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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篇 书目 棉花加工厂消防平安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平安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平安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平安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其次条 棉厂平安消防工作必需依靠群众,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夫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其次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坚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需平安,平安为了生产,把消防平安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刚好探讨、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需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平安工作,常常了解状况,刚好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平安委员会(或平安领导小组)领导平安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平安工作的厂长参与特地管理,检查日常平安工作,消退担心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需熟识平安业务学问,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依据工作须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常常进行防火宣扬教化和防火平安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修理保养和运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 棉厂消防平安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平安负责人的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平安规定和指示。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平安操作规程。 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刚好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修理、保养和管理。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扬教化,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平安教化,普及消防学问。 组织防火平安检查,消退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平安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化,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爱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帮助调查火灾缘由。 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平安工作,仔细执行有关防火平安制度、规定。 组织学习防火学问、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状况。 刚好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状况。 详细支配值班、巡逻工作。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刚好解除担心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看法。 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平安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状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仔细学习防火、灭火学问,主动参与消防训练和各项平安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修理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发觉火情要马上报警,并参与扑救,爱护好火灾现场,照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状况。 第三章 宣扬教化 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平安教化作为一项常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扬教化。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平安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学问。 四、消防平安和棉花养护的阅历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根据棉花加工厂用工方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需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选择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殊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平安和法制教化,学习平安学问,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安排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 平安教化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平安活动日”,分析平安状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学问,解决消防平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平安留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学问考核。 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扬防火平安学问和本单位的防火平安制度。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化。 第四章 平安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平安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平安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平安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短暂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平安措施,列入整改安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状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依据实际须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夫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需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其次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其次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其次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需建在储存区外的平安地点。 其次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开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当采纳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平方米,每,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需分组。每组不应超过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平安距离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其次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四周要常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需保证畅通。 其次十五条 棉厂内必需装置避雷设备。 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平安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平安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3),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平安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平安事故,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平安规程(gb6722-202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3)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发爆破作业项目相关实施细则之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其次条 本暂行规定明确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平安评估,以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行政审批、平安监理等环节的详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及公安机关应当遵照执行。 其次章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 第三条 为便于公安机关刚好、全面驾驭在我市从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平安评估、平安监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相关状况,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与托付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到xx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办理单位资质备案登记手续。 第四条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根据其资质等级和范围接受爆破作业项目托付。 