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考试重点难点知识点总结.pdf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请 删 除 此 行)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三 级 考 试 重 点 难 点 知 识 点 总 结 第 一 章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1.人 力 资 源 规 划 一 指 为 实 施 企 业 的 发 展 战 略,完 成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目 标,根 据 企 业 内 外 环 境 和 条 件 的 变 化,运 用 科 学 的 方 法,对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的 需 求 和 供 给 进 行 预 测,制 定 相 宜 的 政 策 和 措 施,从 而 使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供 给 和 需 求 达 到 平 衡,实 现 人 力 资 源 的 合 理 配 置,有 效 激 励 员 工 的 过 程.2.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的 内 容:1战 略 规 划。即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规 划,是 根 据 企 业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的 目 标,对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和 利 用 的 大 致 方 针、政 策 和 策 略 的 规 定,是 各 种 人 力 资 源 具 体 计 划 的 核 心,是 事 关 全 局 的 关 键 性 规 划。2组 织 规 划。组 织 规 划 是 对 企 业 整 体 框 架 的 设 计,主 要 包 括 组 织 信 息 的 采 集、处 理 和 应 用,组 织 结 构 图 的 绘 制,组 织 调 查,诊 断 和 评 价,组 织 设 计 与 调 整,以 及 组 织 机 构 的 设 置 等。3 制 度 规 划。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规 划 是 人 力 资 源 总 规 划 目 标 实 现 的 重 要 保 证,包 括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建 设 的 程 序、制 度 化 管 理 等 内 容。4 人 员 规 划。人 员 规 划 是 对 企 业 人 员 总 量、构 成、流 动 的 整 体 规 划,包 括 人 力 资 源 现 状 分 析、企 业 定 员、人 员 需 求 与 供 给 预 测 和 人 员 供 需 平 衡 等。5 费 用 规 划。人 力 资 源 费 用 规 划 是 对 企 业 人 工 成 本、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费 用 的 整 体 规 划,包 括 人 力 资 源 费 用 预 算、核 算、审 核、结 算,以 及 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控 制。3.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内 容:在 企 业 企 业 中,每 一 个 工 作 岗 位 都 有 它 的 名 称、工 作 条 件、工 作 地 点、工 作 范 围、工 作 对 象 以 及 所 使 用 的 工 作 资 料。1、在 完 成 岗 位 调 查 取 得 相 关 信 息 的 基 础 上,首 先 要 对 岗 位 存 在 的 时 间、空 间 范 围 作 出 科 学 的 界 定,然 后 再 对 岗 位 内 在 活 动 的 内 容 进 行 系 统 的 分 析,即 对 岗 位 的 名 称、性 质、任 务、权 责、程 序、工 作 对 象 和 工 作 资 料,以 及 本 岗 位 与 相 关 岗 位 之 间 的 联 系 和 制 约 方 式 等 因 素 逐 一 进 行 比 较、分 析 和 描 述,并 作 出 必 要 的 总 结 和 概 括。