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包物业合同(份范本).docx
2023年外包物业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物业保安外包合同 第2篇小区物业外包管理合同 第3篇学校物业外包服务合同通用版 第4篇物业外包管理合同 第5篇物业公司保洁外包合同 第6篇物业保安服务外包合同 第7篇高校学校物业外包服务合同 第8篇物业保洁外包合同书 第9篇学校物业外包服务合约书 第10篇学校物业保洁外包服务合同 第11篇学校物业外包服务合同 物业保安外包合同 2023物业保安外包聘请方(甲方):_ 地址:_ 服务单位(乙方):_ 地址:_ 甲方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建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供应平安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_(甲方如须要支配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需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依据甲方面要求按时供应 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支配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 定岗执勤的详细任务要求:_ 责任段执勤详细任务要求:_ 流淌巡逻的任务要求:_ 2、做到刚好发觉并刚好报告和主动协作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平安检查及'四防'检查状况的看法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刚好发觉隐患,刚好报告和妥当处理。 2、乙方为甲方供应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运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运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常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化,关切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平安,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须要惩罚的,甲方刚好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 4、禁止支配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运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支配参加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担当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5、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甲方酌情赐予精神或物质嘉奖。 6、甲方应常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遵守法律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扬教化工作,协作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_ 从 _年 _月_日至 _年 _月_日共 _月。 2、费用:_元(¥_ 元)全月_人,服务费合计_元。 四、待遇福利 1、食宿、服装:_由甲方解决。保安保险费用由甲方赐予支付。 2、加班费:_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假如甲方因工作须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办理。国家法定休假日(如五一等)加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酬劳,由甲方支付。 3、付款时间及方式:_付款时间:_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 名保安服务费 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日前一次付清 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_( 1)支票。 (2)现金。 开户银行:_ 账号:_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假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能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知照乙方是否续约。 甲方:_ 法人代表: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乙方:_ 法人代表: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小区物业外包管理合同 2023小区物业外包管理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 话: 传真: 受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 话: 传真: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 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付乙方对龙光玖誉湖(一期)御湖组团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恪守。 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灼业名称:龙光玖誉湖(一期)御湖组团(以下简称本物业) 本物业位置: 四 至:北至弘良路、南至良兴路 西至良庆大道、东至规划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车位数量:1684个(其中地上车位50个,地下车位1634个) 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上述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备案数据为准。 如相关指标改变,不影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履行。 其次条乙方参加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 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运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规定担当。 第三条 本物业的交付时间为甲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暂定为: 延2年必月。甲方若需变更交付时间,则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其次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一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 内外墙体和基础等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其次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室外 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用水设施、共用照明、天线、加压水泵房、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心监控设备、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 信报箱。 第三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 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四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淮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 育消遣场所。 第五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六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 收集、清运(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的清运按政府有关规定另行统一清运,统一收 费)。 第七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但不含车辆及车上财产的保险和保管 责任)。 第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察、门岗执勤(但不舍业主、使 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第九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消遣活动。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 及牧业运用人档案资料等。 第十一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修理、养护,在业主提出 托付时,乙方可接受托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二条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 规约的行为,可以依据详细状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复原原状、要求赔偿损失;对无故不交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 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予以 解决。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物业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电 梯电费、车位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受有关部门托付负责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政府规定的各项代收代付费用。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以上托付管理事项,均指本物业范围内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服务期限: 1、 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 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 本物业交付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担当;自甲方限定的交付期限届 满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起先供应物业服务之日止,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担当。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络和协 调依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务。 其次条 在本物业正式销售前,负责协同乙方制定龙光玖誉湖(一期) 御湖组团小区临时管理公约;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龙光畋誉湖(一期)御湖组团小区临时管理公约应得到购房人的书面确认;,商品房 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审定乙方拟定的与甲方或业主有重大关联的本物业管理文件。 第四条在不阻碍乙方正常物业管理的情形下,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 服务过程。 第五条 审定乙方提出的本物业管理年度工作安排、费用收支安排及基金使 用安排等。 第六条有权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及专项修理资 金等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本物业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期 内,如发生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帮助返修;甲方应修但未能刚好返修的,可托付乙方修理,由此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 交付乙方管理的本物业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甲方在交付乙方管理前与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并接受乙方对本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 列资料: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设备设施的安装、运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本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及运用说明文件。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根据本物业原有规划设计及乙方供应的本物业整体标识设计配备 方案,对本物业各类设施、设备、房号、楼层号、栋号、消防疏散图、本物业总平面图、宣扬栏、公告、公约栏、会所、消遣等公共场所、地下停车场及首层电 梯厅内外的各类标识警示牌、指示牌和告示牌等在审定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第十条 在本物业内设置安防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等技防设施,应统一 设置在一个值班室,以利于本物业的治安管理。 