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13123.1—2018+110kV变压器保护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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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3123.1—2018+110kV变压器保护采购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pdf
Q/GDW 13123.1 2018 245 Q/GDW 13123.1 2018 代替 Q/GDW 13123.1 2014 Q/GDW ICS 29.240.01 K 45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110kV 变 压器保护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110kV transformer protection Part 1: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06-28 发布 2019-06-28 实施 国家 电网 有 限公 司 发 布 Q/GDW 13123.1 2018 I 目 次 前言 283 1 范围 284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284 3 术 语和 定义 285 4 总则 285 5 技 术参 数和 性能 要求 286 6 试验 290 7 技 术服 务、设计 联络、工厂检 验和 监造 290 Q/GDW 13123.1 2018 II 前 言 为规 范 110kV 变 压器 保护 的采购 要求,制 定本 部分。110kV 变压 器保 护采 购标 准分 为 3 个部 分:第 1 部 分:通用 技术 规范;第 2 部 分:110kV 变 压器 保护(主后 合一)专 用技 术规范;第 3 部 分:110kV 变 压器 保护(主后 分置)专 用技 术规范。本部分 为110kV 变 压器 保护采 购标 准 的 第 1 部 分。本部分 代 替 Q/GDW 13123.1 2014,与 Q/GDW 13123.1 2014 相比,主 要技 术 性差异 如下:删除了 对 Q/GDW 175 的引 用;增加了 保护 应用 模型 对 Q/GDW 1396 的 引用;增加了 信息 规范 要求 对 Q/GDW 11010 的引 用;修改了 定值 组数 量要 求;修改了 后备 保护 配置 的功 能要求;修改保 护装 置工 作的 环境 温度和 大气 压力 范围;增加设 备供 货时 应提 供的 技术文 件和 资料。本部分 由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物资 部提 出并 解释。本部分 由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科技 部归 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国 网江 苏省电 力有 限公 司、南瑞 集团有 限公 司(国网 电力 科学研 究院 有限 公司)。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万洛 飞、余 姿雨、龙 锋、刘小 宝、吴 崇昊、赵 瑞辰、杨 平怡、包亚 卓、宋爽、邱涛。本部 分 2014 年 9 月 首次 发 布,2018 年 12 月第 一次 修订。本部分 在执 行过 程中 的意 见或建 议反 馈至 国家 电网 有限公 司科 技部。Q/GDW 13123.1 2018 1 110kV 变 压 器保护 采购标 准 第 1 部 分:通 用技 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 110kV 变压 器保护 招标 的总 则、技术 参数和 性能 要求、试 验、包装、运输、交 货及 工厂检验 和监 造的 一般 要求。本部分 适用 于 110kV 变压 器保护 招标。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适 用于 本文 件。