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汛安全管理制度(篇).docx
2023年防汛安全管理制度(篇) 书目 第1篇防台防汛平安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第2篇防汛平安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第3篇防台防汛平安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第4篇水利水电建设公司防汛平安管理方法 第5篇氧化镍防洪防汛平安管理规定 第6篇农村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方法 第7篇氧化镍车间防洪防汛平安管理规定 第8篇电气设施及线路火工品防汛平安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第9篇防洪、防汛平安管理规定 第10篇防汛平安管理制度 第11篇防汛平安管理方法 防台防汛平安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实行沈阳市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平安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平安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当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ii. 工作职责 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平安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实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平安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平安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平安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平安工作安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状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平安险情隐患不进行仔细整改的,应当刚好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平安标准条件的必需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刚好消退平安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平安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平安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务刚好向公司汇报。 2023年03月01日 防汛平安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实行唐山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平安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平安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当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 工作职责 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平安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实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平安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平安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平安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平安工作安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状况。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平安险情隐患不进行仔细整改的,应当刚好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平安标准条件的必需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刚好消退平安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平安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平安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务刚好向公司汇报。 防台防汛平安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实行吴江区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平安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平安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当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 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安良 副组长:吴庆军、朱自欣 组员:王晓惠、沈霆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 工地 联系电话: ii. 工作职责 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平安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实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平安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平安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平安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平安工作安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状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平安险情隐患不进行仔细整改的,应当刚好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平安标准条件的必需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刚好消退平安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平安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平安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务刚好向公司汇报。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防汛平安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防汛平安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遵守所在流域防汛统一规划,听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支配和领导。 其次章 防汛制度、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建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 各单位应制定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防汛工作制度。 第六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防汛平安综合管理领导责任人。 第七条 防汛平安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防汛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防汛平安制度,明确各级防汛平安责任。 (三)保证防汛资源配置。 (四)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五)刚好处理涉及防汛平安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分管防汛平安工作副职职责: (一)组织审查重大防汛技术措施。 (二)组织防汛检查。 第九条 防汛平安管理部门职责: (一)开展防汛平安管理工作,制定防汛工作安排。 (二)开展防汛平安检查,监督防汛平安隐患的整改。 (三)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演练。 第三章 防汛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应做好防汛打算工作,仔细开展汛前检查,汛前检查主要包括: (一)防汛组织机构(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 (二)防汛措施、防汛应急预案。 (三)有关建筑物(施工围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满意度汛要求。 (四)对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难威逼的生活营地、工作面是否制定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刚好撤退。 (五)抢险物资是否打算到位。 (六)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实行措施。 (七)可能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记。 第十一条 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察检查,刚好处理平安隐患及突发险情。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联系,刚好、精确了解有关气象、汛情资料。 第十三条 依据预案启动条件刚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危急地段设置警戒线和醒目标记。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汛度汛领导组织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发生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刚好、照实上报。 氧化镍防洪防汛平安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状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削减事故损失和人员损害,避开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平安运行,依据氧化镍车间的详细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打算 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 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推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平安的地方,尝试对危急设备进行操作、限制; 3)接着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料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急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亲密协作,指挥危急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亲密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支配复原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复原生产; 7)刚好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难状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精确信息。 1.4 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详细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 应急监督员(平安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得; 3)帮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帮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供应牢靠的灾难信息报告。 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供应; 3)负责组织、供应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需听从领导小组的吩咐,随时打算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难及突发事务,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急区域。 1.8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2. 应急地点: 3. 生产现场: 4. 主要生产设备: 二、应急响应: 1 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觉火情,必需正确选用消防器材,马上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干脆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援伤员。 