第十一条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扬教化、文化活动,并在销售房 屋时告知业主本物业的各项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 第十三条 甲方担当本物业开办费及前期介入费。 第十四条 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应符合乙方运用要求并适应本物业档 次的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产权属本物业全体业主共同全部,乙方在本合同期内 享有无偿运用权。 第十五条帮助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 营活动。 第十六条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负责处理因甲方缘由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甲方担当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配备项目联络专人,便于与甲方沟通联 系。 其次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 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第三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且依据实际状况,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制度,并向业主、物业运用人告知物业运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刚好驾驭本物业工程进展状况,并向甲方提 供物业管理询问服务。详细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参加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 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六条 乙方须于本物业交付前60天内组建本物业管理处,配备主要物业 管理人员,本物业管理处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全部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统 一托付乙方经营。 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供应有偿经营管理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服务 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依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30%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第八条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收支安排及管理安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 实施。 第九条有权依法制订本物业管理文件,与甲方或业主有重大关联的文件报 甲方备案并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公告后实施。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 如需变动需按程序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修理养护安排和大、中修方 案并组织实施,其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二条 在经营管理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的位置,向业主公布有关物业服 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方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本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刚好记载有关变更、登记情 况。 第十四条 开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供应便民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本 合同和本物业临时管理公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方法,报甲方审定后向业主公示; 当业主和物业运用人装修物业时,告之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发觉业主违规装修的,应刚好予以制止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同时报告 甲方。 第十七条在本物业交付后,对进入本物业供应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 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服务并支付费用,但不 得将本物业整体转让或托付给其他个人或单位进行管理,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刚好有效处理;如属甲方 责任的,应刚好反馈给甲方并帮助处理。 其次十条 在本物业内有损甲方信誉行为的,应当刚好告知甲方,并帮助甲 方妥当处理。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 资料,并具体列明清单,签署书面交接手续。 其次十二条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其次十三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乙方担当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采纳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建筑 面积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公共水电及电梯电费分摊另计),详细标准如下: 住 宅每月每平方米 50元: 商业每月每平方米星陞元。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乙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员工生 活用房租金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预装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外墙清洗(合同期限内不少于一次)、小区消杀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乙方的办公费用(含电话通讯费、网络运用费、有线电视费等)。 社区文化活动费用(文化活动室管理成本和维护费用、节日装饰费等)。 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法定税费。 乙方的利润及不行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三)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日为自商品房入伙通知书载明的入伙之 日起起先计收。若业主提前收楼,则从实际收楼之日计收。若业主因其自身缘由未能在交付期限内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也自入伙通知书载明的入伙 之日起计收; (四) 变更原设计功能的物业,按变更后的实际运用功能类别的物业服务费 标准收取; (五) 本物业服务费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每月5日前缴纳当 月的物业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且业主要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交款额每天千分之一的标准缴交违约金; (六)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担当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 承租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交纳,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七)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为促销楼盘而对业主承诺免收的物业服务费 用由甲方全部担当; (八) 乙方根据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和质量标准供应服务,盈余或亏损风险由乙方享有或担当。如遇政府政策调整,则甲、乙双方协商,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九) 车场收费标准(业主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 业主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60元/个/月。 车位运用人应从签收车位之日或视为车位交付运用之日起缴交费用,费用按 反交纳,当月费用缴交时间为当月5日前。车位运用人不按约定标准和时间交纳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车位运用人限期补交并暂停车位运用人运用停车卡, 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追缴违约金。 (十)非机动车收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功人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时 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以上收费标准全额交纳。 其次条 乙方受业主或物业运用人的托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 毗连部位的修理、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担当。 第三条 乙方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供应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原则: (一) 属于市场价调整价的根据市场调整价或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取; (二) 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根据政府指导价执行。 上述价格乙方均应当明示于业主和物业运用人。 第四条 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 的修理养护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五条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管理与运用 一、 修理资金依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收取,属于所交纳的业主全部,专 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二、 乙方根据南宁市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管理方法及相关流程运用物业专 项修理资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干脆导致乙方无法完成管理 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肯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赐予经济补偿。 其次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达到相应的管理目标或无法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肯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和 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干脆经济补偿。 第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及经双方协商一样可以终止本合同以外,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造成守约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赐予经济补偿。 第四条甲方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甲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缘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担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干脆缘由,以政府有关部门的 鉴定结论为准)。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一条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方式签订修改或补充 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 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刚好协商处理。 