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安全管理细则篇.docx
2023年工程安全管理细则篇 书目 第1篇工程平安质量管理检查惩罚实施细则 第2篇通信管道工程平安管理细则 第3篇分包工程平安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4篇分包工程平安管理实施细则范本格式怎样的 第5篇马路工程平安管理实施细则 第6篇某水电站大坝工程平安管理细则 第7篇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8篇建筑工程平安重大危急源平安管理细则 第9篇水电站大坝工程平安管理细则 第10篇分包工程平安管理实施细则 第11篇工程平安、质量管理检查惩罚实施细则 第12篇铁路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细则 水电站大坝工程平安管理细则 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以第一领导者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平安管理见图15-1。 1 平安管理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仔细贯彻'平安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负责工程施工平安工程的监督、协调。并履行以下职责: (1)仔细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平安生产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本工程平安工作体系和以平安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平安管理制度。 (3)坚持在安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平安工作。 (4)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常常性平安教化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平安素养和自我爱护实力。 (5)总结平安管理阅历,主动推广应用现代平安管理新技术,使平安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6)负责本工程施工平安检查、监督、指导。 (7)帮助领导并组织对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到三不放过。做好平安报告、统计等平安资料工作。 (8)完善本工程施工平安检查制度、平安责任制度、平安奖惩制度、平安措施和平安教化制度。做到平安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2 本工程施工雷管库、炸药库、油库应与业主、当地公安机关共同选择位置,并派专人保管。雷管、炸药严格领、用、回库制度。 3 雷管库、炸药库、油库、材料库、生活区和机械停放区域应设置避雷装置,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区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洪、救援、警报、治安的设备器材和肯定专业人员。 5 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需遵守交通规则,按章行驶,各种施工机械杜绝带病工作。 6 工程施工设置足够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表15-1-1的规定。 表15-1-1 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 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l(勒克司) 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 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 3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 4地弄和一般地下作业区50 5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110 6一般施工协助工厂110 7特别的修理车间200 7 做好劳动爱护,定期给现场施工人员发给劳动爱护用品,如平安帽、水鞋、雨衣、手套、防护面具和平安带等;给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发给劳动爱护津贴和养分补助。 工程平安质量管理检查惩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平安、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质量责任制,肃穆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平安、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当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其次条 对违反有关平安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平安、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平安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颁发的平安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惩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惩罚。 第五条 对违反平安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惩罚形式 第六条 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干脆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惩罚标准 第七条 平安管理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00100000元: 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平安管理职责,经公司教化、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 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运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运用的; 5、施工中发生平安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平安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刚好,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平安大检查中,平安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赐予通报指责的; 7、工程结束,平安生产等级被当地平安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050000 1、在区、站级平安大检查中,平安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 2、公司季度平安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指责的; 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 4、施工中发生平安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峻的; 5、违反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 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平安生产、治安管理及安排生育协议书的; 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平安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 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刚好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平安管理责任书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20005000元: 1、在平安中间验收时,平安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 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平安员或专职平安员不履行平安管理职责的,专职平安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 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平安监督部门进行平安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 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 5、开工前3日内未办理平安登记、保险或备案的; 6、未按规定编制平安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 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 8、未依据施工现场实际状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 9、对公司出具的平安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 10、对公司组织的平安生产教化活动和平安会议,无特别理由未参与的。 11、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 12、未制订现场平安生产管理目标,未进行平安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 1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未进行有效的平安监督管理的; 14、钢管、扣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实行加强措施仍在运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 2、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平安教化;教化者及被教化者没有本人签名或三级平安教化不符要求的; 3、平安台帐资料未刚好记载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4、对公司出具的平安整改通知书内容未按时整改完毕的; 5、出现工伤事故不刚好上报公司或不实行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 6、施工现场无平安技术交底或平安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 7、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按设备台数计); 8、未对施工现场危急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 9、未执行平安生产责任制的; 10、起重机械设备在装、拆前未按要求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筑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按设备台数计); 11、项目部施工管理用建筑施工质量平安技术规范、规程未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 (五)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平安目标管理考核方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 2、现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网络的; 3、平安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上墙; 4、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或考核无记录; 5、公司检查时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书面回复的。 