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篇.docx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篇 书目 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以保证国家和公司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与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领导。 2.2 设备平安课负责公司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平安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平安生产监督体系,保证公司平安生产目标的实现。 3.2公司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 3.3公司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责。各单位对其平安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3.4公司各级平安监督机构在履行平安生产监督职责的同时,应主动探究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平安生产技术。 3.5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及职责 3.5.1公司必需设立独立的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各单位的从业人数超过300人的也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二级平安生产监督机构;不足300人的设专职或兼职平安员。 3.5.2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应满意以下基本要求: a)从事平安生产监督工作的人员必需持有任职资格证,人员数量必需根据国家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配备; b)专业搭协作理,分工明确,并有各岗位职责规定; 3.5.3公司的平安监督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托付的行政副职主管。 3.5.4公司平安生产监督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命或者撤职,必需刚好报中电装备公司平安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3.6平安监督机构职责: 3.6.1监督各部门及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刚好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看法; 3.6.2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平安状况;涉及人身平安的防护设备设施的平安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刚好下达平安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6.3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平安健康管理制度; 3.6.4组织编制公司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安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运用状况;监督劳保用品、平安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运用; 3.6.5监督所属单位平安培训安排的落实; 3.6.6组织生产平安事故调查,根据“四不放过”(即事故缘由不清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惩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化者没有受到教化不放过;没有实行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看法; 3.6.7对平安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赐予表扬和嘉奖的建议或看法;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指责和惩罚的建议或看法; 3.6.8参加公司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6.9对发觉的重大平安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平安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主动向平安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7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3.7.1公司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a)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b)熟识与平安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熟识本企业的生产过程; c)身体健康。 3.7.2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7.3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a)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平安状况; b)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c)有权要求爱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状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d)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看法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平安生产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订正或越级反映。 3.7.4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a)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b)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说明理由的义务; c)因事故调查须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状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d)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隐私和业务隐私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e)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化调查的义务。 3.8平安生产措施与保障 3.8.1遵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8.2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3.8.3保证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a)完善、改造和维护平安防护设备设施; b)平安生产教化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c)平安评价、重大危急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d)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 e)设备设施平安性能检测检验; f)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g)其他与平安生产干脆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3.9公司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实力。 3.10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平安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11公司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了解有关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熟识规章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驾驭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未经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12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危害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做出指责、检举和控告。 3.13工会发觉单位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订正看法和改进的建议;当发觉危及职工生命平安的状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急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需刚好做出处理确定。 3.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平安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需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运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平安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15建设项目在可行性探讨阶段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平安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16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定编制平安专篇。平安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平安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17建设项目平安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平安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3.18建设项目平安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9建设项目平安设施竣工后,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平安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限制评价。建设项目平安设施阅历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运用。 3.20平安预评价报告、平安专篇、平安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地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1公司和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急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急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当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2公司和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实行有效措施限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23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运用许可证。 3.2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平安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当刚好整改;短暂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当制定详细整改安排,并实行牢靠的平安保障措施。检查及整改状况应当记录在案。 3.25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平安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平安生产责任和义务。平安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项目承包费用。 3.26公司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平安生产工作,承包单位应当听从统一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平安管理详细负责。 3.27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扬、教化、培训、演练,并根据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3.28建立平安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平安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危急源管理记录、平安资金投入和运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平安预评价报告、平安专篇、平安验收评价报告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平安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刚好归档。 3.29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化从业人员根据规定佩戴、运用。 3.3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管理,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3.31定期对平安设备设施和平安爱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运用年限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刚好予以报废。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平安技术性能。 3.32主动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提高企业的平安生产水平。 3.33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刚好报告本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34公司各单位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平安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惩罚。 3.35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实施。检查分为: 3.35.1常常性检查: a)公司各单位的班组长或班组平安员每天对本班组进行检查,并填写班组平安检查记录。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查。发觉违章行为、平安隐患应刚好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的要刚好向单位领导报告。 b)公司各单位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发觉违章行为和平安隐患应刚好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平安监督部门报告。 c)平安监督部门负责生产现场的日常平安巡检,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发觉违章行为和平安隐患应刚好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35.2专项检查: a)由平安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公司特种设备、劳保用品、危急化学品的运用管理等进行特地检查。 b)平安监督部门依据季节特点组织防火、防暑降温、防寒、防汛等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3.35.3定期检查: a)由平安监督部门协作上级平安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检查。 b)由公司办牵头,平安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参加,对所属单位以及重点防范部位进行节假日前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3.35.4检查内容 a)查思想:检查各级人员对平安的相识,有无忽视平安的思想和行为。即检查全体员工的意识和素养。 b)查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 c)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状况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 d)查领导:检查平安工作的管理状况。 e)查隐患:检查在用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以及生产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 3.36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平安预评价、平安专篇、平安验收评价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 的监督检查。 3.37当加强对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学问培训,提高管理实力。 4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202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 gb/t 24001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 规范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329号) 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1 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制度。 1.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平安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1.3 建筑工程平安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1.4 建筑工程开工平安条件审查制度。 1.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6 施工起重机械运用登记制度。 1.7 建筑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8 危及施工平安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2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本级机关建立以下平安生产工作制度: 2.1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缘由和平安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发布建筑工程平安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2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联络员制度。在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及有关企业中设置平安生产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信息动态沟通,探讨限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支配重大工作。 2.3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别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仔细分析和查找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平安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年度同时期曾发生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平安生产工作部署。 2.4 建筑工程重大危急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危急源的普查登记工作,驾驭重大危急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常常性的向社会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急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状况。 2.5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状况、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监管措施状况;依据平安生产形势分析,结合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监督检查地区。 2.6 建筑工程平安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与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见谈话,分析事故缘由和平安生产形势,探讨工作措施。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与发生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并将约谈告诫记录向社会公示。 2.7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对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8 建筑工程平安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对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惩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立卷归档。 2.9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建筑工程平安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平安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利用网络、媒体等向全社会公示,加大平安生产社会监督力度。