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检查表.docx
“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检查表监察项目序号对照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_、“一通三防”管理能力建设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门机构和队伍,配备相应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人 员素质和能力是否满足矿井实际需要。2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矿是否有负责瓦斯抽采的机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建立专门的防突机构和队伍,并配备足够数量 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符合规定的瓦斯检查、防灭火、防尘、测风、 瓦斯超限分析预警、通风仪器仪表维护调校以及综合防突措施的实 施、检查、验收、审批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5防突工、监测工、放炮工及瓦斯检查工等特殊工种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并持证上岗。6总工程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是否落 实。二、矿井通风管理1通风系统是否完整,矿井通风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2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胴室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稳定可靠,生产水 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 整个采(盘)区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米容易自燃煤层矿井以及低瓦斯矿井 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 巷。4采掘工作面是否独立通风,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是否直接进入采 区专用回风巷且不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5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情形6风门、风墙、密闭、风机等主要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管理和设 置7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是否建立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8主通风机、防爆门是否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9采煤工作面是否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10通风、瓦斯检测仪表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和校验。11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供电,是否配备双风机、双电源; 高瓦斯突出矿井制定并落实局部通风管理制度情况。三、瓦斯防治1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2是否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矿井是否编制。3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按瓦斯抽采设计 和防突设计开展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瓦斯抽采是否达标。4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煤矿,鉴定完成前,是否按照突出矿井管理。5是否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掘进工作面设计前是否按规定编制地质 说明书,说明工作面瓦斯地质特征等情况,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6掘进的地质因素不确定时,是否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开展地质探测 工作。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 采影响半径等参数。8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9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系统能力是否满足要求。10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设计,抽采钻孔的施工、计量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管 理,进行抽采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开展抽采达标评判。11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分析预警,瓦斯涌出异常或出现煤炮声、顶钻、 夹钻、喷孔等动力现象,是否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 按规定进行鉴定。12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 施。13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按规定携带瓦斯检测仪。14是否按规定采取隔爆措施。15采掘部署是否有利于瓦斯治理,能否保证瓦斯治理的时间、空间,“三 量”是否符合规定,尤其是低瓦斯矿井是否存在无风微风、超能力、 超强度组织生产的行为。1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 施补充的原则。17是否编制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矿井的开拓区、 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是否合理配置。18矿井、采区、工作面等两个“四位一体”防突设计和措施审批及落实 是否符合规定。19是否对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20是否开展开米保护层可行性论证,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或者突出危险 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临近层的卸压 瓦斯。21无保护层开采的是否按规定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22防突措施钻孔的施工是否按规定采取防止瓦斯超限和喷孔顶钻伤人 等措施或使用远程操控钻机施工,钻孔施工时受威胁的掘进工作面以 及回风流中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停止作业。四、安全监控系统运行1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按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并组织验收,运行是否正常, 断电是否可靠。2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完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是否齐全、 安装设置是否符合要求。3甲烷等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是否 符合要求。4安全监控设备是否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校、测试,甲烷传感器是否按 规定进行调校并测试甲烷电闭锁功能。5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否每天审阅安全监控日报表,是否分析变化趋势。6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及时处 理,并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是否进行记录。7安全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是否设置在矿调度室,是否能全面反映 监控信息。8是否存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失真等弄虚作假现象。9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 监测报表、超限及故障处理等工作是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是 否满足要求。五、矿井防灭火1开采煤层是否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并向监管部门备案。2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并按要求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注氮、注浆 是否到位。3是否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及 管理制度。4是否建立自然发火监测和防灭火系统。5是否对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采取预防自然发火措施。6是否按规定对井下火区进行管理。7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8是否按规定设置矿井消防供水系统。9硝后的空隙和冒落处是否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10井上下消防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六、煤尘防治1煤尘爆炸性是否进行鉴定、备案2是否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粉尘检测情况,检测仪器是否正常使用、维护。4煤尘爆炸性是否进行鉴定、备案。5隔爆设施检查记录情况。6矿井是否建立防尘供水系统。7是否按规定采取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8是否制定清除巷道浮尘、清扫冲洗积尘、撒布岩粉、定期对主要大巷 刷浆、运煤系统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并严格落实。9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 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10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11采煤机、掘进机是否采用内、外喷雾措施。七、刖几轮专项 监察整改回头看1近三年来开展的“一通三防”专项监察问题整改落实。2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会诊”问题整改落实。3各类安全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4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四个煤矿“开小灶”问题整改落实。5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