 发 生 额-本 期 贷 方 发 生 额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账 户 的 结 构:期 末 贷 方 余 额=期 初 贷 方 余 额+本 期 贷 方 发 生 额 一 本 期 借 方 发 生 额 损 益 类 账 户 的 结 构:X 收 入、费 用 属 于 损 益 类 会 计 科 目,在 期 末 要 转 入“本 年 利 润”账 户,在 账 户 期 末 结 转 之 后 没 有 余 额。(1)收 入 类 账 户 一 一 借 减 贷 增(2)费 用 类 账 户 一 一 借 增 贷 减 三、会 计 分 录 简 朴 会 计 分 录、复 合 会 计 分 录 四、借 贷 记 账 法 下 的 试 算 平 衡 1、分 类:(1)发 生 额 试 算 平 衡 法 指 所 有 账 户 本 期 借 方 发 生 额 合 计 与 所 有 账 户 本 期 贷 方 发 生 额 合 计 保 持 平 衡(2)余 额 试 算 平 衡 法 指 所 有 账 户 借 方 期 末(初)余 额 合 计 与 所 有 账 户 贷 方 期 末(初)余 额 合 计 保 持 平 衡 2、试 算 平 衡 表 的 编 制 通 常 是 在 期 末 结 出 各 账 户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合 计 和 期 末 余 额 后 编 制 的。一 般 应 设 立“期 初 余 额”、“本 期 发 生 额”和“期 末 余 额”,其 下 分 设“借 方”和“贷 方”两 个 小 栏。意 事 项:|(1)必 须 保 证 所 有 会 计 科 目 的 余 额 均 已 记 入 试 算 平 衡 表。(2)假 如 试 算 平 衡 表 借 贷 不 相 等,肯 定 会 计 科 目 记 录 有 错 误,应 认 真 查 找,直 到 实 现 平 衡 为 止。(3)发 生 额 与 余 额 试 算 平 衡,不 一 定 说 明 会 计 科 目 记 录 完 全 对 的。漏 记 某 项 经 济 业 务 重 记 某 项 经 纪 业 务 某 项 经 济 业 务 记 错 有 关 会 计 科 目 某 项 经 济 业 务 在 会 计 科 目 记 录 中,颠 倒 了 记 账 方 向借 方 或 贷 方 发 生 额 中,偶 尔 发 生 多 记 或 者 少 记 并 刚 好 互 相 抵 消第 五 章 借 贷 记 账 法 下 重 要 经 济 业 务 的 账 务 解 决 一、公 司 的 重 要 经 济 业 务 资 金 筹 集 一 一 固 定 资 产/材 料 采 购 一 一 生 产 业 务 一 一 销 售 业 务【期 间 费 用】以 及 最 终 利 润 形 成 与 分 派 二、资 金 筹 集 业 务 的 账 务 解 决 1、资 金 筹 集 是 起 点。投 资 人 投 资(形 成 所 有 者 权 益)一 一 实 收 资 本、资 本 公 积 债 权 人 借 入 资 金(形 成 负 债)一 一 债 务 资 本 2、所 有 者 权 益 筹 资 业 务(1)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的 构 成 分 类:国 家、法 人、个 人、外 商 资 本 金 内 容:实 收 资 本(或 股 本)、资 本 公 积(2)账 户 设 立:“实 收 资 本(或 股 本)”一 一 可 按 投 资 者 的 不 同 设 立 明 细 账“资 本 公 积”:核 算 公 司 收 到 投 资 者 出 资 额 超 过 其 在 注 册 资 本 或 股 本 中 所 占 份 额 的 部 分,以 及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明 细 账:资 本 溢 价(或 股 本 溢 价)、其 他 资 本 公 积(3)所 有 者 权 益 筹 资 财 务 解 决:公 司 接 受 货 币 资 产 投 资 借 方:银 行 存 款、库 存 钞 票 贷 方:按 其 在 注 册 资 本 或 股 本 中 所 占 份 额,记 实 收 资 本(或 股 本);按 其 差 额,记 资 本 公 积 一 一 资 本 溢 价(或 股 本 溢 价)公 司 接 受 非 货 币 资 产 投 资 借 方:原 材 料、固 定 资 产、无 形 资 产、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贷 方:实 收 资 本(或 股 本)、资 本 公 积 一 一 资 本 溢 价(或 股 本 溢 价)3、负 债 筹 资 业 务(1)负 债 筹 资 的 构 成 内 容:短 期 借 款、长 期 借 款、结 算 形 成 的 负 债(应 付 账 款、应 付 职 工 薪 酬、应 交 税 费 等)(2)账 户 设 立:“短 期 借 款”一 一 可 按 借 款 种 类、贷 款 人 和 币 种 设 立 明 细 账“长 期 借 款”一 一 可 按 贷 款 单 位 和 贷 款 种 类,分 别 设 立“本 金”、“利 息 调 整”等 明 细 账“财 务 费 用”一 一 损 益 类 中 的 费 用 账 户。