第八条 文明施工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2000元: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或围档不符合要求; 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4、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意消防要求的; 5、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 6、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 7、未制订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未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器材的; 8、夜间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 9、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的; 10、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 1 1、用毛竹搭设临时设施或工棚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1000元: 1、车辆进出大门未进行冲洗,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 2、作业区与生活区没有进行分隔的,作业区与生活区的主干道没有进行砼硬化的; 3、现场不平整、排水不畅的,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通道措施的; 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急品未分类存放的; 5、宿舍卫生脏乱,不符合要求的; 6、在木工间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或动用明火没有经过审批的; 7、灭火器材配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的; 8、宿舍无防暑降温、保暖、防蚊虫叮咬措施的; 7、施工现场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或布置不全的; 8、现场无大门或无门卫值班室的; 9、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10、高层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便溺设施的; 1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消遣场所的; 1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的; 13、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务的; 1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资的; 15、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的; 16、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300元: 1、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佩戴胸卡的; 2、现场厕所、浴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施工现场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垃圾的; 4、现场物料堆放未设标识牌的;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5、现场没有卫生保健药箱,无急救人员,未开展卫生防病宣扬教化的; 6、生活垃圾不刚好清理,未设置专用容器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300元: 1、大门不符合要求或门头无企业“形象标记”的; 2、现场没有平安生产标记牌,或标记牌悬挂无针对性的; 3、现场没有平安标语牌的; 4、厕所没有贴面砖、没有水冲式水箱,无人打扫卫生的; 5、宿舍内运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气设备的(按个计) 6、宿舍无卫生制度和值日牌的; 7、无门卫值日制度的; 8、现场没有设宣扬栏、阅报栏、黑板报的; 9、施工场地内随地大、小便的(按处计)。 第九条 基坑支护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2000元: 1、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米但地质状况和四周环境较困难的基坑(槽)开挖、支护、运土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高切坡(岩质边坡超过30或土质边坡超过15米)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或深基础施工采纳坑外降水,无防止接近建筑危急沉降措施的; 5、坑边堆土、料具堆放高度或距坑边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6、施工机械、机具工作位置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平安要求的;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实行措施调整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1000元: 1、基坑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的; 3、挖土司机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程序挖土、超挖的; 4、挖机作业位置不牢、担心全或挖机作业半径内有人员进入的; 5、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变形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沉降进行监测的; 6、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平安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300元: 1、挖土机进场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的; 2、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第十条 模板工程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 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2000元: 1、模板支撑系统立柱间距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 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1000元: 1、支、拆模板时,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牢靠立足点的; 2、运用商砼时,未依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订有针对性平安措施的; 3、模板支撑系统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立柱底部无垫板、用砖垫高或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 4、模板上材料堆放不匀称,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的; 5、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或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300元: 1、项目部未配备钢管、扣件检测工具的;(力矩扳手、游标卡尺、电子秤,缺一件罚100元); 2、模板拆除前未进行申请、审批、未进行平安技术交底的; 3、模板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的; 4、模板拆除后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 5、浇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 6、拆模前无砼强度报告或砼强度未到提前拆模的。 第十二条 “三宝”“四口”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2000元: 1、购买、运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la认证的平安网、平安带、平安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现场未戴平安帽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2 、高空作业未系平安带的或平安带挂设不符合要求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300元: 1、现场有10人以上未佩戴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2、通道口未搭防护棚的 (按个计) ; 3、平安帽无运用发放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200元: 1、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分色戴平安帽或无企业标记的; 2、预留洞口、坑井口、深基础边无防护的(按个计); 3、通道口防护棚搭设不符要求的(按个计)。 