2、在 界 定 了 岗 位 的 工 作 范 围 和 内 容 以 后,应 根 据 岗 位 自 身 的 特 点,明 确 岗 位 对 员 工 的 素 质 要 求,提 出 本 岗 位 员 工 所 具 备 的,诸 如 知 识 水 平、工 作 经 验、道 德 标 准、心 理 品 质、身 体 状 况 等 方 面 的 资 格 和 条 件.3、将 上 述 岗 位 分 析 的 研 究 成 果,按 照 一 定 的 程 序 和 标 准,以 文 字 和 图 表 的 形 式 加 以 表 述,最 终 制 定 出 工 作 说 明 书、岗 位 规 范 等 人 事 文 件。4.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作 用:1、工 作 岗 位 分 析 为 招 聘、选 拔、任 用 合 格 的 员 工 奠 定 了 基 础。2、工 作 岗 位 分 析 为 员 工 的 考 评、晋 升 提 供 了 依 据。3、工 作 岗 位 分 析 是 企 业 单 位 改 进 工 作 设 计、优 化 劳 动 环 境 的 必 要 条 件。4,工 作 岗 位 分 析 是 制 定 有 效 的 人 力 资 源 规 划,进 行 各 类 人 才 供 给 和 需 求 预 测 的 重 要 前 提。5、工 作 岗 位 分 析 是 工 作 岗 位 评 价 的 基 础,而 工 作 岗 位 评 价 又 是 建 立、健 全 企 业 单 位 薪 酬 制 度 的 重 要 步 骤。5.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程 序:(-)准 备 阶 段 本 阶 段 的 具 体 任 务 是:了 解 情 况,建 立 联 系,设 计 岗 位 调 查 的 方 案,规 定 调 查 的 范 围、对 象 和 方 法。1、根 据 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总 目 标、总 任 务,对 企 业 各 类 岗 位 的 现 状 进 行 初 步 了 解,掌 握 各 种 基 本 数 据 和 资 料。2、设 计 岗 位 调 查 方 案。(1)明 确 岗 位 调 查 的 目 的。(2)确 定 调 查 的 对 象 和 单 位(3)确 定 调 查 项 目。(4)确 定 调 查 表 格 和 填 写 说 明。(5)确 定 调 查 的 时 间、地 点 和 方 法。3、为 了 搞 好 工 作 岗 位 分 析,还 应 做 好 员 工 的 思 想 工 作,说 明 该 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目 的 和 意 义,建 立 友 好 合 作 的 关 系,使 有 关 员 工 对 岗 位 分 析 有 良 好 的 心 理 准 备。4、根 据 工 作 岗 位 分 析 的 任 务、程 序,分 解 成 若 干 工 作 单 元 和 环 节,以 便 逐 项 完 成。5、组 织 有 关 人 员,学 习 并 掌 握 调 查 的 内 容,熟 悉 具 体 的 实 施 步 骤 和 调 查 方 法。必 要 时 可 先 对 若 干 个 重 点 岗 位 进 行 初 步 调 查 分 析,以 便 取 得 岗 位 调 查 的 经 验。(-)调 查 阶 段 本 阶 段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根 据 调 查 方 案,对 岗 位 进 行 认 真 细 致 的 调 查 研 究。(三)总 结 分 析 阶 段 本 阶 段 是 岗 位 分 析 的 最 后 环 节。它 首 先 对 岗 位 调 查 的 结 果 进 行 深 入 细 致 的 分 析,最 后,再 采 用 文 字 图 表 等 形 式,作 出 全 面 的 归 纳 和 总 结。6.岗 位 规 范 一 即 劳 动 规 范、岗 位 规 则 或 岗 位 标 准,它 是 组 织 中 各 类 岗 位 某 一 专 项 事 物 或 对 某 类 员 工 劳 动 行 为、素 质 要 求 等 所 作 的 统 一 规 定。7.工 作 说 明 书 一 是 组 织 对 各 类 岗 位 的 性 质 和 特 征、工 作 任 务、职 责 权 限、岗 位 关 系、劳 动 条 件 和 环 境,以 及 本 岗 位 人 员 任 职 的 资 格 条 件 等 事 项 所 作 的 统 一 规 定。工 作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1.基 本 资 料 2.岗 位 职 责。3.监 督 与 岗 位 关 系。4.工 作 内 容 和 要 求 5.工 作 权 限 6 劳 动 环 境 和 条 件。7.工 作 时 间 8 资 历 9.身 体 条 件 10.心 理 品 质 要 求 11.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12.绩 效 考 评 8.岗 位 规 范 和 工 作 说 明 书 区 别:1、所 涉 及 的 内 容 不 同。工 作 说 明 书 是 以 岗 位“事”和“物”为 中 心,而 岗 位 规 范 所 覆 盖 的 范 围、所 涉 及 的 内 容 要 比 工 和 说 明 广 泛 得 多,只 是 其 有 些 内 容 与 工 作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有 所 交 叉。