2 发觉人员触电事故,必需马上切断电源,救援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马上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马上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干脆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 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根据应急规定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 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假如突然遭受洪水、地震等自然灾难,必需紧急停止作业,假如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 灾难事故发生后,要马上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限制事故状态,爱护事故现场,马上向上级领导报告,帮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难状况。 2 发觉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损害,必需马上救援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马上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马上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干脆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 发觉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马上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帮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灾后复原: 1 检查生产设备灾难状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 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限制程序进行。 4 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刚好复原生产。 五、订正与完善: 1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缘由的调查分析。 2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加强员工的平安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养。 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平安装置,有效限制事故。 5 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亲密联系,刚好、精确地获得信息。 农村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明确防汛平安管理责任,促进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电站平安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含)以下及民营投资主体管理的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 本方法所指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是指水电站所涉及的水库大坝或山塘、挡水设施、泄洪设施、引水设施、预警设施、监测设施、发电设施、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设施等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及管理范围内的高边坡地段、易发地质灾难地段等的防汛平安管理。 第三条 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分级管理权限根据水库大坝防汛平安管理权限划分。 第四条 水电站防汛工作是基层防汛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将辖区内水电站防汛抢险救灾避险工作纳入基层防汛应急抢险救援体系。 其次章 防汛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电站的防汛平安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组织检查、协调本地区水电站防汛平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电站的防汛平安实施行业监管。 第六条 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按管理权限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担当,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担当。 第七条 水电站主管部门负责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对水电站防汛平安负管理责任,其主管部门领导任防汛平安管理责任人。 水利、能源(电力)、交通、农业、旅游、管委会、国有投资集团等是其所属的水电站的主管部门。 乡 (镇、街道)及农村集体组织全部的水电站的主管部门为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其他投资主体全部的水电站平安管理责任由业主担当,业主视同主管部门。 第八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水电站防汛平安日常管理,对其运行管理的水电站防汛平安负干脆责任,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为防汛平安干脆责任人。 水库与电站分别独立经营管理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与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各自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防汛平安日常管理工作。 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与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以下统称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按不同运行管理模式可分别为业主、承包经营单位、水库管理机构等。 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没有条件建立运行管理单位的水电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防汛平安管理日常工作的职责。 第三章 防汛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在建和已建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督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度汛方案、水库限制运用安排、水库大坝平安管理、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平安生产组织机构、防汛平安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 水电站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防汛平安管理责任人和防汛干脆责任人,按分级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按分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布各水电站防汛平安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干脆责任人。 第十一条 水电站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制度、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水库大坝平安管理、水库限制运用安排和防汛度汛保障措施等的编制、执行状况,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水电站主管部门应按水库大坝平安鉴定方法定期组织大坝平安鉴定,对鉴定为二类坝的应限制蓄水运行,对鉴定为三类坝的应空库运行,并限期进行除险加固。 第十三条 水电站主管部门须落实专人联系所辖水电站,负责督促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落实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责令水电站限期整改防汛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水电站平安管理年检工作,派员参与水电平安监察员及运行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和换证培训,建立健全水电站防汛平安管理制度、日常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和平安监测防护制度,组建防汛管理机构,落实专职防汛管理人员,做好防汛度汛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在汛前要组织对大坝(含活动坝)、引水渠(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沿渠边坡、电站厂房等主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评级,要加强对库区坍岸、滑坡、下游河道设障阻水及其它有碍水电站平安状况的检查,定期对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备用电源进行试运转,刚好处理所发觉的问题。 第十六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在汛期要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影响范围内的高边坡地段,易发地质灾难地段、电站厂房、管理房后边坡的监测和防护,发觉隐患和险情应刚好报告相关部门,并实行措施消退平安隐患。 第十七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必需听从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加强通信设施维护,确保大坝与电站厂房之间,水电站与上下游村镇、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刚好精确向主管部门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送水情、雨情、工情、灾情、洪水预报成果等信息。 第十八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要组织或托付编制水电站防汛应急抢险预案。 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应报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在遇有较大洪水实施水库防洪调度前,应依据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水库放水预警方案,做好预警工作,并刚好通知水库上、下游受影响地区。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峻汛情危及大坝平安,且来不及通知或通信中断无法与外部联系时,可按批准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执行。 第四章 平安度汛 其次十条 在建(改扩建)水电站项目法人要会同设计、施工等单位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度汛方案包括度汛设计报告、度汛安排与措施、度汛施工安排与措施、度汛组织保证措施、人员应急转移预案、度汛平安管理责任等内容。 其次十一条 在建(改扩建)水电站工程度汛方案根据分级管理的权限,报水电站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后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法人应将工程度汛方案经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以下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水电站,对于防洪影响范围不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的,项目法人应将工程度汛方案报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审查、备案;对于防洪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级但不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项目法人应将工程度汛方案报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备案;对于防洪影响范围跨市的,工程度汛方案应报大坝所在县(市、区)初审后逐级上报其共同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省、受影响的各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次十二条 水电站项目法人必需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具备审查权限的部门报送工程度汛方案,运行管理单位必需在每年3月15日前向具备审查权限的部门报送防汛应急抢险预案,4月15日前完成备案。 其次十三条 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和工程度汛方案一经确定,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要坚决执行,严格按预案落实各项措施。 其次十四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要组织编制水库限制运用安排。 水库限制运用安排依据工程的防洪影响范围,按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由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其次十五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限制运用安排,不得擅自由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并听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其次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水电站水库的防洪调度运用。