GB 11287 电 气继 电器 第 21 部分:量 度继 电器 和 保护装 置的 振动、冲 击、碰撞和 地震 试验 第1 篇:振动 试验(正 弦)GB 50171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盘、柜 及二 次回 路结 线施工 及验 收规 范 GB/T 191 包 装储 运图 示 标志 GB/T 2423(所 有部 分)电工电 子产 品环 境试 验 GB/T 7261 继 电保 护和 安 全自动 装置 基本 试验 方法 GB/T 14285 继电 保护 和 安全自 动装 置技 术规 程 GB/T 14537 量度 继电 器 和保护 装置 的冲 击与 碰撞 试验 GB/T 14598.9 量度 继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3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辐 射电磁 场抗 扰度 GB/T 14598.10 量 度继 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4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电 快速瞬 变/脉 冲群 抗扰度试验 GB/T 14598.13 电 气继 电 器 第 22 1 部分:量度 继电器 和保 护装 置的 电气 骚扰试 验 1MHz 脉冲群抗扰 度试 验 GB/T 14598.14 量 度继 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2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静 电放电 试验 GB/T 14598.17 电 气继 电 器 第 22 6 部分:量 度继 电器和 保护 装置 的电 气骚 扰试验 射 频场 感应的传 导骚 扰的 抗扰 度 GB/T 14598.18 量 度继 电 器和保 护装 置 第 22 5 部分:电气 骚扰 试验 浪 涌抗扰 度试 验 GB/T 14598.19 电 气继 电 器 第 22 7 部分:量 度继 电器和 保护 装置 的电 气骚 扰 试验 工 频抗 扰度试验 GB/T 14598.300 微 机变 压器保 护装 置通 用技 术要 求 GB/T 17626.2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静电 放电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3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射频 电磁场 辐射 抗扰 度试 验 GB/T 17626.4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电快 速瞬变 脉冲 群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5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浪涌(冲击)抗 扰度 试验 GB/T 17626.6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射频 场感应 的传 导骚 扰抗 扰度 GB/T 17626.8 电磁 兼容 试验 和测 量技 术 工频 磁场的 抗扰 度试 验 GB/T 22386 电力 系统 暂 态数据 交换 通用 格式 GB/T 25931 网络 测量 和 控制系 统的 精确 时钟 同步 协议 GB/T 26864 电力 系统 继 电保护 产品 动模 试验 Q/GDW 13123.1 2018 2 DL/T 478 继 电保护 及安 全自动 装置 通用 技术 条件 DL/T 667 远 动设备 及系 统 第 5 部 分:传输 规约 第 103 篇:继 电保 护设 备信息 接口 配套 标准 DL/T 720 电 力系统 继电 保护柜、屏 通用 技术 条件 DL/T 770 微 机变压 器保 护装置 通用 技术 条件 DL/T 860 变 电站通 信网 络和系 统 DL/T 5103 35kV 110kV 无人值 班变 电所 设计 规程 DL/T 5136 火 力发 电厂、变电所 二次 接线 设计 技术 规程 Q/GDW 273 继电 保护 故 障信息 处理 系统 技术 规范 Q/GDW 1396 IEC 61850 工程继 电保 护应 用模 型 Q/GDW 10767 10kV 110(66)kV 元 件保 护及 辅 助装置 标准 化设 计规 范 Q/GDW 11010 继电 保护 信息规 范 Q/GDW 13001 2014 高 海拔外 绝缘 配置 技术 规范 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 标项 目,进行 招标 的法人 或其 他组 织。