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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坑管理制度篇 书目 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困难,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当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平安牢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限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爱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需是经过市建 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需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详细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需纳入岩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均应在严格的监理之下进行。 1.7深基坑工程应采纳信息施工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刚好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周密的防范和应急的后备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构件和支撑构件(含锚杆等)均不得超越红线,必需超越红线时应征得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1.9建设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供应相关条件,特殊应供应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以及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有关资料。 1.10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削减工程风险损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设单位应托付勘察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的专项勘察工作,勘察单位必需依据工程实际状况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共同审定。 2.2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就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提出详细的要求,特殊应强调做好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供应其精确位置及范围。支护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意设计须要,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3勘察报告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福建省标dbj13-07-91进行编写,特殊要对基坑周边的岩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对土层必需精确供应各周边分层土实际的c、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供应的宠统值代替。 2.4勘察单位必需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出现异样状况时的探讨和探讨,并刚好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3.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依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佳设计方案,以求平安牢靠、经济合理、便利施工和缩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需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平安外,还必需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安。支护设计必需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设计单位必需编制具体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及平安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供应不同挖土深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当采纳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得牢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依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设计单位必需编制具体、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3.5.1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着重说明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监测要点;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对四周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爱护措施;基坑周边堆载限值;基坑暴露时限。 3.5.2总平面布置图应精确表示地下室轮廓和开挖轮廓线;围护结构、支撑系统、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基坑四周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线位置。 3.5.3监测元件的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竖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意进行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3.5.4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排水沟、放坡、管线、止水帷幕、支护构件、支撑构件和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基础。 3.6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深化施工现场,当发觉地质状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时,应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探讨解决,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需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依据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预先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2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规内容外,还应特殊强调执行设计总说明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限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线的爱护(观测)措施;应急抢险措施。 4.3施工方案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会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经会审确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必需按规定程序报审,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4.4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平安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4.5施工过程中如发觉异样状况或观测数据接近设计预警指标时,必需刚好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发觉险情应刚好实行补救措施,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4.6深基坑开挖后应刚好浇灌垫层混凝土和修建地下结构,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回填,禁止基坑超期暴露。 4.7相邻深基坑工程同时施工时,必需统一考虑工程施工时的相互影响,确保双方支护结构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安。 4.8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和暴露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平安事故时,必需马上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与监测 5.1深基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监理,宜托付担当主体结构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2监理单位必需仔细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单位供应的技术文件,检查和监督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发觉异样状况应刚好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探讨处理。 5.3深基坑工程必需托付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为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单位。当支护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时,宜由该单位监测。 5.4监测单位应依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前编制出平安牢靠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审定。 5.5施工前监测单位必需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具体调查并记录拍照,对可能发生争议的基坑四邻,建设单位应预先托付房屋鉴定和公证部门进行鉴定和公证。 5.6深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土体状态改变;地下水位改变;土层孔隙水压力改变等方面的综合监测。hj*2 5.6.1支护结构监测的主要内容有支护结构变形及顶部位移监测;支护结构沉降监测;支护结构和支撑结构应力监测等。 