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三旧”招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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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三旧”招商方案.docx
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三旧”招商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下称“招选人”)计划采取村企合作的方式对位于大雁村 的1.6476公顷(16475.61平方米,折合24. 71亩)的旧厂房 用地进行全面改造。由招选人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服务平台公开遴选确定企业合作改造,招商方案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圃灵路与雁东三路交界处,东至雁东三路, 南临中山市科德隆制冷有限公司,西至黄焯辉、吴韵云、梁建 雄用地,北至蔡锡锋用地,用地面积1. 6476公顷(16475.61 平方米,折合24. 71亩)。(二)土地现状情况。项目用地土地权属均为村集体土 地,无合法用地手续,由大雁村民委员会于2004年出租作 为厂房以及配套仓储使用,改造范围内现有建筑面积 12844. 75平方米,属于租户自建,招选人已与租户达成退租 搬迁协议,将由招选人或租户负责建筑物的拆除。(三)规划情况。改造范围内1. 6476公顷(16475.61平 方米,折合24. 71亩)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由 大雁村经联社自愿申请将该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上述用地完善转用、集转国手续后,依据中山市黄圃镇大雁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2)(中府函202248号) 供应土地。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6157公顷(16156.48平方 米,折合24. 23亩)拟按容积率2. 5-3. 5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 地给改造主体;道路用地0.0319公顷(319. 13平方米,折合 0. 48亩)拟划拨给黄圃镇人民政府。具体规划条件以政府批 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二、合作方式和条件(一)合作方式。招选人根据“三旧”改造政策完善项目 用地手续,并经大雁村经联合社股东代表表决同意自愿将集 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由市政府将1.6157公顷 (16156. 48平方米,折合24. 23亩)工业用地协议出让给经 公开遴选的合作企业(下称“竞得人”),竞得人采用现金 补偿、物业补偿等方式补偿给招选人。(二)合作条件。(1)竞得人获得1.6157公顷(16156. 48平方米,折合 24. 23亩)工业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划要求且容积率不低于 2.5开发建设项目,作为改造主体享受相应符合条件的“三 旧”优惠政策。(2)竞得人承担经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 遴选的服务费(根据合同据实支付)。(3)村集体经公开遴选后享受以下补偿权益:现金补偿。现金补偿不少于¥14, 500, 000元(大写 为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最终现金补偿以公开遴选 结果为准。其中现金补偿由以下内容构成:一是由竞得人按 规定缴纳协议出让到竞得人名下的土地出让金,后续扣除农 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由政府返还作为补偿款一部分;二是竞投 现金补偿结果扣除前款部分后由竞得人以现金支付补偿招 选人。物业补偿。竞得人需为招选人无偿建设证载建筑面积 不少于1472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和相应配套的汽车车位(具 体数量以技术规范要求为准),建设位置位于与本地块南面 相邻的B地块。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项目设计、 规划报建、建造成本、聘请监理单位等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 人承担,不动产权证办理产生的费用由招选人自行承担。补 偿物业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招选人。招选人在大雁村经联社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且 “三旧”改造方案、招商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应按程 序要求履行完善用地手续、集体转国有手续、土地交付等主 体责任。招选人保障土地清理,在竞得人支付首期现金补偿 款后2个月内签署土地出让合同,非竞得人原因的,在竞得 人缴纳土地出让金90天内办理不动产登记。本项目用地经完善有关手续后,竞得人需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实施改造。三、市场主体参与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2)竞投人近三年在国家、省、市信用信息系统没有 不良记录;(3)竞投人应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 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物业管理行 业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家用电器研发和物业管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竞投人须自本项目中选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在中山市黄镇注册以竞投人作为持股100%股东的新公司。四、竞投规则与要求(一)竞投规则本项目采用“竞现金补偿款”方式竞拍,即按照设定现 金补偿款下限的基础上,以现金补偿款数额最高者原则确定 竞得人。现金补偿款以¥14,5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 肆佰伍拾万元整)为底价,每次举牌现金补偿款增加数额不 少于10万元,不设封顶,出价现金补偿款最多者确定为竞 得人。(二)保证金要求(1)竞投保证金参与竞投人须于竞投前缴纳竞投保证金¥10,0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至招选人指定账户,竞得人竞得项目后,竞投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中山市黄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合作协议 后5天内自动转为现金补偿款。竞得人在缴纳本地块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5天内,将竞投现金补偿 结果扣除前款部分后的款项以现金支付补偿至招选人指定 账户。未中选者,竞投保证金在竞价申请办理退还手续后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履约保函竞投人根据本招商方案要求向招选人提供履约保函。履约 保函为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3, 000, 000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履约保函由竞投人在 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5天内开立给招选人。五、其他监管要求(1)竞得人须于竞得当天签订合作企业招选成交确 认书,并自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中 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 A地块合作协议、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 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B地块代建协议。(2)竞得人须按规定签订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 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实施监管协议、 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 项目B地块实施监管协议,并按合作协议、监管协议约定 实施改造。(3)竞得人违反或未达到相关协议约定内容的,按协 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