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 标、参加 投标 竞争 的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 部分 货物 和技 术服 务的法 人或 其他 组织,包 括其法 定的 承继 者。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 部分 货物 和技 术服 务的法 人或 其他 组织,包 括其法 定的 承继 者和 经许 可的受 让人。4 总则 4.1 引言 4.1.1 本部 分提 出了 110kV 变压 器保 护设 备的 功能 设计、结 构、性能、安装 和 试验等 方面 的技 术要 求。4.1.2 供方 提供 的变 电站 继电保 护及 相关 设备 应符 合 Q/GDW 10767 的要 求。变电站 继 电 保护 装置 的动作信息、告 警信 息、状 态变 位信息、中 间节 点信 息、日 志记录、人 机界 面信 息等 信 息输出 符 合 Q/GDW 11010的要求。4.1.3 本部分提 出的是 最低限度的要 求,并未对 一切技术细节 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 的 条文,投 标人 应提 供符 合本 部分和 工业 标准 的优 质产 品。4.1.4 如果投标 人没有 以书面形式对 本部分的条 文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 人提供的设备 完全符合 本 部分的要 求;如有 异议,应 在报价 中以“对 规范 的意 见和同 规范 的差 异”为标 题的专 门章 节中 加以 详 细 描述。4.1.5 本部 分所 使用 的标 准如遇 与投 标人 所执 行的 标准不 一致 按较 高的 标准 执行。4.1.6 本部 分经 招、投标 双方确 认后 作为 订货 合同 的技术 附件,与 合同 正文 具有同 等效 力。4.1.7 本部 分提 出的 对投 标人的 要求 如下:a)投标人 应具 备招 标公 告所 要求的 资质,具 体资 质要 求详见 招标 文件 的商 务部 分;Q/GDW 13123.1 2018 3 b)招标人 在专 用部 分提 出的 要求投 标 人 也应 满足;c)提供的 产品 应有 部级 鉴定 文件或 等同 有效 的证 明文 件;d)投标人 应提 供设 备 近 2 年 运行业 绩表。4.2 卖 方职 责 卖方的 工作 范围 应包 括但 不限于 此内 容:a)提供标 书内 所有 设备 及设 计说明 书及 制造 方面 的说 明;e)提供国 家或 电力 行业 级检 验检测 机构 出具 的型 式试 验报告,以 便确 认供 货设 备能否 满足 所有 的性能要 求;f)提供设 备安 装、使用 的说 明书;g)提供试 验和 检验 的标 准,包括试 验报 告和 试验 数据;h)提供图 纸,制造 和质 量保 证过程 的一 览表 以及 标书 规定的 其他 资料;i)提供设 备管 理和 运行 所需 有关资 料;j)所提供 设备 应发 运到 规定 的目的 地;k)在更换 所用 的准 则、标准、规程 或修 改设 备技 术数 据时,卖方 应接 受买 方的 选择;l)现场服 务。4.3 应 满足 的标 准 装置至 少应 满 足 GB/T 191、GB/T 2423(所 有部 分)、GB/T 7261、GB/T 11287、GB/T 14285、GB/T 14537、GB/T 14598.3、GB/T 14598.9、GB/T 14598.10、GB/T 14598.13、GB/T 14598.14、GB/T 14598.17、GB/T 14598.18、GB/T 14598.19、GB/T 14598.300、GB/T 17626.2、GB/T 17626.3、GB/T 17626.4、GB/T 17626.5、GB/T 17626.6、GB/T 17626.8、GB/T 22386、GB/T 25931、GB/T 26864、DL/T 667、DL/T 720、DL/T 770、DL/T 860、DL/T 5103、DL/T 5136、Q/GDW 273、Q/GDW 1396、Q/GDW 10767、Q/GDW 11010、Q/GDW 13001 2014 中所 列标准,但 不限 于上 述所 列标准。4.4 应 满足 的文 件 该类设 备技 术标 准应 满足 国家法 律法 规及 国家 电网 有限公 司标 准化 成果 中相 关条款 要求。下 列文 件中相应 的条 款规 定均 适用 于本文 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文 件。