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出管理制度(篇).docx
2023年外出管理制度(篇) 书目 s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方法 第四人民医院外出学习管理方法 外出学习是指外出参与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学习班、专项研修、专业进修(境内)、外语学习等,是医院接着医学教化的重要内容。(不含行政指令会议,严格限制行政指令会议,需院长、书记审批)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的管理,合理运用接着教化经费,现对原我院制定的外出学习管理方法进行重新修订。 一、审批原则 科室应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制定聘任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下年度学习培训安排,报送医务科备案。安排外的年度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外出进修等原则上不予批准。人事代理人员中纳入接着医学教化者在各类接着教化活动中享受同等待遇。 会议及学术活动 1、省外会议: 对口专业的国家级接着医学教化项目学习班,是科室发展急需技术,原则上每科每次1人。 对口专业学会的全国性学术年会,参与者原则上应是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论文其次作者只有在第一作者因故不能参与时才能参与。特色专科每科每次限2人,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人数个人自负费用或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个人科研经费或限定接着教化用途的院外捐助支出。 2、省内会议: 对口专业的省级以上接着医学教化项目,每科每次限1人。 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与者原则上应是担当省级学会常委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原则上每科每次限3人,特色、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的由科室自负、或由个人科研经费支出。对于由我院有关科室主持或主办的省内学术会议,可适当放宽开会人数。省内会议每科每次不超过5人。本市范围的学术活动,在工作支配允许的状况下,亦可酌情增加开会人数10人。 3、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超出规定参与会议次数,需利用个人假期,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4、已退休的医务人员(含返聘者)参与各种学术会议,医院不再负担当何费用,特别状况(如参与中华医学系统杂志编委会或中华医学会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工作会议)应报医务科和院长批准。 5、担当全国性学会常委或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人员,每年外出参与会议可按需增加一次。 、外出专业进修 1、凡根据安排参与外出专业进修者,需到医务科领取专业书面申请表,经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院长审批,医院批准后在人事科签署外出进修协议后方予离院参与培训。 2、外出进修以不影响科室临床工作支配为前提,进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人员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外出进修期间,不能支配其他外出项目学习。 外语培训 1、实行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2、凡已获准医院同意外派或公派出国进修者,可赐予短期脱产学习外语 3、凡未经批准自行到外单位学习外语者,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参与学习,学费自理。 二、审批程序 二级分科的临床科室须经所在大科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其他医技人员须经所在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副主任护师以上护理人员须经科室护长、科室行政主任同意,护理部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行政人员外出学习(工作会议除外),科级以下人员需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主管院长审批,人事科备案。行政科室正、副科长(主任),由医院办公室审核后,院长审批。 三、外出学习报销规定 报销规定原则上全院统一标准执行,假如从个人科研经费支出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来回交通费用以不超出当时来回北京的正常机票价标准为限,超出部分自理。确需参与其次次,则需自负差旅费及会务费的50%。超出两次以上,费用、时间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和转让他人。 副高b1职称以下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报销来回火车硬卧。超出参与会议规定次数费用、时间自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或转让他人。 (三)行政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参照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外出学习规定执行。 (四)外出参与学术会议或学习班费用需从科研经费支出者,须由科教科审核批准,然后到医务科登记备案。 (五)会议费报销;国家级会议800元、省级会议500元、市级会议300元。住宿费副高b1职称以上岗位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按原标准执行。 若会务费中包括考察费,原则上不允许参与该次会议,因工作须要确需参与的,会务费按50%报销,住宿费不再另外报销。 (六)外出进修学习报销学习费、住宿费按原标准执行,资料费不予报销。 四、外出学习的其它规定 凡是外出参与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人员回院后必需完成以下手续 1、必需在本科室以上的专业科室内业务学习传达,填写医务科制定的外出学习汇报表格,科主任写上已传达的证明看法(如参与会议者系科主任本人,则由本科室副高以上医师签署证明看法)。 2、专业学习、进修研修者,回院后必需提交整理一份结合学习收获,今后打算改进或开展新工作安排,由科主任签名后上交医务科存档,作为年度考核及评聘参考。 凡外出学习人员,一律不能自行订购仪器、设备、教学资料用品、试剂等,违者费用自理。 凡外出专业进修(含国内、国外)一个月以上者,回院后必需向人事科交一份述职报告(要求不少于1000字,主要介绍本人学习的内容、考核状况收获、和今后改进工作的安排)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报销程序 临床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回院后,凭院领导、医务科、科主任审批过的会议通知、已在科室传达的证明,经医务科审核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机关职能科室人员,须经医院办公室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假期参阅“职工假期福利的管理方法”。 六、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外出学习管理方法同时废止。 某附小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管理制度 附小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与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安排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必需经校长办公会论证通过,校长批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化局分管平安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详细的责任人,留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途、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平安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平安、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留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旁边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平安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与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平安小组成员必需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平安事故,追究组织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s市中学学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 市中学学生请假外出管理规定 1.全部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需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运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状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须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5、以上规定从20*年 月 日起先实施。 x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平安管理规定 四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平安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平安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平安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平安,依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依据教学安排和学生活动安排,组织学生参与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化、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平安第一”原则 细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平安。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平安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其次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老师是干脆责任人。 (三)“平安、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途、目的地要提前弄清状况,有所支配,做到心中有数。担心全、不了解或平安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支配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相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化规律,次数相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化指导中心批打算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供应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平安方案(含活动平安管理人员的支配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供应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需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需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实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平安管理阅历的协管老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途、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平安教化,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需”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与活动的人员开展平安教化,讲清留意事项,做好各项打算,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运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平安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需留意饮食卫生;必需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需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需敬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刚好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平安事故,必需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快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主动主动协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平安、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处负责说明。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因公外出交通费用管理方法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及因公外出交通费用管理方法 1、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限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公司不配备办公专用车辆,实行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2、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或岗位的私车公用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管理。 3、本方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肯定条件的人员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不包括已实行工资本身含费用包干人员) 4、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依据公司各部门或岗位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定肯定额度的交通费用补贴限额(详见附录一)。每月随车辆全部人工资一并发放,公司不再对其办公交通费用予以报销。 5、车辆全部人在领取车辆私车公用补贴后,应按时保证本部门日常办公用车需求及公司特别状况下的车辆调配运用,如未能保证应说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支配。如未刚好说明导致公事延误造成损失则本月补贴扣除,如有多次则停止其私车公用活动及补贴。车辆运用原则定车定人。 6、对于未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激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别状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状况说明,实报实销。 7、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需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全部人自行担当。 8、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状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旁边警察机关报案外,应马上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 9、对因公须至外地出差,必需驾驶私有车辆时,应先向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本次外出费用经核对后予以实报实销。