2、所 突 出 的 主 题 不 同。岗 位 说 明 书 是 在 岗 位 分 析 的 基 础 上,解 决“什 么 样 的 人 才 能 胜 任 本 岗 位 的 工 作”的 问 题;工 作 说 明 书 不 仅 要 解 决 岗 位 说 明 书 的 问 题,还 要 回 答 该 岗 位 是 一 个 什 么 岗 位?这 个 岗 位 做 什 么?在 什 么 地 点 和 环 境 条 件 下 做?”3、具 体 的 结 构 形 式 不 同。工 作 说 明 书 不 受 标 准 化 原 则 的 限 制,可 繁 可 简,结 构 形 式 多 样 化;岗 位 规 范 一 般 由 企 业 职 能 部 门 按 企 业 标 准 化 原 则,统 一 制 定 并 发 布 执 行 的。9.工 作 岗 位 设 计 的 原 则:1、明 确 任 务 目 标 的 原 则。2、合 理 分 工 协 作 的 原 则。3、责 权 利 相 对 应 的 原 则 10.工 作 岗 位 设 计 的 方 法:(-)传 统 的 方 法 研 究 技 术,是 运 用 调 查 研 究 的 实 证 方 法,对 现 行 岗 位 活 动 的 内 容 和 步 骤,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的 观 察、记 录 和 分 析,找 出 其 中 不 必 要 不 合 理 的 部 分,寻 求 构 建 更 为 安 全 经 济、简 便 有 效 作 业 程 序 的 一 种 专 门 技 术。包 括:1、程 序 分 析。2、动 作 研 究。(二)现 代 工 效 学 的 方 法,是 研 究 人 们 在 生 产 劳 动 中 的 工 作 规 律、工 作 方 法、工 作 程 序、细 微 动 作、作 业 环 境、疲 劳 规 律、人 机 匹 配,以 及 在 工 程 技 术 总 体 设 计 中 人 机 关 系 的 一 门 科 学。(三)其 他 可 以 借 鉴 的 方 法,对 企 业 的 岗 位 设 计 来 说,除 了 上 述 可 采 用 的 两 种 方 法 之 外,最 具 现 实 意 义 的 是 工 业 工 程 所 阐 明 的 基 本 理 论 和 基 本 方 法。H.企 业 定 员 的 作 用:1、合 理 的 劳 动 定 员 是 企 业 用 人 的 科 学 标 准。2、合 理 的 劳 动 定 员 是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计 划 的 基 础。3、科 学 合 理 定 员 是 企 业 内 部 各 类 员 工 调 配 的 主 要 依 据。4、先 进 合 理 的 劳 动 定 员 有 利 于 提 高 员 工 队 伍 的 素 质。12.企 业 定 员 的 原 则:(一)定 员 必 须 以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目 标 为 依 据。(二)定 员 必 须 以 精 简、高 效、节 约 为 目 标。1、产 品 方 案 设 计 要 科 学。2、提 供 兼 职。3、工 作 应 有 明 确 的 分 工 和 职 责 划 分。(三)各 类 人 员 的 比 例 关 系 要 协 调 企 业 内 人 员 的 比 例 关 系 包 括:直 接 生 产 人 员 和 非 直 接 生 产 人 员 的 比 例 关 系;基 本 生 产 工 人 和 辅 助 生 产 工 人 的 比 例 关 系:非 直 接 生 产 人 员 内 部 各 类 人 员 以 及 基 本 生 产 工 人 和 辅 助 生 产 工 人 内 部 各 工 种 之 间 的 比 例 关 系 等。(四)要 做 到 人 尽 其 才,人 事 相 宜。(五)要 创 造 一 个 贯 彻 执 行 定 员 标 准 的 良 好 环 境。(六)定 员 标 准 应 适 时 修 订。13.企 业 定 员 的 基 本 方 法:某 类 岗 位 用 人 数 量=某 类 岗 位 制 度 时 间 内 计 划 工 作 任 务 总 量/某 类 人 员 工 作(劳 动)效 率(I)按 劳 动 效 率 定 员:定 员 人 数=计 划 期 生 产 任 务 总 量/(工 人 劳 动 效 率 X 出 勤 率)(2)按 设 备 定 员:定 员 人 数=(需 要 开 动 设 备 台 数 X 每 台 设 备 开 动 班 次)/(工 人 看 管 定 额 X 出 勤 率)(3)按 岗 位 定 员:设 备 岗 位 定 员 班 定 员 人 数=共 同 操 作 的 各 岗 位 生 产 工 作 时 间 的 总 和/(工 作 班 时 间-个 人 需 要 休 息 宽 放 时 间)工 作 岗 位 定 员。主 要 根 据 工 作 任 务、岗 位 区 域、工 作 量,并 考 虑 实 行 兼 职 作 业 的 可 能 性 等 因 素 来 确 定 人 数。