包括:a)电力 监控 系统 安全 防 护规定;b)国家 电网 有限 公司 十 八项电 网重 大反 事故 措施(2018 修 订版);c)国家 电网 有限 公司 输 变电工 程通 用设 计;d)国家 电网 公司 关于 加 快推进 电力 监控 系统 网络 安全管 理平 台建 设的 通知;e)国家 电网 继电 保护 柜、屏制 造规 范。5 技 术参 数和 性能 要求 5.1 使 用环 境条 件 5.1.1 设备 储存 温度:25+70。5.1.2 设备 工作 温度:10+55。5.1.3 大气 压力:80kPa 106kPa。5.1.4 相对 湿度:5%95%。5.1.5 抗地 震能 力:地面 水平加 速 度 0.3g,垂 直加 速度 0.15g,同 时作 用。5.2 工 作条 件 5.2.1 额定 电压 要求 如下:a)双绕组 变压 器:高 压 110kV,低压 10kV(35kV、20kV 或 6kV);b)三绕组 变压 器:高 压 110kV,中压 35kV;低压 10kV(20kV)。5.2.2 系统 频率:50Hz。Q/GDW 13123.1 2018 4 5.2.3 中性 点接 地方 式:110kV 中性 点直 接接 地或 经间隙 接地;35、20、10、6kV 不接 地系 统或 经消弧线圈 或经 电阻 接地 系统。5.3 保 护装 置额 定参 数 5.3.1 额定 直流 电源:220V(110V)。5.3.2 额定 交流 电流:5A(1A)。5.3.3 额定 交流 电压:100V/3(相电 压)、100V(线 电压)、300V(开 口三 角 电压)。5.3.4 额定 频率:50Hz。5.3.5 打印 机工 作电 源:交流 220V,50Hz。5.4 装 置功 率消 耗 5.4.1 装置 交流 消耗:交 流电流 回路 功率 消耗 每相 不大 于 0.5V A(IN=1A)或 1V A(IN=5A),交流 电压回路 功率 消耗(额 定电 压下)每相 不大 于 1V A,卖方投 标时 应提 供确 切数 值。5.4.2 装置 直流 消耗:当 正常工 作时,不大 于 50W;当保 护动作 时,不大 于 80W。卖 方投 标时 应提 供确切数 值。5.5 110kV 变压器 保护 总 的技术 要求 5.5.1 环境 温度 在 10+55 时,装置 应能 正 常工作 并且 满足 本部 分所 规定的 精度。5.5.2 在雷击过 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 及其他强干扰 作用下,不 应误动和拒动。保护装 置 抗电磁干 扰能 力应 符合 国标 及行标 相关 标准。装 置调 试端口 应有 隔离 措施。5.5.3 所有保护 方式在 谐波、直流分 量、励磁涌 流以及穿越性 短路电流稳 态和瞬态影响 下,不应 误 动作。保 护 应 考虑 瞬态 时 TA 饱 和的 影响,即 使在 严 重的穿 越性 短路 故障 情况 下,也 不误 动。5.5.4 各装置(包括各 保护装置、操 作箱、非电 量保护等)均 应具有独立 的直流电源快 速小开关,与装置安 装在 同一 面屏(柜)上。应对 保护 屏上 的各 个直流 电压 回路 进行 监视,在直 流电 源消 失时 应 发 告警 信 号,当 在 该 直 流 回 路 中 任 何 一 处 发 生 断 线、短 路 或 接 地 时,保 护 装 置 不 应 误 动。直 流 电 源 电 压 在80%115%额 定值范围 内变 化时,装 置应正确 工作。直流电源 波纹系数 5%时,装置应 正确工作。各装置的 逻辑 回路 应由 独立 的直流/直流 逆变 器供 电,在直流 电源 恢复(包 括缓 慢 恢复)至 额定 电压 的 80%时,保护 装置 的直 流逆 变 电源应 能自 动恢 复。拉 合 直流电 源以 及插 拔熔 丝发 生重复 击穿 火花 时,装 置 不应误动 作。5.5.5 对于装置 间不经 附加判据直接 启动跳闸的 开入量,应经 抗干扰继电 器重动后开入;抗干扰 继 电器的启 动功 率应 大于 5W,动作 电压 在额 定直 流电 源电压 的 55%70%范 围 内,额 定直 流电 源电 压下 动作时间 为 10ms 35ms,应具有 抗 220V 工频 电压 干 扰的能 力。5.5.6 保护装置 应能在 装置面板上方 便地进行参 数设定但不影 响设备的正 常运行,且可 在装置内 储 存不少 于 5 组 定值。当 直流 电源失 去时,这 些 设 定值 不应丢 失。5.5.7 卖方 所提 供的 保护 设备宜 采用 符合 DL/T 860 的规约 直接 与变 电站 监 控系统 及继 电保 护故 障信息子站 连接,并提 供详 细 规约文 件(本)。保 护装 置 向子站 提供 的信 息符 合 Q/GDW 273。