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篇.docx
2023年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篇 书目 持续推动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依据2023年平安生产工作支配要求,在2023年车间实现平安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夯实支撑平安发展的基层基础工作,在班组持续推动标准化建设,规范班前会会议内容;规范班组平安教化培训;规范交接班;规范现场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等,使平安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步提高员工平安自觉性。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支配 从2*年*月*日始至*月*日止。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班组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负责统一支配、协调、布暑各项工作。 二、实施方案 (一)、组织学习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1、部门组织班组长学习公司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和班组长平安管理等相关学问。 2、车间组织班组长、员工学习车间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等相关学问。车间对所属班组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二)、推动实施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 1、各班组渐渐规范班前会议,由班长组织召开、班组员工参与,对当班平安的预知提示,生产工作详细的支配,根据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2、加强现场管理,工用具按要求摆放整齐,场地干净卫生; 3、严格按平安操作规程作业,无“三违”现象发生; 4、按要求开展平安活动,组织班组平安教化培训,记录填写真实、清楚、整齐。 (三)、检查验收与持续改进(6月1日至6月30日) 由平安部组织,生产部、设能部、环保部、车间负责人参与,比照现场检查考评表,对各班组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项下达整改通知,班组按整改要求持续改进。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相识。班组员工是公司平安管理的最基础工作,只有夯实基础,才能平安发展。 2、车间主任仍是班组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和监督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 3、班组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平安工作考核,与先进班组评比相结合,未达标的班组一票推翻。 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开展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看法(安委20234号)和水利行业深化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23346号),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 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部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地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中心企业。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大中型且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或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需参与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根据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方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三)。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 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100分。 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第五条 水利部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平安监督司。评审详细组织工作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担当。 第六条 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呈现场评审; (四)水利部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 其次章 自主评定和申请 第七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评审标准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开展等级评定,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四)。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及平安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状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状况、自主评定结果、发觉的主要问题、整改安排及措施、整改完成状况等。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策划、实施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自主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时,可以聘请专业技术询问机构供应支持。 第八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据自主评定结果,提出评审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五)和自评报告。 (一)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二)地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申请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一级的,经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中心企业申请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一级的,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第九条 申请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平安生产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平安生产行政许可。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的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评审期(申请等级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平安生产要求。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评审期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干脆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平安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已治理达到平安生产要求。 第三章 现场评审和审定 第十条 水利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开呈现场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的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负责。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审 (一)评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评审标准,采纳抽样的方式,实行文件审查、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察看等方法,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 (二)评审工作应在30日内完成(不含申请单位整改时间)。 (三)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评审报告(见附件六)。评审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平安生产管理及绩效,评审状况、得分及得分明细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举荐性评审看法,现场评审人员组成及分工。 第十三条 水利部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报告进行审定,达到申请等级的,公示后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 第十四条 评审未达到申请等级的,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评审;对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征得其同意,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其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记,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业绩考核、行业表彰,评价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水利市场竞争实力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十六条 水利部对取得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一级单位抓巩固,二级单位抓提升,三级单位抓改进。并视状况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觉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平安生产标准化的状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审,并形成报告,刚好发觉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平安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平安生产水平。 第十八条 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须要延期的,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水利部提出延期申请。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年度自我评审,保持绩效,持续改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评审机构复评,水利部审定,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延期3年。 第十九条 取得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利部撤销其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公告。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平安事故的; (四)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平安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五)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平安事故的。 其次十条 被撤销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须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其次十一条 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构成撤销等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评审符合三级单位要求的,予以公告。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其次十二条 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格: (一)出具虚假或严峻失实的评审报告的;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经济技术和商业隐私的; (三)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峻的。 第五章 附 则 其次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方法,结合本地区水利实际制定相关规定,开展本地区二级和三级水利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其次十四条 本方法由水利部负责说明。 其次十五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平安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动公司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推动标准化达标升级巩固,夯实公司平安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章绩效评定 其次条、公司安委办负责公司平安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职能如下: 1.负责对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达标后的巩固、整改、升级等的安排、执行、检查、考核。 2.每年对公司平安生产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比照标准组织进行标准化自查自评,检验各项平安生产制度的相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平安生产工作、指标的完成状况、现场平安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状况等,并提出改进看法,落实责任,形成评价报告以公司名义下发,依据绩效评定对达标提出嘉奖及惩罚。 3.对评估分析出的重要问题提交公司安委会探讨,提出订正、预防的方案,并纳入下一工作实施安排中。 