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方案.docx
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方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 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农村综合改革 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 协同性,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 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 神,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 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三农”全面发展, 推进建立农业农村绿色生态发展机制,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 展新格局,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质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持续增收,乡村治 理水平有效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示范、提供标准,为农村 综合改革政策集成落地提供解决方案。(二)工作目标。聚焦聚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不平衡、 不充分问题,以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 和补短板、促均衡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体制机制创新 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 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注重改革的联动效应、整体效应和组 合效应,按照区域相对集中、政策相对集成、重点更加突出 的要求,选择若干个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村 庄(或片区)先行试点,努力探索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在 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在面上推广复制,力争通过23 年努力,成功创建一批具有推广复制价值、能代表浙江特色 和水平的,高质量发展的乡村振兴样本。(三)基本原则。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对“三农” 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支持、规划引 领、资金筹措、考核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县为责任主 体、乡(镇)村为实施主体、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组 织协调”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村民群 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良性互动机制。坚持农民为本,权益保障。始终把惠农、便农、富 农贯穿于示范区创建的全过程,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作为试点工作的立 足点,把保障村集体和农民正当合法权益作为试点工作的着 力点。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按照区域相对集中,政 策统筹集成原则,综合运用各项改革措施,形成改革合力, 统筹运用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绿色生态发展机制、乡村治理创新等改革创新办法,推动农业农村转型发 展,形成以改革促发展的可推广复制的示范区创建成果。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依托当地资源禀赋、比 较优势和特色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特 色民居,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农耕文明,打造具有浙江 特色和当地浓厚文化底蕴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本。二、主要内容(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 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产权交易 制度,激活农村产权,推进资源资产要素流动,促进新型城 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落实农 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入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办法,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流 转,优化田地房等要素资源配置,实现农村资产高效利用、 村集体和农民权益有效保障。(二)助推做强农村产业。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 础。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农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绿色生态发展机制,推行高效循环的 生态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以特色产业为主导,发掘农 业多功能性,做优做精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美 丽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互联网+”方 式发展农村产业,培育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农村新产业 新业态,促进农村产业兴旺。(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统筹政 策资源,盘活资产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 有效实现途径。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 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程度,增加村集 体经济收入渠道。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健全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 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提升集体经济可 持续发展能力。(四)提升生态宜居环境。按高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要 求,推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按照规 划引领、体现特色、全域推进、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提升 示范区生态宜居环境,加快推进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 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打造人与 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加强村庄特色风貌引导,优化村庄规 划设计,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城乡信息 网络互联互通。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升农村人居 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处理等。(五)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 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 新体系。创新乡村治理组织形式,完善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 合作社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制约机构的乡村治理 组织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化农村“最多跑一 次”改革,推进乡村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 服务“四大平台”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农村公共 服务体系、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建设,实现基层组织坚强 有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民生问题有效改善、群众利益保 障到位的乡村治理目标。(六)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挥农 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向职业化转 变,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扩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 活要素,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农 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优化乡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新型职 业农民培训I,提升农民生产经营、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农民 就地创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实施步骤(一)试点准备阶段(2023年5月-7月)贯彻财政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 部署,开展宣传发动、竞争性选择试点单位、编制省、县试 点方案。(二)方案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4年12月)指导试点县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抓好试点任务落 实,加强跟踪督导,开展试点情况学习交流,开展年度考 核。(三)总结推广阶段(2025年1月-6月)完善试点做法,巩固阶段性成果,总结宣传试点经验, 复制推广试点成果。、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由省财政厅(省综改 办)具体牵头,下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做好竞争性选点、 审议试点县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扶持政策, 试点县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财政 部门(综改办)发挥好牵头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具 体工作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要担负起项目实施主 体的作用,动员村民群众、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集成区示 范试点,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力求实效。(二)加强政策聚焦。加强县级涉农各职能部门政策协 调,统筹政策资源,形成改革合力。加大有关涉农进村资金 整合力度,提高资金集聚使用效益。以财政补助资金为引 导,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 投入机制。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给予试点区必要的政策倾 斜。(三)加强力量集成。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发挥村民的 主体作用,重视宣传发动、民主决策,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集成区改革试点,发挥乡贤的积极作 用,研究探索有效方式和渠道,让更多乡贤在乡愁乡情的联 结下,以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人才回归等多种形式助力集 成区改革试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成果共享。(四)加强经验总结。开展农村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试 点是高质量实施我省乡村振兴的试金石,政策性强、涉及面 广,要深入跟踪调研,不断探索实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试点期间,省财政厅每年组织试点项目考评,并根据考评结 果,作出相应扶持政策的调整。