第五条 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平安作业证,并根据其资格等级和范围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章 爆破作业项目组织管理 第六条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后、向公安机关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前,应组织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成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机构(如“项目部”),并授权该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全部爆破作业项目的平安管理工作。项目部的组成人员应当相对固定,特别工作岗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 第七条 项目部设置 1、基础设施 项目部应当有特地的办公场所,配置办公桌、相机及信息录入打印设备等办公设施和器材,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 m2,并安装相应的防盗设施。 2、管理制度。要建立平安管理制度、岗位平安责任制度,制订平安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根据爆破平安规程施工,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八条 项目部岗位设置 1、设项目管理负责人岗位。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应配备1名项目管理负责人,负责主持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全部爆破作业项目的全面工作,是相关项目的第一平安责任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实力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当,持证上岗。 2、设技术负责人岗位。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应配备1名以上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全部爆破作业项目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建立健全爆破作业项目技术档案,制定爆破平安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状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参加调查爆破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等级和范围相适应的爆破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3、设治安保卫负责人。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平安员数量应满意“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1名治安保卫负责人”的标准,负责监督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的治安防范、维护警戒区内的治安秩序,组织协调清场撤退、平安警戒等工作。 4、设爆破作业人员岗位。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应根据爆破作业项目现场及作业点的数量配备足够的爆破作业人员。 平安员。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平安员数量应满意“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1名平安员”的标准,负责帮助项目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做好相对固定的某一个爆破作业项目的现场平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爆破作业项目平安管理档案,是各个项目负责平安管理工作的干脆责任人。项目平安员应当由具备平安生产学问和平安管理实力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阅历丰富的爆破员担当,持证上岗。 保管员。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保管员数量应满意“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2名保管员”的标准,专职负责相对固定的某一个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的保管、看护、收发、登记、清理退库等工作,由具备平安生产学问和操作实力的爆破员担当,持证上岗。 爆破员。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爆破员数量应满意“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2名爆破员”的标准,专职负责相对固定的某一个爆破作业中的布孔、验孔、装药、联线、防护、起爆、警戒、爆后检查等操作,持证上岗。 以上对爆破作业人员配备数量的限定只是基本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应当依据实际爆破工作中对爆破作业人员的须要来增加各个爆破作业点的平安员、保管员、爆破员数量。 第九条 项目部人员管理要求 1、相关人员信息的备案。参加爆破作业的涉爆人员信息资料应当随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上报各级公安机关,人员有改变时,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刚好向公安机关备案。 2、相关人员的教化培训。爆破作业项目部应在爆破作业项目爆破施工前,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并建立教化培训档案,根据“一人一档”进行管理。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熟识平安规程和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娴熟驾驭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以及该项目爆破类型的平安操作实施看法,能实行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未经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十条 爆破施工单位承接爆破作业项目后,应组织符合执业资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爆破施工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分技术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三个部分编写。 爆破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法律法规及本细则的要求。 第十一条 爆破作业单位在起先编制爆破施工方案前,应派设计人员到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形成书面勘测报告书,勘测报告书应作为设计工作的主要依据。 实地勘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制成爆破作业现场勘察表): 1、爆破对象的形态,包括爆区地形图,建(构)筑物的设计文件、图纸及现场实测、复核资料; 2、爆破对象的结构与性质,包括爆区地质图,建(构)筑物配筋图; 3、影响爆破效果的爆体缺陷,包括大型地质构造和建(构)筑物受损状况; 4、爆破有害效应影响区域内须要爱护对象的分布。 第十二条 爆破技术设计方案分设计说明书和图纸两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即爆破对象、爆破环境概述及相关图纸,爆破工程的质量、工期、平安要求; 2、爆破技术方案,即方案比较、选定方案的钻爆参数及相关图纸; 3、起爆网路设计及起爆网路图; 4、平安设计及防护、警戒图。 5、困难环境爆破技术设计应制定应对困难环境的方法、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方案应依据爆破技术设计、招标文件、现场勘测报告、业主托付书、招标答疑文件等进行编制。 爆破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2、施工打算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人、材、机的支配及平安、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4、爆破器材管理、运用平安保障; 5、文明施工、环境爱护、预防事故的措施; 6、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 第十五条 设计文件未通过平安评估的,应按要求重新编制;平安评估要求修改或增加内容的,应按要求修改、补充。 第十六条 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觉地形测量结果、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完好状态等与原设计依据不相符或环境条件有较大变更,应刚好修改设计或实行补救措施。 第五章 爆破施工方案的平安评估(事前) 第十七条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旁边等特别地区实施爆破作业的(以下简称“特别地区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应向本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第十八条 特别地区爆破作业项目的爆破施工方案在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2023 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平安评估。 第十九条 平安评估单位应当与爆破作业项目托付单位签订平安评估合同,依据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要求支配不少于3 名具备相应作业资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平安评估专家组,指定其中1名专家组成员为组长,全面负责平安评估工作。 其次十条 平安评估专家组应当依据合同托付依法开展平安评估工作,包括确定评估活动的工作流程,核查书面材料,勘察项目现场,审查爆破方案,最终编制评估报告。 其次十一条 爆破作业单位申请平安评估时,应当供应书面评估材料。所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刚好补正。