保护 装置 应具备 3 组 通信 接口(包 括以 太网 或 RS 485 通信 接口)和打 印机 接口。5.5.8 保护装置 应具备 远方修改定值 功能、软压 板远方投退和 定值区远方 切换功能,其 软压板远 方 投退功能 不允 许通 过修 改定 值实现。保 护装 置设 有“远方操 作”和“保护 检修 状态”硬压 板,如下:a)“远方 操作”只设 硬压 板。“远方 投退 压板”、“远 方切换 定值 区”和“远 方 修改定 值”只 设软 压板,只 能在 装置 本地 操作,三者 功能 相互 独立,分 别与“远方 操作”硬 压板 采用“与门”逻 辑。当“远 方操 作”硬压 板投 入后,上述 三个 软压 板远 方功能 才有 效。b)“保 护检 修状 态”只 设 硬压板,当该 压板 投入 时,保 护装 置报 文上 送带 品 质位信 息。“保 护检 修状态”硬压 板遥 信不 置检 修标志;保护 装置 应有 明 显显示(面 板指 示灯 和界 面显示)。参数、配置文 件仅 在检 修压 板投 入时才 可下 装,下装 时应 闭锁。5.5.9 微机 保护 装置 应具 备通信 网络 对时 和卫 星时 钟对时 功能。应 具 备 IRIG B(DC)或 脉 冲对 时功Q/GDW 13123.1 2018 5 能,并 通过 保护 柜端 子排 接线。5.5.10 非电 量保 护设 一 套出口,对于 主后 合一 的 变压器 保护,每套 变压 器 差动保 护和 后备 保护 设一 套出口,对 于主 后分 置的 变 压器保 护,变 压器 差动 保 护和后 备保 护单 独设 置出 口。设置 保护 强电 跳闸 出 口连接片 和每 套保 护功 能投 退压板。5.5.11 每套保 护的出口 继电器应提供 不少于 5 组 触点。对微机 继电保护装 置信号触点的 要求跳闸 信号:1 组保 持触 点,2 组 不 保持触 点;过负 荷、保护 运行异 常和 保护 装置 故障 等告警 信号:至 少 1 组不保持触 点。5.5.12 跳闸 出口 继电 器 触点的 长期 允许 通过 电流 不应小 于 5A,在 电感 负荷 的直流 电路(5ms)中的断开 容量 为 50W。信号 继 电器触 点的 长期 允许 通过 电流不 应小 于 2A,在 电感 负荷的 直流 电路(5ms)中的断 开容 量 为 30W。5.5.13 装置 中跳 闸出 口 回路动 作信 号应 自保 持,在直流 电源 消失 后,应能 维持动 作。只有 当运 行人 员复归后,信 号才 能复 归,复归按 钮装 在屏 上的 适当 位置,以便 于操 作,并应 同时具 有远 方复 归功 能。5.5.14 保护 屏中 的插 件 应接触 可靠,并 且具 有良 好的互 换性,以 便检 修时 能迅速 更换。5.5.15 TV 回 路应 装设 TV 专 用额 定电 流 为 1A 的 低 压降快 速空 气小 开关,并 带常闭 辅助 触点 监视。5.5.16 应提 供标 准的 试 验插件 及试 验插 头,以 便对 各套装 置的 输入 和输 出回 路进行 隔离 或能 通入 电流电压进 行试 验。另外,对 保护投 入、出口 跳闸、合 闸等输 入、输出 回路 应在 屏(柜)面 上有 隔离 措 施,以便在 运行 中可 分别 断开。隔离 及试 验部 件应 考虑 操作的 方便 性,隔离 压板 标签栏 位置 应安 装在 隔 离 件本体或 隔离 件下 部。5.5.17 各套 装置 应有 监 视及自 诊断 功能 来监 测出 口电路、主 要电 路、装置 异常及 交直 流消 失等,除 装置本身 有 LED 指示 外,应 提供告 警触 点给 用户 的报 警装置。5.5.18 装置 中任 一元 件 损坏时,装 置 不 应误 动作。5.5.19 本部 分所 列的 任 何保护 动作 以后,除 特别 指明外,应 包括 以下 内容:a)独立跳 闸触 点闭 合去 出口 跳闸;b)继电器 本身 的动 作(掉牌)指示;c)提供用 户报 警装 置的 触点 闭合(包括 中央 信号、远 动、事 件记 录信 号)。5.6 110kV 变压器 保护 装 置的具 体技 术要 求 5.6.1 保护装置 采用微 机保护。变压 器差动保护 和非电量保护 应分开且独 立。变压器保 护装置不 允 许与测控 装置 集成。具 备 TA 断 线识 别和 闭锁 功能。显示故 障报 告应 汉化,简 洁明了。5.6.2 应配 置经 一定 延时 不经任 何闭 锁的 跳变 压器 各侧的 过 电 流保 护和 零序 电流保 护。5.6.3 对 因 限 制 低 压 侧 短 路 电 流 水 平 在 20kA 以 内 而 选 用 高 阻 抗 变 压 器 的 情 况(高 低 压 侧 阻 抗 值 0.27),在 近低 压侧 区内 各 故障形 式下,卖 方提 供的 变压器 差动 保护 应保 证灵 敏度。5.6.4 110kV 微机 变压 器 保护的 主保 护配 置方 案。