5.6.2周边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有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的监测;邻近基坑的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沉降与变形监测。 5.7深基坑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的全过程。支护结构监测时限与基坑暴露时限相同,周边环境监测时限应在监测方案中确定,一般应延长至基坑回填后18个月。 5.8在连续大雨和台风季节及地下水位涨落较大等特别时期,监测单位应加密观测,出现险情时应连续观测。 5.9监测单位应刚好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每次监测资料,在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指标和出现险情时必需马上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出警报。 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困难,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当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平安牢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限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爱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需是经过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需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详细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需纳入岩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均应在严格的监理之下进行。 1.7深基坑工程应采纳信息施工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刚好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周密的防范和应急的后备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构件和支撑构件(含锚杆等)均不得超越红线,必需超越红线时应征得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1.9建设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供应相关条件,特殊应供应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以及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有关资料。 1.10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削减工程风险损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设单位应托付勘察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的专项勘察工作,勘察单位必需依据工程实际状况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共同审定。 2.2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就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提出详细的要求,特殊应强调做好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供应其精确位置及范围。支护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意设计须要,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3勘察报告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福建省标dbj13-07-91进行编写,特殊要对基坑周边的岩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对土层必需精确供应各周边分层土实际的c、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供应的笼统值代替。 2.4勘察单位必需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出现异样状况时的探讨和探讨,并刚好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3.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依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佳设计方案,以求平安牢靠、经济合理、便利施工和缩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需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平安外,还必需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安。支护设计必需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设计单位必需编制具体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及平安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供应不同挖土深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当采纳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得牢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依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设计单位必需编制具体、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3.5.1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着重说明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监测要点;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对四周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爱护措施;基坑周边堆载限值;基坑暴露时限。 3.5.2总平面布置图应精确表示地下室轮廓和开挖轮廓线;围护结构、支撑系统、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基坑四周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线位置。 3.5.3监测元件的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竖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意进行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3.5.4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排水沟、放坡、管线、止水帷幕、支护构件、支撑构件和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基础。 3.6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深化施工现场,当发觉地质状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时,应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探讨解决,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需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依据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预先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2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规内容外,还应特殊强调执行设计总说明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限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线的爱护(观测)措施;应急抢险措施。 4.3施工方案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会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经会审确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必需按规定程序报审,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4.4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平安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4.5施工过程中如发觉异样状况或观测数据接近设计预警指标时,必需刚好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发觉险情应刚好实行补救措施,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4.6深基坑开挖后应刚好浇灌垫层混凝土和修建地下结构,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回填,禁止基坑超期暴露。 4.7相邻深基坑工程同时施工时,必需统一考虑工程施工时的相互影响,确保双方支护结构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安。 4.8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和暴露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平安事故时,必需马上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与监测 5.1深基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监理,宜托付担当主体结构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2监理单位必需仔细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单位供应的技术文件,检查和监督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发觉异样状况应刚好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探讨处理。 5.3深基坑工程必需托付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为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单位。当支护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时,宜由该单位监测。 5.4监测单位应依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前编制出平安牢靠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审定。 