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2篇).docx
2023年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2篇) 书目 第1篇相关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第2篇施工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相关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平安管理,确保本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平安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部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平安管理。 3 管理内容 3.1生产、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准入审查和监督管理。向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平安交底,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平安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3.2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相关部门要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平安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状况(施工单位必需有专职平安员)。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平安业绩的企业作为施工方(承包商),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3.3经本厂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统一进厂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需到本厂平安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档案内容包括施工队伍 、负责人、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人员更换比较常见的施工单位,要刚好到主管单位、平安管理部门备案更新。 3.4平安管理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首先对其进行必要的平安教化,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其次要帮助设备管理部门对作业现场进行平安交底,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平安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3.5在每项工程或修理作业开工前,由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平安协议。 3.6外来施工单位的全部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3.7外来施工单位必需加强施工人员的平安管理和平安教化,仔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平安管理人员。会同我集团平安管理人员教化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及本厂有关的平安规章制度。 3.8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帮助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平安措施落实和日常检查和管理。与外来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告知平安留意事项,当检修内容出现异样状况,刚好通知外来施工单位。 3.9 施工方(承包商)作业时要执行与本厂完全一样的平安作业标准,必需执行本厂危急作业平安管理制度(包含:动土、动火、设备检修、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严格限制工程分包,严禁层层转包。 3.10外来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平安、消防措施的落实,负责本施工队伍人员的管理。 3.11施工队伍平安员,在施工现场必需佩戴袖标。 3.12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需佩戴平安帽、穿戴劳动爱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平安标记等。 3.13高处作业必需系好平安带或有牢靠的平安措施;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作业,特别状况必需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需实行牢靠隔离,否则不准作业;石棉瓦上作业前,必需固定好跳板,禁止由上向下抛掷物件。 3.14反腐施工中,严禁用铁器敲击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和工艺管道。特别部位施工需经技术、平安管理部门批准,在被施工单位派人监护下方可施工。 3.15施工作业中所需的用电,事前必需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架设临时电源线必需符合平安要求。 3.16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施工作业区域内的生产设备、阀门、手轮、开关、刀闸、按钮、电器、仪表和平安装置等。 3.1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在厂区,尤其是在生产区域内搭设工棚,夜间留人值守。 3.18施工单位所属车辆进入厂区,要按厂区行车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要在指定位置停放。 3.19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平安工作,要明确平安责任和要求。 3.20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四周的环境卫生,爱惜本厂(本厂)的全部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本厂(本厂)的全部设施。 3.21施工单位存在危及被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的违章作业行为时,被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停止施工。 3.22在危急区域进行施工或从事危急作业的检修,由施工检修单位的负责人对危急作业内容、范围及可能出现的危急因素制定出平安措施,提出确认内容、明确负责人、操作人和监护人,然后由被检修单位领导审查防范措施和确认内容,并签字盖章,平安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4相关记录 4.1现场检查及考核记录 施工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项目部人员的平安管理,落实各项平安管理制度,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矿与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项目部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项目部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平安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项目部对作业人员的平安教化,并把平安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项目部。 二、各级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项目部的平安监督管理。 1、负责对项目部的平安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项目部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平安教化培训工作。 4、负责对平安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 因工程等工作须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需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平安资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 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需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平安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平安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平安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后,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平安教化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矿各项平安管理制度。 4、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平安技术沟通,明确平安技术要求,供应平安施工条件,落实平安措施。 5、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平安管理要求。 6、安监处、劳动用工科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平安教化。 7、开工前,必需落实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平安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与承包单位也必需签订由本矿统一印制的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支配。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对承包方的平安施工状况常常进行检查监督,发觉担心全隐患,要刚好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平安管理部门的平安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阻碍企业平安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订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矿范围内,违反我矿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觉,除对其进行教化外,并按我矿规定赐予经济惩罚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供应以下平安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平安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平安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托付书。 7、施工平安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9、劳动用工五统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