第十三条 施工用电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2000元: 1、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内容不齐全,不能指导现场配电施工的; 2、外电防护小于平安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3、未采纳tn-s接零爱护系统的; 4、爱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 5、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运用平安电压供电的; 6、潮湿作业、手持照明灯未运用36v以下平安电压的; 7、配电箱照明、动力混用的; 8、配箱内电元气件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按个计); 9、未按要求运用建筑工地成套设备用配电箱或配电箱无“3c”认证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1000元: 1、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 3、专用爱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三级爱护”的; 5、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爱护的; 6、配电线路老化、破皮未包扎、色标不符合要求或穿过道无防护的; 7、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的; 8、配电线路采纳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代替五芯电缆运用的; 9、熔断器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 10、特别环境下运用漏电爱护器不符合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200元(按个计): 1、配箱设置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 2、电箱无标识,线路设置混乱的; 3、分路配电箱采纳插座式的; 4、采纳非标准配电箱; 5、配电箱内电元气件破损或参数不符合要求的; 6、配电箱前维护操作通道不畅的; 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平安规定的(按设备台数)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元(按个计): 1、配电箱未按规定进行单独重复接地的; 2、无电工巡察修理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 3、灯具金属外壳无接零爱护的; 4、无电阻测试记录的。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井架、塔吊、施工电梯)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惩罚10002000元:(下列状况均按台计) 1、起重机械设备“三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测报告、生产(制造)许可证不全的;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由无资质单位施工、装拆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无三类人员证书、装拆单位平安管理人员作业时不到现场履职的; 3、起重机械设备装拆方案、事故应急预案不能满意现场施工须要的;未对装拆人员进行平安交底,交底记录非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的; 4、起重机械设备运用前未履行“三检”(安装单位自检、检测机构检测、联合验收)验收手续的或验收单相应责任人签章不全、无量化验收内容的; 5、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前未订立装、拆合同的; 6、起重机械设备未托付有资质的单位修理保养,无修理保养合同,未按时定期进行修理保养,且无相应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7、租赁的起重机械无租赁合同,自有点起重设备不能供应产权证明,不能供应“三证”、自检合格证明、安装运用说明书等相关设备证明文件及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的; 8、私自调整起重机械设备爱护装置的; 9、起重机械设备限制爱护装置、联锁爱护装置无效或缺少的; 10、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 11、起重机械设备超载运行的; 12、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司机、司索、指挥)。 13、起重机械修理保养不刚好,设备带病运行的; 14、起重机械平安保险装置超过标定运用期限而未进行检测,仍在运用的; 15、租用或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平安技术档案或平安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 16、施工现场运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未按工程所在地建筑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产权备案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1000元(下列状况均按台计): 1、起重机械设备连墙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2、设备运行时联络信号、监控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卷扬机操作棚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起重机械架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5、 起重设备安装后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盖章不全的; 6、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司机、司索、指挥); 7、起重机械设备与外电架空线路小于平安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8、起重机械设备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无漏电爱护装置的; 9、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或架体与基础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300元(下列状况均按台计): 1、 避雷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2、起重设备司机上岗无交接班记录、无修理保养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的; 3、运用缆风绳中间有接头的;缆风绳、钢丝绳的绳卡不足三只的; 4、起重机械设备架体连接松动的(按处计); 第十五条 起重吊装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吊装作业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起重机无超高、力矩限制器,无准用证; 3、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 4、吊点设置不合理的; 5、起重扒杆无经审批的设计计算书、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运用前未试吊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起重吊装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 2、超载作业、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未试吊的; 3、高处作业时,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装置的;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作业时不配平安带或平安带挂设不符合要求的; 5、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牢靠立足点的; 6、地锚埋设、缆风绳平安系统不符合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200元 1、高处作业时,无人员专用斜道或爬梯的; 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脚手板不满铺的; 3、构件堆放不符合要求的; 4、吊装作业无警戒标记,未设专人警戒的。 第十六条 施工机具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按台计): 1、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爱护接零而未设置的; 2、运用多功能木工机具的; 3、气瓶存放、施工、防护、色标不符合平安要求的; 4、施工机具运用时违反操作规程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按台计): 1、施工机具安装后未验收运用的; 2、施工机具传动部位防护罩、平安装置不全的;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爱护的;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爱护器或无触电爱护器的;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无防雨罩;电源不运用自动开关的; 4、施工机具接零爱护、漏电爱护未做的; 5、施工机具无防护棚的; 6、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或上岗作业前未培训、未进行平安交底的; 7、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不符合要求的,料斗无保险钩或有保险钩而不运用的,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 8、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 9、施工机具无防护棚的。 第十八条 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平安生产违章惩罚标准 一、项目经理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20005000元: 1、未按规定配备现场专职平安员; 2、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的; 3、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时未履行工程变更手续,对施工组织设计作相应修改; 4、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混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被责令停工整改一次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平安技术措施未组织落实; 2、未组织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未抓好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的平安教化、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 3、公司季度平安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指责的; 4、现场未按目标要求组织文明施工。 