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应急奖惩制度5篇.docx
2023年应急奖惩制度5篇 书目 第1篇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范例 第2篇矿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 第3篇某矿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第4篇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第5篇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矿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平安管理,增加员工的平安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实力,确保平安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主动的职工。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平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平安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平安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看法,由公司领导确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遇损失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严峻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相识其错误行为,看法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肇事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相识错误并改正,看法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相识错误且看法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探讨,征求工会看法,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确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平安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某矿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平安管理,增加员工的平安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实力,确保平安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主动的职工。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平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平安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平安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看法,由公司领导确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遇损失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严峻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相识其错误行为,看法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肇事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相识错误并改正,看法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相识错误且看法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探讨,征求工会看法,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确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平安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平安管理,增加员工的平安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实力,确保平安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主动的职工。 (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平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平安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平安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看法,由公司领导确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遇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峻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相识其错误行为,看法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相识错误并改正,看法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相识错误且看法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探讨,征求工会看法,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确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平安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奖惩制度范例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平安管理,增加员工的平安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实力,确保平安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主动的职工。 (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平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平安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平安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看法,由公司领导确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遇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峻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相识其错误行为,看法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相识错误并改正,看法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相识错误且看法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探讨,征求工会看法,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确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平安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平安生产责随意识,预防和削减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平安生产纳入业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平安生产限制指标,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不能参与评优树先活动。 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单位的平安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矿负责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要实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平安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兑现奖惩,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一票推翻”制度。对在当年内未完成平安生产责任目标或发生影响恶劣的平安生产相关问题的单位主管领导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先进、优秀、劳模的评比嘉奖资格。 四、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以表扬或嘉奖: 1、对于平安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平安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果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仔细检查,刚好发觉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主动参加抢险救灾,避开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果者。 3为保证平安生产,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设,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平安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退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爱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平安专项活动及平安宣扬教化中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五、责任追究制度: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1、迟报、瞒报平安事故的; 2、未刚好到位,延误抢险救援时机的; 3、对事故中受伤人员拒绝进行医疗救治的; 4、阻挠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的; 5、拒不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 6、未按规定编制、上报应急救援预案的; 7、未定期报告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的。 以上行为必需责令整改、通报指责、赐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造成严峻后果报上级部门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