未经批准异地出差所产生费用自行担当。 10、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办公运用管理及调派归口公司行政部。 外出施工平安管理措施 1目的 为了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平安和工程顺当进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平安生产打算会。 3.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平安保障工作和平安告知。 3.2 平安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平安教化。 3.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支配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4 程序 4.1 外出人员的支配与平安告知 4.1.1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支配,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平安环境部门。 4.1.2 外出作业人员少于5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平安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当等于或大于5人时,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平安生产打算会,对员工进行平安教化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平安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 4.2 外出人员平安管理 4.2.1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平安生产工作。 4.2.2 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平安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急因素并实行相应的限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3 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职工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对不听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惩罚。 4.2.4 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听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5 外出施工发生平安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马上实行伤员救援和事故限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3 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按4.1.2条进行平安告知。对外出人员的平安管理按4.2条执行,由单位对平安生产负责。 4.4 监督检查 4.4.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布置和检查工作,包括平安生产工作。 4.4.2 当外出施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困难时,平安环境部门可视状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平安生产工作。 4.4.3 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发觉的平安隐患,责任单位应刚好实行整改措施,消退隐患。 4.4.4 平安环境部门在检查时发觉的问题,除通知责任单位(人)进行整改外,对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刚好报告公司领导。 4.4.5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执行本规定、忽视平安、违章指挥、无平安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平安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干脆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记录 *公司外出作业人员平安生产告知表一式两份,外出施工单位和平安环境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沟通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便利群众就医,爱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依据患者的病情须要或者患者要求等缘由,须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状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实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第五条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状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刚好补办书面手续。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本单位的技术力气、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供应必要的医疗平安保障的; (三)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会诊医疗机构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平安的前提下,医务管理部门应当刚好支配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别须要的状况下,应当经会诊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三)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会诊医疗机构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刚好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第十条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具体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根据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第十一条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第十二条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觉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刚好、照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觉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气、设备、设施条件不相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平安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第十三条会诊结束后,邀请医疗机构应当将会诊状况通报会诊医疗机构。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状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帮助处理。 第十五条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根据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根据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依据诊疗须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担当;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担当,收费方应向患者供应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第十六条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酬劳。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酬劳标准。 第十七条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酬劳,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状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赐予警告;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其次十条医师违反其次条、第七条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所在医疗机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化仍不改正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其次十一条医疗机构疏于对本单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指责。 其次十二条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国外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有些公司的业务是走向国外的,对于国外的业务员及管理人员的出差,公司应制定哪些出差管理制度呢以下是国外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方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其次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根据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来回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缘由必需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殊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方法仍比照本方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其次十条本方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状况须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确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难,或因工作实际须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方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其次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方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来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需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需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须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须要远途出差时必需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行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需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的确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需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运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动身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动身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其次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需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其次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其次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需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款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其次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其次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须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方法ht 其次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须要出差国外时,必需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其次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其次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其次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其次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方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须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吩咐或指示,视实际之须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动身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别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须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来回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动身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来回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需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殊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殊费用内得按实凭证举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自然不行抗力之缘由,并有的确证明者外不得随意变更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觉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方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方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接着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安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应之费用较本方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方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