第三章 平安预警指数 第三条、为便于更好更直观、动态地了解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状况,设置了平安生产标准化预警指数: 正常指数:不小于上年度得分。 一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安排措施并督查落实。 二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2%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缘由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指责建议,同时制定出整改安排措施并督查落实。 三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2%-3%范围内;安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缘由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通报指责,同时制定出整改安排措施并督查落实。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四条、各风场、平安生产部及个人依据岗位职责对平安生产标准化的总分详细划分,从公司标准化达标后起先,详细考核细则如下: 1.对在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通过主动整改预防取得成果的集体及个人,根据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或者避开扣分1分,公司安委办嘉奖1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2.每年标准化自查自评得分超过上一年的风场,根据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公司安委办嘉奖风场2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说明。 第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风场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 平安生产标准化-试题 一、填空题(共30分 每题2分) 1、新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定级方法)和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方法)于起试行 2、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年患排查。 3、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由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事故隐患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和各岗位。 5、矿井应每天至少进行 1次井下全面测风。 6、煤矿防治水坚持“、”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 7、回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须制定并组织实施。 8、掘进工作面在过、和岩性突变地带等应有针对性措施。 9、提升系统实力满意矿井须要。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规定要求。 二、推断题(共10分每题1分) 1、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2、每年初矿长要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平安风险辨识。() 3、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年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 4、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实力核定;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 5、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应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 6、“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装药后、放炮前检查放炮地点瓦斯浓度。( ) 7、机电小型电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 8、道岔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 9、职业健康监护应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岗位调整工作。() 10、矿井必需按规定提取平安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选择题(共20分每题1分) 1.矿领导值班带班状况统计表由矿井()部门进行汇报。 a.生产 b.调度 c.安监 2.应急预案及演练、灾难预防和处理安排的实施由()组织。 a.矿长 b.总工程师 c.平安矿长 3.4、煤矿企业一般从业人员每年必需接受不少于()学时的再培训。 a.72 b.48 c.20 4.矿井应每()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年 b.季度c.月 5.在用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 a.95% b 90% c.85% 6.矿长()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平安、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a.年 b.季度 c.每月 7.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体系: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 a.50mb.10m c.20m 8.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实力核定;每( c )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 a.周 b.旬c.10天 9.连续停工停产()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10.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四、问答题(共40分) 1、井工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专业内容包含哪些专业,分值分别为多少 2、采煤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 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试题 (答案)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共30分 每题2分) 1、新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定级方法)和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方法)于(2023年7月1日)起试行 2、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患排查。 3、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事故隐患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5、矿井应每(10)天至少进行 1次井下全面测风。 6、煤矿防治水坚持“预料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 7、回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须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8、掘进工作面在过老空区、老巷、断层、(破裂带)和岩性突变地带等应有针对性措施。 9、提升系统实力满意矿井(平安)生产须要。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地点、监测(周期)、监测方法符合规定要求。 二、推断题(共10分每题1分) 1、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2、每年初矿长要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平安风险辨识。(×) 正确答案:年底 3、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年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4、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实力核定;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 5、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应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 6、“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装药后、放炮前检查放炮地点瓦斯浓度。(× ) 7、机电小型电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 正确答案:95% 8、道岔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 9、职业健康监护应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岗位调整工作。() 10、矿井必需按规定提取平安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选择题(共20分每题1分) 1.矿领导值班带班状况统计表由矿井(b )部门进行汇报。 a.生产 b.调度 c.安监 2.应急预案及演练、灾难预防和处理安排的实施由(a )组织。 a.矿长 b.总工程师 c.平安矿长 3.4、煤矿企业一般从业人员每年必需接受不少于( c )学时的再培训。 a.72 b.48 c.20 4.矿井应每(a )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年 b.季度c.月 5.在用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b )。 a.95% b 90% c.85% 6.矿长(c )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平安、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a.年 b.季度 c.每月 7.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体系: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c )20m。 a.50mb.10mc.20m 8.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实力核定;每( c )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 a.周 b.旬c.10天 9.连续停工停产(a )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10.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c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四、问答题(共40分) 1、井工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专业内容包含哪些专业,分值分别为多少 答:包含以下十一个专业:采煤专业9分、掘进专业9分、机电专业9分、运输专业8分、通风专业16分、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专业11分、平安风险分级管控10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0分、职业卫生6分、平安培训和应急管理6分、调度和地面设施6分。 2、采煤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 答:(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实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实力10%的; (2)矿井开拓、打算、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惊慌的,或者采纳“剃头下山”开采的;(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4)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限制范围而开采的;(5)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平安出口的; (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简单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纳前进式采煤方法的;(8)图纸作假、隐瞒采煤工作面的;(9)未配备分管生产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规范我市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平安标准化)评审工作,依据山东省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方法(试行)(鲁安监发202312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平安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其他行业开展平安标准化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 平安标准化评审实行企业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平安监管部门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平安标准化工作开展状况进行评定,经自评达到相应标准后申请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市平安监管部门确定的平安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组织实施,评审单位应当在认定的评审范围内从事平安标准化评审工作。 第四条 青岛市平安监管局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平安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审核公告。 其次章 平安标准化评审程序 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据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3)和相关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进行平安标准化自评。已制定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平安生产标准。 第六条 企业自评达到平安标准化相应等级标准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平安监管部门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资料(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一)。 