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docx
2023年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书目 第1篇基建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第2篇基建工程平安供用电管理制度 第3篇基建工程平安供、用电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平安生产,依据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相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平安责任,建设单位的平安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供应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精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须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刚好供应。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示意施工单位购买、租赁、运用不符合平安施工要求的平安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供应建设工程有关平安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平安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看法,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平安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刚好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仔细做好平安监督记录,刚好总结阅历和教训。 基建工程平安供、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平安供、用电管理,规范各级供、用电行为,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任何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事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全部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平安供、用电管理。 第三条 依据国家有关平安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平安文明施工设施、平安标记规范和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方法编制。 其次章 施工供、用电管理内容 第四条 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平安监察部办理了正式用电手续的施工单位,才允许正式用电,并将用电批准手续交监理单位。 第五条 各用电单位必需建立健全平安用电管理机构,要求将该机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类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组成人员,以文字形式报公司工程部、平安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无平安用电管理机构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不予供电。 第六条 各用电单位必需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及有关平安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平安监察部及监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发觉不符合要求者,有权停止供电。 第八条 严禁运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第九条 任何用电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违者停止供电。 第十条 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有证电工必需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统一指导,接受公司和监理单位查证上岗监督。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详细要求如下: (一)经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学问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三)娴熟驾驭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四)取得经施工单位培训、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的特别工种岗位证。 (五)各施工单位用电设施的安装必需办理用电申请表,并经工程部、平安监察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在对地电压250v以下的低压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拆除或接入的线路必需不带任何负荷。 (二)相间及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满意工作人员及操作工具同时触及不到不同相导体的要求。 (三)要有牢靠的绝缘措施。 (四)要有专人监护。 (五)要办理平安施工作业票。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旁边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 施工用变压器应装设在不得低于0.5m的高台上,四周应装设不低于1.4m的栅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急”的警告牌。变压器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第十五条 低压架空线路采纳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第十六条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得低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标记,通过道路时应采纳爱护套管。 第十七条 一切用电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爱护。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应采纳接地爱护,中性点接地系统应采纳接零爱护,接地爱护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基建工程平安供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平安供、用电管理,规范各级供、用电行为,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任何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事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全部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平安供、用电管理。 第三条 依据国家有关平安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平安文明施工设施、平安标记规范和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方法编制。 其次章 施工供、用电管理内容 第四条 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平安监察部办理了正式用电手续的施工单位,才允许正式用电,并将用电批准手续交监理单位。 第五条 各用电单位必需建立健全平安用电管理机构,要求将该机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类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组成人员,以文字形式报公司工程部、平安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无平安用电管理机构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不予供电。 第六条 各用电单位必需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及有关平安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平安监察部及监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发觉不符合要求者,有权停止供电。 第八条 严禁运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第九条 任何用电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违者停止供电。 第十条 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有证电工必需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统一指导,接受公司和监理单位查证上岗监督。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详细要求如下: (一)经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学问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三)娴熟驾驭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四)取得经施工单位培训、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的特别工种岗位证。 (五)各施工单位用电设施的安装必需办理用电申请表,并经工程部、平安监察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在对地电压250v以下的低压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拆除或接入的线路必需不带任何负荷。 (二)相间及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满意工作人员及操作工具同时触及不到不同相导体的要求。 (三)要有牢靠的绝缘措施。 (四)要有专人监护。 (五)要办理平安施工作业票。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旁边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 施工用变压器应装设在不得低于0.5m的高台上,四周应装设不低于1.4m的栅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急”的警告牌。变压器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第十五条 低压架空线路采纳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第十六条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得低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标记,通过道路时应采纳爱护套管。 第十七条 一切用电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爱护。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应采纳接地爱护,中性点接地系统应采纳接零爱护,接地爱护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第十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电源线应运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爱护罩。 第十九条 严禁用三芯软线再外敷一根导线的方式代替四芯制。 其次十条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必需装设漏电爱护器。 其次十一条 接引至移动式手提电动机械的零线必需采纳软铜绞线,其截面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 其次十二条 地线及零线应采纳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纳缠绕法时,必需根据电线对接、搭接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洁缠绕或挂勾。 其次十三条 采纳接零爱护的单相220v电器设备,应设单独的爱护接零,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爱护。 其次十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必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由电气专业部门统一架设安装,正常维护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如发觉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要肃穆处理。 其次十五条 凡有爆炸危急的场所,严禁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接零线用。 其次十六条 进行高压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要办理终结手续,对现场进行具体检查,确认无异后,方可复原送电。 其次十七条 严禁约时送电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其次十八条 凹凸压设备停送电,要运用经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绳、绝缘靴、验电笔、验电器。严禁运用不合格的工具。 其次十九条 对打算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断开电源后,必需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三十条 凡在供电范围内的凹凸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电压等级在380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无论设备是否带电,必需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手续,作好平安措施,经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需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报平安监察部和监理单位。 第三十一条 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严禁超时停送电,杜绝习惯性违章。 第三十二条 工作票的运用范围严格按电力平安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其次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三十三条 各用电单位需在配电变压器台架或低压侧工作时,应断开变压器高压侧开关后,在本单位办理工作票及许可手续,必需悬挂有关警示牌并加强监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 电气设备停止运行(包括事故停电和拉闸)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或断开开关及未实行相应的平安措施以前,不得触及电气设备,更不得擅自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 第三十五条 事故紧急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严格按电力平安工作规程中第三章其次节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工作票有效时间为许可开工时间至安排工作终止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由工作负责人于安排工作终止时间以前一小时,办理好延长手续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方可进行延期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已终结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工作票的合格率作为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 工作票中所列三种人应由各单位明文确定,并报平安监察部门及监理单位,非明文确定的人员不得在工作票上签字,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工作班人不得少于3人。 第三十九条 各用电单位必需按公司的要求设置平安警示牌及各种标示牌。 第四十条 依据国家规定及上级有关制度,制订强制性的平安施工用电奖惩制度。各用电单位在进驻施工现场十五日内,将制订本单位平安用电管理制度送公司平安监察部门、监理单位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用电单位应保持电气设备的完好,刚好消退设备的缺陷。公司平安监察部门随时组织检查、抽查,不合格者马上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