期 末 账 户 余 额 转 入“本 年 利 润”账 户,结 转 后 本 账 户 无 余 额“应 付 利 息”一 一 可 按 存 款 人 或 债 权 人 设 立 明 细 账(3)负 债 筹 资 业 务 账 务 解 决 短 期 借 款 的 账 务 解 决 借 入 各 种 贷 款 时:借 方:银 行 存 款 贷 方:短 期 借 款 资 产 负 债 表 日,应 计 算 拟 定 的 短 期 借 款 利 息 费 用:借 方:财 务 费 用 贷 方:应 付 利 息、银 行 存 款 归 还 借 款 时:做 借 入 时 相 反 的 会 计 分 录 例 题 1 某 公 司 于 2 023年 1 月 1 日 取 得 银 行 借 款 10 0 0 0 0 元,期 限 9 个 月,年 利 率 为 6%,该 借 款 到 期 后 按 期 如 数 偿 还,利 息 分 月 预 提,按 季 支 付。规 定:编 制 借 款 取 得、预 提 利 息、支 付 利 息 以 及 到 期 还 本 的 会 计 分 录。(1)1月 1 日 取 得 借 款 时,应 编 制 如 下 会 计 分 录:借:银 行 存 款 1 0 0 00 0贷:短 期 借 款 1 0 0000(2)1月 末、2 月 末 计 提 当 月 借 款 利 息 时,应 编 制 如 下 会 计 分 录:借:财 务 费 用(10 0 0 00X6%4-12)500贷:应 付 利 息 5 0 0(3)3月 末 支 付 本 季 度 借 款 利 息 时,应 编 制 如 下 会 计 分 录:借:财 务 费 用 500应 付 利 息 1000贷:银 行 存 款 1 5 0 0第 二、三 季 利 息 解 决 同 上(4)归 还 短 期 借 款 本 金 时,应 编 制 如 下 会 计 分 录:借:短 期 借 款 1 0 0 000贷:银 行 存 款 1 0 0 000例 题 2:甲 公 司 因 平 常 经 营 需 要 向 银 行 借 入 期 限 为 6 个 月 的 短 期 借 款 35000元,年 利 率 为 6%,按 月 计 提 利 息,到 期 一 次 还 本 付 息。(1)借 入 借 款 时:借:银 行 存 款 35 0 00贷:短 期 借 款 350 0 0(2)按 月 计 提 利 息:借:财 务 费 用(35 0 0 0 X6%+12)1 7 5贷:应 付 利 息(3)到 期 还 本 付 息:方 法 一:已 经 计 提 的 利 息:1 7 5X 5=8 71 75方 法 二:最 后 一 个 月 也 计 提 出 来:5借:财 务 费 用 1 7 5175X6=10 5 0应 付 利 息 87;借:短 期 借 款 本 金 3 500 0 长 期 借 款 的 账 务 解 决 借 入 长 期 借 款,按 其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借 方:银 行 存 款 贷 方:长 期 借 款 本 金 如 存 在 差 额,借 方 还 应 记“长 期 借 款 利 息 调 整”资 产 负 债 表 日,应 拟 定 利 息 费 用:借 方:在 建 工 程、制 造 费 用、财 务 费 用、研 发 支 出 贷 方:应 付 利 息(如 存 在 差 额,记“长 期 借 款 一 一 利 息 调 整”)利 息 偿 付 时:借 方:应 付 利 息 贷 方:银 行 存 款 归 还 借 款 时:做 借 入 时 相 反 的 会 计 分 录 例 题 1:|假 设 甲 公 司 于 202 3 年 1 月 1 日 从 银 行 借 入 资 金 3 0 0 0000元,借 款 期 限 为 3年,年 利 率 为 8%(每 年 初 付 息,到 期 还 本)。所 借 款 项 已 存 入 银 行。(1)取 得 借 款 时:借:银 行 存 款 300 0 000贷:长 期 借 款 一 一 本 金 30 0 0 0 0 0(2)甲 公 司 于 2 0 2 3 年 1 2 月 31日 计 提 借 款 利 息 时:借:财 务 费 用(3 0 0 0000X8%)240 0 00贷:应 付 利 息 24 0 000(3)202 3 年 1月 支 付 上 年 度 利 息 时:借:应 付 利 息 240000贷:银 行 存 款 24 0 0 00(4)到 期 还 本 金 时:借:长 期 借 款 本 金 3 0 00 0 00贷:银 行 存 款 30 0 000 0例 题 2:假 设 甲 公 司 于 2 0 2 3 年 1 1 月 3 0 日 从 银 行 借 入 资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