申请平安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市直企业和中心、省驻青企业干脆向市平安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市)平安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的区(市)平安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平安监管部门。 申请平安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市平安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平安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 市平安监管部门接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通知评审单位进行外部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有关区(市)平安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缘由。 申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审: (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等证照过期、被吊销或暂扣的; (二)当年度因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被从重惩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 (四)谎报、瞒报生产平安事故的; (五)上级平安监管部门规定不能评审的。 第八条 评审单位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相关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对企业平安标准化体系的建设状况进行审查。 评审单位要与企业充分沟通,制定有针对性的评审工作方案,被评审企业应协作评审单位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应当独立进行,实行查阅文件资料、座谈提问、试卷调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等方法,比照相应的平安标准逐项打分并做出评审结论。须要企业整改的,应告知企业进行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后,编制评审报告报市平安监管部门(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二)。 评审单位在接到市平安监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 评审依据相应标准采纳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三级平安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得分为60分(含)以上。相关评审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市平安监管部门对评审单位报送的评审报告及其他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平安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颁发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和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审核发觉的问题,需评审单位补充说明相关事项的,评审单位应当补充完善相关材料;需企业整改的,由评审单位通知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进行再次评审。 市平安监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达标企业平安标准化工作及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比例不得低于达标企业数量的10%。 第十条 三级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须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参照本方法有关规定申请复评。 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式样由省平安监管部门统一规定(见附件三、四),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取得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自取得评级之日起,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对本企业平安标准化实施状况的自评;企业平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刚好更新、调整平安标准化体系。 年度自评报告及平安标准化体系变更等材料,企业应于完成报告或变更后30天内向原评审单位备案,评审单位收到相关备案材料后,应刚好向相关平安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 第十二条 市平安监管部门为平安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 第十三条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平安标准化评审的三级评审单位由市平安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省平安监管部门备案。 市平安监管部门依据三级评审单位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认定其评审范围,明确评审行业。对没有相应平安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行业,可由市平安监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第 十四条 三级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评审质量限制体系; (四)需有10名以上专职评审员; (五)每个评审范围应有不少于3名与评审范围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意评审工作须要的评审专家,并与其签订专家聘用协议; (六)其他开展评审工作须要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三级评审单位由市平安监管部门发放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资格证书有效期满须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 评审单位取得资格满1年以上,须要增加评审范围的,应当于每年9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评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单位分立或合并的; (二)单位名称或注册、办公地址发生改变的; (三)法定代表人发生改变的。 第十九条 评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其评审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一)考核不合格的; (二)违反有关评审规定和其他违规行为,不宜接着从事评审工作的; (三)资格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的; (四)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应予撤销的。 其次十条 评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恳守信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评审活动,客观、照实地反映评审事项,并对作出的评审结果负责。 其次十一条 评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评审质量限制体系。评审记录、被评审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刚好归档,妥当保管。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评审活动全过程管理。 其次十二条 评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校(含高校)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平安工程师、平安评价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熟识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审标准等,驾驭相应的评审方法; (三)通过省平安监管部门或省平安监管部门托付单位组织的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学问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 其次十三条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校(含高校)以上学历; (二)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平安管理现场工作经验,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举荐; (四)具有与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视察、分析和推断实力,能够参加开展对申请单位的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等工作; (五)通过省平安监管部门或省平安监管部门托付单位组织的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学问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其次十四条 已取得三级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市平安监管部门应当在3个月内托付评审单位对企业进行监督评审。 其次十五条 已取得三级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颁发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平安监管部门公告撤销其平安标准化等级,收回其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 (二)在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两次一般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 (三)平安标准化评审存在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四)不按规定接受检查的; (五)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平安事故的; (六)监督评审不合格的; (七)平安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八)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应予撤销的。 其次十六条 被撤销平安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方可重新提出平安标准化评级申请。 其次十七条 市平安监管部门负责对三级评审单位的评审资格条件保持、评审工作开展、评审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其次十八条 评审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平安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评审开展状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向有关平安监管部门报告相关状况。 第五章 附则 其次十九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评审单位的确定根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本方法有关规定公布评审资格,发放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国家和省对平安标准化达标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方法自2023年 月 日起起先实行,有效期五年。 推行平安生产标准化构建预防生产平安事故的长效机制 我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仔细贯彻平安生产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保平安、促发展的核心主题,进一步深化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推行平安生产标准化作业管理,完善平安生产动态监管体系,加大平安生产监察力度,强化薄弱环节专项整治,主动开展平安宣扬教化培训,逐步构建平安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了集团公司近几年来无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的责任目标,并多次被评为省、市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回顾以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平安基础管理,推行五不工作法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将平安生产摆在压倒一切的位置,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责任到人;开展检查,整治到位;实施宣教,意识提升,从而夯实了平安基础工作,从根本上实现以生产效益为中心向以平安发展为中心的转变,持续推行平安管理五不工作法: 一担心全规章制度不缺少。依据行业特点和各单位平安工作的实际,我们要求各子公司充溢完善了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并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各车间岗位仔细学习,并严格考核,以维护制度的肃穆性,增加平安管理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二担心全责任落实不马虎。每年初,我们集团公司和市安委会按时签定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我们集团公司安委会与各生产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生产单位与车间、班组每一位员工签订平安目标责任书,把平安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有关人员,并且要求做到生产厂区设备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每个工作面、每台设备都有专人负责并悬挂责任标识牌,从而建立起一个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构成了一个纵向究竟、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平安管理网络体系,真正实现平安生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