5.5施工前监测单位必需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具体调查并记录拍照,对可能发生争议的基坑四邻,建设单位应预先托付房屋鉴定和公证部门进行鉴定和公证。 5.6深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土体状态改变;地下水位改变;土层孔隙水压力改变等方面的综合监测。hj*2 5.6.1支护结构监测的主要内容有支护结构变形及顶部位移监测;支护结构沉降监测;支护结构和支撑结构应力监测等。 5.6.2周边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有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的监测;邻近基坑的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沉降与变形监测。 5.7深基坑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的全过程。支护结构监测时限与基坑暴露时限相同,周边环境监测时限应在监测方案中确定,一般应延长至基坑回填后18个月。 5.8在连续大雨和台风季节及地下水位涨落较大等特别时期,监测单位应加密观测,出现险情时应连续观测。 5.9监测单位应刚好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每次监测资料,在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指标和出现险情时必需马上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出警报。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预防监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项/工序/部位/活动 深基坑施工、高边坡路堑开挖 潜在事故危急 坍塌 目标 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1、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tb10302-2023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tb10303-202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依据铁路工程特点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采纳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依次,履行报批手续,进行培训和交底后,组织实施; 2、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困难,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要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四周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要组织排水,对基坑和边坡实行爱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时,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3、基坑、边坡开挖支护施工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并要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依次,严禁先切除坡脚和掏挖,开挖后应刚好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边坡的稳定状况,设置支撑时,要依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状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依次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必要时应实行加固措施,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振动影响边坡稳定; 4、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依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状况确定; 5、雨期施工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实行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冬季解冻期施工时,要对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样状况后,方可施工; 6、基坑作业时,要有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施工作业时,要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马上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解除后,方可作业; 8、按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进行平安检查、监测,对发觉的问题刚好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状况进行验证。 实施单位 各架子队、各施工班组 监控部门 安质部、工程部 起止时间 施工全过程 深基坑支护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平安,避开和削减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难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2387号“关于印发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平安管理方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建质202387号文规定,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困难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四周环境和地下管线困难,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平安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 第三条根据建质202387号文规定,在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看法。下列人员应当参与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平安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2023)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平安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需遵守本规定。 其次章管理职能分工 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平安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坑支护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现场按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限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平安评估。 第七条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基坑施工的施工和平安监督和管理,必需严格根据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 第八条危急性较大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平安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与审核,方案审核由项目部技术、平安、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经审核合格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将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公司科技部经理组织公司技术、平安、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科技部经理签字,并将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收集由专家组成员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看法及专家组成员签字的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看法。 项目总工程师依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平安技术交底,经交底与被交底各方签字后的平安技术交底在项目平安部门备案。 第九条项目平安总监负责审核方案中有关平安技术和平安管理的条款,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全面平安监督和检查工作,发觉问题马上订正和制止,必要时实行停工整顿和予以惩罚,有推翻权。 第十条工程技术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详细负责编制支护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监测方案,负责编制质量管理和平安管理实施细则和检查日常的贯彻和执行状况,负责随时搜集质量、平安动态,每月填写质量月报和平安月报,于每月25日 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月报分别报公司工程部和平安部。负责施工前工程试验工作和日常施工中的管理工作和与我方有关的日常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 材料供应组详细负责材料、机具和劳保用品进场、材料复(试)验、机具试运转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平安员在项目平安总监的干脆领导下,负责现场的日常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发觉问题马上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平安总监汇报并实行措施整改,做好施工日志。 第十三条 施工队长详细负责支护工程的日常施工和管理工作,仔细贯彻和执行项目经理部颁发的有关平安和质量文件,教化职工按操作规程细心操作,做到保证支护工程的质量和平安施工,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设有分公司的区域性公司,其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一切资料和文件,可干脆上报分公司,分公司的各职能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履行公司相应的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对于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刚好上报公司科技部备案,有关平安月报和质量月报必需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分别上报公司平安部和工程部备案。 