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平安监管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公司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为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平安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平安的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平安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运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平安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 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平安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沟通、推广先进阅历。 3、坚持深化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督促平安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 监督限制各生产单位的平安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了解驾驭平安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担心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平安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平安达标和文明施工。 5、协作各级平安值班领导组织平安活动和定期平安检查。 参与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帮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别工种工人的平安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作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峻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刚好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平安制度、标准和有关平安技术、劳动法规等担心全行为规定的,经劝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平安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平安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平安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加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状况。 (3)坚持深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担心全行为,检查落实平安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运用、电气线路布置和运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觉隐患刚好进行帮助解决。 (4)帮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参加组织平安生产活动和定期平安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平安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 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别作业人员的平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峻的担心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刚好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加协作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平安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状况。 (9)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劳动爱护工作的先进阅历。 (10)听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平安状况和平安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驾驭平安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平安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平安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按每季度必需组织一次平安生产大检查。 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与; 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刚好消退隐患。 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状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平安达标状况进行全面限制、检查。 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平安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平安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平安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平安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平安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平安检查达标。 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 否则,项目经理应担当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赐予经济惩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平安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平安隐患问题,必需刚好解决处理,按限期仔细整改刚好反馈回执。 平安员对检查发觉的平安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办法想方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 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嘉奖与惩处是企业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行少的管理限制手段之一。 实行强化管理对削减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嘉奖与惩处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平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果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赐予嘉奖和惩处。 2、在平安生产工作中成果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赐予荣誉和嘉奖.3、凡能仔细执行企业的各项平安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果的; 4、凡在企业的平安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独创、平安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开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平安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化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赐予惩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平安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平安生产责任制造成平安事故的; 9、发觉事故险情,即不实行措施又不刚好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爱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有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指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刚好对提出的限期消退平安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平安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平安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仔细组织、按期整改刚好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平安考核指标和确立平安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干脆阻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平安生产,干脆违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干脆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赐予经济惩罚。 某公司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公司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平安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平安的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平安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运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平安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平安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沟通、推广先进阅历。 3、坚持深化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督促平安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限制各生产单位的平安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了解驾驭平安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担心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平安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平安达标和文明施工。 5、协作各级平安值班领导组织平安活动和定期平安检查。参与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帮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别工种工人的平安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作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峻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刚好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平安制度、标准和有关平安技术、劳动法规等担心全行为规定的,经劝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平安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平安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平安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加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状况。 (3)坚持深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担心全行为,检查落实平安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运用、电气线路布置和运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觉隐患刚好进行帮助解决。 (4)帮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参加组织平安生产活动和定期平安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平安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别作业人员的平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峻的担心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刚好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加协作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平安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状况。 (9)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劳动爱护工作的先进阅历。 (10)听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平安状况和平安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驾驭平安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平安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平安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需组织一次平安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与;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刚好消退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状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平安达标状况进行全面限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平安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平安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平安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平安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平安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平安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担当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赐予经济惩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平安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平安隐患问题,必需刚好解决处理,按限期仔细整改刚好反馈回执。平安员对检查发觉的平安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办法想方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嘉奖与惩处是企业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行少的管理限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削减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嘉奖与惩处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平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果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赐予嘉奖和惩处。 2、在平安生产工作中成果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赐予荣誉和嘉奖. 3、凡能仔细执行企业的各项平安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果的; 4、凡在企业的平安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独创、平安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开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平安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化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赐予惩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平安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平安生产责任制造成平安事故的; 9、发觉事故险情,即不实行措施又不刚好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爱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有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指责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刚好对提出的限期消退平安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平安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平安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仔细组织、按期整改刚好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平安考核指标和确立平安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干脆阻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平安生产,干脆违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干脆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赐予经济惩罚。 a公司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平安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平安的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平安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运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平安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平安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沟通、推广先进阅历。 3、坚持深化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督促平安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限制各生产单位的平安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了解驾驭平安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担心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平安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平安达标和文明施工。 5、协作各级平安值班领导组织平安活动和定期平安检查。参与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帮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别工种工人的平安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作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峻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刚好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平安制度、标准和有关平安技术、劳动法规等担心全行为规定的,经劝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平安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平安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平安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加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状况。 (3)坚持深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担心全行为,检查落实平安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运用、电气线路布置和运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觉隐患刚好进行帮助解决。 (4)帮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参加组织平安生产活动和定期平安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平安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别作业人员的平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峻的担心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刚好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加协作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平安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