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制度管理制度3篇.docx
举报制度管理制度3篇【第1篇】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炸物品的领、退、用、核等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举报制度。 1、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到矿办公室举报或打电话进行举报,只要其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矿方负责举报人员在举报期间的人身安全。 2、 负责接待举报的人员对于举报的事件要立即进行查实,并替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3、 举报人员必须保证违章事件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无中生有,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4、 举报电话 安 全 科: 安全矿长: 【第2篇】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为监督本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行政执法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提出的申诉和举报。 第二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我局投诉或举报: 1、认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适当,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2、认为行政机关不覆行法定职责或者越权履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3、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告知听证、复议或者诉讼等救济权利的; 4、认为行政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侵犯或者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 5、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未持有或不出示证件,不按法定程序执法或不文明执法,态度蛮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诉或者举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可以投诉举报的范围; 2、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和事实依据。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 第五条、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必须注意保护投诉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向无关人员泄漏投诉或举报人的情况。 第六条 、接待投诉举报人或接听电话,必须对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规范地做好记录,并完整保存。 第七条、接待投诉举报人或接听电话,必须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言语礼貌、切忌草率、急躁、激化矛盾。 第八条、要指派工作人员对投诉、受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有档案查,领导签字,投诉、上访人签字要真实齐全,相关资料要保存完整。 第九条、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某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爆炸物品的领、退、用、核等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举报制度。 1、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到矿办公室举报或打电话进行举报,只要其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举报人一定的奖励。矿方负责举报人员在举报期间的人身安全。 2、 负责接待举报的人员对于举报的事件要立即进行查实,并替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3、 举报人员必须保证违章事件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无中生有,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员从重处罚。 4、 举报电话 安 全 科: 安全矿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