(4)按 比 例 定 员 某 类 人 员 的 定 员 人 数=员 工 总 数 或 某 一 类 人 员 总 数 X 定 员 标 准(百 分 比)(5)按 组 织 机 构、职 责 范 围 和 业 务 分 工 定 员。适 用 于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和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的 定 员。14.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的 特 点 与 构 成 特 点:1、体 现 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基 本 职 能。由 录 用、保 持、发 展、考 评、调 整 五 种 基 本 职 能 构 成。2、体 现 了 物 质 存 在 与 精 神 意 识 的 统 一。构 成: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可 以 从 基 础 性 管 理 制 度 和 员 工 管 理 制 度 两 方 面 入 手,进 行 规 划 设 计,属 于 劳 动 人 事 基 础 管 理 方 面 的 制 度 可 以 包 括:组 织 机 构 和 设 置 调 整 的 规 定;工 作 岗 位 分 析 与 评 价 工 作 的 规 定;岗 位 设 置 和 人 员 费 用 预 算 的 规 定;对 内 对 外 人 员 招 聘 的 规 定;员 工 绩 效 管 理 的 规 定;人 员 培 训 与 开 发 的 规 定;薪 酬 福 利 规 定;劳 动 保 护 用 品 与 安 全 事 故 处 理 的 规 定;职 业 病 防 治 与 检 查 的 规 定 等。对 员 工 进 行 管 理 的 制 度 主 包 括:工 作 时 间 的 规 定;考 勤 规 定;休 假 规 定;年 休 假 的 规 定;女 工 劳 动 保 护 与 计 划 生 育 规 定;员 工 奖 惩 规 定;员 工 差 旅 费 管 理 规 定;员 工 佩 戴 胸 卡 的 规 定;员 工 因 私 出 境 规 定;员 工 内 部 沟 通 渠 道 的 规 定;员 工 合 理 化 建 议 的 规 定;员 工 越 级 投 诉 的 规 定;员 工 满 意 度 调 查 的 规 定 等。15.制 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的 原 则、要 求 和 步 骤 原 则:原 则;(1)共 同 发 展 原 则;(2)适 合 企 业 特 点;(3)学 习 与 创 新 并 重;(4)符 合 法 律 规 定;(5)与 集 体 合 同 协 调 一 致;(6)保 持 动 态 性。要 求:(1)从 企 业 具 体 情 况 出 发;(2)满 足 企 业 的 实 际 需 要;(3)符 合 法 律 和 道 德 规 范;(4)注 重 系 统 性 和 配 套 性;(5)保 持 合 理 性 和 先 进 性。步 骤:(1)提 出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草 案;(2)广 泛 征 求 意 见,认 真 组 织 讨 论;(3)逐 步 修 改 调 整、充 实 完 善。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费 用 审 核 基 本 要 求:(1)确 保 审 核 的 合 理 性;(2)确 保 审 核 的 准 确 性;(3)确 保 审 核 的 可 比 性。17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费 用 审 核 程 序:人 力 资 源 费 用 预 算 是 企 业 在 一 个 生 产 经 营 周 期(一 般 为 一 年)内,人 力 资 源 全 部 管 理 活 动 预 期 费 用 支 出 的 计 划。在 审 核 下 一 年 度 的 人 工 成 本 预 算 时,首 先 要 检 查 项 目 是 否 齐 全,尤 其 是 那 些 子 项 目。在 审 核 时,必 须 保 证 这 些 项 目 齐 全 完 整,注 意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的 变 化,是 否 涉 及 人 员 费 用 项 目 的 增 加 或 废 止。特 别 是 应 当 密 切 注 意 企 业 在 调 整 人 力 资 源 某 种 政 策 时,可 能 会 涉 及 人 员 费 用 的 增 减 问 题,在 审 核 费 用 预 算 时 应 使 其 得 到 充 分 体 现,以 获 得 资 金 上 的 支 持。总 之,工 资 项 目 和 基 金 项 目 必 须 严 格 加 以 区 别,不 能 混 淆。