5.6.4.1 比率 差动 及差 动速断 保护:应 满足 工程 中制动 侧数 的要 求,跳各 侧开关,并 提供 3 组同 步 触点输出。5.6.4.2 非 电量 保护:包括本 体重 瓦斯、本体 轻 瓦斯、油温、油位 异常、压力释 放、冷却器 全停 等。非电量 保护(除 需经 保护 装置延 时的 信号 外)直接 启动装 置跳 闸回 路,且保 护动作 应自 动记 录。并 提 供3 组同 步触 点输 出。5.6.5 110kV 微机 变压 器保护 的后 备保 护配 置方 案(适 用于 双绕 组变 压器,因系 统运 行要 求的 特 殊 配置方案 在专 用部 分规 定)。5.6.5.1 高 压侧 复合 电 压闭锁 过流 保护,设置 三 段,、段复压 可投 退,方向 可投 退,方向 指向可整定,每段 设 3 个时 限;段复 压可 投退,不 带方 向,设 2 个 时限。5.6.5.2 高压 侧间 隙零 流、零 压保 护,一段 二时 限。5.6.5.3 高压 侧零 流过 流保护,设置 三段,、段 方 向可 投退,方向 指 向可整 定,每 段设 3 个 时 限;Q/GDW 13123.1 2018 6 段不 带方 向,设 2 个时 限。5.6.5.4 高压 侧失 灵联 跳功能,一 段 1 时限,跳 各侧断 路器。5.6.5.5 中 压侧 复合 电 压闭锁 过电 流保护,设 置 三段,、段复 压可 投 退,方 向可 投退,方向 指向可 整定,每 段 设 3 个 时限;段 复压 可投 退,不带 方向,设 2 个时 限;5.6.5.6 中压 侧零 序过 流保护,设 置二 段,每段 设 3 个 时限;5.6.5.7 低 压侧 复合 电 压闭锁 过流 保护,设置 三 段,、段复压 可投 退,方向 可投 退,方向 指向可整定,每段 设 3 个时 限;段 复 压可 投退,不 带方 向,设 2 个 时限。5.6.5.8 低压 侧系 统采 用电阻 接地 时,配置 零序 过流保 护,设置 一段 3 时 限。低 压侧 中性 点零 序过 流保护,设置 一 段 3 时 限。5.6.5.9 中、低压 侧零 序过压 告警,一 段 1 时限。5.6.5.10 高压 侧过 负荷 发信,过流 闭锁 有载 调压,启动 风冷 保护。5.6.5.11 中、低压 侧过 负荷发 信。5.6.6 操作 箱应 满足 以下 要求(在配 置操 作箱 的情 况下):a)操作箱 应设 有断 路器 合闸 位置、跳 闸位 置和 电源 指 示灯。操 作箱 的防 跳功 能 应方便 退出,跳闸位置监 视与 合闸 回路 的连 接应便 于断 开,端子 按跳 闸位置 监视 与合 闸回 路依 次排列。b)操作箱 应具 备以 下功 能:1)手合、手跳 回路;2)保护跳 闸回 路;3)断路器 压力 闭锁 回路;4)断路器 防跳 回路;5)与相关 保护 配合 的断 路器 位置等;6)跳闸及 合闸 位置 监视 回路;7)跳合闸 信号;8)控制回 路断 线信 号;9)备用中 间继 电器;10)直流电 源监 视功 能。c)操作箱 应具 有足 够的 输出 触点用 于安 全自 动装 置。5.6.7 保护装置 应具有 故障录波功能 来记录变压 器各侧电流、电压等模拟 量及相应开关 量的波形 及 报文,并且 能 以 COMTRADE 数 据格 式输 出上 传保 护 及故障 信息 管理 子站。应 记录至 少 8 次事 件记 录。其分辨率 应能 满足 故障 分析 判断的 要求,卖 方应 随系 统提供 故障 分析 软件 及详 细说明 文件。5.7 屏(柜)结构 的技 术 要求 5.7.1 屏体 要求 详见 国 家电网 继电 保护 柜、屏制 造规范。5.7.2 内部 配线 的额 定电 压为 1000V,应 采用 防潮 隔热和 防火 的交 联聚 乙烯 绝缘铜 绞线,其 最小 等效截面不 小 于 1.5mm2,但对 于 TA 和 TV 的 等效 截面 不应小 于 2.5mm2。导线应 无划痕 和损 伤。卖方 应提供配线 槽以 便于 固定 电缆,并 将电 缆连 接到 端子 排。卖 方应 对所 供设 备的 内 部配线、设备 的特 性和 功 能的正确 性全 面负 责。所有 连接于 端子 排的 内部 配线,应以 标志 条和 有标 志的 线套加 以识 别。5.7.3 所有 端子 采用 额定 值为 1000V、10A 的 压接 型端子。电 流回 路的 端子 应能接 不小 于 4mm2的电缆芯线。TA 和 TV 的二 次回路 应提 供标 准的 试验 端子,便于 断开 或短 接各 装置的 输入 与输 出回 路;保护柜内 电压 回路 每相 及 N 相端子 均应 采用 多个 连接 端子(不少 于 3 个);对所 有装置 的跳 闸出 口回 路应提供各 回路 分别 操作 的试 验部件 或连 接片,以 便于 必要时 解除 其出 口回 路。一个端 子只 允许 接入 一 根 导线。