除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原批准机关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变更经批准的水电站水库的特征水位。确需调整特征水位时,须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复核、技术论证后报原限制运用安排审批单位(或相当于原审批单位)审批。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其次十七条 水电站防汛平安工程措施应与水电站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用。 其次十八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按有关水库管理要求,对大坝监测设施进行观测,并定期分析观测资料,驾驭工程平安状况,应加强防汛监测、预警、洪水预报和信息传输保障等系统的建设,建立汛情预警、预报、信息传输和反馈等方面的应急机制,提高汛情分析推断实力。 其次十九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足额提取并按规定运用修理费和折旧费,将防汛平安工作日常经费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维护费用纳入水电站工程建设概算和年度维护运行成本预算。 第三十条 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和自身防汛须要,组建员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落实避险安置场所,提高防汛抢险救灾实力。 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级以上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 大力推广水电站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应用改造,激励水电站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水电站实行自动化、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 激励水电站购买商业性财产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损害保险。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方法有关规定,造成水电站防汛平安责任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方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说明 第三十六条 本方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氧化镍车间防洪防汛平安管理规定 为了应对突发洪水、汛情在紧急状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事故的发生,削减事故损失和人员损害,避开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生产现场的平安运行,依据氧化镍车间的详细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打算 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成立氧化镍车间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2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3 应急总指挥(车间主任)职责: 1)推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平安的地方,尝试对危急设备进行操作、限制; 3)接着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料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急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亲密协作,指挥危急场所人员撤离; 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以及集团公司安环部保持亲密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支配复原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复原生产; 7)刚好向材料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灾难状况; 8)向上级领导部门传递精确信息。 1.4 应急副总指挥(车间书记)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详细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5 应急监督员(平安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旱情、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得; 3)帮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帮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供应牢靠的灾难信息报告。 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供应; 3)负责组织、供应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7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车间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需听从领导小组的吩咐,随时打算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难及突发事务,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急区域。 1.8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应急地点: 生产现场: 主要生产设备: 二、 应急响应: 1 各类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一旦发觉火情,必需正确选用消防器材,马上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车间、安环部报告或干脆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援伤员。 2 发觉人员触电事故,必需马上切断电源,救援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马上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马上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干脆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3 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各类型生产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根据应急规定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4 各类生产机械作业时假如突然遭受洪水、地震等自然灾难,必需紧急停止作业,假如时间允许,可拉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三、灾后救援: 1 灾难事故发生后,要马上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限制事故状态,爱护事故现场,马上向上级领导报告,帮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灾难状况。 2 发觉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损害,必需马上救援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马上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马上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干脆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 发觉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马上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帮助上级领导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四、 灾后复原: 1 检查生产设备灾难状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灾后的各生产设备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3 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限制程序进行。 4 对特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刚好复原生产。 五 订正与完善: 1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缘由的调查分析。 2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加强员工的平安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养。 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生产机械的平安装置,有效限制事故。 5 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亲密联系,刚好、精确地获得信息。 氧化镍车间 2023-12-30 电气设施及线路火工品防汛平安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亚泰建材投资公司平安专项工作安排支配,为进一步挖掘潜在平安隐患,强化电气设施及线路、火工品、防汛、平安锁定、交通平安管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证所属企业人、财、物不受损失,最终实现平安生产、稳定生产,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支配及检查企业 1、时间支配:8月21日-9月6日 2、检查企业:以吉黑区域企业为主,重点是矿山企业、建厂较早老企业、商砼企业(车辆)。详细如下: 序号 区域 企业 时间 备注 1 吉林 区域 亚泰通化 8月21日下午 2 亚泰塑编 8月22日下午 3 亚泰伊通 8月23日上午 4 亚泰图们 8月26-28日 5 亚泰双阳 8月29日全天 6 亚泰明城 8月30日上午 7 亚泰长春商砼 9月2日下午 8 黑龙江区域 亚泰阿城 9月3日下午 9 亚泰哈骨料 9月4日上午 10 亚泰哈尔滨商砼 9月4日下午 11 亚泰哈水 9月5日上午 12 亚泰海伦 9月6日上午 详细检查时间随时调整,未列入检查的企业(亚泰安达、亚泰鼎鹿、亚泰龙潭、亚泰建材销售公司),建材投资公司可随时抽查。 二、专项检查小组 建材投资公司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由综合安排部、熟料水泥管理部、建材制品管理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组 长:徐德复 副组长:翟怀宇、沈桐、侯先廷、范雅娟 组 员:吕鹏飞、刘玉新、赵志坚、唐进川、集团安保部人员、企业抽检人员参与(亚泰双阳王军、张辉)。 三、检查内容 (一)电气设施及线路 1、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袒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 2、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平安要求,平安间距是否足够,爱护接零或爱护接地是否正确、牢靠,爱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3、电气平安用具绝缘杆、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笔、避雷器等爱护用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年检; 4、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是否过热; 5、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绝缘是否能达到标准,接线是否规范; 6、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年检; 7、用电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应急预案、检修是否进行“平安锁定”等内容。 (二)火工品 1、火工品的审批程序、运输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运输道路是否平安牢靠; 2、火工品的储存、保管、存放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库房是否达到储存标准,是否实行“双人、双锁”; 3、火工品领取、退库登记手续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制度; 4、矿山火工品平安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是否健全上墙; 5、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平安教化与技术培训,是否进行考试,是否有考核; 6、火工品库、爆破作业现场是否定期进行平安检查,有无记录; 7、爆破作业人员、库管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年检,劳保爱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等; 8、矿山现场设备平安设施是否存在平安隐患和不规范问题等。 (三)防汛工作 1、企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是否有可操作性,是否进行防汛演练; 2、企业是否召开防汛专项工作会议,是否根据防汛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落实,有无记录; 3、防汛物资储备是否足够,有无漏项,物资储备地点是否合理,防汛物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防汛人员支配是否到位,通讯是否畅通; 4、夜间是否有专人进行跟踪管理,是否支配值班值宿人员,是否进行巡查,有无记录; 5、企业油库、变电所、发电车间、仓库、原燃材料堆场、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