在 审 核 费 用 预 算 时,应 当 关 注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发 放 标 准 的 新 变 化,特 别 是 那 些 涉 及 员 工 利 益 的 资 金 管 理、社 会 保 险 等 重 要 项 目,以 保 证 在 人 力 资 源 费 用 预 算 中 得 以 体 现。18.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控 制 的 原 则 1.及 时 性 原 则 2.节 约 性 原 则 3.适 应 性 原 则 4.权 责 利 相 结 合 原 则 19.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控 制 的 作 用:1、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支 出 控 制 的 实 施 是 在 保 证 员 工 切 身 利 益,使 工 作 顺 利 完 成 的 前 提 下 使 企 业 达 成 人 工 成 本 目 标 的 重 要 手 段。2、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支 出 控 制 的 实 施 是 降 低 招 聘、培 训、劳 动 争 议 等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费 用 的 重 要 途 径。3、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支 出 控 制 的 实 施 为 防 止 滥 用 管 理 费 用 提 供 了 保 证。程 序:1、制 定 控 制 标 准;2、人 力 资 源 费 用 支 出 控 制 的 实 施;3、差 异 的 处 理。第 二 章 人 员 招 聘 与 配 置 1.员 工 招 聘 渠 道 和 特 点:员 工 招 聘 渠 道 有 内 部 招 募 和 外 部 招 募。内 部 招 募:(一)推 荐 法;(-)布 告 法;(三)档 案 法。外 部 招 募:(一)发 布 广 告;(二)借 助 中 介;1、人 才 交 流 中 心;2、招 聘 洽 谈 会;3、猎 头 公 司。(三)校 园 招 聘;(四)网 络 招 聘;(五)熟 人 推 荐。内 部 招 募 优 点:准 确 性 高、适 应 较 快、激 励 性 强、费 用 较 低。缺 点:因 处 理 不 公、方 法 不 当 或 员 工 个 人 原 因 可 能 在 组 织 造 成 些 矛 盾,产 生 不 利 影 响;容 易 抑 制 创 新。外 部 招 募 优 点:带来 新 思 想 和 新 方 法,有 利 于 招 聘 一 流 人 才,树 立 形 象。缺 点:筛 选 难 度 大、时 间 长,进 入 角 色 慢,招 募 成 本 大,决 策 风 险 大,影 响 内 部 员 工 的 枳 极 性。2.对 应 聘 者 进 行 初 步 筛 选 的 方 法:(1)筛 选 简 历 的 方 法。分 析 简 历 结 构;审 查 简 历 客 观 内 容;判 断 是 否 符 合 岗 位 技 术 和 经 验 要 求;审 查 简 历 中 的 逻 辑 性:对 简 历 的 整 体 印 象。(2)筛 选 申 请 表 的 方 法。判 断 应 聘 者 的 态 度;关 注 与 职 业 相 关 的 问 题;注 明 可 疑 之 处。(3)笔 试 方 法。命 题 是 否 恰 当;确 定 评 阅 计 分 规 则;阅 卷 及 成 绩 复 核。(4)其 它 选 拔 方 法。1、情 境 模 拟 测 试 法。分 为 公 文 处 理 模 拟 法 和 无 领 导 小 组 讨 论 法。2、心 理 测 试 法。分 为 能 力 测 试、人 格 测 试 和 兴 趣 测 试。5.面 试 的 基 本 步 骤:面 试 前 准 备、面 试 开 始、正 式 面 试、结 束 面 试、面 试 评 价。6.面 试 提 问 的 技 巧:开 放 式、封 闭 式、清 单 式、假 设 式、重 复 式、确 认 式、举 例 式。7.心 里 测 验 的 分 类:一、人 格 测 试:二、兴 趣 测 试:三、能 力 测 试;1、普 通 能 力 倾 向 测 试;2、特 殊 职 业 能 力 测 试;3、心 理 运 动 机 能 测 试。四、情 境 模 拟 测 试 法:1、语 言 表 达 能 力 测 试;2、组 织 能 力 测 试;3、事 务 处 理 能 力 测 试。8.员 工 录 用 决 策 策 略 的 分 类:多 重 淘 汰 式、补 偿 式、结 合 式。9.如 何 进 行 员 工 招 聘 的 评 估:(1)成 本 效 益 评 估:招 聘 成 本、成 本 效 用 评 估、招 聘 收 益 一 成 正 比。(2)数 量 与 质 量 评 估。数 量 评 估;质 量 评 估。(3)信 度 与 效 度 评 估。信 度 评 估;效 度 评 估。10.劳 动 分 工 一 是 在 科 学 分 解 生 产 过 程 的 基 础 上 所 实 现 的 劳 动 专 业 化,使 许 多 劳 动 者 从 事 不 同 的、但 又 相 互 联 系 的 工 作。