端 子排 间应 有足 够的 绝 缘,端 子排 应根 据功 能分 段 排列,并加 入可 进行 标注 的 隔离件,至 少留 有 10%的备用 端子,且 可在 必要 时再增 加。端子 排间 应留 有足够 的空 间,便于 外部 电缆的 连接。断 路器 的 跳 闸或合闸 回路 端子、直 流电 源的正 负极 不应 布置 在相 邻的端 子上,便 于外 部电 缆的连 接。Q/GDW 13123.1 2018 7 5.7.4 同一保护 柜内若 有多路直流电 源引入,应 接入不同安装 单元端子排,且每路电源 正、负极 之 间应有端 子隔 开。屏上 跳闸 回路应 采用 能接 4mm2截面电缆 芯的 端子,并 且跳 闸回路 的 公 共 端 子 应 采 用 多个端子 的连 接方 式,以保 证一个 端子 只允 许接 入一 根电缆 芯。屏上 电源 回路 应采用 能接 4mm2截面电缆芯的端 子,并且 要求 正、负极之 间应 有端 子隔 开。5.7.5 控制 柜应 装有 截面 为 100mm2的铜接地 母线(不要 求与 柜体 绝 缘),接 地母线 末端 应装 好可 靠的压接式 端子,以 备接 到电 站的接 地网 上。5.7.6 屏面 上信 号灯 和复 归按钮 的安 装位 置应 便于 运行监 视、操作 和维 护。5.7.7 屏上 的所 有设 备(包括继 电器、控制 开关、熔 断器、空 气开 关、指示 灯及 其他独 立安 装的 设备),均应有 便于 识别 铭牌 或标 签框。5.7.8 保护 柜所 有空 气开 关应设 在门 外。5.7.9 柜上 设备 应采 用嵌 入式或 半嵌 入式 安装 和背 后接线。5.7.10 对于 应按 制造 厂 的规定 才能 进行 更换 的部 件和插 件,应有 特殊 的符 号标出。6 试验 6.1 工 厂试 验 6.1.1 卖方 提供 的设 备试 验标准 应符 合国 家、行业 及 IEC 的有 关标 准,并提 供每一 种型 式产 品的 动模试验报 告和 型式 试验 报告。6.1.2 卖 方 提 供 的 每 一 套 设 备 出 厂 之 前 都 应 按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以 及 工 厂 规 定 的 调 试 大 纲 进 行 出 厂 检查、性 能试 验,试验 报告 应随产 品提 供。当需 做动 态模拟 试验 或数 字仿 真试 验时,模拟 系统 的接 线 和 参数由卖 方与 买方 在试 验前 协商确 定,按实 际系 统参 数进行 试验。6.2 现 场试 验 现场实 际设 备接 入后,在 一次设 备不 带电 和带 电试 运行时 还应 做测 试验 收,卖方应 负责 保护 装置 的现场调 试及 投运 试验。现 场 投运前 和试 运行 中发 现的 设备缺 陷和 元件 损坏,卖 方 应及 时 无偿 修理 或更 换,直至符 合规 范要 求。保修 期内产 品出 现不 符合 功能 要求和 技术 指标 要求,卖 方也应 负责。6.3 继 电保 护专 业检 测 卖方依 据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继电 保护 专业 检测 标准 参加继 电保 护专 业检 测,并提供 每一 种型 式产 品的专业 检测 报告。7 技 术服 务、设计 联络、工厂检 验和 监造 7.1 技 术文 件 7.1.1 卖方提供 的技术 文件应提供买 方所要求的 性能信息,并 对其可靠性 和一致性负责,卖方所 提 供的技术 文件(包 括资 料和 数据)将成 为合 同一 部分。7.1.2 卖方 应随 投标 书一 起提供 一般 性技 术文 件,并且应 是与 投标 产品 一致 的最新 版本:a)产品的 技术 说明 书;b)产品的 型式 试验 报告 和动 模试验 报告;c)产品的 鉴定 证书 和(或)生产许 可证;d)产品的 用户 运行 证明;e)产品的 软件 版本 等。7.1.3 卖方 应在 签约 后 2 周内向 买方 提供 设计 用的 技术文 件:a)产品的 技术 说明 书;b)产品及 保护 屏原 理框 图及 说明,模件 或继 电器 的原 理接线 图及 其工 作原 理说 明;c)组屏的 正面 布置 图、屏内 设备布 置图、端 子排 图及 图例说 明;d)保护屏 所用 的辅 助继 电器 和选择 开关 采用 的标 准;Q/GDW 13123.1 2018 8 e)保护屏 的安 装尺 寸图,包 括屏的 尺寸 和重 量、基础 螺栓的 位置 和尺 寸等。7.1.4 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7.1.5 生产的成 品应符 合合同的技术 规范。买方 对图纸的确认 并不能解除 卖方对其图纸 的完善性 和 准确性应 承担 的责 任。7.1.6 设计 方在 收到 图纸 后 2 周 内返 回主 要确 认意 见,并 根据 需要 召开 设计 联络会。