5、工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未进行封闭管理,施工扰民受到通报处理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短暂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工程施工作业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擅自不在岗人员超过2人; 3、现场管理人员违反平安管理规定受到惩罚的(按人数计)。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2000元: 1、违章指挥; 2、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单独编制专项平安施工方案; 3、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的。 (二)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未刚好组织上岗人员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进行平安技术培训;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平安施工方案未进行审核、审批; 3、未刚好贯彻平安技术管理规定;查出的技术方面的事故隐患未按“三定”要求整改,或未做好整改复查。 (三)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惩罚500元: 1、专项平安施工方案不全面、无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 2、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 3、未对查出的平安隐患从技术方面实行措施; 4、下达分部、分项工程任务未同时进行书面平安技术交底; 5、模板拆除前未对拆模申请进行批准; 6、无故不参与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平安生产检查; 7、未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办理审批手续; 8、未组织施工作业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专项方案交底,无相应交底记录。 三、 项目施工员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违章指挥; 2、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未仔细落实平安技术措施; 3、支配未经过三级平安教化的工人上岗作业; 4、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 (二)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短暂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无故不参与现场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 3、未组织施工班组学习平安规章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依据整改看法落实措施。 (三)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300元: 1、对班组人员违章作业未刚好制止; 2、现场平安设施未刚好到位,现场平安生产状况与平安技术措施不相符;或未按规定参与现场平安防护用品、平安设施和机械设备的验收及检查; 3、未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和检查; 4、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平安交底不刚好、不全面、针对性不强; 5、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要求整改后未进行复查。 6、未按规定做好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7、生活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 8、夜间未经许可进行施工受到通报的; 9、参与平安防护用品、平安设施和机械设备验收后未在验收单上签字; 10、所属班组长受到惩罚时。 四、项目平安员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平安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500元: 1、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对上级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三定”要求督促整改,或未对整改状况进行复查; 3、现场平安记录资料与实际施工状况严峻不符; 4、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 (二)平安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短暂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未常常或定期开展平安活动; 3、平安技术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未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4、未参与项目定期的平安生产检查; 5、未刚好制止违章指挥;或未刚好制止违章作业。 (三)平安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未督促做好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平安技术交底; 2、未督促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平安活动; 3、现场有一项平安防护用品、平安设施和机械设备未阅历收而运用; 4、现场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5、现场平安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项目平安管理网络图不健全;重要施工部位及危急区域无平安警示警告标记。 (四)平安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300元: 1、现场有一项平安防护用品、平安设施和机械设备验收签字手续不全; 2、平安生产月报表记录不齐全;平安生产检查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或无整改看法,或未复查;平安教化、平安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相符; 4、现场班组人员因违章作业受到惩罚时。 五、项目材料员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材料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材料选购、运输、储存未按制度实施、管理不规范; 2、材料仓库存在严峻消防平安隐患。 (二)材料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平安设施所需的材料、物资不符合标准要求; 2、选购的平安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3、材料、构件、料具堆放不按现场平面图布置,或堆放不整齐、不规范而影响现场施工平安。 六、班组长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1000元: 1、违章指挥 (二)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500元: 1、未刚好制止违章作业; 2、未开展班组平安活动; 3、上岗前未对作业现场环境、平安防护状况、机械设备和个人劳保用品进行检查,或未刚好消退发觉的平安隐患;或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上岗平安教化,或未进行上岗平安交底; 4、班组内有人赌博、斗殴。 (三)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惩罚300元: 1、平安活动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或少记或漏记; 2、上岗人员未全部接受平安教化;三级平安教化未履行签字手续;班组成员无故不参与平安学问考试;班组成员在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状况下上岗施工作业; 3、班后下岗未做到工完场清,或废物料未刚好归堆; 4、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热设备等; 5、班组人员受到惩罚时。 第十九条 现场操作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一次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3、未正确运用现场平安防护用品、设施; 4、在无牢靠有效的平安措施和防护装置的状况下,擅自开动或运用各种机械设备,或擅自运用有故障停用的机械、电气设备; 5、随意拆除、破坏已做好的平安防护设施、装置等; 6、不听从项目部关于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和要求,或不遵守现场卫生保洁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其次十条 现场操作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一次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平安帽、未扣帽带,或未正确运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高空作业时,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 3、未经过三级平安教化擅自上岗作业,或变换工种后未进行新工种平安教化擅自上岗; 4、赤脚或穿拖鞋或穿高跟鞋或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或穿硬底或穿带钉易滑的鞋靴进行高处作业; 5、作业时未做到落手清,未对废物料进行刚好归堆,班后下岗前未做到工完场清; 6、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质量管理方面: 其次十一条 现场质量管理违章行为惩罚标准 (一)发生以下状况之一者惩罚5-10万元;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处理不得当,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在部省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指责的; 3、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发生以下状况之一者惩罚1-5万元: 1、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处理得当,未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发生干脆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以下或重伤2人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3、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建筑施工平安、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