U.劳 动 分 工 的 原 则:1、把 直 接 生 产 工 作 和 管 理 工 作、服 务 工 作 分 开;2、把 不 同 的 工 艺 阶 段 和 工 种 分 开;3、把 准 备 性 工 作 和 执 行 性 工 作 分 开;4、把 基 本 工 作 和 辅 助 性 工 作 分 开;5、把 技 术 高 低 不 同 的 工 作 分 开;6、防 止 劳 动 分 工 过 细 带 来 的 消 极 影 响。12.劳 动 协 作 一 是 采 用 适 当 的 形 式,把 从 事 各 种 局 部 性 工 作 的 劳 动 者 联 合 起 来,共 同 完 成 某 种 整 体 性 的 工 作。内 容:1、职 能 分 工;2、专 业(工 种)分 工;3、技 术 分 工。13.劳 动 协 作 的 要 求:1、尽 可 能 地 固 定 各 种 协 作 关 系,并 在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中,对 协 作 关 系 的 建 立、变 更,解 除 的 程 序、方 法,审 批 权 限 等 内 容 作 出 严 格 规 定:2、实 行 经 济 合 同 制;3、全 面 加 强 计 划、财 务、劳 动 人 事 等 项 管 理,借 用 各 种 经 济 杠 杆 和 行 政 手 段,保 证 协 作 关 系 的 实 现。劳 动 协 作 的 形 式:简 单 协 作、复 杂 协 作。14.员 工 配 置 的 方 法:以 人 为 标 准 进 行 配 置、以 岗 位 为 标 准 进 行 配 置、以 双 向 选 择 为 标 准 进 行 配 置。15.5S活 动 的 内 涵:整 理 seiri、整 顿 sei ton、清 扫 seiso、清 洁 seiketsu、素 养 shitsuke。16.劳 动 环 境 优 化 的 内 容:1、照 明 与 色 彩;2、噪 声;3、温 度 与 湿 度;4、绿 化。17.劳 动 轮 班 的 组 织 形 式:两 班 制、三 班 制、四 班 制。18.四 班 三 运 转 的 组 织 形 式:即 四 班 轮 休 制。是 以 八 天 为 一 个 循 环 期,组 织 四 个 轮 班,实 行 早、中、夜 色 三 班 轮 流 生 产,保 持 设 备 连 续 生 产 不 停,工 人 每 八 天 轮 休 两 天 的 轮 班 工 作 制。也 可 安 排 工 作 三 天 休 息 天,或 工 作 九 天 休 息 三 天,从 循 环 期 上 看,可 分 为 四 天、八 天、十 二 天 等 形 式。在 实 行 每 周 40小 时 的 工 时 制 度 下,企 也 采 用 本 轮 班 方 法 时,每 个 月 需 要 安 排 一 个 公 休 日。五 班 四 运 转 的 组 织 形 式:即 五 班 轮 休 制。是 以 十 天 为 一 个 循 环 期,组 织 五 个 轮 班,实 行 早、中、认 错 三 班 轮 流 生 产,保 持 设 备 连 续 生 产 不 停,并 每 天 安 排 一 个 副 班,按 照 白 天 的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上 班(不 超 过 6 小 时),负 责 完 成 清 洗 设 备、打 扫 卫 生、维 护 环 境 等 辅 助 性、服 务 性 工 作 任 务。19.劳 务 外 派 的 程 序:1、个 人 填 写 劳 务 人 员 申 请 表,进 行 预 约 登 记;2,外 派 公 司 负 责 安 排 雇 主 面 试 劳 务 人 员,或 将 申 请 人 留 存 的 个 人 资 料 推 荐 给 雇 主 挑 选;3、外 派 公 司 与 雇 主 签 订 劳 务 合 同,并 由 雇 主 对 录 用 人 员 发 邀 请 函;4、录 用 人 员 递 交 办 理 手 续 所 需 的 有 关 资 料;5、劳 务 人 员 接 受 出 境 培 训 I;6、劳 务 人 员 到 检 疫 机 关 办 理 国 际 旅 行 健 康 证 明 书 预 防 接 种 证 书;7、外 派 公 司 负 责 办 理 审 查、报 批、护 照、签 证 等 手 续:8、离 境 前 缴 纳 有 关 费 用。20.劳 务 外 派 的 管 理:(1)外 派 劳 务 项 目 的 审 查;(2)外 派 劳 务 人 员 的 挑 选;(3)外 派 劳 务 人 员 的 培 训。21.劳 务 引 进 的 管 理:(1)聘 用 外 国 人 的 审 批 1、拟 用 的 外 国 人 履 历 证 明;2、聘 用 意 向 书;3、拟 聘 用 外 国 人 原 因 的 报 告;4、拟 聘 用 外 国 人 从 事 该 项 工 作 的 资 格 证 明;5、拟 聘 用 外 国 人 健 康 状 况 证 明;6、法 律、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文 件。