第三条乙方供应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本业主和啊业运用人,本物业 的全体业主和牧业运用人均应遵循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到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 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国有关法律、 第七条 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僑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各涧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文完) |4玲 甲方:. 签署: 盖章' 一、 规划总平图 二、 物业构成明细 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附件一:规划总平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幢数数量建筑面积(平方米) 住宅 套 商业 地下停车位 个 物业管理用房 社区管理用房 合计 备注:实际面积以测汇报告为准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 绿地 2、 道路 3、 化粪池 4、 污水井 5、 雨水井 6、 门禁系统 7、 安防监控系统 8、 垃圾中转站0个 9、 加压水泵16个 10、 水箱2个 11、 电梯26部 12、 发电机1台 13、 消防设施 14、 公共照明设施 15、 避雷设施 16、 共用天线 17、 机动车库 18、 露天(生态)停车场 19、 非机动车库 20、 停车场管理系统 21、 物业管理用房 62平方米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 物业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1、 房屋外观定期巡查; 2、 依据房屋运用年限,编制年度修理安排。 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修理、养护和管理 1、 建立设备房巡查制度和设备管理台帐; 2、 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市政突发停水停电及设备突然故障除外) 3、 电梯困人:15分钟到达现场处理; 4、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检测:2次/年,栓测结果合格; 5、 设备故障及重大事务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1、 服务时间:每天7: 30 19 :00; 2、 楼道清洁:清扫 次/天,拖洗 _ 次/天;公共场所、绿地、道 路:清扫 次/天;沟渠池井、标识牌、信报箱:清洁 次/周;垃圾清 运:1次/天;公共雨、污水管道疏通:一次/年; 3、 消杀:蚊虫消杀4次/月(夏),車_次/月(冬); 4、 雨雪天气后刚好清扫积水积雪。 四、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 防治病虫害; 2、 乔木修剪:1次,年:草坪修剪:4次,'年;灌木修剪:4次/ 年。 五、 车辆停放管理 1、 经营性停车场有合法手续,有交通标识和进出凭据; 2、 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提示; 3、 经营性停车场有巡察,发觉问题根据车主留下的联系方式尽快与车主取 得联系。 六、 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帮助管理 1、 平安管理部门建立21小时值班制度; 2、 对火灾等突发事务有相应预案; 3、 定期开展消防和居家平安宣扬,消防演习:2次/年。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 业主在办理装饰装修时,告知其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 2、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现象刚好劝说、阻挡、报告 并帮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 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 档案资料有专人管理,借阅有记录。 九、其他服务 1、 报修服务时间:24小时,急修: 15分钟到冊或按约定时间到认: 2、 向业主公布紧急联系电话、日常服务电话和公司投诉电话。; 3、社区文化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 临时管理公约 目的: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物业运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 护、养护、合理运用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立全体业主必需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管理 有序、整齐美观、服务规范完善、环境美丽、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临时管理公约。 本临时管理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是开发建设单位在预售商品房之前, 为明确业主、物业运用人的权利义务而制订,并作为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物业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让。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建筑区划物业.名称:龙光-玖誉湖(一期)御湖组团 ; 建筑区划物业座落: 南宁市良庆区良庆大道9号: 建筑区划所属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其次条物业管理模式 本物业区域内,在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通过 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修理、养护,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三条物业共有部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约及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 部分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门 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杓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等部位以 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用的室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堞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等设 第1页,共15页 二、由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 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运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共有部分的管理及经营 一、 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 或者改作他用; 二、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担当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理由不履行 义务; 三、 全体业主一样同意在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设立前,统一托付物业服务 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供应有偿经营管理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依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30%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开发建设单位全部的部分 在本建筑区划内,依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分属开发建设单位全部,开发 建设单位享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地下停车场(库)、地面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 未出售的其他住宅、经营性用房: 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房屋如会所、商务中心、教化用房等: 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部分如泳池、运动场等。 第六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 条例、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依法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牧业服务企业供应的服务。 参加本牝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修理资金的运用 和管理状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用、公共秩序和环 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公约的建议。 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二、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按其专有建筑面积向物业服务企业交 纳物业服务费用。 按规定交存专项修理资金。 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用、公共秩序和环境 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协作物业服务活动。 根据有利生产、便利生活、团结互助、公允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 助友爱,和谐相处。 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公约。 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履行业主的义务。 三、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管理的行为: 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不得擅自变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阻碍他人合法运用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 用设施设备。 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静;不得聚众热闹。 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不得违反房屋的规划设计要求,变更建筑物的用途。 饲养动灼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当 地政府规定办理注册、免疫等手续。 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 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四、 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 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应刚好举报。 如有亲戚等外来人员居住(1个月以上),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物业服 务企业申报。 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帮助 物业服务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运用人的义务。 爱惜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觉火灾隐患,应刚好通知 物业服务企业处理。 楼层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行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运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五、 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停放点 保管。 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刚好关闭发功机。 除救援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别车辆外,其他机动车 进入本物业区域,应当严格遵守本物业区域的交通管理规则。 六、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安装空调、装饰装修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留意安装坚固,防止跌落。 发觉有不坚固的状况,应当刚好加固。 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运用,经解除故障或更换后再运用。 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 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在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和留意事项的,自行担当责任。 第七条业主大会 一、 业主大会的设立 当本建筑区划内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 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已满沔年,依法在项目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