卖 方在 提供 确认图纸时 应提 供为 审核 该张 图纸所 需的 资料。买 方有 权要求 卖方 对其 图纸 中的 任一装 置任 一部 件作 必 要 修改,在 设计 图纸 完成 之前 应保留 设计 方对 卖方 图纸 的其他 确认 权限,而 买方 不需承 担额 外费 用。7.1.7 在收 到确 认 意 见后,卖方 应在 规定 时间 内向 买方提 供下 列技 术文 件:a)7.1.3 所列 的修 改后 的正 式 技术文 件;b)保 护 装 置 的 内 部 接 线 及 图 例 说 明,保 护 屏 内 部 接 线 图 及 其 说 明(包 括 屏 内 布 置 及 内 部 端 子 排图);c)保护装 置的 软件 版本 号和 校验码;d)产品的 使用 说明 书,包括 保护装 置的 现场 调试 大纲、整定 值表 和整 定计 算说 明及计 算算 例 等;e)通信规 约和 解释 文本 及装 置调试 软件 和后 台分 析软 件,以 便与 计算 机监 控系 统和继 电保 护故 障信息系 统联 调。7.1.8 设备 供货 时提 供下 列技术 文件 和资 料:a)设备的 开箱 资料 清单;b)产品的 技术 说明 书、使用 说明书 和组 屏图 纸;c)出厂调 试试 验报 告;d)产品质 量检 验合 格证 书;e)合同规 定的 出厂 验收 试验 报告和 动模 报告;f)保护设 备识 别代 码及 出厂 信息表 等。7.1.9 技术 文件 的格 式和 分送要 求 如 下:a)全部图 纸应 为 A4 幅面,并有完 整图 标,采用 国标 单位制;b)提供的 技术 文件 除纸 质文 件外,还应 包括 一份 电子 文档,并提 供可 供修 改的 最终图 纸电 子文 件(图形 文件 能够 被 PC 机 AutoCAD for Windows 2000 版支持);c)技术文 件(图纸 和资 料)分送单 位、套数 和地 址 根 据项目 单位 要求 提供。7.2 设 计联 络会 议 7.2.1 若有 必要,买 方在 收到卖 方签 字的 第一 批文 件后 的 2 周 内将 举行 设计 联络会 议。设计 联络 会议内容如 下:a)卖方应 对修 改后 的供 确认 的资料 和图 纸进 行详 细的 解释,并应 解答 买方 对这 些资料 和图 纸所 提的问题,经 过共 同讨 论,买方给 予确 认,以便 卖方 绘制正 式图 纸提 供给 买方;b)卖方应 介绍 合同 产品 已有 的运行 经验;c)卖方应 提供 验收 大纲,工 程参数 表。7.2.2 会议 应签 订会 议纪 要,并 作为 合同 的组 成部 分。7.3 工 厂验 收和 现场 验收 要求满 足国 家电 网有 限公 司企业 标准 中关 于工 厂验 收(现 场)的规 范。7.4 质 量保 证 7.4.1 卖方应保 证制造 过程中的所有 工艺、材料、试验等(包 括卖方的外 购零部件在内)均应符 合 本部分的 规定。若买 方根 据 运行经 验指 定卖 方提 供某 种外购 零部 件,卖 方应 积 极配合。卖方 对所 购配 套 部件设备 质量 负责,采购 前 向买方 提供 主要 国产 元器 件报价 表,采 购中 应进 行 严格的 质量 检验,交货 时 应向买方 提供 其产 品质 量合 格证书 及有 关安 装使 用说 明书等 技术 文件 资料。7.4.2 对于采用 属于引 进技术的设备、元器件,卖方在采购前 应向买方提 供主要进口元 器件报价 表。Q/GDW 13123.1 2018 9 引进的 设备、元器 件应 符 合引进 国的 技术 标准 或 IEC 标准,当 标准 与本 部分 有矛盾 时,卖 方应 将处 理 意见书面 通知 买方,由买 卖 双方协 商解 决。假 若卖 方 有更优 越或 更为 经济 的设 计和材 料,足 以使 卖方 的 产品更为 安全、可 靠、灵 活、适应 时,卖 方可 提出 并 经买方 的认 可,然而 应遵 循现行 的国 家工 业标 准,并且有成 熟的 设计 和工 艺要 求以及 工程 实践 经验。7.4.3 双方签订 合同后,卖方应按工 程设计及施 工进度分批提 交技术文件 和图纸,必要 时,买卖 双 方应进行 技术 联络,以 讨论 合同范 围内 的有 关技 术问 题。7.4.4 卖方 保证 所提 供的 设备应 为由 最适 宜的 原材 料并采 用先 进工 艺制 成、且 未经使 用过 的全 新产 品;保证产 品的 质量、规 格和 性能与 投标 文件 所述 一致。7.4.5 卖方 提供 的保 护设 备运行 使用 寿命 不应 小 于 15 年。7.4.6 卖方保证 所提供 的设备在各个 方面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 质量、规格 和性能。在合 同规定的 质 量保证期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