;(2)聘 用 外 国 人 的 就 业 条 件 1、年 满 18周 岁,身 体 健 康;2、具 有 从 事 该 项 工 作 所 必 须 的 专 业 技 能 和 相 应 的 工 作 经 历;3、无 犯 罪 记 录;4、有 确 定 的 聘 用 单 位;5、持 有 效 护 照 或 能 代 替 护 照 的 其 他 国 际 旅 行 证 件。;(3)入 境 后 的 工 作。1、申 请 就 业 证;2、申 请 居 留 证。第 三 章 培 训 与 开 发 1、如 何 进 行 培 训 需 求 信 息 的 收 集 与 整 理:培 训 需 求 信 息 可 以 通 过 档 案 资 料 来 收 集,主 要 来 源 渠 道 有(1)来 自 于 领 导 层 的 主 要 信 息;(2)来 自 于 积 压 部 门 的 主 要 信 息;(3)来 自 于 外 部 的 主 要 信 息;(4)来 自 于 组 织 内 部 个 人 的 主 要 信 息。培 训 需 求 信 息 的 方 法:(一)面 谈 法;是 一 种 非 常 有 效 的 信 息 收 集 方 法,培 训 者 与 培 训 对 象 之 间 面 对 面 进 行 交 流,充 分 了 解 相 关 信 息(二)重 点 团 队 分 析 法;指 在 培 训 对 象 中 选 出 一 批 熟 悉 问 题 的 员 工 作 为 代 表 参 加 讨 论,以 调 查 培 训 需 求 信 息(三)工 作 任 务 分 析 法;以 工 作 说 明 书、工 作 规 范、工 作 任 务 分 析 记 录 表 作 为 确 定 员 工 达 到 要 求 必 须 掌 握 的 知 识、技 能 和 态 度 的 依 据,将 其 和 员 工 平 时 工 作 中 的 表 现 进 行 对 比,判 定 员 工 要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的 差 距 所 在。(四)观 察 法;指 培 训 者 亲 自 到 员 工 身 边 了 解 员 工 的 具 体 情 况,通 过 与 员 工 在 一 起 工 作,观 察 员 工 的 工 作 技 能、工 作 态 度、了 解 其 在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困 难,搜 集 培 训 需 求 信 息 的 方 法。(五)调 查 问 卷。2.需 求 分 析 的 基 本 工 作 程 序。一、做 好 培 训 前 期 的 准 备 工 作;1、建 立 员 工 背 景 档 案;2、同 各 部 门 人 员 保 持 密 切 联 系;3、向 主 管 领 导 反 映 情 况;4、准 备 培 训 需 求 调 查。二、制 定 培 训 需 求 调 查 计 划;1、培 训 需 求 调 查 工 作 的 行 动 计 划;2、确 定 培 训 需 求 调 查 工 作 的 目 标;3、选 择 合 适 的 培 训 需 求 调 查 方 法;4、确 定 培 训 需 求 调 查 的 内 容。三、实 施 培 训 需 求 调 查 工 作;1、提 出 培 训 需 求 动 议 和 愿 望;2、调 查、申 报、汇 总 需 求 动 议:3、分 析 培 训 需 求:4、汇 总 培 训 需 求 意 见,确 认 培 训 需 求。四、分 析 与 输 出 培 训 需 求 结 果:1、对 培 训 需 求 调 查 信 息 进 行 归 类、整 理;2、对 培 训 需 求 进 行 分 析、总 结;3、撰 写 培 训 需 求 分 析 报 告。3、运 用 绩 效 差 距 模 型 进 行 培 训 需 求 分 析。1、发 现 问 题 阶 段。问 题 是 理 想 绩 效 和 实 际 绩 效 之 间 差 距 的 一 个 指 标。往 往 其 存 在 问 题 的 地 方,也 就 是 需 要 培 训 来 加 以 改 善 的 地 方。2、预 先 分 析 阶 段。通 常 情 况 下,对 问 题 进 行 预 先 分 析 和 直 觉 判 断 是 很 重 要 的。要 决 定 一 般 方 法 的 问 题 及 应 用 何 种 工 具 收 集 资 料 的 问 题。3、需 求 分 析 阶 段。这 一 阶 段 的 任 务 是 寻 找 绩 效 差 距。传 统 上,分 析 的 重 点 是 工 作 人 员 目 前 的 个 体 绩 效 同 工 作 要 求 之 间 的 差 距,随 着 环 境 变 化 速 度 的 加 快,需 求 还 包 括 分 析 未 来 组 织 需 求 利 工 作 说 明。因 此,工 作 设 计 和 培 训 就 高 度 地 结 合 在 一 起 了。4、培 训 规 划 的 主 要 内 容。(一)培 训 项 目 的 确 定;按 培 训 的 优 先 顺 序,目 标 群 体 及 其 规 模 及 其 在 组 织 中 的 作 用 来 考 虑 设 计 目 标 及 课 程(二)培 训 内 容 的 开 发;坚 持“满 足 需 求,突 出 重 点,立 足 当 前,讲 求 实 用,考 虑 长 远,提 升 素 质”的 基 本 原 则(三)实 施 过 程 的 设 计;合 理 安 排 培 训 进 度 与 各 个 学 习 单 元 之 间 相 互 关 系 和 难 易 程 度 顺 序、时 间,形 成 培 训 进 度 表;培 训 环 境 尽 量 与 工 作 环 境 相 一 致。