书面材料的审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1.1 爆破作业应当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禁止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1、为建设工程实施岩土爆破作业的,该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供应建设单位签发的同意实施爆破作业的托付书、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文件,禁止爆破作业单位为违法建设工程实施爆破作业; 2、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供应爆破作业单位与托付单位签订的托付合同、属地政府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能够证明被爆破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3、为采矿工程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供应矿山单位同意实施爆破作业的托付合同、矿山单位合法采矿活动的证明文件,禁止为非法采矿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4、实施其它特别爆破作业的,应当供应能够证明爆破作业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12.2 爆破作业单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申请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地位,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12.3 预审查爆破施工方案 1、比照gb6722-2023 的有关规定,核定爆破作业项目的级别; 2、核对爆破作业单位供应的工程爆破单位许可证,核查证件所载明的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是否与项目级别相适应; 3、核查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项目负责人、平安责任人及其他爆破作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爆破平安作业证等证件,核对证件所载明的资格等级和从业范围与项目级别是否相适应,核对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4、核查爆破作业所运用的设备器材是否能够满意项目要求; 5、核查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或者临时储存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12.4 核查书面申请材料应当齐全。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2、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 3、爆破作业平安生产应急预案; 4、爆破作业单位证件。包括爆破施工、平安评估、平安监理等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合同原件。包括:爆破施工单位与托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平安评估单位与托付单位签订的平安评估合同,平安监理单位与托付单位签订的平安监理合同; 6、爆破作业应当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文件; 7、依据法规要求,爆破作业项目应当事先征得其他部门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供应同意爆破作业的证明文件; 8、涉爆人员的证件。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项目负责人、平安责任人及其他爆破作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爆破平安作业证及其复印件; 9、岗位责任任命书。爆破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平安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在岗位责任书上亲笔签名。 其次十二条 申请单位供应的书面材料符合评估要求的,评估专家组成员应当到爆破作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满意以下要求: 22.1 核查爆破作业项目的真实性。包括:访问建设单位、托付单位及其相关单位负责人,核查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2.2 核查被爆破对象的基本状况。 22.3 核查爆破对象四邻状况。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地表地下管线,物流、交通及人员密集度,人文、水文、气象、地理、地质等状况。核查是否存在被遗漏的爱护对象,留意被爱护对象对爆破防护方面的详细要求。 22.4 现场核查时应当制作图纸、影像资料、访问笔录等档案资料。 其次十三条 平安评估报告应当经评估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平安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爆破作业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3、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平安管理暂行规定 依据公司2023年度停产检修工作安排,公司将于1月份对1#水泥磨和烘干窑等设备进行大修。为确保本次设备大修工作圆满完成,公司特重申以下平安规定: 一、本公司平安管理: 1、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作业前,为确保平安检修意识得到仔细落实,公司所属生产、仓储、供销等处室领导要召开全部参与检修人员专题平安会议,对本处室员工进行平安教化,以确保平安检修意识得到仔细落实并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平安教化落实状况必需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平安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次大修项目负责人是平安责任人。 3、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平安规章制度和本次大修平安管理暂行规定。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需戴好平安帽和口罩,穿好平安防护鞋,2m以上的独立高空作业必需系好平安带。 4、 检修中必需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转磨人员转动磨机前必需确保磨内人员撤出,磨体下方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平安事故。 5、 烘干窑炉膛内检修运用平安照明,照明电线必需用木杆挑起来,防止电线烫毁和压坏,确保平安用电。炉膛内搭设脚手架必需确保坚固,大于2米时要系平安带,拆除耐火砖时确保平安,搬运装卸材料时要切实留意手足平安。 6、 检修现场因施工须要吊开的栏杆、孔洞、盖板等,施工人员必需实行牢靠的临时平安防护措施。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8、 检修工作中禁止交叉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检修区域。 9、 公司原平安管理规则、规程仍旧有效。 二、外包单位平安管理: 1、 检修开工前,承包方必需对每个员工进行平安教化,并将平安教化落实状况经本人签字后报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平安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参加检修。 2、 检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及本暂行规定,仔细执行操作牌制度。检修工作中必需戴好平安帽和防护鞋,高空作业系好平安带。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3 、检修期间,外包单位应指定现场平安负责人并对现场状况进行平安检查、监督、跟踪。 4、 特种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应供应有效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严禁无证作业。检修工作中严禁交叉作业。 5、 外包单位必需接受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平安负责人的检查监督,对施工中查出的担心全问题,必需无条件整改。否则我公司有权做出惩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三、平安考核 1、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对相关处室进行考核和惩罚。 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加重惩罚。 3、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平安事故按双方签订的平安合同执行。 4、凡发生习惯性违章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经济惩罚。 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化学危急品平安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化学危急品平安管理条例(1987年2月1日国务院国发14号)(以下简称条例),保证平安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爱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到的各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的管理,如房屋建筑施工中常用的炸药、雷管、氧气瓶、乙炔瓶、电石、沥青、油漆、稀释剂(如乙醇、酒精)、油料及各种酸液。 3、选购、储存、发放、运用化学危急品的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需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平安学问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公司平安科协同设备科、总经办等部门对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到的化学危急品的选购、存储、发放和运用状况进行指导或监督检查,实施必要的限制,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 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所属范围内的化学危急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状况进行有效限制,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 5、选购 项目部应确保向合格资料供应商(必需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选购,选购时(前)应查询或向供应商索取政府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物资的msds(化学物质平安数字表)资料,并随材料的发放,逐级传达到有关储存、发放、运用方,进行书面具体平安技术交底,直到详细操作人员。 6、储存、发放 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建立化学危急物品台帐,并确保按条例规定储存化学危急品,做好化学危急物品的发放、运用管理: 6.1化学危急物品必需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储存室(柜)内,并有专人管理。 6.2化学危急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平安、防火规定,并依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退静电、防护围提等平安设施。 6.3化学危急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放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平安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4遇火、遇潮简单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急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简单积水的地方存放,如雷管、炸药、电石及各种酸液等。 6.5受阳光照耀简单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急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如氧气瓶、乙炔瓶、电石、沥青、油漆、稀释剂(如乙醇、酒精等)、油料等。 