第三章 施工前打算工作 第十五条 设计打算 一、基坑支护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前必需驾驭以下内容: 1.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规模和埋置深度。 2.地质勘察部门供应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的勘察资料。 3.到现场调研建(构)筑物场地四周环境、地形、地貌、地表水、道路及旁边已有的和在建的工程实况。 4.到有关部门了解场地四周地下已有的各种管线(设施)布局和走向。 二、通过计算,进行多方案对比后,选取最优支护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对于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深基坑支护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绘制全套的建筑、结构施工图纸和各节点详图。 四、依据工程详细状况和场地四周环境,提出对现场监测的要求。包括:观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精度、观测濒度和临介状态报警值等。 第十六条 施工打算 一、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各类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 二、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和熟识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纸后,请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交底、双方会审并做好记录、存档。 三、基坑支护必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障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支护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依次、施工工艺、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机械选型和降水方案等。 5.具体绘制支护体系各桩位或地下连续墙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节点详图。具体绘制地下连续墙与地下室底板和各层楼板间相连接节点详图。 6.具体绘制各基坑内部支护体系各层次的平面图和剖面图,以及各节点的详图。 7.具体绘制土方放坡坡度,锚杆、土钉和挡墙的构造和节点详图。 8.具体绘制降水井以及各级轻型井点降水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详细构造详图。 9.支护(支撑)体系、降水以及土方开挖等应有具体的计算过程,各种数据来源应精确。保证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行性。 10.通过计算明确降水停止的详细部位和详细工序。 11.逆作法施工的详细方法和施工的可行性,明确地下(基坑)施工和地上施工两者间的相互关系及实行相应的措施。 12.具体列出基坑(地下)和地上各类工程的施工依次和施工方法,明确技术间隔的时间。 四、编制施工平安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我方负责的监测监控方案等。 五、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编制监测项目的实施细则等。 七、编制施工安排:包括施工进度安排、材料与设备数量和进出场安排。 八、编制劳动力安排: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记录,公司科技部应建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台帐,包括方案名称、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的完成时间和实施的部位等内容。 第十八条 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队长分别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进行平安、技术和质量标准的交底,全体工人已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 监测人员和记录人员定岗、定位,分工明确,并已进行培训。 其次十条 组织原材料进场,并经复试合格。 其次十一条 组织机械装备进场,并经试运转合格。 其次十二条 组织各类检测仪器(表)和检测工具进场,并具有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和率定的证明。 其次十三条 劳保用品和器具打算齐全,经检验合格备用。 其次十四条 现场障碍清除完毕。 其次十五条 建议和督促建设单位马上组织有监测资质证明的监测检测单位进场,并做好投入监测前的一切打算工作。 第四章 支护工程施工管理 其次十六条 各种类型支护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先行做或一根桩或一个单元的工程试验,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诸如:护壁泥浆的密度、水泥浆的水灰比、砂浆(砼)的协作比、搅拌下沉速度、喷浆提升速度、重复搅拌速度、静压桩的静压力和沉桩速度、预应力的施加方法和施加应力的比例等。为大面积的顺当施工和施工平安供应牢靠保证。 其次十七条 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基坑工程平安施工奠定基础。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土建工程各工种的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诸如: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质量检查、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藏工程质量验收、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故障和质量问题的报告等。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第五章 支护工程的平安管理 其次十八条 基坑施工作业条件困难,除土建工程各工种外,还涉及诸如机械、电气等多工种联合作业,涉及地下和地面的高处交叉作业等,因此施工中除执行本平安管理规定外,尚需执行诸如土建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有关工种和高处作业的平安操作规程和平安管理制度。 其次十九条 现场内工程桩洞口较多,现场内外降水井洞口较多,现场中泥浆搅拌池、循环池、沉淀池、排污渠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必需实行各项详细措施,加强总平面的平安管理,至关重要。 第六章 技术复核和工程监测 第三十条 基坑支护开工前,项目经理睬同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等对工地四周的地形地貌、地上、地下的各类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对进场的机具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检查,对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和平安交底的书面资料以及施工队伍的资质和特别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等进行一次仔细的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一条 项目总工程师针对各种类型的支护,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的单体试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仔细思索和分析,必要时申报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公司总工程师共同探讨后对有关各施工参数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大面积施工时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工程监测、检测单位就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部位的监督监测进行详细会商,以达到基坑工程监测的预期目的。以随时驾驭基坑支护、基坑四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动态的改变,据此,制定应急预案和实行应的急措施,为地下工程和基坑四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正常施工和运用,供应平安保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技术组依据设计人员提出的对支护工程的监测要求,经过和现场监测单位协商后,编制由我方自行完成的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编制、监测项目、监测部位、监测内容、仪器(表)的配置、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报告等。 第三十四条 现场监测的项目,主要是依据基坑工程的平安等级和四周环境的各种因素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表1。 第三十五条 监测工作从基坑土方开挖始,直至回填土完毕止监测人员随时依据各监测项目的动态改变的数据,分别绘制随时间改变的曲线图表,见表2,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见表3。当累计数据接近报警值时,刚好向项目总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并经和现场监测单位协商,以便共同制定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刚好处理。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论证后处理。 每三十六条 记录人员随时做好记录,填写记录表格并签字确认。监测人员随时供应基坑工程现场监测报告,并在报告书上签字确认。记录表格和报告书分别报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核后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平安部负责说明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深基坑平安管理制度 一、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车站施工深基坑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现场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平安,本着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深基坑管理制度 2.1 深基坑值班制度 1、在现场建立值班室门卫。由项目部抽调门卫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实行24h值班制度。值班室必需安设施工员、领导、医院的电话。 2、门岗对进入深基坑的人员有平安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深基坑,对无关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2.2 进深基坑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站施工规范化建设,增加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修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