(四)评 估 手 段 的 选 择;考 核 培 训 的 成 败 和 对 效 果 进 行 评 估(五)培 训 资 源 的 筹 备;包 括 对 人、财、物、时 间、空 间 和 信 息 的 筹 备 与 使 用(六)培 训 成 本 的 预 算。5、制 定 员 工 培 训 计 划 的 步 骤 和 方 法。(一)培 训 需 求 分 析;方 法:需 求 分 析 可 以 运 用 从 纯 粹 的 主 观 判 断 到 客 观 的 定 量 分 析 之 间 的 各 种 方 法。(二)工 作 说 明;方 法:工 作 说 明 的 方 法 包 括 直 接 观 察 熟 练 工 的 实 际 工 作,收 集 熟 练 工 自 己 的 介 绍 等 间 接 资 料。(三)任 务 分 析;方 法:一 种 方 法 是 列 出 工 作 人 员 在 工 作 中 的 实 际 表 现,进 而 对 它 们 进 行 分 类,并 分 析 它 们 的 技 术 构 成。另 一 种 方 法 是 列 出 工 作 人 员 在 工 作 中 的 心 理 活 动,然 后 进 行 分 类 和 分 析 其 技 术 构 成。(四)排 序;方 法:排 序 依 赖 于 对 任 务 说 明 的 结 果 的 检 查 与 分 析。任 务 说 明 的 结 果 能 显 示 出 任 务 之 间 在 层 次、程 序 上 的 联 系,这 些 是 排 序 的 基 本 依 据。基 于 这 些 联 系,再 考 虑 到 其 他 一 些 因 素(如 费 用、后 勤 等),排 序 就 能 完 成。(五)陈 述 目 标:方 法:设 计 者 依 靠 工 作 说 明 的 结 果 进 行 转 换,就 成 了 目 标。(六)设 计 测 验;方 法:测 试 学(七)制 定 培 训 策 略:方 法:设 计 者 回 顾 前 儿 个 步 骤 的 结 果,分 析 必 须 适 应 的 问 题 环 境。培 训 策 略 就 要 适 应 这 些 条 件,最 好 的 策 略 能 在 这 些 条 件 和 对 应 措 施 间 进 行 最 适 宜 的 搭 配。(八)设 计 培 训 内 容;方 法:通 常 的 方 法 是 根 据 工 作 要 求 确 定 培 训 内 容 的 性 质 和 类 型,然 后 对 这 些 内 容 进 行 分 析,将 其 分 解 成 一 个 个 细 节,并 根 据 受 训 者 的 心 理 发 展 规 律、内 容 之 间 的 联 系 来 确 定 各 个 细 节 的 先 后 顺 序,再 选 择 适 宜 的 工 具 和 方 式 来 展 现 这 些 细 节。(九)实 验。方 法:实 验 的 时 象 要 从 将 要 参 加 培 训 的 学 员 集 体 中 选 取。实 验 的 环 境 条 件、方 法 步 骤、内 容 形 式、设 备 工 具 要 尽 可 能 和 真 正 的 培 训 一 样。6、培 训 课 程 的 实 施 与 管 理 工 作 的 三 个 阶 段;(一)前 期 准 备 工 作。1、确 认 并 通 知 参 加 培 训 的 学 员;2、培 训 后 勤 准 备;3、确 认 培 训 时 间;4、相 关 资 料 的 准 备;5、确 认 理 想 的 培 训 师。(二)培 训 实 施 阶 段。1、课 前 工 作;2、培 训 开 始 的 介 绍 工 作;3、培 训 器 材 的 维 护、保 管。(三)知 识 或 技 能 的 传 授。1、注 意 观 察 讲 师 的 表 现、学 员 的 课 堂 反 应,及 时 与 讲 师 沟 通、协 调;2、协 助 上 课、休 息 时 间 的 控 制;3、做 好 上 课 记 录、摄 影、录 像。(四)对 学 习 进 行 回 顾 和 评 估。(五)培 训 后 的 工 作。1、向 培 训 师 致 谢;2、作 问 卷 调 查;3、颁 发 结 业 证 书;4、清 理、检 查 设 备;5、培 训 效 果 评 估。7、培 训 效 果 的 信 息 种 类 及 评 估 指 标;(-)培 训 及 时 性 信 息;(二)培 训 目 的 设 定 合 理 与 否 的 信 息;(三)培 训 内 容 设 置 方 面 的 信 息;(四)教 材 选 用 与 编 辑 方 面 的 信 息;(五)教 师 选 定 方 面 的 信 息;(六)培 训 时 间 选 定 方 面 的 信 息;(七)培 训 场 地 选 定 方 面 的 信 息;(A)受 训 群 体 选 定 方 面 的 信 息;(九)培 训 形 式 选 择 方 面 的 信 息;(十)培 训 组 织 与 管 理 方 面 的 信 息。评 估 指 标:1、认 知 成 果;2、技 能 成 果;3、情 感 成 果;4、绩 效 成 果;5、投 资 回 报 率 0 8、培 训 效 果 跟 踪 与 监 控 的 程 序 和 方 法。(一)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