6.6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急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贮存室内存放,如雷管和炸药、氧气瓶和乙炔瓶等。 6.7 储存化学危急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运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 内的机动车辆必需实行放火措施。 6.8 储存化学危急物品的仓库,应当依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气和灭火措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6.9 发放化学危急物品应由相关方材料的专人负责,建立明细台帐,严格对领取物品、数量、领用人及日期进行登记:遵循限制数量,限量发放的原则。 7 运用: 7.1 运用化学危急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各种平安生产制度,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和运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严格用火管理体制:必需有平安防护措施和用具,防止遗洒和泄露。如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运用时,要距明火10m以上,搬运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阀上要有平安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乙炔瓶不应平放。 7.2 盛装化学危急物品的容器,在运用前后,必需进行检查,消退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7.3 必需根据环境爱护法的规定,妥当处理废水、废气、废渣。可定期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对其回收或处理。8 紧急状况的打算的处理: 8.1 化学危急物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据化学危急物品的种类及数量,配备足够品种及数量的消防工具和清理、灭火器具。 8.2 在化学危急物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过程中一旦发生遗洒 和泄露时,应确保马上清理干净,削减对环境的污染。 8.3 在化学危急物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危急或严峻影响时,依据公司应急打算与响应程序执行。 9 监督检查: 9.1 公司平安科协同设备科、总经办负责每半年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化学危急物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过程中的状况进行指导检查; 公司平安科协同设备科、总经办应每季度对各相关单位(项目部)在化学危急物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过程中的状况进行指导检查; 各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在化学危急物品的选购、储存、发放和运用过程中的状况进行自检、互检; 10 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本暂行规定若与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准。 11 公司平安科负责本暂行规定的建立和保持。 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化工生产装置试生产平安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贯彻平安生产方针,加强对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化工生产装置试生产的平安管理,保障员工平安及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装置的试生产前的“三查四定”及试生产工作。试生产包括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备。 3与本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职业卫生、消防平安、环境爱护、特种设备及化学品管理,按现行的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1 “三查”主要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主要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查设计漏项:结合现场实际状况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最终一次审查,查看是否存在设计漏项,是否有须要进行补充设计或改进设计的; 查施工质量:首先查看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是否与设计图纸一样,然后进行全方位的外观质量检查,须要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要求马上整改。对于施工质量的内在检查,要求查看安装材料和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管道焊口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管道系统吹扫和试压报告; 查未完工项目:现场检查有哪些项目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应完工而未完工的。 定任务: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或是整改,或是增加 ;定方案措施:依据工艺流程图,制定出包含每台设备、每条管线在内的方案;定操作人员:确定组织机构和操作人员,做到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定时间:确定完成任务的详细日期和时间。 2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3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限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4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连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5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公司所作的交接工作。 6工程交接:全部生产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公司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 1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需具备的条件: (1)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 (2)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 (3)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限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必需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意试生产的须要; (5)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意试生产的须要。 2公司应建立试生产平安管理机构,明确平安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单位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与试生产人员必需进行特地的平安教化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试生产前,公司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仔细做好试生产的各项打算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退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4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安排可依据现场实际状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装置系统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 5与试车相关的各生产装置必需统筹兼顾,首尾连接,同步试车。 6平安、环保工程必需与生产装置同步进行试车。各阶段试车排出的废液、废气、废渣的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7严格执行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刚好发觉问题;出现异样状况,相关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探讨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刚好消退并对平安有影响的,应中止运行。 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平安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平安管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平安和学校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平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实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平安符合规定,驾驭学校消防平安全面状况; (二)为消防平安供应必需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安排,确定各级消防平安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平安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 (五)依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平安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探讨贯彻看法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安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平安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刚好发觉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状况,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平安宣扬教化,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防自救实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学问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实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状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